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05 重庆钢铁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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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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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5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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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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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360546.3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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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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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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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253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300万元
左右,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400万元
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51430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年,国内钢铁行业仍呈现“高产量、高成本、高库存、低需求、低价格、低效益”的
“三高三低”格局,行业整体处于磨底阶段,订单和需求持续偏弱,供给强于需求,而大宗原
料价格仍高位运行,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影响购销两端市场价格不断收窄,
同时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内出现亏损。
为积极应对行业长周期下行风险,公司牢固树立“一切成本皆可降”的意识,用“智能化
”系统强化算账经营能力,强化边际和现金流管理,促进资源向高效益产品、高盈利区域倾斜
,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效衔接,倒逼制造能力提升。报告期内虽然出现亏损,但经营现金流仍
保持正流入,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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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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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4年12月9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及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库存股66838500股尚未使用。
根据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
使用的6683850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注册资本将由891860
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
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控大
楼211房间
4.联系电话:15600918898
5.邮箱:15600918898@163.com
6.邮编:4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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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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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即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
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议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上述回
购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
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上
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
册资本”。现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已确定,经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确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履行债权人通知/公告程序后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注销及公司减资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
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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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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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内容: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若全
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6%。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公司股权结构将不会发生变化。根据7月2日董事会
决议,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
案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后将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并及时信息披露。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
.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
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公司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
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全资子公司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华宝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额
下限为1.5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2.00元/股。
截止2024年12月5日,华宝投资实际增持112959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增持金额
:117972474.90元,购买的最低价为1.03元/股、最高价为1.05元/股。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
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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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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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虎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王虎祥先生简历:1970年4月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王先生现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历任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炼钢厂厂长、宽板事业部总经理、副
总裁、高级副总裁、安全总监、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务。王先生1992年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2002年获得武汉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
工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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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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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匡云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现匡云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于9
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匡云龙先生自9月18日起正式就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总裁孟文
旺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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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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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024年
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载明将以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
途为“用于股权激励”,现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2024年6月8日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并
于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
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
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等指标,提振投资者
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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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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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
务稳健性,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交易品种:美元汇率
交易工具:远期购汇、货币掉期
交易场所: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远期购汇,开展美元远期购汇总额不高于2亿美元;货币掉期,计划开展货币
掉期总额不高于0.5亿美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严格把关,从制度约束、人员配备、事中管控、
事后评审、预警机制方面分析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亦分析了事前、事中及事后风
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矿石采购大量依赖进口,2024年全年需购汇量预计达6.32亿美元,正确识别汇率波动
所带来的风险并采取适应的应对措施,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为更有效
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远期购汇业务。同时,为尽可能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拓
宽融资渠道,公司有必要尽快打通美元融资渠道,以实现最大可能降本增效。
公司开展的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
行合理的资金安排,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进行以投机为
目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亿美元,其中远期购汇总额不高
于2亿美元,货币掉期总额不高于0.5亿美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该额度在
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
。
(三)资金来源
此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包括远期
购汇和货币掉期,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
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各项业务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
2.外币币种:美元。
3.交易对手和场所:公司远期购汇和货币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
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包含场内和场外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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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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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由不少于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
免。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选举胡恩龙先生、何洪
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胡
恩龙先生:1988年5月生,政工师,现任公司行政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公司工会副主
席。胡先生历任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党群管理室主任、部长助理兼党群管理室主任,行
政管理部(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胡先生毕业于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电力系统自
动化专业,后取得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何洪霞先生:1971年10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制造管理部(技术中心、检测中心)
党委书记、副部长、工会主席。何先生历任公司炼钢工序管理工作组副厂长、炼钢厂副厂长(
主持工作)、炼钢厂厂长,制造管理部(技术中心)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部长、工会主席
。何先生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冶金工程专业,后获重庆大学冶金工程硕士学位。
截止本公告日,胡恩龙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132600股,何洪霞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4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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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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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钢铁”)以“传承民族钢铁血脉创造
绿色美好生活”为使命,实现与股东、员工、客户等内外部相关方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
司继续聚焦主业,不断优化技术经济指标和公司治理,提升企业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此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内容报告如
下:
一、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打造超千万吨高质量绿色智造钢铁企业”为发展目标,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打造
“美丽重钢山水重钢”。
2023年推进全流程工艺装备高效化提档、助力数字化转型;获重庆市工业互联网新模式集
成创新应用称号。秉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理念,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国家级创新平台增加至3个,创建省级研发平台1个,申请专利517件,其中发明专利439件,创
造效益1.47亿元。通过“规划降碳、效率降碳、工艺降碳、技术降碳、绿色降碳、链圈降碳”
6C降碳的行动路径,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成为西南地区首个完成超低排放清洁运输公示的钢铁
企业,成功创建全国冶金绿化先进单位,获得绿色发展标杆企业等荣誉称号。
2024年,公司推进计划值系统、“CEPlus”系统(成本盈利分析系统)上线运行,支撑明
细产品盈利能力分析及效益预测,促进资源向高效益产品、高盈利区域倾斜;打通物料全流程
跟踪,实现市场与现场的有效衔接,倒逼制造能力提升;用“智能化”系统强化算账经营能力
,为产品结构转型提供坚实基础,保障经营目标实现。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全体员工直面经营压力,敢担当、勇创新、善作为,进一步
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强化绩效传导,聚焦研发投入强度、发明专利数量等科技创新重点指标,
推动产品结构提档升级。充分运用产销研平台协同开发品种钢,提升风电用钢、桥梁钢、容器
钢、耐候钢、高建钢、光伏支架、涂镀用酸洗基板、高等级螺纹钢、工业线材等拳头产品销售
量,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持续开展能效对标,促进能源降本。开展主要工序能耗相关技术指标对标,加大节能新技
术与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重点关注煤气利用、余能余热回收、自发电率提升、储能等板块。
制定能源绩效评价标准,推动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力争吨钢综合能耗降至500kgce/t以下,自
发电率挑战90%。持续推进废气超低排、废水零排放,巩固固废不出厂成果,深化环保治理,
持续推动绿色发展。
二、提升经营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2023年钢材需求明显萎缩,原燃料采购成本较长时间处于高位,国内钢铁市场呈现需求收
缩、成本上升、钢材价格持续下行、利润下滑等特征,公司购销差价持续收窄。全体员工勠力
同心、恪尽职守,抓实安全环保、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挖潜降本、全面提质增效,积极应对钢
铁行业下行震荡周期的挑战,产销量不断突破,各类技术经济指标不断刷新历史纪录,实现了
经营正现金流,稳住了重庆钢铁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
2024年,公司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高效生产机制、激励评价机制,能够实现随时
调整规模、灵活应对市场,要聚焦改革创新,向科技要发展、向管理要效益,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立足重庆、深耕川渝、辐射西南,重塑“三峰”品牌形象,公司产品聚焦西南市场
,拓展沿江市场及区域外高盈利品种市场以区域市场为主导,重点提升厚板及热卷产品在重庆
、四川市占率,2024年1-5月,热卷主要销售区域为西南区域,占比80%,其中重庆销售占比61
%;中厚板主要销售区域为西南区域,占比76%,其中重庆、四川销售占比分别为33%。
三、坚持规范治理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深化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各层级权责分明、有效制衡
、各司其职,协调运作。
2023年,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合规管理办法》等基本管
理制度和重要制度7个,进一步优化流程机制,提高议事效率;健全履职保障机制,构建更为
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
2024年公司持续关注《公司法》、上交所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试行)》等最新监
管动态,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基本管理制度,提供更加完备、高效的履职依据。
积极促进董事会结构多元化,选举一名女性独立董事;继续贯彻落实独立董事改革精神,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关注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告,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2023年信息披露持续保持规范,在上交所信
息披露综合考评中维持B级水平。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公开电话、网络问答等
交流平台多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涵盖宏观经济环境、中观行业发
展、微观企业经营等方面,并重点就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易、资本市场表现等方面进行充分
交流。
2024年,公司着力于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
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二是积极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上证
e互动、ir邮箱问题;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注要点,定期汇报董监高,畅通投资者交
流渠道。三是增加现场投资者接待频次,让投资者实地参观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
效传递公司价值。四是持续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公司官方公众号、视频号、主流新闻媒体、资
本市场媒体、行业媒体,多渠道宣传公司科技创新、智慧制造、绿色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情况
,让投资者理解、认可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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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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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人民币2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千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0.5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6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5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6%,购买的最高价为1.08元/股、最低价
为1.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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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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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拟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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