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06 中国一重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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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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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2-01│ 5.70│ 112.02亿│
├───────────┼───────────┼───────────┼───────────┤
│增发 │ 2017-10-11│ 4.85│ 15.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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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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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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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上电(齐齐哈尔│ ---│ ---│ 50.00│ ---│ 31223.89│ 人民币│
│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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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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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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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石化容器及百万│ 12.88亿│ 849.56万│ 9.24亿│ 100.00│ ---│ ---│
│千瓦级核电一回路主│ │ │ │ │ │ │
│设备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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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铸锻钢基地及大│ 20.70亿│ 51.68万│ 20.50亿│ 100.00│ ---│ ---│
│型铸锻件自主化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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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滨海制造基│ 35.31亿│ 0.00│ 15.63亿│ 100.00│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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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3.13亿│ 0.00│ 62.81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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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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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转让比例(%)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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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6.17亿 │转让价格(元)│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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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74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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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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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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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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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7.2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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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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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龙江锐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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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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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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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10月31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
│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所属子公司一重上电(齐齐哈│
│ │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上电)拟以公开挂牌的形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
│ │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龙江锐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锐风)│
│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7.24亿元,最终以经国资委备案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
│ │权评估报告为准。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一重上电于2025年11月20日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2025年12月29日,一重上│
│ │电收到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上述标的受让方为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联│
│ │交所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确认,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符合受让条件。龙江│
│ │锐风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2455.62万元。 │
│ │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
│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6日,注册资本102484.172万元,注册 │
│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富街(交通公寓1#楼),法定代表人王大陆,经营范围为│
│ │对风力发电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七│
│ │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
│ │ 2026年1月4日,龙江锐风100%股权出售事宜已全部完成,该项交易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
│ │记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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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8 │交易金额(元)│6.1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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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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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7431131│标的类型 │股权 │
│ │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 │ │ │
│ │股本的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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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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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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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一重集团)于2025年3月25日与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签署了《 │
│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重集│
│ │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国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中国一重27431131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转让方):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 │ (二)协议内容 │
│ │ 一重集团拟将所持有的中国一重274311317股,占公司总股本4.00%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份,以及由标的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新投资,国新投资│
│ │确认同意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标的股份。 │
│ │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的定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本│
│ │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25元,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17200463.25元(大写:│
│ │人民币陆亿壹仟柒佰贰拾万零肆佰陆拾叁元贰角伍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
│ │ 根据公司2025年6月27日收到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 │记确认书》,国新投资通过协议方式获得的公司274,311,3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 │)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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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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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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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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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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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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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
│ │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控股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
│ │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
│ │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
│ │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
│ │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两│
│ │年《金融服务协议》。 │
│ │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王越 │
│ │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DH453H │
│ │ 金融许可证编码:L0280H223010001 │
│ │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楼(秀月街178号)A307-│
│ │53室。 │
│ │ (二)关联关系 │
│ │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关联方。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一)定价原则 │
│ │ 1.双方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
│ │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
│ │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权属子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 │。 │
│ │ (二)金融服务内容 │
│ │ 1.存款服务 │
│ │ (1)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 │
│ │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
│ │,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
│ │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余额不超过本外币100亿元。 │
│ │ 2.综合授信服务 │
│ │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 │
│ │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中国一重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
│ │ (2)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 │
│ │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
│ │贷款之利率。 │
│ │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本 │
│ │外币80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
│ │ 3.结算服务 │
│ │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一重指令协助中国一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 │
│ │的其他辅助业务。 │
│ │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其 │
│ │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
│ │ 4.其他金融服务 │
│ │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一重提 │
│ │供的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
│ │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 │
│ │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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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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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8.40亿 12.25 19.18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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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40亿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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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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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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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控股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
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
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
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两年《金
融服务协议》。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越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DH453H
金融许可证编码:L0280H223010001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楼(秀月街178号)A307-53
室。
(二)关联关系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关联方。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一)定价原则
1.双方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
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权属子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
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不
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余额不超过本外币100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
、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中国一重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
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
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本外
币80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一重指令协助中国一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的
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其他
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一重提供
的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
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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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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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1.存款: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日均27.06亿元,每日存
款余额均未超过协议规定的日最高存款限额45亿元。
2.授信:2025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贷款: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含贴现)余额为30.7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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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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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140万元和4
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众华始创于1985年,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国内第一批获批证券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多年耕耘于国内外资本市场,为几十家公司
提供了上市相关的会计、审计服务。已帮助近百家境内外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并挂牌上市,涉
及制造、运输、IT、金融、零售、服务等多个行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业务资质:众华已取得由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3
1000003),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
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众华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行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能够
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
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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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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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金融
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持续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2026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中国一重是中国核岛装备的领跑者、国际先进的核岛设备供应商和服务商,是当今世界炼
油用加氢反应器的最大供货商、冶金企业全流程设备供应商,也是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国家队
与主力军。“十四五”以来,公司通过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深耕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化改革提
质增效、推进数字化进程、强化产业链协同等举措,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装备制造集成服务商,企业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坚定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牢牢把握技术、质量、成本、服务装备制造业竞争底层逻辑,发挥“研产供销服”一体化协
同优势,强化技术引领,筑牢质量生命线,提高成本竞争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狠抓市场开
拓、“两金”压降和降本节支工作,推动打造价值创造型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进程,按照统
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一网一云一平台”总体架构,制定数智转型实施
方案,以生产数字化为牵引带动管理数字化、研发数字化协同发力,切实提高企业效益、效率
、效能。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产焕新、产品换代、产业转型,着力推动商业
模式由制造向“制造+服务”、区域布局由国内向“国内+国际”、产品类型由单件小批向成套
批量化“三个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
二、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国一重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核心位置,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关键“卡脖
子”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主动融入国家基础研究创新体系,积极承担国
家重大科技项目,全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建设科技强国进程中贡献中国一重力量。
2025年成功研制620℃超超临界汽轮机FB2转子锻件,在超超临界火电核心部件领域实现重大突
破。成功研制世界第一条3800mm高架中厚板生产线,整体工艺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世
界最大规格圆坯垂直铸机热试成功,材料生产工艺实现新的突破。先后攻克热连轧精轧机工作
辊冷却和导卫系统等38项关键技术,开发出高温氦氙堆用GH3230镍基合金锻件等8项新产品。
2026年,公司将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牢牢把握
产业发展方向布局科技创新,并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坚持材料、装备、产品协同发展,科
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一体推进,着力形成互融共促的新格局。坚持科技创新以市场需求和应用为
导向,聚焦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形成一批科研项目清单,强
化研以致用、研用一体,形成科研成果快速应用的制度保障机制,加快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
现实生产力。坚持产业发展以提升科技水平为着力点,坚持无技术不转型、无装备不转型,着
力加强科技研发、产品迭代升级、应用场景建设等环节融通创新,以科技创新为根本驱动,升
级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坚持以提升各产业板块创新能力为关键,充分认
识到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推动人才、资金、分配等资源的集中,深化原创技术策
源地、中央研究院建设,加快构建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加速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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