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05 重庆钢铁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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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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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2-06│ 2.88│ 9.68亿│
├───────────┼───────────┼───────────┼───────────┤
│增发 │ 2013-11-18│ 3.14│ 62.68亿│
├───────────┼───────────┼───────────┼───────────┤
│增发 │ 2013-12-03│ 2.83│ 19.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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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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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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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5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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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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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360546.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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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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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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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情况概述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
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港长龙”),详见公司2023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新港长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晏家工业园区D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664186811
法定代表人:谭海波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货运代理;船舶代理;货物联运代理;汽车运输代理;运输技
术咨询;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件杂货);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仓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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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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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
,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
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
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
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
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在
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曾于2018年、2023-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企业改
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
行业包括钢铁、采矿业、制造、交通运输、教育、医药、房地产等。陈晓祥先生不存在兼职情
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晶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
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
及的行业包括钢铁交通运输业、运输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等。郭晶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珍宏女士,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曾于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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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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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17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8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00万元
左右。
预计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800万元
左右。
预计2025年一季度每股收益-0.01元/股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343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4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减亏的主要原因有:
(一)工序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构建高效协同的制造体系,
显著提高了产线运行效率和工序衔接能力,关键生产指标如热送热装率、铁包周转率、转炉冶
炼周期、热轧小时产量等指标持续改善,整体生产效能迈上新台阶。
(二)大力推进成本削减:以“算账经营”为导向,落实极致降本,通过实施工艺升级改
造、优化用料结构、严格控制费用、提升能源效率、坚持极致库存等多维发力,实现全流程工
序成本大幅降低。
(三)调整购销策略,应对市场下行压力:采购端通过实施思路战略性调整,持续拓展近
程资源,并抓住原材料价格下降契机,实现采购成本显著降低;同时,销售端通过精准的市场
跟踪和产品结构优化,敏捷销售政策,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坚持终端化、近地化和资源流向效
益,提升品种创效能力,以降低市场下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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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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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
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控人一致行动人继
续实施增持、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等措施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
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
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
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21元/股至1.40元/股,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39元,2024年
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01元/股至1.79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2.2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传承民族钢铁血脉创造绿色美好生活”为使命,实现与股东、员工、客户等内外
部相关方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继续聚焦主业,不断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和公司治理,将深入对标
找差、全面深化改革,以“四化”“四有”为纲领,以“深化变革,价值创造”为引领,深化
算账经营,激活全员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环保、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市场拓展;同时,公司
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园、生态圈布局,打造和谐共生新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展
合作渠道,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产业园战略布局,实施钢铁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战略,激活厂区
内的闲置资产,吸引一批优质企业入驻,共同探索发展新路径,有效落实“近地化布局、产业
链协同、工业园创新、生态圈构建”战略布局,积极拓展对外经济合作新渠道,优化劳动资源
配置,降低运营成本等工作,全面提升抵御行业“严冬”的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全力以赴
打赢重庆钢铁扭亏脱困攻坚战,实现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公司。
(二)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增厚股东权益
2024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2月18日,公司回购的6683.85万股
股份已完成注销,总股本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885176376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由89186022
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工作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资本利用
效率,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厚股东权益。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建立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
市公司经营的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和参加
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形象;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等举办的行业分
析师会议、投资策略会等,多渠道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为投资者
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条件,法合规地向市场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度。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20
25年公司将至少举办3次业绩说明会(其中至少一次现场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
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
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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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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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生产经营需要,公
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69亿元,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3.35亿元。由于公司2
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建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
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实际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
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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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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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预期
信用损失、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并对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3,743万元,
处置以前年度计提减值资产所得25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23,487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
公司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预付账款按照资产负
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坏账准备。存
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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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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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标的:炼钢二系列和轧钢4100mm宽厚板、2700mm板材、线材、棒材、型材产线等资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参与竞拍4100mm宽厚板生产线
等资产的议案》。该竞拍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参与本次网上竞拍能否成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司法重整后,重庆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钢集团”)拍得公司原有的炼钢二系列和轧钢4100mm宽厚板、
2700mm板材、线材、棒材、型材产线等资产(简称“4100m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为保证
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公司自2018年以来一直向重钢集团租赁使用其买受的上述资产,月租金为
1375万元(含税)。近期,重钢集团已在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项目编号:GR2025CQ1000978),挂牌价为108065.99772万元。为保证
生产经营持续稳定,支撑产品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参与竞拍本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参与竞拍4100m
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参与竞拍4100mm宽厚板生产线等资产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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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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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钢铁”)本次注销回购股份66838500股
,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749%。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
8851763767股。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计划于2025年2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
律法规相关要求。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
,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
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
.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67)。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668385
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891860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
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70)。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
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计划于2025年2
月18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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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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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253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300万元
左右,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
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1430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年,国内钢铁行业仍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库存、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
“三高三低”格局,行业整体处于磨底阶段,订单和需求持续偏弱,供给强于需求,而大宗原
料价格仍高位运行,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影响购销两端市场价格不断收窄,
同时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出现亏损。
为积极应对行业长周期下行风险,公司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降”的意识,用“智能化
”系统强化算账经营能力,强化边际和现金流管理,促进资源向高效益产品、高盈利区域倾斜
,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效衔接,倒逼制造能力提升。报告期内虽然出现亏损,但经营现金流仍
保持正流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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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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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12月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66838500股尚未使用。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
使用的6683850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891860
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
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控大
楼211房间
4.联系电话:15600918898
5.邮箱:15600918898@163.com
6.邮编:4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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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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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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