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05 三峡能源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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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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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珠江发电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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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 ---│ ---│ 100.00│ ---│ ---│ 人民币│
│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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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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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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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3.25亿│ ---│ 15.56亿│ 100.00│ 4490.64万│ ---│
│300MW海上风电场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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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25.56亿│ 1.15亿│ 21.22亿│ 83.00│ 584.01万│ ---│
│扒三期4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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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13.50亿│ 5970.00万│ 12.96亿│ 95.98│ 534.26万│ ---│
│扒四期3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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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59.94亿│ ---│ 39.01亿│ 100.00│ 2405.57万│ ---│
│二期400MW海上风电 │ │ │ │ │ │ │
│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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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 42.44亿│ ---│ ---│ ---│ ---│ ---│
│峡300MW海上风电融 │ │ │ │ │ │ │
│合试验示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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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16.50亿│ 1.49亿│ 15.75亿│ 95.48│ 79.26万│ ---│
│扒五期3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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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基地项目格尔木│ 35.80亿│ 5.21亿│ 33.06亿│ 92.35│ ---│ ---│
│110万千瓦光伏光热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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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13.12亿│ ---│ ---│ ---│ ---│ ---│
│D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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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9.62亿│ ---│ 9.62亿│ 100.00│ 1.13亿│ ---│
│A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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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4.00亿│ ---│ 64.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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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7.87亿│ ---│ 4.61亿│ 100.00│ 1.10亿│ ---│
│H6(4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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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8.75亿│ ---│ 3.02亿│ 100.00│ 1.10亿│ ---│
│H10(400MW)海上风│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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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 1.15亿│ 21.22亿│ 83.00│ 584.01万│ ---│
│扒三期4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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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 5970.00万│ 12.96亿│ 95.98│ 534.26万│ ---│
│扒四期3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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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 1.49亿│ 15.75亿│ 95.48│ 79.26万│ ---│
│扒五期300MW海上风 │ │ │ │ │ │ │
│电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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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基地项目格尔木│ ---│ 5.21亿│ 33.06亿│ 92.35│ ---│ ---│
│110万千瓦光伏光热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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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亿│ ---│ 64.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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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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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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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三峡
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11
1,426,749.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未分配利润为
32,618,626,122.79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59,913,993.46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8,618,630,7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17,448,263.20元(含税),占合并口
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31.37%。
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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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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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激励对象李顺义和胡永田因退休,张龙、吴启仁、姚经
春、张磊、马中伟和郑主平因调动,刘兵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廖建新因违法违规违纪,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由公
司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513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
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31%。
(二)回购价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李顺义、胡永田、张龙、吴启仁、姚经春、张
磊、马中伟和郑主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刘兵和廖建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的孰低值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派息后的价格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V为
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
股票各次分红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①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3月10日,授予价格为3.38元/股;
②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月16日,授予价格为2.84元/股。
2.分红情况:
①2022年8月15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2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
位)。
②2023年8月10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6元(含税)。
③2024年8月14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8元(含税)。
综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如下:
①首次授予部分:P1=3.38-0.02122-0.076-0.078=3.20478(元/股)。
②预留授予部分:P2=2.84-0.076-0.078=2.686(元/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首次授予价格及预
留授予价格。因此,李顺义、胡永田、吴启仁、姚经春、张磊、郑主平、刘兵和廖建新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适用的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0478元/股;张龙和马中伟为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适用的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86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6075196.16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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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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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以现场
并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李顺义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李顺义等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180.513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31%。本次10名原
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3.2047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回购价格
2.686元/股。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618630794股减少至286168256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28618630794元减少至2861682565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邮编:101199
电话:010-57680278
传真:010-57680279
邮箱:ctgr_ir@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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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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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工会通知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关献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止,并按规定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履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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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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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
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
股票增持,资金来源为三峡集团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增持股票专项贷款等。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峡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峡集团未来12
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644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8%;通过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
.97%;通过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三峡集团的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峡集团决定自2023年10月1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期间,三峡
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4853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约为0.2253%,累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为300088411.14元。截至2024年10月16日,三峡集
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A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等交易方式。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
票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增持股票专项贷款等。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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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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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公司
董事、总经理张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张龙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及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
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推
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姿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姿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立一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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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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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初步统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总发电量197.83亿千瓦时
,较上年同期增长11.55%。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133.6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
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90.3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0.30%;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43.36亿千
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3.90%);太阳能完成发电量62.3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2.93%;
独立储能完成发电量1.8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84.69%。公司自2025年1月起不再控股水
电项目装机,本季度未产生水电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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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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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监事辞职情况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
收到职工监事罗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已届退休年龄,罗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
监事职务。
罗冰女士目前还担任公司子公司巨野县峻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利辛县锐风新能源有限
公司等监事职务,正在履行法定变更程序。
公司监事会对罗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2月24日召开三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赖梅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并按规定于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履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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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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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国三峡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杨贵芳、李化林、张军、张高群、曾笑鸿、滕智楚和韩雷岩7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0.840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8)。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截止申报时间届满,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激励对象杨贵芳、李化林因调动,张军和
张高群因退休,曾笑鸿因解除劳动合同,滕智楚和韩雷岩因违法违规违纪,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由公司对上述7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840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87%。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杨贵芳、李化林、张军、张高群、曾笑鸿、滕智楚和韩雷岩
7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0840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98
0652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89916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110840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回购
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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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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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初步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总发电量193.29亿千瓦时
,较上年同期增长27.62%。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129.37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7.83%(
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79.7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4.34%;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49.64亿千
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3.91%);太阳能完成发电量59.9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53.24%
;水电完成发电量1.9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4.35%;独立储能完成发电量2.04亿千瓦时
,较上年同期增长300.00%。
2024年累计总发电量719.5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30.40%。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45
1.73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5.96%(陆上风电完成发电量293.9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
长11.56%;海上风电完成发电量157.7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5.16%);太阳能完成发电
量254.0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65.44%;水电完成发电量8.2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
6.36%;独立储能完成发电量5.5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4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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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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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935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935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并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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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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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月15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79.35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627%。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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