资本运作☆ ◇600901 江苏金租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2-07│ 6.25│ 39.18亿│
├───────────┼───────────┼───────────┼───────────┤
│可转债 │ 2021-11-11│ 100.00│ 49.9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 55000.00│ ---│ 55.00│ ---│ ---│ 人民币│
│融租赁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持公司未来各项业│ 49.93亿│ 49.93亿│ 49.93亿│ 100.00│ ---│ ---│
│务发展,在可转债持│ │ │ │ │ │ │
│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 │ │ │ │ │ │
│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 │ │ │ │ │ │
│司核心一级资本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等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影│
│ │响公司独立性。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
│ │ 2025年4月25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于│
│ │兰英、周文凯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
│ │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
│ │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 │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
│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
│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
│ │东大会审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
│ │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
│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 │601009。 │
│ │ 截至2024年末,南京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5,914.00亿元,负债总额23,994.43亿元,营业│
│ │收入502.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77亿元,不良贷款率0.83%。 │
│ │ 2.关联关系 │
│ │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末持股公司比例为21.20%。│
│ │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交控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
│ │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
│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
│ │ 截至2024年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实现资产总额238.71亿,净资产29.38亿元,营业收 │
│ │入4.21亿元,净利润1.24亿元,资本充足率21.23%,不良率0(全部为非审计数据)。 │
│ │ 2.关联关系 │
│ │ 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
│ │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183.51亿元,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 │
│ │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 │。 │
│ │ 截至2024年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39,520.42亿元,营业收入808.15亿元,归属于 │
│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59%,不良贷款率0.89%。 │
│ │ 2.关联关系 │
│ │ 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财│
│ │务”)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合作协议》。公司在交控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 │15亿元;同时,公司给予交控财务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财务给予公司 │
│ │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
│ │ 本公司在交控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及交控财务提供给本公司的同业授信额度涵盖│
│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 │
│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控财务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
│ │效期为三年。目前,该协议即将期满,公司拟与交控财务重新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根据│
│ │协议,公司在交控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本公司给予交控财务│
│ │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财务给予本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 │
│ │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
│ │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
│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合作协议》。 │
│ │ 交控财务和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控制,按照《│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兰英女士│
│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均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
│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
│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三、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交控财务和本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 │的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交控财务基本情况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号楼1│
│ │、2、33、34层;法定代表人:杨水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1年1│
│ │2月;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四、《金融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合作内容 │
│ │ 1.同业存款 │
│ │ (1)本公司在交控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交控财 │
│ │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利率根据市场存款利率水平确定。 │
│ │ (2)本公司在交控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如有超过,上述超 │
│ │过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由交控财务划回本公司指定账户。 │
│ │ (3)交控财务应确保本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 │
│ │ (4)交控财务未能按时足额向本公司兑付存款或利息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
│ │ (5)因交控财务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交控财务应进行全额补 │
│ │偿,同时本身有权终止本协议。 │
│ │ 2.同业拆借 │
│ │ 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给予交控财务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 │
│ │财务给予本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
│ │厘定。 │
│ │ (二)《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 │
│ │ 《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
│ │ (三)违约责任 │
│ │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
│ │发生的费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09│其他事项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5年7月4日簿记完成,并于2025年7月8日缴款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
元。其中: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69%,发行规模15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固
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98%,发行规模5亿元。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
──────┬──────────────────────────────────
2025-07-05│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汇潮(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潮租赁”),为江苏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9920000美元;截至公告披
露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920000美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为汇潮租赁的有关贷款提供担保。汇潮租赁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
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
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7-02│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汇财(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财租赁”)、汇通(天津
)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租赁”)、汇泽(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泽租赁”),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
全资项目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为汇财租赁、汇通租赁、汇泽租赁的有关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三家项目公司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
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
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4月25日,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兰
英、周文凯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
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部
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
09。
截至2024年末,南京银行实现资产总额25,914.00亿元,负债总额23,994.43亿元,营业收
入502.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77亿元,不良贷款率0.83%。
2.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末持股公司比例为21.20%。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控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至2024年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实现资产总额238.71亿,净资产29.38亿元,营业收入4
.21亿元,净利润1.24亿元,资本充足率21.23%,不良率0(全部为非审计数据)。
2.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183.51亿元,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
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4年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39,520.42亿元,营业收入808.15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59%,不良贷款率0.89%。
2.关联关系
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
2025-04-26│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财务
”)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合作协议》。公司在交控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
元;同时,公司给予交控财务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财务给予公司同业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本公司在交控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及交控财务提供给本公司的同业授信额度涵盖本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控财务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协议有效
期为三年。目前,该协议即将期满,公司拟与交控财务重新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公司在交控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时,本公司给予交控财务同业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财务给予本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
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合作协议》。
交控财务和本公司同受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控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于兰英女士对此
议案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均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交通控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交控财务和本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控财务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号楼1、
2、33、34层;法定代表人:杨水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1年12月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金融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同业存款
(1)本公司在交控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交控财务
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利率根据市场存款利率水平确定。
(2)本公司在交控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如有超过,上述超过
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由交控财务划回本公司指定账户。
(3)交控财务应确保本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
(4)交控财务未能按时足额向本公司兑付存款或利息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5)因交控财务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交控财务应进行全额补偿
,同时本身有权终止本协议。
2.同业拆借
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给予交控财务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交控财
务给予本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厘定
。
(二)《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
《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
──────┬──────────────────────────────────
2025-04-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公司拟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
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后为4611
12.87万元(按2025年4月25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2066计算,下同)。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