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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6010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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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088 中国神华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1915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哈拉沟煤矿项目 │ 16.93亿│ 0.00│ 16.93亿│ 100.00│ 3.68亿│ ---│ ├─────────┼──────┼─────┼─────┼─────┼─────┼──────┤ │重庆神华万州电厂项│ 10.24亿│ 0.00│ 10.24亿│ ---│ ---│ ---│ │目 │ │ │ │ │ │ │ ├─────────┼──────┼─────┼─────┼─────┼─────┼──────┤ │布尔台煤矿建设项目│ 34.48亿│ 0.00│ 34.48亿│ 100.00│ 3.07亿│ ---│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项│ 53.86亿│ 0.00│ 53.86亿│ 100.00│ 1.98亿│ ---│ │目 │ │ │ │ │ │ │ ├─────────┼──────┼─────┼─────┼─────┼─────┼──────┤ │包神铁路 TDCS 调度│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 │指挥系统 │ │ │ │ │ │ │ ├─────────┼──────┼─────┼─────┼─────┼─────┼──────┤ │包神铁路石圪台至瓷│ 4600.00万│ 0.00│ 4600.00万│ 100.00│ ---│ ---│ │窑湾段铁路增建第二│ │ │ │ │ │ │ │线 │ │ │ │ │ │ │ ├─────────┼──────┼─────┼─────┼─────┼─────┼──────┤ │包神铁路东胜至石圪│ 5300.00万│ 0.00│ 5300.00万│ 100.00│ ---│ ---│ │台段铁路增建第二线│ │ │ │ │ │ │ ├─────────┼──────┼─────┼─────┼─────┼─────┼──────┤ │购置电力机车 │ 1.68亿│ 0.00│ 1.68亿│ 100.00│ ---│ ---│ ├─────────┼──────┼─────┼─────┼─────┼─────┼──────┤ │义井变电站电能污染│ 3600.00万│ 0.00│ 3600.00万│ 100.00│ ---│ ---│ │治理 │ │ │ │ │ │ │ ├─────────┼──────┼─────┼─────┼─────┼─────┼──────┤ │货车管理信息系统 │ 500.00万│ 0.00│ 500.00万│ 100.00│ ---│ ---│ ├─────────┼──────┼─────┼─────┼─────┼─────┼──────┤ │神朔铁路红外线探测│ 300.00万│ 0.00│ 300.00万│ 100.00│ ---│ ---│ │加密工程 │ │ │ │ │ │ │ ├─────────┼──────┼─────┼─────┼─────┼─────┼──────┤ │购置运煤敞车C70 │ 16.00亿│ 0.00│ 15.92亿│ ---│ ---│ ---│ ├─────────┼──────┼─────┼─────┼─────┼─────┼──────┤ │黄骅港翻车机完善工│ 0.00│ 0.00│ 0.00│ ---│ ---│ ---│ │程 │ │ │ │ │ │ │ ├─────────┼──────┼─────┼─────┼─────┼─────┼──────┤ │河北三河电厂二期工│ 0.00│ 0.00│ 0.00│ ---│ ---│ ---│ │程 │ │ │ │ │ │ │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电│ 3.54亿│ 0.00│ 3.34亿│ ---│-2500.00万│ ---│ │厂扩建工程 │ │ │ │ │ │ │ ├─────────┼──────┼─────┼─────┼─────┼─────┼──────┤ │浙江宁海电厂二期工│ 10.58亿│ 0.00│ 9.19亿│ ---│ 16.18亿│ ---│ │程 │ │ │ │ │ │ │ ├─────────┼──────┼─────┼─────┼─────┼─────┼──────┤ │陕西锦界煤电一体化│ 6.41亿│ 0.00│ 6.41亿│ 100.00│ 6.82亿│ ---│ │项目二期工程 │ │ │ │ │ │ │ ├─────────┼──────┼─────┼─────┼─────┼─────┼──────┤ │河北黄骅电厂二期工│ 4.87亿│ 0.00│ 4.08亿│ ---│ 4.36亿│ ---│ │程 │ │ │ │ │ │ │ ├─────────┼──────┼─────┼─────┼─────┼─────┼──────┤ │河北定洲电厂二期工│ 4.55亿│ 0.00│ 4.15亿│ ---│ 4.81亿│ ---│ │程 │ │ │ │ │ │ │ ├─────────┼──────┼─────┼─────┼─────┼─────┼──────┤ │辽宁绥中电厂二期工│ 2.11亿│ 0.00│ 2.11亿│ ---│ 3.68亿│ ---│ │程 │ │ │ │ │ │ │ ├─────────┼──────┼─────┼─────┼─────┼─────┼──────┤ │重庆神华万州电厂项│ 10.24亿│ 0.00│ 10.24亿│ ---│ ---│ ---│ │目 │ │ │ │ │ │ │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 160.00亿│ 0.00│ 160.00亿│ 100.00│ ---│ ---│ │一般商业用途 │ │ │ │ │ │ │ ├─────────┼──────┼─────┼─────┼─────┼─────┼──────┤ │战略性资产的收购 │ 333.00亿│ 0.00│ 318.06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26 │交易金额(元)│8.5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股权 │ │ │ ├──────┼────────────────┴──────┴────────────────┤ │买方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 │ │司100%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 │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构成香港证│ │ │券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的关连交易,因此本公司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布本公告。│ │ │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集团公│ │ │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 │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除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和单位以外的关联方未进行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经备案的杭锦能源截至评│ │ │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 │ │ │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转让给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 │ │限公司,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5264.95万元,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 │ │ 2025年2月24日,杭锦能源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的 │ │ │变更登记通知书,上述收购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本公司已登记为持有杭锦能源│ │ │100%股权的股东。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2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3年6月16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了 │ │ │本公司与关联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签署的2024年至2026年《金融│ │ │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2024年至2026年的年度交易上限。根据《金│ │ │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 │ │无需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及多项金融服务,本公司成员单位可以在财务公│ │ │司存款。 │ │ │ 一、2025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 │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及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本公司成员单位与财务公│ │ │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 │ │ (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包括贷款、信贷、票据│ │ │承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透支、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 │ │ 预计上限为100000百万元,贷款利率范围为1.85-3.25%。 │ │ │ (二)本公司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 │ │ 预计上限为75000百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30-3.20%。 │ │ │ (三)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 │ │、转账、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 │ │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 │ │ 预计上限为300百万元。 │ │ │ 二、财务公司合规经营和业务风险情况 │ │ │ 本公司每半年对财务公司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 │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 │ │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 │ │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 │ │ 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 │ │的评估和监督,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01-22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中国神华拟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杭锦能源100%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 │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构成香港证│ │ │券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的关连交易,因此本公司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布本公告。│ │ │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本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集团公│ │ │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 │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除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和单位以外的关联方未进行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经备案的杭锦能源截至评│ │ │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将所持有 │ │ │的杭锦能源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5264.95万元,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 │支付。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推动减少同业竞争。本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下属煤炭业务整合平台,本公司与国家│ │ │能源集团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若干同业竞争资产包括本次│ │ │交易标的,本次交易系落实协议约定,进一步推动减少同业竞争。《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 │ │其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2014年6月28日、2018年3月2日及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 │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A股公告。 │ │ │ 增储上量巩固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标准下本公司煤炭保有资源量将增加38.41 │ │ │亿吨(评估利用口径)、可采储量将增加20.87亿吨(评估利用口径),分别占2024年6月末│ │ │本公司保有资源量和可采储量的11.40%和13.59%。本公司将增加1000万吨在建煤矿、1570万│ │ │吨在产煤矿及2×600MW煤电发电机组,从而增加公司蒙西上游煤炭资源的未来供应、保障一│ │ │体化产业链高位运行,提高公司在蒙东地区的能源保供能力和协同运营水平,从而巩固公司│ │ │一体化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 │ │条的规定,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 │ │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 │ │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3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 │ │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 │ │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 │ │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 │ │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 │ │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 └──────┴────────────────────────────────────────┘ ┌──────┬────────────────────────────────────────┐ │公告日期 │2024-05-31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国能(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国能(北京)科创种子基金(有限合伙)(“科创种子基金”或“基金”或“合│ │ │伙企业”)。 │ │ │ 交易概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属6家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 │ │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1.2亿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参与设立科创种子基金。 │ │ │ 风险提示:本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科创种子基金承担责任,本次投资存在的不确│ │ │定因素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投资回报风险等。 │ │ │ 本次投资属于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本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 │ │能源集团公司”)订立的2024年至2026年《煤炭互供协议》、2024年至2026年《产品和服务│ │ │互供协议》,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订立的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协议》外,本│ │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未发生交易金额│ │ │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除│ │ │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经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所属国能神东煤炭集 │ │ │团有限责任公司(“神东煤炭”)、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能公司”)、国能│ │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朔黄铁路”)、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能源”│ │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装备”)、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黄骅港│ │ │务”)等6家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属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控 │ │ │股”)、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华│ │ │投资”)、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公司”)、国能(北京)私募基金管理│ │ │有限公司(“国能基金”)等5家子公司(“交易对方”),共同签署了《国能(北京)科 │ │ │创种子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本公司所│ │ │属6家子公司合计出资1.2亿元,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属5家子公司合计出资0.8亿元,共同投│ │ │资设立科创种子基金,基金规模2亿元,国能基金为科创种子基金的管理人。同日,科创种 │ │ │子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资本控股、化工公司、国华投资、浙江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全资│ │ │子公司,国能基金是资本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 │ │3条的规定,该等出资方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宝日希勒能│呼伦贝尔两│ 4619.00万│人民币 │2008-08-30│2029-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源 │伊铁路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08│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A股股价下跌4.1 6%,H股股价下跌8.28%,出现较大波动。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稳定股东持股信 心,现就公司近期相关运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行业波动,生产运营整体保持正常。2025年一季度用煤需求偏 弱、煤炭价格下行,公司积极应对外部挑战,加强生产组织协调,全力保障一体化核心业务维 持高位运行,生产运营整体保持正常。2025年公司计划商品煤产量3.348亿吨,煤炭销售量4.6 59亿吨,发电量2271亿千瓦时,均高于2024年实际水平。 二、公司坚持积极回报股东,稳定分红金额、增加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已公告2024年度 末期股息方案,建议派发现金股息2.26元/股(含税),分红金额占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5%(2023年度:75.2%),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2025年1月,公司 董事会建议2025年至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方案,提高每年度最低现金分红比例5个百分点至6 5%,并考虑适当增加分红频次。以上2024年度末期股息方案、2025年至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方案均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授予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公司将结合资本市 场情况和内部制度管理要求,在必要情况下适时开展授权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没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意向和计划。2023年至2024年期间,国家能源集团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本公司A股股份1159.35万股,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增至69.5789%,显示其对本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和支持。 ──────┬────────────────────────────────── 2025-03-25│其他事项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4日收到吕志韧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呈。因退休原因,吕志韧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其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也同时终止。吕 志韧先生辞任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以上辞任即日生效。 吕志韧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 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吕志韧先生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吕志韧先生辞任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人数由三人减少至两人,低于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所规定人数。董事会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 选举合适人选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对吕志韧先生的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吕志韧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本 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执行董事张长岩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新的授权代表,自20 25年3月24日起生效。 ──────┬────────────────────────────────── 2025-03-22│其他事项 ──────┴────────────────────────────────── 2023年6月16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了本公司与关联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签署的2024年至2026年《金融 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及其项下2024年至2026年的年度交易上限。根据《金融 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无需 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及多项金融服务,本公司成员单位可以在财务公司存款 。 一、2025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及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本公司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包括贷款、信贷、票据承 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透支、开立信用证等,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预计上限为100000百万元,贷款利率范围为1.85-3.25%。 (二)本公司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预计上限为75000百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30-3.20%。 (三)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 转账、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 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 预计上限为300百万元。 二、财务公司合规经营和业务风险情况 本公司每半年对财务公司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 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 评估和监督,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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