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41 中国移动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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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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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精品网络建设项目│ 273.13亿│ ---│ 273.13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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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 68.75亿│ 1.76亿│ 61.84亿│ 89.9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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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兆智家建设项目 │ 42.97亿│ ---│ 42.9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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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 42.97亿│ 7800.00万│ 42.81亿│ 9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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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 85.93亿│ 6.01亿│ 83.52亿│ 97.20│ ---│ ---│
│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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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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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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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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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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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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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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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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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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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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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启明星辰购买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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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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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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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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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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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启明星辰销售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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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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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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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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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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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使用权资产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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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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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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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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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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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费用化支出:铁塔相关资产租赁与维│
│ │ │ │护、包干电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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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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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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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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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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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类:向中国铁塔提供设计施工与│
│ │ │ │维护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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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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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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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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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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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从中国移动集│
│ │ │ │团公司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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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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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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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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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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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向中国移动集│
│ │ │ │团公司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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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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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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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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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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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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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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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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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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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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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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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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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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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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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5月22日的2024年股东周年
大会通过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中期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2.60港元(含税)
,同比增长7.0%。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按照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1港元折合人民币0.914962元计算,金额为每股人民币2.378
9元(含税)。2024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比例较2023年进一步
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A股利润分配以公司A股股数9027678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789元
(含税),共计派发A股现金红利约人民币2147594478.8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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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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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之中期股息每股2.60港元(含税),同比增长7.0%,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按照董事会宣
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1港元折合人民币0.91496
2元计算,金额为每股人民币2.3789元(含税),2024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股
东应占利润(国际和香港会计准则口径,下同)的比例较2023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
更大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息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1-6月,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802.0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中期股
息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2.60港元(含税)
,同比增长7.0%。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21442551436股,合计将派发中期股息55
750633733.60港元(含税)。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按照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1港元折合人民币0.914962元计算,金额为每股人
民币2.3789元(含税)。2024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比例较2023
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本次中期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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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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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将于2024年8月8日
(星期四)在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批准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考虑派发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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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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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5
月22日的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末期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全年派息率为71%(折算汇率采用202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
中间价计算)。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0港元(含税
),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全年股息合计每股4.83港元(含税),较2022年增长9.5%。股息
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按照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1港元折合人民币0.910394元计算,金额为每
股人民币2.1849元(含税)。
本次A股利润分配以公司A股股数9027678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849元
(含税),共计派发A股现金红利约人民币1972457512.6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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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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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君悦酒店大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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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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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2024
年第五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议案,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决议方式召开了会议,本次会
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委任的议案》。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何飚
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何飚先生的简历
请见本公告附件。
何飚先生的服务合约并无特定服务年期。根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第11
3条,何飚先生的任期将持续至本公司将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其届时可膺选连任。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何飚先生享有由董事会
建议并由本公司股东批准之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董事袍金按服务时间
比例支付。何飚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依据其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而确定。何
飚先生已自愿放弃其年度董事袍金。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何飚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
概无任何关系。何飚先生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本公
司任何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概无其他与何飚先生的委任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或其他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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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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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议2023年全年派息率为71%。
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0港元(含税),连同已派发
的中期股息,2023年全年股息合计每股4.83港元(含税),较2022年增长9.5%。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国际和香港准则
口径,下同)的75%以上,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息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1318
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末期股息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已发行股份
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建议2023年全年派息率为71%(折算汇率采用202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
中间价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0港元(含
税),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全年股息合计每股4.83港元(含税),较2022年增长9.5%。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1390880312股,合计拟派发末期股息51338112748.80港元
(含税)。
股息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
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具体金额将在股东周年
大会前另行公告;港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年度末期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力争
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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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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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调整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
折旧年限。本次调整基于技术业务等因素及资产使用状况详细评估,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
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将使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约人民币180亿元。
一、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鉴于2023年底,IMT-2030(6G)推进组正式提出6G标
准化制定时间为2025年,预计商用时间为2030年,并首次对外发布6G系统架构和技术方案方面
的白皮书。《6G网络架构展望白皮书》明确提出6G网络架构应最大限度重用5G网络投资,要考
虑与5G演进和共存问题,应考虑融合组网和互操作,可见未来6G商用后,5G和6G将协同组网,
5G设备仍有较长生命周期。公司从2020年大规模投资和商用5G技术,现网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
备使用情况良好,支持使用10年。综合考虑以上技术业务等因素及资产使用状况详细评估,同
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
调整为10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将使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约人民币180亿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必要的程序,未发现本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
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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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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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核数师。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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