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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6011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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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133 柏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3-29│ 11.66│ 13.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29│ 5.45│ 2633.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4│ 5.23│ 419.22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 ---│ 1954.58万│ 8097.92万│ 51.35│ ---│ ---│ │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 │ │ │ │ │ │项目:装配式模块化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8.90亿│ ---│ 6.40亿│ 71.88│ ---│ ---│ ├─────────┼──────┼─────┼─────┼─────┼─────┼──────┤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 ---│ 289.34万│ 5661.68万│ 55.20│ ---│ ---│ │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 │ │ │ │ │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2.1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 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总经理过建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7-21│其他事项 ──────┴────────────────────────────────── 剩余超募资金金额及安排: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 ”)拟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523.87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 ,具体使用时以账户内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实施新项目——公司承接的洁净厂房专项工程建设 项目。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7-21│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3日 (一)增加临时提案说明 1、提案人:过建廷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7月8日公告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19.00%股份 的股东过建廷先生于2026年7月20日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 (二)延期召开股东会说明 公司原定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会。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公司决 定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会召开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会议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等其 他内容保持不变。 ──────┬────────────────────────────────── 2026-07-08│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6244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1元/股(调整后)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26244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 2026-07-08│其他事项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 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平抑外汇敞口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 00万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 值外币),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元等币种。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包括但不 限于美元、港元等币种。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 止。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7-08│其他事项 ──────┴────────────────────────────────── 非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李兵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奇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兵锋先生 书面报告,李兵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兵锋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战略业务发展中心技术研发管理单元负责人。 ──────┬────────────────────────────────── 2026-07-0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08│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 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26244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5.11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34106.84元加上同期 存款利息。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6202583股变更为5261763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6202583.00 元变更为人民币526176339.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202 6年7月8日起45天内(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2101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5、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6-23│其他事项 ──────┴────────────────────────────────── 利润分配总额调整情况: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变,拟发放现金红利总额由369612 89.68元(含税)调整为36834180.8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鉴于公司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要求,董事会审议同意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5059股限制性 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782股限制性股票 ,合计涉及119名激励对象所持1815841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34%。公司已于2026 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 由528018424股减少至5262025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公司20 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 股本为528018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6128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6400921.20元(含税))总额63362210.88元(含 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8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年度。 如在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 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 2026-06-16│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20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4-2026年三个会 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在各解除限售期内,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并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自上市以来,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 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 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 2026-05-27│其他事项 ──────┴──────────────────────────────────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 准。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 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 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6-05-27│其他事项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 2026-05-27│其他事项 ──────┴────────────────────────────────── 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 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 降,短期内即期回报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但从中长期看,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充实公司营运资金。随着募集资金的充分运用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 发展,资产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将有所提高。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假设情形一: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假设情形二: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假设情形三:2026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 长10%。 ──────┬────────────────────────────────── 2026-05-27│其他事项 ──────┴──────────────────────────────────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 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除外); 4、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需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和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 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 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3、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 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4、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 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 表监督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 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 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 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 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 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 2026-05-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 至2026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柏诚系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6-05-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华小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0227%;高级管理人员朱晨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8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因个人资金需求,华小玲女士 、朱晨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4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0.0102%,每人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其个人持股总额的2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 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华小玲女士、朱晨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 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6日,华小玲女士、朱晨光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 ──────┬────────────────────────────────── 2026-04-22│重要合同 ──────┴────────────────────────────────── 交易概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单位中建三 局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TCL华星第8.6代印刷OLED生产线一期项目洁净 2包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59亿元(含税)。 风险提示:目前公司尚未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 目实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TCL华星 第8.6代印刷OLED生产线一期项目洁净2包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59亿元(含税)。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TCL华星第8.6代印刷OLED生产线一期项目洁净2包 2、招标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广州华星光电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3.59亿元(含税)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影响力的提升。本项目 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项目履行将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建三 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广州华星光电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招 标单位、建设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2│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9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5059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 留部分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782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涉及 119名激励对象所持1815841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8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406056.38元加上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 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28018424股 减少至52620258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8018424.00元减少至人民币526202583.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45天内(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2101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0-85161217 5、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诚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 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柏诚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 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 (688800)、柏诚股份(601133)、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审 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柏诚股份(601133)、阳光电源( 300274)、通源环境(688679)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光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物产中大(600704)、物产金 轮(002722)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洪志国、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光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 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容诚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2025年度为公司提 供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容诚确定2026 年度最终的审计定价。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 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组合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在施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组合2:完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为已实施未结算资产,按余额的5%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组合2为未完成质保 义务的质保金以及已完工但未验收尚不拥有无条件收款权利的合同对价部分,该组合以账龄分 析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其账龄自项目完工之日起计算。 2、2025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考虑和合理预计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信用 风险,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347.25万元。 公司前期承接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部分项目陆续进入验收、决算阶段,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 项目的验收、决算周期相对较长,完工项目合同资产规模增加的同时其账龄也被拉长,进而计 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金额增加。 前述合同资产的产生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资金垫付,是公司所处的洁净室施工行业 的特点。当款项收回后,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也相应转回。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815841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8元/股(调整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9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15059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 留部分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782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涉及 119名激励对象所持1815841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34%。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9)。 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 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但任 何调整不得导致回购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272168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354697.60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 股本5280184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400921.20 元(含税) ──────┬────────────────────────────────── 2026-04-22│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 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 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持续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前提条件 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履行的审议程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 规划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164795.79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 210311991.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26554019.91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18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61289.6 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6400921.20元(含 税))总额63362210.88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8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75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5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22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 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96404784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12609521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 公司、过建廷、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名股东,共计375000000股,占公司 当前股本总数的71.02%,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 26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6个月,股份数量为3904784股。 2024年4月10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17500000股。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8月7 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4832 060股,公司总股本从522500000股增加至527332060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576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注销 后公司股本数量由527332060股减至527274460股。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00股进 行回购注销。2025年5月21日,公司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注销后公司股本数量 由527274460股减至527216860股。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801564股,公司总股本从5272 16860股增加至528018424股。2025年8月20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886744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事项。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18424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8631680股。本 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750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 的71.02%。 ──────┬────────────────────────────────── 2026-02-10│其他事项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2026年4月延期至2028年4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合欢东路20号预留区域之自有新建厂房(自有资金投 入)”作为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相 关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万元,扣除 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万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人民币89041.5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 告》。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包含重分类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质保金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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