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99 招商证券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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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369319.04│ ---│ 49.00│ 640452.80│ 42784.85│ 人民币│
│司 │ │ │ │ │ │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85084.45│ ---│ 45.00│ 349613.23│ 42934.52│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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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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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 105.00亿│ 19.39亿│ 101.23亿│ 100.00│ ---│ ---│
│布局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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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中介业务 │ 20.00亿│ 0.00│ 20.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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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投资业务 │ 20.00亿│ 0.00│ 20.0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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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招商证券国│China Merc│ 19.50亿│港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际有限公司│hants Secu│ │ │ │ │担保 │ │ │
│ │rities(UK)│ │ │ │ │ │ │ │
│ │Limited │ │ │ │ │ │ │ │
├─────┼─────┼─────┼────┼─────┼─────┼────┼───┼───┤
│招商证券股│招商证券国│ 17.70亿│港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际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招商证券国│招商证券( │ 500.00万│美元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际有限公司│香港)有限 │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招商证券股│招商证券资│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产管理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1 │ │ │ │ │ │ │ │
├─────┼─────┼─────┼────┼─────┼─────┼────┼───┼───┤
│招商证券股│招商证券资│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产管理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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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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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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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合称毕马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2024年
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毕
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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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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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524486995.59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86965268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78590605.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156939813.27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02%。
2、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金额。
4、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25年8月30日前派发2024年年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
、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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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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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035297634.14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1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
股本86965268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78349207.41元(含税),占本半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50%。
2、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金额。
4、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0日前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有关本
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
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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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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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价值取向,进一步推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
升,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
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坚守功能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资本市场全面推进新一轮深化改革,证券行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国
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所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紧跟资本市场与
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建设强大的现代投行,加强风险管理、财富管理、金融科技三大核心能力
建设,遵循“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的经营方针,打造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投资
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保持行业前列。
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87.64亿元,行业排名第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1%,
在营业收入前十券商中排名第3,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率47.68%(营业收入剔除其他业务成本)
,在营业收入前十券商中最低,实现了利润增、人效升、费用减的提质增效经营局面。
2024年,公司将坚持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弘扬“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
、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统筹做好收入拓展、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各
项工作。公司将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立足行业特点和差异化发展道路,持之以恒推进现代投行转型建设、努力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积极推动财富管理业务做大做强、加快构建一站式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开启新五年战略征程,
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金融为民,优化股东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理念,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自2009年A股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25亿元,回购股份用资6.64亿元,累计分红比
例达37%。
2024年,公司将坚守资本市场的人民性,统筹好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的动态平衡,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
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的要求,已于2024年3月拟定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议案并于2024年6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提
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力度,增进长期持有信心,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打造公司质量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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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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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熊开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熊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熊开先生的辞职自辞职
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熊开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对公司董事会在其聘任期间的指导表示感谢
,并将继续为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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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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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
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44.17%股份的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11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1、第13项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合称德勤)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
中,德勤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履行审计职责,顺利开展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工作。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德勤连续担任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已达6年,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变更为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相关审计费用不超过
453万元(包括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含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
中期审阅服务,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2024年毕马威对公司的相关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453万元(包括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含
税)。
3.授权董事会,如因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
整。
2、第14项议案:关于选举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第15项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6名为股东代表监事,3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6名,其中4名为股东代表监事,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4、第16项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及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拟调整情况,公司拟修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主要是调整监事会人数的相关条款,修订未经核准直接和间接持股5%以上主体的
权利限制。
本次章程修订需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
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备案、登记机关的意见(如有)对章
程修订内容进行调整。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增加临时提案)》及公司于2
024年6月1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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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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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合称毕马威)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合称德勤)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担任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年限已经达到6年,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
相关程序,本公司拟聘请毕马威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
勤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
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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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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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投管香港)以及CMSInternationalGems
toneLimited。
本次担保额度: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授权总
额不得超过790亿等值港元,其中,融资类担保授权总额不得超过148亿等值港元。
招证国际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7.86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无
特别风险提示:剔除客户资金后,2023年末招证国际、招证投管香港、CMSInternational
GemstoneLimited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授权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招证国际作为控股公司,必须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具体业务
,在经营具体业务的过程中,会以招证国际或其他子公司作为主体取得融资或进行交易,因往
来银行或交易对手基于对交易主体的评估,需要招证国际或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担保人,
以增强交易主体的对外经营及融资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管理办法》《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拟定了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授权方案,具体如下:
1.同意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为取得融资或进行交易等主体提供担保,包括融
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贷款、发行债券或票据等)、交易类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Clearing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Th
eBondMarketAssociation;TBMA)/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SecurityManagementAsso
ciation;ISMA)全球回购协议(GlobalMasterRepurchaseAgreement;GMRA)、主券商服务协议、
全球有价证券借贷主协议(GlobalMasterSecuritiesLendingAgreement;GMSLA)、大宗商品交
易等)以及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担保等)。
2.担保授权额度和担保对象: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提供
的担保授权总额不得超过790亿等值港元,其中,融资类担保授权总额不得超过148亿等值港元
。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招商证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招证国际董事长决定具体担保事项和金额。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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