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77 渝农商行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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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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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本金 │ 98.88亿│ 98.88亿│ 98.8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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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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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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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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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行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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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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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
│ │议,同意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给予集团综合│
│ │授信额度1900000.00万元,对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投”)给予集团综合│
│ │授信额度1900000.00万元,以上授信期限均为1年。 │
│ │ 2.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
│ │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 │响。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程序 │
│ │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
│ │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其中,董事殷祥林先生因关│
│ │联关系对《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会│
│ │议同意对重庆城投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900000.00万元,对重发投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 │190000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1年。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
│ │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 │应在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最终需提│
│ │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1.重庆城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
│ │ 重庆城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7.02%,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
│ │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城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
│ │为重庆城投及下属子公司,另预留额度1143428.00万元,后期由重庆城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
│ │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行《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
│ │ 2.重发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
│ │ 重发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4.81%,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重发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5.19%,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重发投与重发展为一致 │
│ │行动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将重发投作为主要股│
│ │东进行管理,重发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重发投及下属子公│
│ │司,另预留额度592315.00万元,后期由重发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行 │
│ │《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法定代表人王岳,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经营范围 │
│ │为:一般项目: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截至2024年9月末,重庆城投合并资产总额1889.04亿元,总负债为646.02亿元,净资产│
│ │1243.02亿元;2024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19亿元,净利润1.18亿元。 │
│ │ (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 重发投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刘小军,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
│ │总部基地39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开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
│ │入的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作管理,出资人授权│
│ │的其他相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截至2024年9月末,重发投合并总资产1748.60亿元,总负债902.53亿元,净资产846.07│
│ │亿元;2024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23亿元,净利润5.7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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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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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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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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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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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同意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浙江网商银行”)同业授信额度12亿元,授信期限1年。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
│ │交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2.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程序 │
│ │ 经本行授信审批,同意对浙江网商银行同业授信额度12亿元,授信期限1年。本次关联 │
│ │交易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
│ │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备案审阅,无需提交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本行关联方辜校旭女士曾于过去12个月内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在任期间同时担任浙江│
│ │网商银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网商银行构成本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上交│
│ │所口径下的关联方,本次授信为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本行2023年末经审计集团净资产的比│
│ │例超过0.5%,未达到1%,需进行披露,无需提交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浙江网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金晓龙,注册资本65.714亿元,地址为浙江省│
│ │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西溪路556号,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
│ │ 经营范围为: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截至2023年末,浙江网商银行资产总额4521.30亿元,负债总额4263.62亿元,净资产25│
│ │7.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43亿元,实现净利润42.03亿元。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
│ │ 本次授信后拟发生业务按照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未优于非关联方│
│ │同类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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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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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
│ │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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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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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 │议,同意对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7│
│ │69967.00万元,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给予集│
│ │团综合授信额度1850000.00万元,对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投”)给予集│
│ │团综合授信额度1850000.00万元,以上授信期限均为1年。 │
│ │ 2.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 │响。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程序 │
│ │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
│ │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
│ │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其中,董事胡淳女士、殷祥林先生因关联关│
│ │系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对渝富控股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769967.00万元,对重庆城投给│
│ │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850000.00万元,对重发投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850000.00万元,授│
│ │信期限均为1年。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 │
│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
│ │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应在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交易控制│
│ │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最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1、渝富控股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
│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8.70% │
│ │,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渝富控股为渝富资本的控股股东。同时,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委员会于2023年8月31日决定将其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 │
│ │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划转完成后,水务环境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成为渝富 │
│ │资本关联方。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
│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渝富资本及其控股股│
│ │东和关联方、水务环境及其子公司均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渝富控股及其│
│ │下属企业和水务环境及其子公司,另预留额度259800.00万元(其中131800.00万元为固定资│
│ │产专项额度),后期由渝富控股及相关集团成员根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行《法人客户统一│
│ │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
│ │ 渝富控股是重庆市资本运营的重点企业,是支撑重庆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渝富控│
│ │股的信贷支持,有助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在西部形成高质量│
│ │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 │ 2、重庆城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
│ │ 重庆城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7.02%,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
│ │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城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
│ │为重庆城投及下属子公司,另预留额度531673.80万元,后期由重庆城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 │
│ │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行《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重庆城投是专业从事城市建│
│ │设、投资、运营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支撑重庆市建设、发展和运营的重要企业,对重庆│
│ │城投的信贷支持,有助于重庆市城市建设和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基础设施建设。│
│ │ 3、重发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
│ │ 重发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4.02%,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重发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5.19%,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重发投与重发展为一致 │
│ │行动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将重发投作为主要股│
│ │东进行管理,重发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重发投及其控股子│
│ │公司,另预留额度768065.00万元,后期由重发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 │
│ │行《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
│ │ 重发投是重庆市资本运营的重点企业,是支撑重庆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重发投的│
│ │信贷支持,有助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渝富控股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胡际权,注册资本168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人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
│ │ (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 渝富资本成立于2004年,法定代表人马宝,注册资本10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 │
│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 │
│ │ (三)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水务环境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陈速,注册资本606457.148435万元,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 │
│ │ (四)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法定代表人王岳,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
│ │ (五)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 重发投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刘小军,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均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
│ │总部基地39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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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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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1.27亿 1.12 22.36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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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7亿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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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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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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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审议,同意对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给予集团综合
授信额度1900000.00万元,对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发投”)给予集团综合授
信额度1900000.00万元,以上授信期限均为1年。
2.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其中,董事殷祥林先生因关联关系
对《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对
重庆城投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900000.00万元,对重发投给予集团综合授信额度1900000.00
万元,授信期限均为1年。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应
在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最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
1.重庆城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重庆城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7.02%,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城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重庆
城投及下属子公司,另预留额度1143428.00万元,后期由重庆城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据具体授
信情况按照本行《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2.重发投集团授信关联交易情况
重发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4.81%,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发展”)持有本行股份占比为5.19%,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重发投与重发展为一致行动
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将重发投作为主要股东进行管
理,重发投及其关联方为本行关联方。本次集团授信申报成员为重发投及下属子公司,另预留
额度592315.00万元,后期由重发投及相关集团成员根据具体授信情况按照本行《法人客户统
一授信管理办法》领用。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法定代表人王岳,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城市建设投资(不含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末,重庆城投合并资产总额1889.04亿元,总负债为646.02亿元,净资产12
43.02亿元;2024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19亿元,净利润1.18亿元。
(二)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重发投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刘小军,注册资本200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
基地39幢,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开展基金、股权、债权等投资与管理,对受托或划入的国
有资源、资产和投资形成的资产实施管理、开发、经营,资本运作管理,出资人授权的其他相
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末,重发投合并总资产1748.60亿元,总负债902.53亿元,净资产846.07亿
元;2024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23亿元,净利润5.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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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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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监管相关要求,围绕党委工作思路和统一部署,深入推进“
零售立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战略,深化“一体四驱”发展体系,提升资本管理精细化水
平,合理平衡资本充足与宏观审慎要求,限额管理动态有序,全年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在
本行资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值以上。为保持规划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充足资本持续保障业务健康
发展,现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内部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制定2025年至2027年资本规划。
一、资本规划目标
本行基于下述考虑设定2025-2027年资本充足率目标。一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以下简称“资本办法”),设置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目标应分别不低于7.5%、8.5%和10.5%的监管要求,并分别设置0
.6、0.6、1.05个百分点的安全边际。
二是充分考虑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中第二支柱主要风险资本附加要求。三是充分考虑宏
观审慎评估要求。四是保持资本实力持续提升,至2027年末资本充足率应保持与经济周期以及
本行层面监管评级相适应的水平。五是集团和法人需同时满足资本新规要求。
二、资本补充计划
本行将充分发挥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优势,坚持内源性补充为主,外源性补充为辅,以充足
资本保障业务发展。
(一)内源性方面,多措并举促提升
本行将努力增加价值创造,提高资本收益水平,增强资本自我积累能力,以利润留存、资
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内源性方式为主补充资本,提高资本补充来源的长期可持续性,以内延式
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年度经营目标,优化成本、结构、质量,从资源调配、成本定价、
预算考核等维度推动资本前置渗透业务,推动经营发展提质增效;提升数字赋能,推进金融创
新,围绕“四链”融合加快数字化转型,构建敏捷高效、协同联动的数字运营模式,培育业务
增长新动能;推动净利润增长,管控负债成本,拓展中收来源,重实体、强定位,激发经营活
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费用精细化管控能力,通过合理的利润留存,持续补充所有者权益、
增强资本实力。
(二)外源性方面,主动管理保充足
一是择机发行二级资本工具。根据经营计划和前瞻性资本储备需求,加强市场研判,把握
发行时机,适度发行二级资本债,确保二级资本持续充足。二是做好2026-2027年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行权赎回及发行工作,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窗口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保
持资本充足稳定性和资本工具多样性。
三是密切关注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银行专项资本债等创新资本工具的配套监管
政策发布和市场接受情况,结合本行资本、成本、业务需求和经营管理实际,评估发行可行性
,主动探索新型资本工具补充途径,调整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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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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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
计划的情形。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行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深化战略引领,全面提升投资价值;健全
回报机制,提升投资回报;完善投关体系,深化市场价值认同;强化信息披露,积极传递公司
价值;维护市值稳定,彰显国企责任担当等方面,提升本行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本
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
3.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
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
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4年,本行A股股价全年上涨57%,但仍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日
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45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
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1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
值提升计划》后,本行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本行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深化战略引领,全面提升投资价值
1.聚焦战略方向,把准未来趋势
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定贯彻“零售立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发展
战略,系统推进“一体四驱”发展体系。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发展理念,优化组织架构
,成立“普惠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市场、金融科技”四大总部,打造高效精干总部,在客户
服务过程中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科学把握金融发展趋势和规律,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优势,
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农村领跑”“城市赶超”,奋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
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
2.聚焦核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
立足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定位,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依
托客群、网点、人员三大优势,以零售业务为根基,全面推进“区域网格化”“行业网格化”
,锻造差异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服务下沉。2025年本行依据自身职责定位,形
成了核心目标体系,明确了长期进位与提升目标,结合内外部环境制定了“三增三优两突破”
的经营目标,聚焦营业收入、表外清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万/人)、存款付息率、非人力费
用、活期存款市场份额、一般贷款市场份额、逾期率、存款余额和贷款增长这十大指标,始终
坚持成本、结构、质量持续优化,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人均净利润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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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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