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05 重庆钢铁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55000.00│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500.00│ ---│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360546.3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控人一致行动人继
续实施增持、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等措施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
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21元/股至1.40元/股,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9元,2024年
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01元/股至1.79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2.2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传承民族钢铁血脉创造绿色美好生活”为使命,实现与股东、员工、客户等内外
部相关方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继续聚焦主业,不断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和公司治理,将深入对标
找差、全面深化改革,以“四化”“四有”为纲领,以“深化变革,价值创造”为引领,深化
算账经营,激活全员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环保、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市场拓展;同时,公司
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园、生态圈布局,打造和谐共生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展
合作渠道,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产业园战略布局,实施钢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战略,激活厂区
内的闲置资产,吸引一批优质企业入驻,共同探索发展新路径,有效落实“近地化布局、产业
链协同、工业园创新、生态圈构建”战略布局,积极拓展对外经济合作新渠道,优化劳动资源
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等工作,全面提升抵御行业“严冬”的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
打赢重庆钢铁扭亏脱困攻坚战,实现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公司。
(二)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增厚股东权益
2024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2月18日,公司回购的6683.85万股
股份已完成注销,总股本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885176376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由89186022
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工作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资本利用
效率,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厚股东权益。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建立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
市公司经营的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和参加
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等举办的行业分
析师会议、投资策略会等,多渠道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为投资者
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条件,法合规地向市场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度。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20
25年公司将至少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其中至少一次现场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
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
预期。
──────┬──────────────────────────────────
2025-03-29│其他事项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69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3.35亿元。由于公司2
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建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
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实际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
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3-29│其他事项
──────┴──────────────────────────────────
2025年3月28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预期
信用损失、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并对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3,743万元,
处置以前年度计提减值资产所得25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23,48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
公司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预付账款按照资产负
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坏账准备。存
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
2025-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标的:炼钢二系列和轧钢4100mm宽厚板、2700mm板材、线材、棒材、型材产线等资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参与竞拍4100mm宽厚板生产线
等资产的议案》。该竞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参与本次网上竞拍能否成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司法重整后,重庆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钢集团”)拍得公司原有的炼钢二系列和轧钢4100mm宽厚板、
2700mm板材、线材、棒材、型材产线等资产(简称“4100m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为保证
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公司自2018年以来一直向重钢集团租赁使用其买受的上述资产,月租金为
1375万元(含税)。近期,重钢集团已在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项目编号:GR2025CQ1000978),挂牌价为108065.99772万元。为保证
生产经营持续稳定,支撑产品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参与竞拍本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参与竞拍4100m
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参与竞拍4100m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2-18│股权回购
──────┴──────────────────────────────────
1.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钢铁”)本次注销回购股份66838500股
,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749%。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
8851763767股。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计划于2025年2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
律法规相关要求。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
,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
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
.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67)。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668385
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891860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
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0)。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
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计划于2025年2
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
2025-01-18│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253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300万元
左右,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
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1430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年,国内钢铁行业仍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库存、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
“三高三低”格局,行业整体处于磨底阶段,订单和需求持续偏弱,供给强于需求,而大宗原
料价格仍高位运行,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影响购销两端市场价格不断收窄,
同时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出现亏损。
为积极应对行业长周期下行风险,公司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降”的意识,用“智能化
”系统强化算账经营能力,强化边际和现金流管理,促进资源向高效益产品、高盈利区域倾斜
,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效衔接,倒逼制造能力提升。报告期内虽然出现亏损,但经营现金流仍
保持正流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基本盘。
──────┬──────────────────────────────────
2024-12-31│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12月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66838500股尚未使用。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
使用的6683850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891860
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
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控大
楼211房间
4.联系电话:15600918898
5.邮箱:15600918898@163.com
6.邮编:401258
──────┬──────────────────────────────────
2024-12-10│股权回购
──────┴──────────────────────────────────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即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
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议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上述回
购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
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上
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现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已确定,经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确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履行债权人通知/公告程序后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注销及公司减资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
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
2024-12-06│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内容: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若全
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6%。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化。根据7月2日董事会
决议,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
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后将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并及时信息披露。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
.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
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公司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
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华宝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额
下限为1.5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2.00元/股。
截止2024年12月5日,华宝投资实际增持112959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增持金额
:117972474.90元,购买的最低价为1.03元/股、最高价为1.05元/股。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
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2024-09-20│其他事项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虎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王虎祥先生简历:1970年4月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王先生现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历任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炼钢厂厂长、宽板事业部总经理、副
总裁、高级副总裁、安全总监、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务。王先生1992年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2002年获得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
工程硕士学位。
──────┬──────────────────────────────────
2024-09-19│其他事项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匡云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现匡云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于9
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匡云龙先生自9月18日起正式就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总裁孟文
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2024-07-03│股权回购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
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载明将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
途为“用于股权激励”,现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24年6月8日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并
于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
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
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等指标,提振投资者
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
2024-06-28│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