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66 兴业银行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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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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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1-23│ 15.98│ 157.22亿│
├───────────┼───────────┼───────────┼───────────┤
│配股 │ 2010-05-25│ 18.00│ 176.91亿│
├───────────┼───────────┼───────────┼───────────┤
│增发 │ 2012-12-31│ 12.36│ 235.32亿│
├───────────┼───────────┼───────────┼───────────┤
│增发 │ 2017-03-28│ 15.10│ 258.94亿│
├───────────┼───────────┼───────────┼───────────┤
│可转债 │ 2021-12-27│ 100.00│ 499.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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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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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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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56100.00│ 29440.00│ 14.72│ 286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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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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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 499.20亿│ 499.20亿│ 499.20亿│ 100.00│ ---│ ---│
│未来业务发展,在可│ │ │ │ │ │ │
│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 │ │ │ │ │ │
│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 │ │ │ │ │ │
│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 │ │ │ │ │
│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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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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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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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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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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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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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追加给予│
│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
│ │亿元。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 │
│ │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 │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
│ │ 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
│ │准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395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 │
│ │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
│ │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 │
│ │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 │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
│ │会审议批准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 │审议。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 │
│ │交易议案。2025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
│ │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3584.09亿元将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在股东会上 │
│ │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为先生│
│ │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以行内信用│
│ │审查审批手续作为主要依据,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
│ │额度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
│ │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 │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 │ 2024年6月20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包括:授信类关联交 │
│ │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
│ │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45亿元、43亿元、1623.56亿元、35亿 │
│ │元,有效期至2027年6月19日 │
│ │ 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上限额度。2025年1-11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
│ │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107.32亿元、0.49亿元、0.10亿元、1539.86亿 │
│ │元、5.10亿元。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亿元, │
│ │用于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业务 │
│ │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 │
│ │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中主体授│
│ │信额度人民币200亿元,用于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人民币30亿 │
│ │元,用于非保本理财项下各类投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其中物业 │
│ │租赁、物业水电等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89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
│ │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
│ │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229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8.20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由财政部对│
│ │其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1619881W,│
│ │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注册│
│ │资本人民币57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 │
│ │,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5年11月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71%, │
│ │为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系列关│
│ │联方属于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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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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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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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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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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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
│ │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
│ │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
│ │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 │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 │
│ │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
│ │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
│ │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
│ │957786889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
│ │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
│ │业与金融投资为主,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 │
│ │托、担保、典当等)等板块。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908.80亿元,净资产│
│ │人民币900.93亿元,资产负债率52.80%;2025年1-6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3.76亿元,净│
│ │利润人民币20.29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 │
│ │计持有本公司2.99%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福建省投资开发 │
│ │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
│ │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 │
│ │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
│ │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 │
│ │易额度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
│ │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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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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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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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追加给
予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亿元。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
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
起执行,有效期3年。
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
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
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12
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
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2月19日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将提交本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为先生回
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以行内信用审
查审批手续作为主要依据,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额度
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
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6月20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移类、
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45亿元、43亿元、1623.56亿元、35亿元,有效
期至2027年6月19日
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上限额度。2025年1-11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
、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107.32亿元、0.49亿元、0.10亿元、1539.86亿元、5
.10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亿元,用
于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业务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中主体授信额
度人民币200亿元,用于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人民币30亿元,用
于非保本理财项下各类投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其中物业租赁、物
业水电等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89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亿元;活期
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存款类关联交
易额度人民币3229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8.2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由财政部对其
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1619881W,企业
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注册资本人
民币57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
产经营与管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11月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71%,为
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属
于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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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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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本公司2025年第三期绿色金融债券,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本次
债券为3年期浮动利率债券,按季度计息,票面利率为同期LPR-119BPs,首期票面利率为1.81%
。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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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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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本公司202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本次债
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84%,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资产
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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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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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关于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金复〔2025〕63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已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投资)开业。根据该
批复,兴银投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后续兴银投资将依照有
关规定办理开业手续。
兴银投资开业,标志着本公司在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实体经济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兴银投资将依托专业化、市场化的债转股及相关业务,加大支持科创企业与民营企业,通过优
化企业资本结构,有效降低杠杆率,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为实体经济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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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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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
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
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
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
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4
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
786889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
集团作为福建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业与金
融投资为主,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
、典当等)等板块。
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908.80亿元,净资产人
民币900.93亿元,资产负债率52.80%;2025年1-6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3.76亿元,净利润
人民币20.29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持有本公司2.99%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公司金融
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为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
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
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
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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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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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30日在福州市和北京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吕家进、朱坤、郁华、贲圣林、王红梅、张学文、朱玉
红等7名董事在北京会场参会;陈信健、黄汉春、孙雄鹏等3名董事在福州会场参会;乔利剑、
张为、陈躬仙、徐林等4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4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有关监
管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25年度中期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94亿元,拟以
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5元(含税)。详见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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