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55 维远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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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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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燃宝港能源发│ 4750.00│ ---│ 19.00│ ---│ -60.94│ 人民币│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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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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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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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吨/年苯酚、丙 │ 6.48亿│ 721.08万│ 6.16亿│ 100.30│ ---│ ---│
│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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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高纯碳酸 │ 5.38亿│ 0.00│ 5.46亿│ 101.51│ ---│ ---│
│二甲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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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8036.00万│ 221.25万│ 1897.32万│ 11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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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吨/年丙烷脱氢 │ 22.43亿│ 3.26亿│ 23.81亿│ 101.70│ ---│ ---│
│及20万吨/年高性能 │ │ │ │ │ │ │
│聚丙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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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0亿│ 35.23万│ 3.70亿│ 1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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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 1.85亿│ ---│ 1.85亿│ 100.00│ ---│ ---│
│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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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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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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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山东中燃宝│ 852.91万│人民币 │2024-04-09│2040-01-22│连带责任│否 │是 │
│化学股份有│港能源发展│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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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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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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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装置
近日打通全部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万
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告:2022-044)。
环氧丙烷项目以公司丙烷脱氢项目生产的产品为主要原料,利用双氧水直接氧化法生产工
艺,建设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9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
设施。本项目投资金额35.30亿元。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作为公司重要的延链工程,以自有丙烷脱氢装置生产的丙烯、氢气为原料,能够实
现原料、能源的直接供应,为企业“铸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开发上的又一举措,加强
了装置间循环物料和热能的综合利用,可实现产业链条上下游延伸,进一步增强产业链韧性,
提升公司整体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
鉴于相关产品的市场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产品和原料的价格可能受到供需结构变化的
影响而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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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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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其他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51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51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2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7号)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或“维远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称
“首次公开发行”)1375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
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2500000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37500000股。2022年9月15日,维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27400000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185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49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维远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共计185100000股,共涉及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文简称“维远
控股”、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文简称“益安投资”)等18名股东,锁
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3日(因非交易日等原因
,上市流通时间延迟至2024年9月23日)上市流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上市
流通后进行交易的,应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要求。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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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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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公司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为3年,如3年内未转让/出售的,公司将在
履行相应程序后,对相应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78500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25%,购买的最高价为16.45元/股、最低价为16.08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29298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7164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
.649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19.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02
9944.1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支付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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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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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8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公司回购股份的持有期限为3年,如3年内未转让/出售的,公司将在
履行相应程序后,对相应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78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0325%,购买的最高价为16.45元/股、最低价为16.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292981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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