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06 中国一重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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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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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 │ 348.39│ ---│ ---│ 107.7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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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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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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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 12.88亿│ 849.56万│ 9.24亿│ 100.00│ ---│ ---│
│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 │ │ │ │ │ │
│设备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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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 20.70亿│ 51.68万│ 20.50亿│ 100.00│ ---│ ---│
│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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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 35.31亿│ 0.00│ 15.63亿│ 100.00│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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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3.13亿│ 0.00│ 62.81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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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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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2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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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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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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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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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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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对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分别以现金,│
│ │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0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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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2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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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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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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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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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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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对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分别以现金,│
│ │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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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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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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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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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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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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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对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
│ │司分别以现金,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
│ │0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2023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7项,合计金额355047.76 │
│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29.92%。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
│ │生过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并提│
│ │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再纳入对应的累计计算范围。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所│
│ │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增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豁免│
│ │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 │公司)进行增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构│
│ │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19年8月21日,中国一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一重与一重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 │
│ │司事项,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0000万 │
│ │元。目前,中国一重和一重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 │
│ │元,一重集团出资30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 │
│ │关联交易包括:一是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二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 │
│ │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43.34万元。三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
│ │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0034.16万元。四是在一重集团控│
│ │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为128813.32万元。五是一 │
│ │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给公司各级子公司授信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 │金额为204724.7万元。六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农业机械发展有限公│
│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643.72万元。七是向一重集团出售部分资产607.16万元。 │
│ │ 合计关联交易金额355047.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29.92%。除此之外, │
│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
│ │ 以上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
│ │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再纳入对应的累计计算范围。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
│ │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增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
│ │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
│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刘明忠 │
│ │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资委 │
│ │ 经营范围:核电、石化、冶金、锻压、矿山、电力及军工产品等重型机械工程和铸锻焊│
│ │产品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天然气等新│
│ │能源装备、冷链物流及贸易、物流业务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运输及总包;垃圾│
│ │处理、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等环保装备工程的技术咨询│
│ │、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现代化、智能化、大型化农机装备的技术│
│ │咨询、设计、制造、产品售后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环保、海洋工程与船舶、汽车与轨│
│ │道交通及其他领域等新材料行业零部件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及制造;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
│ │外)、基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机械铸锻焊技术咨询、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机床、检测仪│
│ │器材料及配件、出口本企业产品,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
│ │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木制品的出口和相关的│
│ │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 │
│ │ 住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双方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所 │
│ │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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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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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21.40亿 31.21 48.85 2020-09-1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8.40亿 12.25 19.18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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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80亿 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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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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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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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负值,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27.0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7
9.27亿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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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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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A股证券简称:中国一重,A股证券代码:601106;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陆文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隋炳利,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
份公司时任董事长;
胡恩国,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3年9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数据的更正公告》显示,2
022年度,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形成原因为代缴工资、社保费用,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为782.48
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7%,期末余额0.6万元。公司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控股
股东一重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5.1条、第4.5.2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文俊、时任董事长隋炳利作为公司负责人和信息
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胡恩国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和信息
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陆
文俊、时任董事长隋炳利、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胡恩国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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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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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朱青山同志、监
事会主席于兆卿同志、副总经理蒋金水同志的书面报告,因到龄退休原因,朱青山同志申请辞
去公司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于兆卿同志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蒋金水同志申请辞去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青山同志、于兆卿同志、蒋金水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朱青山同志、于兆卿同志、蒋金水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监事的补选工作及新任副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朱青山同志、于兆卿同志、蒋金水同志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勇于
担当,全面稳健把控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合规履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公司治理、科技创新、
扩大市场规模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朱青山同志、于兆卿同志、蒋金水同志在任职期
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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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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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对一重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分别以现金,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
0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3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7项,合计金额355047.76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29.92%。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
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再纳入对应的累计计算范围。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
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增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进行增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构成关联
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8月21日,中国一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一重与一重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
事项,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30000万元。
目前,中国一重和一重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20000万元,一
重集团出资30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7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包括:一是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二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
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43.34万元。三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0034.16万元。四是在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为128813.32万元。五是一重集团控股
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给公司各级子公司授信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204724
.7万元。六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农业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643.72万元。七是向一重集团出售部分资产607.16万元。
合计关联交易金额355047.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29.92%。除此之外,过
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再纳入对应的累计计算范围。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全部
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增资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规定。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明忠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资委
经营范围:核电、石化、冶金、锻压、矿山、电力及军工产品等重型机械工程和铸锻焊产
品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天然气等新能源
装备、冷链物流及贸易、物流业务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运输及总包;垃圾处理、
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等环保装备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
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现代化、智能化、大型化农机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
、制造、产品售后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环保、海洋工程与船舶、汽车与轨道交通及其他
领域等新材料行业零部件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及制造;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外)、基金管理
等相关金融业务;机械铸锻焊技术咨询、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机床、检测仪器材料及配件、出
口本企业产品,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出口;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木制品的出口和相关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的进口。
住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双方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所规
定的关联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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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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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联合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股份)、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能能源)、上海
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新能源)、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润新能)共同组建黑龙江省新能源开发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平台公司)。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国一重作为投资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
2.中国一重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
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设立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黑龙江辰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飞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的营业期限:25年
5.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6.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
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标准化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修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股权结构:中国一重占股40%、出资40000万元,佳电股份占股25%、出资25000万元
,辰能能源占股15%、出资15000万元,电气新能源占股10%、出资10000万元,天润新能占股10
%、出资10000万元。
8.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均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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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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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03247899.7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
220071172.63元,实收股本为685778292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出现较大亏损,近年虽每年实现盈利,但公司经营未能弥补亏损
。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
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坚持自主研发和开放协同相结合,聚焦做强做优做精装备制造与服
务、大型铸锻件、专项装备等业务和产品,促使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优化核心制造产品结
构。加快推进核电焊接转子、水电转轮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积极开展工程总包、智能化运维
等业务。深耕市场客户,加强市场调研,以市场促升级,核电、石化装备向新型核电蒸发器、
主管道及石化服务延伸,稳定提升热连轧、冷连轧、中厚板市场占有率,加快推进核电焊接转
子、水电转轮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积极开展工程总包、智能化运维等业务,发掘新产品、新
业务,形成若干单项冠军产品和批量化产品。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实施转型
升级等战略措施,积极拓展业务范围进入新领域、开辟新产业,新产业以提供重大技术装备和
工程总包为切入点,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进商业模式由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变,发展方
式由自我积累向“自我积累+合作并购”转变,区域布局由国内向“国内+国际”转变,技术创
新由自主研发向“自主+协同”转变,企业经营由产品向“产业生态圈+资本”转变。通过以上
措施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亏损弥补。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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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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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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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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