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66 兴业银行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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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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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56100.00│ 29440.00│ 14.72│ 286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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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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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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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 499.20亿│ 499.20亿│ 499.20亿│ 100.00│ ---│ ---│
│未来业务发展,在可│ │ │ │ │ │ │
│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 │ │ │ │ │ │
│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 │ │ │ │ │ │
│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 │ │ │ │ │
│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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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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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4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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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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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41,50│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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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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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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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以│
│ │下简称福建烟草)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已批复同意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福建海晟)将持有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441,504,000股无偿划转给福建烟草。福建海 │
│ │晟是福建烟草的全资子公司,划转双方将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福建海晟持有本公司股份441,5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3│
│ │%;福建烟草持股132,450,303股,占比0.64%。本次划转完成后,福建烟草将持股573,954,3│
│ │03股,占比约2.76%,福建海晟将不再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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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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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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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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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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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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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131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1%,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
│ │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
│ │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
│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 │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
│ │生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 │
│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 │
│ │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 │1.41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20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省属大型国有投│
│ │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发展│
│ │前景广阔,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
│ │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将持续开展 │
│ │资产托管、债券承销、物业租赁等业务;(2)本公司强化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开展现券 │
│ │买卖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定 │
│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
│ │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100亿元,注│
│ │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 │
│ │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
│ │,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典当等)│
│ │等板块。 │
│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569.56亿元,净资产│
│ │人民币713.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55%,2023年1-9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4.79亿元,│
│ │净利润人民币17.01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4年12月末,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 │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04%,为本公司持股不足5%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 │
│ │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
│ │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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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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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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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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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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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40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乔利剑女士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
│ │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再提交│
│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
│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800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乔利剑女│
│ │士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00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
│ │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 │
│ │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58亿│
│ │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2.86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 │币23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56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中国人保财务状况平稳,信用评级较高,公司资产较优,盈利│
│ │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是本公司战略客户,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
│ │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
│ │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展 │
│ │保险服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资产托管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未来将与中国人保系 │
│ │列关联方开展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定 │
│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人保于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西郊民巷108号挂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
│ │01000237368,法定代表人王廷科,注册资本442.23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 │
│ │为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主要开展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 │
│ │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人保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557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317亿 │
│ │元,资产负债率为78.69%,2023年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5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15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人保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2.90%。根据《│
│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保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
│ │、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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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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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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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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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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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 │
│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肖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
│ │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再提交本│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
│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1935.01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红先生│
│ │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
│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 │
│ │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 │币3.45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
│ │人民币1623.56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35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中国烟草出资人为国务院,财务状况平稳,信用评级稳定,中│
│ │国烟草系列关联法人与本公司交易记录活跃,信用良好,资产较优,盈利能力正常,偿债能│
│ │力较强,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
│ │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展 │
│ │物业租赁、委托贷款、理财代销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强化与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开 │
│ │展现券交易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中国烟草系列关 │
│ │联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由财政部对│
│ │其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161988│
│ │1W,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
│ │注册资本57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 │
│ │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烟草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90%,为本公 │
│ │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及其关联企业│
│ │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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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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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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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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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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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建│
│ │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
│ │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9.28亿元,有效期2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逸超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未超过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 │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给予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 │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 │
│ │关联交易议案。2023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
│ │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69.28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逸超先│
│ │生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
│ │易事项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
│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
│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
│ │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 │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69.28亿元,有效期2年。包 │
│ │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9.28亿元,其中 │
│ │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13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0.15亿元;活期存│
│ │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8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金投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28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8UMNMH01,法定代表人万崇伟,注册资本1000亿元,注册地│
│ │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主要从事以自有│
│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 │制人为福建省财政厅。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福建省金投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167.7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
│ │67.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0.05%,2023年1-6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76.82亿元,净利润人│
│ │民币76.62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3年9月末,福建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18%,福建省金投持有本公│
│ │司人民币普通股16.91%,合并持股比例19.0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属于本公司金融监│
│ │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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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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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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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简称兴业优3,代码
360032)自缴款截止日(即2019年4月1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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