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61 中信金属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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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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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销售服务网络建│ 7.05亿│ 5.85万│ 5.85万│ 0.0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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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5亿│ 13.44万│ 13.44万│ 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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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80亿│ 16.29亿│ 16.29亿│ 6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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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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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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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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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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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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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
│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并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公司尚未 │
│ │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含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
│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
│ │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 │。 │
│ │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 │
│ │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
│ │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
│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 │
│ │款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
│ │中信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
│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
│ │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
│ │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 │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概述 │
│ │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
│ │,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
│ │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 │
│ │款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
│ │中信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
│ │ (二)现金管理金额 │
│ │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
│ │ (三)资金来源 │
│ │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
│ │ (四)现金管理方式 │
│ │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 │
│ │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
│ │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
│ │ 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
│ │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 (五)现金管理期限 │
│ │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
│ │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 (六)现金管理对象 │
│ │ 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
│ │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最终现金管理交易对象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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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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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Minera Las Bambas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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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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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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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MineraLasBambasS.A. │
│ │ 本次担保金额及情况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 │”)拟按照其持有MineraLasBambasS.A.铜矿项目15%的股权比例提供金额上限为1.05亿美元│
│ │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3年。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 │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MineraLasBambasS.A.与融资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该担保事项 │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 │
│ │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 │ MineraLasBambasS.A.为公司参股公司MMGSouthAmericaManagementCompanyLimited的全│
│ │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马满福在MMGSouthAmericaManagementCompanyLimited兼任董事,Miner│
│ │aLasBambasS.A.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MineraLasBambasS.A.进行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 │
│ │交易除外)为关联担保,截至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此外 │
│ │,截至11月30日,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标的相关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 │
│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
│ │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
│ │关注担保风险。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MineraLasBambasS.A.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联营企业MineraLasBambas│
│ │S.A.拟申请7亿美元循环贷款,贷款期限3年,中信金属拟为该循环贷款按15%持股比例提供 │
│ │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1.05亿美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项│
│ │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MineraLasBambasS.A.其他股东将同步按照持股比例 │
│ │提供等比例担保,各担保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MineraLasBambasS.A.进行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 │
│ │交易除外)为关联担保,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美元 │
│ │。此外,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标的相关的关联担保余额为3.5亿 │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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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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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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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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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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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信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信财务公司为中信金属及公司控股子公│
│ │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委托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
│ │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服务有效期为3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中信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财务 │
│ │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为114964.57万元,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195334.99万元│
│ │,票据贴现余额4841.8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即中信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含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的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为269483.58万元,公司 │
│ │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196138.25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74100.00万元 │
│ │,应付票据余额23404.77万元。 │
│ │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0年,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 │险,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
│ │信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由中信财务公司为中信│
│ │金属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
│ │效期内,公司在中信财务公司的存款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
│ │超过人民币75亿元。自《金融服务协议》生效至今,双方履约情况良好。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 │规、业务违约、资金安全性和可收回性难以保障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风险处置预案确定│
│ │的风险情形。 │
│ │ 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将于今年10月27日到期,公司拟与中信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
│ │《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献文、刘宴龙、李仪、马满福回避表 │
│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根据本次拟续签的协议,中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 │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有效期为三│
│ │年。其中存款业务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 │民币75亿元。 │
│ │ 截至目前,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与中信财务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中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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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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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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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秘│Minera Las│ 63.62亿│人民币 │2014-07-14│2032-07-30│连带责任│否 │是 │
│鲁投资有限│ Bambas S.│ │ │ │ │担保 │ │ │
│公司 │A.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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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中国铌业投│ 16.76亿│人民币 │2022-08-16│2025-08-16│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资控股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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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香│中国铌业投│ 16.76亿│人民币 │2022-08-16│2025-08-16│连带责任│否 │是 │
│港投资有限│资控股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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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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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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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有色金属的现货
贸易业务稳步增长,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满足现货贸易业务增长需要,减少和降低
金属矿产类大宗商品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贸易产品的影响,公司现拟调高2024年商
品套期保值业务限额调整至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交易品种:包括铁矿石、热轧卷板、电解铜、电解铝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品种。
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商品掉期合约等。
交易场所:主要为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
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国内外主流交易场所。
交易金额调整情况:由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亿元调整
为4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调整为25%。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
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
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同意公司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亿元,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
考虑到公司有色金属的现货贸易业务稳步增长,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满足现货
贸易业务增长需要,减少和降低金属矿产类大宗商品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贸易产品
的影响,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
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拟调整2024年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为最高不超过4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调整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和矿业投资业务,经营的贸易品种
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大宗商品
贸易行业受到宏观环境、经贸政策、供需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
效降低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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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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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扩大套期会计应用范围影响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中未分配利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等部分信息的列示,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
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应用概述
2023年度及以前期间,为降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的风险,公司使用
期货、期权、远期外汇等衍生金融工具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会计分为三种:公允价值套
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自2019年起,公司已应用套期会计中的境外经营净
投资套期进行会计核算。
为更客观地核算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使财务数据更准确、
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扩大《企业会计
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套期会计”)应用范围至:对符合套期会计准则要求的
铜、镍和铝相关产品应用套期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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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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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存在减值的,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损
失准备。2024年一季度,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4524325.12元,因计
提坏账准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524325.12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406560161.71元,主要为黑色金属市场价格下跌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对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06560161.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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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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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公司尚未确
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含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
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
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
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
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中信
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
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盈余资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
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
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
余额为272883.19万元;在中信银行贷款余额为62936.07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0;公司在中信
证券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支付的保荐费(不含税)为5735.85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
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
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
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现金管理对象
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
行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最终现金管理交易对象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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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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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57425998.25元,母公司2023年
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99716650.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1147653457.45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红利/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35.72%。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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