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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6011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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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126 四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2-24│ 23.00│ 17.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07-19│ 11.95│ 7086.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6│ 7.59│ 1.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9│ 6.99│ 926.1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IFANG KENYA COMPA│ ---│ ---│ 100.00│ ---│ ---│ 人民币│ │NY LIMITED │ │ │ │ │ │ │ ├─────────┼─────┼─────┼─────┼─────┼──────┼──────┤ │四方股份(香港)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 ---│ ---│ 73.4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 ---│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电力系统成套继│ 7700.00万│ ---│ 7692.21万│ 99.90│ 5045.37万│ ---│ │电保护设备项目 │ │ │ │ │ │ │ ├─────────┼──────┼─────┼─────┼─────┼─────┼──────┤ │CSC-2000(V3)变电│ 9600.00万│ 442.54万│ 9707.79万│ 101.12│ 4849.74万│ ---│ │站自动化系统项目 │ │ │ │ │ │ │ ├─────────┼──────┼─────┼─────┼─────┼─────┼──────┤ │电力系统动态监控系│ 6307.29万│ 1405.91万│ 6557.07万│ 103.96│ 3359.43万│ ---│ │统升级项目 │ │ │ │ │ │ │ ├─────────┼──────┼─────┼─────┼─────┼─────┼──────┤ │新一代电网继电保护│ 4039.00万│ 119.14万│ 4140.44万│ 102.51│ 1470.17万│ ---│ │及故障信息系统项目│ │ │ │ │ │ │ ├─────────┼──────┼─────┼─────┼─────┼─────┼──────┤ │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 4200.00万│ 511.73万│ 2469.31万│ 58.79│ 1014.46万│ ---│ │项目 │ │ │ │ │ │ │ ├─────────┼──────┼─────┼─────┼─────┼─────┼──────┤ │配网自动化系统项目│ 6300.00万│ 200.00│ 6566.00万│ 104.22│ 839.81万│ ---│ ├─────────┼──────┼─────┼─────┼─────┼─────┼──────┤ │通用电力系统自动化│ 4569.00万│ 573.26万│ 4685.04万│ 102.54│ ---│ ---│ │软件平台项目 │ │ │ │ │ │ │ ├─────────┼──────┼─────┼─────┼─────┼─────┼──────┤ │全国营销平台及客户│ 5713.00万│ 1481.47万│ 6092.44万│ 106.64│ ---│ ---│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 │ │ │ │ │ ├─────────┼──────┼─────┼─────┼─────┼─────┼──────┤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174.85万│ 47.35万│ 2793.21万│ 45.2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 │偿还银行借款 │ 2.57亿│ ---│ 2.57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65亿│ 6954.77万│ 9.67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中能智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技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中能智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技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天津闪电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工程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接受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中能智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技术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中能智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技术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4 │ ├──────┼────────────────────────────────────────┤ │关联方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接受租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四方继│北京ABB四 │ 1.52亿│人民币 │2019-01-28│2022-04-01│连带责任│否 │是 │ │保自动化股│方电力系统│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14│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000股 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27元/股(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 会批准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 回购注销,拟回购价格6.27元/股(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批准 且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4│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股进行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40 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4000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 式如下: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樊钰 4、联系电话:010-82181063 5、电子邮箱:ir@sf-aut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 马威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 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 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 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 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 超过2000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 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04-1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4│其他事项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含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3663.24万元。 ──────┬────────────────────────────────── 2026-03-2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4778076.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3318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921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约为72.37%。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 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 2026-03-24│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4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27元/股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进行 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进行了职务变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将对上述4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27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 2026-03-24│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进行了职务变更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将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6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6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4000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 式如下: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樊钰 4、联系电话:010-82181063 5、电子邮箱:ir@sf-aut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5月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 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中证天通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原委派牛浩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经中证天通内部工作 安排,现委派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雪明先生接替牛浩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 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项目负责人情况 1、基本信息 刘雪明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专业服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3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刘雪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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