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07 四川成渝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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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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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二绕公司 │ 590300.00│ ---│ 100.00│ ---│ 2622.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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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6939.65│ ---│ ---│ 7766.15│ 512.3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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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川商壹拾贰号私│ 2893.80│ ---│ 19.90│ ---│ 720.49│ 人民币│
│募基金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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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商行 │ 37.17│ ---│ ---│ 18.13│ 1.3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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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 │ 31.40│ ---│ ---│ 16.7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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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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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31 │交易金额(元)│8450.0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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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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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48座公路充电站资产,共计204台直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流充电桩,408把充电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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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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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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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
│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与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蜀交新能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蜀交新能源公司48座公路充电站资产,│
│ │共计204台直流充电桩,408把充电枪(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
│ │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四川│
│ │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充电站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1-0│
│ │1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 │
│ │估价值为人民币7035.46万元,本次资产转让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转让价款不 │
│ │超过人民币8450.0698万元(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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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05 │交易金额(元)│59.0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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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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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责任公司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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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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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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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四川蓉│
│ │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蓉城二绕公司”或“标的企业”)100%│
│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合计590300.00万元(含税),其中从四川 │
│ │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高速”)收购蓉城二绕公司81%股权,从四川 │
│ │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收购19%股权,并于2023年2月17日签│
│ │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蓉城二绕公司将成为本│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公告刊发当日,公司已完成股权交接工作,并已将蓉城二绕公司正式纳入本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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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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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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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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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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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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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
│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与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蜀交新能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蜀交新能源公司48座公路充电站资产,│
│ │共计204台直流充电桩,408把充电枪(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
│ │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四川│
│ │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充电站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1-0│
│ │1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 │
│ │估价值为人民币7035.46万元,本次资产转让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转让价款不 │
│ │超过人民币8450.0698万元(含税价)。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购买或出售│
│ │资产的关联交易为:收购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详见本公│
│ │司2023年2月18日之相关公告,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 │
│ │项累计涉及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
│ │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大力培育绿色能源产业,加速充电站网点布局,提高充电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综│
│ │合竞争能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与蜀交新能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
│ │议》,受让蜀交新能源公司的标的资产。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
│ │035.46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率0.40%,本次资产转让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 │
│ │格依据,转让价款不超过人民币8450.0698万元。本次交易以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自有资金 │
│ │进行支付。 │
│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与蜀交新能源公司均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 │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
│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
│ │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蜀交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 │,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收购蜀交新能源公司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
│ │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中,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累计涉及金额未达到本│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与蜀交新能源公司均为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根│
│ │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等的规定,蜀交新能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名称: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069795913M。 │
│ │ 3、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63号2栋6层602号。 │
│ │ 4、法定代表人:秦勇。 │
│ │ 5、注册资本:10061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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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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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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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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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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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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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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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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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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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及相关│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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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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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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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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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独立董事晏启祥先生因个人工
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规定,晏启祥先生的辞任函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建议董事酬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周华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关于选举周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固定薪金
每年人民币8万元整(含税),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年2月1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委任周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委任
周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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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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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与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蜀交新能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蜀交新能源公司48座公路充电站资产,共
计204台直流充电桩,408把充电枪(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四川蜀交新
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充电站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1-015号,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7035.46万元,本次资产转让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转让价款不超过人民币845
0.0698万元(含税价)。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产的关联交易为:收购四川蓉城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详见本公司20
23年2月18日之相关公告,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累计
涉及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
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大力培育绿色能源产业,加速充电站网点布局,提高充电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综合
竞争能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拟与蜀交新能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受让蜀交新能源公司的标的资产。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035.46万
元,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率0.40%,本次资产转让将以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转
让价款不超过人民币8450.0698万元。本次交易以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与蜀交新能源公司均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蜀交新能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蜀道新
能源科技公司收购蜀交新能源公司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中,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累计涉及金额未达到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道新能源科技公司与蜀交新能源公司均为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
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
规定,蜀交新能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蜀交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069795913M。
3、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63号2栋6层602号。
4、法定代表人:秦勇。
5、注册资本:1006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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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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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
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本公司或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
”)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公司
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分别审议通过了《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将作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
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物
本协议项下的买卖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汽油:92#、95#、98#等;柴油
:0#等)。
2、协议价格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的定价按成品油销售价格加上运费厘定。
中石油四川集团配送的油品运费为50元/吨,本集团自行提货的油品运费为0元/吨。
该销售价格为中石油四川集团供应给本集团最优惠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该最优价格不高于
同期中石油四川集团在四川省向其所属加油站提供的价格,具体以销售发票开具当日含税价为
准。增值税率为13%,如遇国家调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
3、付款方式
本集团预购油品时,通过先款后货方式结算,中石油四川集团按照实际购油量和单价开具
相应金额有效发票。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交易总量
考虑本集团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协议项下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止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
6、生效
本协议须待以下条件获得满足后方会生效:
(1)经双方各自履行所必须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签
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持续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协议向联交
所、上交所申报、作出公告及/或取得本公司的独立股东的批准(如适用)等。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石油四川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
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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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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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甘勇
义先生提交的辞任函,甘勇义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甘勇义先生的辞任函已送达公
司董事会并生效。甘勇义先生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甘勇义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
知公司股东注意。甘勇义先生在公司的工作职责已进行交接,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等相关工作。
甘勇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在以甘勇义先生为首的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克难奋进、砥砺前行
,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牵头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夯实高速公路主业基础,大力培
育绿色能源第二增长曲线;主导科技创新,建成国际首创的“密梁式型钢组合梁桥”,为公司
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推动完成蓉城二绕公司股权收购,取得资本运作新突破。公司董事会谨此
向甘勇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对本公司所作之杰出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起止日期自2023年10月20日起至新任董事长选举就任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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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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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薛敏
女士提交的辞任函,薛敏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敏女士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人数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薛敏女士的辞任函已送达公司董事会并生效。
薛敏女士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
公司股东注意。薛敏女士在公司的工作职责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向薛敏女士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对本公司所作之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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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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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
CP92号)。根据该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
,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本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3年4月26日发行,简称:23成渝高速SCP002,代
码:012381732,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3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2.24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情况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
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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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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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
CP92号)。根据该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
,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本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3年4月21日发行,简称:23成渝高速SCP001,代
码:012381615,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31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票面利率2.45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情况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
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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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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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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