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66 中信建投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6-07│ 5.42│ 20.69亿│
├───────────┼───────────┼───────────┼───────────┤
│增发 │ 2020-12-08│ 35.21│ 38.4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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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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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 20.00亿│ ---│ 20.00亿│ 100.00│ ---│ ---│
├─────────┼──────┼─────┼─────┼─────┼─────┼──────┤
│满足客户投资及融资│ 23.54亿│ ---│ 23.56亿│ 100.00│ ---│ ---│
│需求 │ │ │ │ │ │ │
├─────────┼──────┼─────┼─────┼─────┼─────┼──────┤
│增强投资及做市能力│ 13.45亿│ ---│ 13.45亿│ 99.00│ ---│ ---│
├─────────┼──────┼─────┼─────┼─────┼─────┼──────┤
│发展投资交易业务 │ 13.00亿│ ---│ 13.00亿│ 100.00│ ---│ ---│
├─────────┼──────┼─────┼─────┼─────┼─────┼──────┤
│信息系统建设 │ 4776.38万│ 4961.39万│ 4961.39万│ 103.87│ ---│ ---│
├─────────┼──────┼─────┼─────┼─────┼─────┼──────┤
│产品种子基金 │ 13.45亿│ ---│ 13.47亿│ 100.00│ ---│ ---│
├─────────┼──────┼─────┼─────┼─────┼─────┼──────┤
│增强跨境业务能力和│ 10.09亿│ 1.23亿│ 10.10亿│ 100.00│ ---│ ---│
│国际竞争力,提升海│ │ │ │ │ │ │
│外资产和收入占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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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 5.00亿│ ---│ 5.00亿│ 100.00│ ---│ ---│
├─────────┼──────┼─────┼─────┼─────┼─────┼──────┤
│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 6.73亿│ ---│ 6.73亿│ 100.00│ ---│ ---│
│企业用途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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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信建投( │中信建投( │ 3.00亿│港币 │--- │--- │一般担保│未知 │未知 │
│国际)金融 │国际)证券 │ │ │ │ │ │ │ │
│控股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中信建投( │CSCI Finan│ 2.05亿│港币 │--- │--- │一般担保│未知 │未知 │
│国际)金融 │ce(2015)Co│ │ │ │ │ │ │ │
│控股有限公│.,Ltd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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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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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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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
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发行人于2026年4月22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发
行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亿元。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6年4月22日作为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
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21.13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获得股东会对
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的授权。为顺利完成本次票据发行,中信
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为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
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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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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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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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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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洪福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
董洪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洪福先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董洪福先生的任职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须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董洪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董洪福先生简历
董洪福先生简历
董洪福先生,1968年10月生。董先生自2026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北京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风险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董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北
京市分行首都机场支行人事科副科长,北京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
管理部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处干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外汇检查处干部、主任科
员,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调查统计处副处
长、金融稳定处处长、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本公司监事。
董先生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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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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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黄慧玲女士
(「黄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不再担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本公
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
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3月26日起
生效。
黄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工作变动有关的事项应提请联交
所或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宣布,麦宝文女士(「麦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并作为法律程序文
件代理人,自2026年3月26日起生效。刘乃生先生(「刘先生」)将继续担任另一位联席公司
秘书。麦女士作为联席公司秘书,将与刘先生紧密合作,并协助其履行联席公司秘书职责及获
取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相关经验。
麦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麦宝文女士,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监。麦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
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麦女士亦具有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的特许公司治
理公会之会士专业资格。彼曾在多家专业机构及香港上市公司工作,拥有超过20年工作经验,
范畴包括审计、会计、公司财务、合规及公司秘书事务。麦女士拥有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
士学位。
刘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乃生先生,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主任。刘先生于2006年3月加入本公司,自2014年1月起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月起
担任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自2024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外还兼任中信建
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顺隆致远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并购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市场微观结构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先生曾任职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
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行政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主任、公司办
公室行政负责人。
刘先生自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自清华大学获得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A股保荐代表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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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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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418758
548.10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1357421589.47
元(含税)。
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79854641.51
元(含税),该方案已实施完毕。鉴此,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中期已分配金额和本次
末期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637276230.98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1.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分配。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
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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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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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审计机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及其境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担任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
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
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
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
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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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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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1日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
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6年3月6日
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与《关于非执行董事辞任的
公告》《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于会议召开当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并于次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
股东会会议资料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108
.com)。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
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
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
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会通告和其
他相关文件。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详
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现
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3点30分至14点15分。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景
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南区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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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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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
将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举行,藉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
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及其发布,并考虑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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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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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
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发行人于2026年2月25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发行本
金金额人民币8.00亿元。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6年2月25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
协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
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获得股东会
对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的授权。为顺利完成本次票据发行之目
的,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本次担
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担保人于2026年2月25日签署的担保协议,中信建投国际就被担保人的本次票据发行
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前述担保协议下
的其他付款义务。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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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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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1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仅包含固定利率票据的
本金及利息以及浮动利率票据的本金;浮动利率票据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
额涉及汇率的,均按照2026年1月31日汇率折算。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
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发行人于2026年2月5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期限为35
8天,发行本金金额人民币3.50亿元。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6年2月5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
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
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7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获得股东会
对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的授权。为顺利完成本次票据发行之目
的,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本次担
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担保人于2026年2月5日签署的担保协议,中信建投国际就被担保人的本次票据发行提
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前述担保协议下的
其他付款义务。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7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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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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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
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发行人于2026年2月3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期限
为364天,发行本金金额人民币3.74亿元。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6年2月3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
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
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获得股东会
对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的授权。
为顺利完成本次票据发行之目的,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人在中票计
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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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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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非执行董事闫小雷先生因工
作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闫小雷先生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闫小雷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辞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经闫小雷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任何与
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闫小雷先生已按照其适用的离任管理相关制度
做好工作交接。
董事会对闫小雷先生为中信建投证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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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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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董洪福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洪福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
职条件,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简历所述之外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曾受证券
监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董洪福先生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关于选举董洪福先生
担任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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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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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
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发行人于2026年1月28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期
限为6个月,发行本金金额1.20亿美元。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6年1月28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
协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
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60亿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获得股东会
对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及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的授权。
为顺利完成本次票据发行之目的,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人在中票计
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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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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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HongKongLimited(以下简
称发行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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