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06 大秦铁路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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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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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8.73│ 162.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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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7-21│ 4.95│ 147.34亿│
├───────────┼───────────┼───────────┼───────────┤
│可转债 │ 2020-12-14│ 100.00│ 31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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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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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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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 │ 6516.00│ ---│ ---│ 14920.00│ 363.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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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 ---│ ---│ ---│ 9155.00│ ---│ 人民币│
│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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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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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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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283.09亿│ 257.00亿│ 257.00亿│ 100.00│ ---│ ---│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 │ │ │ │ │ │
│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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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36.91亿│ ---│ 36.97亿│ 100.16│ ---│ ---│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 │ │ │ │ │
│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 │ │ │ │ │ │
│线有限责任公司51%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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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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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257.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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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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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788宗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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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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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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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转让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二条标的资产 │
│ │ 2.1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资产为甲方所拥有的788宗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截至2024│
│ │年9月30日,土地总面积为86039391.49平方米。(详见附件《授权经营土地明细表》) │
│ │ 2.2标的资产的土地所有权均属于国家,甲方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 │
│ │土地使用权。 │
│ │ 第三条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 │
│ │ 3.1本次资产转让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
│ │ 3.2双方同意,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国铁集团备案的《大秦 │
│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88宗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项 │
│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6077号)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不含税价为│
│ │23577926435.74元,增值税2122013379.22元,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9814.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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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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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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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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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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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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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
│ │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
│ │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
│ │、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
│ │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
│ │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
│ │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
│ │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 │
│ │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财务公司隶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构成日常关│
│ │联交易,纳入公司与国铁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一并预计。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财务公司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
│ │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
│ │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
│ │人国铁集团控制的企业。 │
│ │ 三、《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乙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 │
│ │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 │下金融财务服务: │
│ │ 1.存款服务; │
│ │ 2.贷款服务; │
│ │ 3.结算服务; │
│ │ 4.票据服务; │
│ │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三)服务原则 │
│ │ 1.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
│ │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
│ │ 2.甲方已将乙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甲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
│ │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5 │
│ │ 务的条件。 │
│ │ (四)服务价格 │
│ │ 1.关于存贷款。 │
│ │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 │
│ │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 │
│ │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 │
│ │厘定,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贷款利率。 │
│ │ 2.双方同意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
│ │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
│ │ 3.除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
│ │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
│ │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
│ │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
│ │ (2)应不高于甲方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 │
│ │手续费。 │
│ │ (五)交易限额 │
│ │ 乙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甲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
│ │出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
│ │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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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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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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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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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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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鉴于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行业特点,需要集中统一│
│ │的调度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
│ │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
│ │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 │
│ │ 根据公司与国铁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并生效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
│ │架协议”),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与国铁集团续签《框架协议》。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 │
│ │项,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 │ 2.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
│ │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
│ │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
│ │ 3.国铁集团持有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 │,太原局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国铁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且双方进行的│
│ │是与日常经营有关的交易,按照拟续签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日│
│ │常关联交易全年金额上限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太原局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 │ 2026年至2028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707.27亿元、719.00亿元、731.03亿元,较│
│ │上年分别增加199.40亿元、11.73亿元和12.03亿元,增幅分别为39%、2%和2%。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 │ 太原局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 │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1192万│
│ │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75152894J,法定代表人为陆 │
│ │勇,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
│ │ 关联方包括太原局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准朔铁路有│
│ │限责任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
│ │ 2.公司与国铁集团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 │ 国铁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由│
│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
│ │0000013477B,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
│ │ 经国务院批准,国铁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其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
│ │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
│ │,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 │
│ │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太原局集团公│
│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 │
│ │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
│ │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
│ │ (1)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 │
│ │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
│ │ (2)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 │
│ │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
│ │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
│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
│ │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 │
│ │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
│ │ (二)定价原则 │
│ │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
│ │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
│ │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
│ │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 │
│ │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 │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
│ │协商确定; │
│ │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 │
│ │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 │ (三)服务费用 │
│ │ 双方确认: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综合服务费用金额上限分别为:2026年度金额上限总│
│ │计为人民币7072748万元,2027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7190024万元,2028年度金额上限│
│ │总计为人民币7310332万元。 │
│ │ 《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 │ 协议履行期间,在上述费用额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别、项目等预计和执行情况│
│ │,将逐年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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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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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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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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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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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 │
│ │ 本次交易属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太原局│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
│ │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
│ │69993.98万元。 │
│ │ 由于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 │
│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在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
│ │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 │
│ │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320亿元(含320亿元)可转换公 │
│ │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太原局集团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2020年4月27日,公 │
│ │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 │拟收购的土地宗数为807宗,面积9161.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83.09亿元。 │
│ │ 由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因素复杂、变化因素多,土地面积、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核算需相│
│ │关方共同协商确认,截至目前项目尚未完成交割。 │
│ │ 近期,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充分协商,就推进完成可转换债券土地募投项目资产交割│
│ │工作达成一致。鉴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事项,纳入收购范围且具│
│ │备交割条件的土地宗数、面积、价款等发生变化。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国有│
│ │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
│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纳入收购范围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
│ │,出具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88宗授权经 │
│ │营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077号﹞。经双方共同确认,│
│ │由太原局集团公司转让并交割的土地宗数为788宗,面积为8603.94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3│
│ │57792.64万元。增值税212201.34万元,本次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98万元。剩余 │
│ │不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由公司向太原局集团公司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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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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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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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4元(含税)调整为0.14169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
,较上述分配预案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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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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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
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至15亿
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19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大秦铁路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以及《大秦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1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1元/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10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284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
96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5.28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824499.26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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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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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变更”。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
表人的议案》。会议选举董事长陆勇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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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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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竑毅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郝生跃、许光建、樊燕萍列席会议,独立董事
朱玉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董事陆勇、杨涛、杨文胜、陈鹏君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
2、董事会秘书张利荣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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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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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民
主形式选举产生。
202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工会《关于选举产生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函》。工会召开的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杨庆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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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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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巩伟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高君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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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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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防控管理体系,降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运营、经营决策等履职中的民事赔偿风险,保障公司、股东及相关
利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市
场实践,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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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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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郝生跃先生、许光建先
生、樊燕萍女士、朱玉杰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及独
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拟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原10万元(含税)
调整为12万元(含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组织召开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第六十条有关“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之规定,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与许光建委员、樊燕萍委员存在利
害关系,因此许光建委员、樊燕萍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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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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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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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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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2025年末期每股派现金股利0.14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已
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每股派现金股利0.08元(含税)。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
,较上述分配预案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28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900,148,479元。按照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3
0元。
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140,178,7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即614,017,876
元。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147,177,716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44,098,700
股。以2025年末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0,103,079,016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
14元(含税)。2025年末期共分配现金股利2,814,431,062.24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下年度。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
,较上述分配预案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1,611,774,217.28元,加本
次拟分配的2025年末期分红金额,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426,205,279.52元。2025年现金
回购股份金额247,716,101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加回购股份总额为4,673,921,380.52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9.22%。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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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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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的职务,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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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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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
披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增加《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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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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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公司会议室(四)表决方式
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集中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竑毅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郝生跃先生、许光建先生、樊燕萍女士
、朱玉杰先生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列席会议;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杨文胜先生、陈鹏君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利荣女士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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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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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工会《关于补选产生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函》。根据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因年龄原因,齐
志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会议补选杨庆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会收到齐志勇先生提交的辞呈,齐志勇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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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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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
》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
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
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
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
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
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
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
过人民币9亿元。财务公司隶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纳入公
司与国铁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一并预计。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铁集团控制的企业。
三、《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
金融财务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票据服务;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原则
1.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
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甲方已将乙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甲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
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5
务的条件。
(四)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原
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
定,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贷款利率。
2.双方同意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3.除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
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方在
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应不高于甲方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
续费。
(五)交易限额
乙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甲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
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
人民币19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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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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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行业特点,需要集中统
一的调度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
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运
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国铁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并生效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架
协议”),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与国铁集团续签《框架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3.国铁集团持有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太原局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国铁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且双方进行的是与
日常经营有关的交易,按照拟续签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
交易全年金额上限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太原局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6年至2028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707.27亿元、719.00亿元、731.03亿元,较上
年分别增加199.40亿元、11.73亿元和12.03亿元,增幅分别为39%、2%和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太原局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1192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75152894J,法定代表人为陆勇,主
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关联方包括太原局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准朔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公司与国铁集团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财
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
013477B,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经国务院批准,国铁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其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
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
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太原局集团公司为
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务
);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2)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
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
,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
商确定;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
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三)服务费用
双方确认: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综合服务费用金额上限分别为:2026年度金额上限总计
为人民币7072748万元,2027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7190024万元,2028年度金额上限总计
为人民币7310332万元。
《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协议履行期间,在上述费用额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别、项目等预计和执行情况,
将逐年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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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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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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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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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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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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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秦铁路”)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
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至15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8.19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大秦铁路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以及《大秦铁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实施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1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1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8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47177716股的比例为0.0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78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19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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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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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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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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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王道阔先生的辞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王道阔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董事补选工作。
王道阔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王道阔先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
好离任交接工作,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任职期间,王道阔先生勤勉尽责,在提升治理水平、推进稳健经营、强化市值管理和实现
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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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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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
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
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大秦铁路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
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8:00-12:00,14:30-18: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02号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邮政编码:030013
4.联系人:孔韶鹏
5.联系电话:0351-2620623
6.传真号码:0351-2620622
7.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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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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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条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变更”,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陆勇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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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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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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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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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9月23日14:30,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14:20
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主持人:董事长陆勇先生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3
日至2025年9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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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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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
本次交易属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太原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重新
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
98万元。
由于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及其金额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在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公
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320亿元(含3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太原局集团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太原局
集团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拟收购的土地
宗数为807宗,面积9161.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83.09亿元。
由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因素复杂、变化因素多,土地面积、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核算需相关
方共同协商确认,截至目前项目尚未完成交割。
近期,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充分协商,就推进完成可转换债券土地募投项目资产交割工
作达成一致。鉴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事项,纳入收购范围且具备交
割条件的土地宗数、面积、价款等发生变化。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
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纳入收购范围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
出具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88宗授权经营土
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077号﹞。经双方共同确认,由太原
局集团公司转让并交割的土地宗数为788宗,面积为8603.94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357792.64
万元。增值税212201.34万元,本次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98万元。剩余不具备交割
条件的土地由公司向太原局集团公司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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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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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资金
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19元/股。该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
本次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
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
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
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市值管理进行股份回购的议案》。全体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实施股份回购是公司落实
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提振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投资价值的具
体举措,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市值管理
进行股份回购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
,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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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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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3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
96号太铁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
3日
至2025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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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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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2025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含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
,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2025年8月27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147177716股为基数,按照每股0.08元(含税)实施派现,
分红总额为1611774217.28元,占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9.17%。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
股利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年度结束后再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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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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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韩洪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年龄原因,韩洪臣先生请求辞去
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韩洪臣先
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韩洪臣先生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
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韩洪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
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韩洪臣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韩洪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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