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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6011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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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166 兴业银行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56100.00│ 29440.00│ 14.72│ 286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 499.20亿│ 499.20亿│ 499.20亿│ 100.00│ ---│ ---│ │未来业务发展,在可│ │ │ │ │ │ │ │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 │ │ │ │ │ │ │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 │ │ │ │ │ │ │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 │ │ │ │ │ │资本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5-10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41,50│标的类型 │股权 │ │ │4,000股 │ │ │ ├──────┼────────────────┴──────┴────────────────┤ │买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 ├──────┼────────────────────────────────────────┤ │卖方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以│ │ │下简称福建烟草)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已批复同意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福建海晟)将持有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441,504,000股无偿划转给福建烟草。福建海 │ │ │晟是福建烟草的全资子公司,划转双方将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福建海晟持有本公司股份441,5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3│ │ │%;福建烟草持股132,450,303股,占比0.64%。本次划转完成后,福建烟草将持股573,954,3│ │ │03股,占比约2.76%,福建海晟将不再持股。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以下│ │ │简称福建烟草)通知,福建烟草与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建海晟)已于2024年5月7日完成关于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441504000股的无偿划转过户登 │ │ │记手续。 │ │ │ 本次划转完成后,福建烟草持股573954303股,占比约2.76%,福建海晟不再持股。中国│ │ │烟草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55937778股,占比9.90%,持股股数和占比保 │ │ │持不变。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5-31 │ ├──────┼────────────────────────────────────────┤ │关联方 │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股份超过5%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55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01.52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逸超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 │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再提│ │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2024年5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 │ │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 │ │ │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福 │ │ │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51.52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逸超先│ │ │生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51.52亿元,有效期3年。包│ │ │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50亿元,用于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 │ │ │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01.52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6.5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 │ │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60.9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68亿元,其他│ │ │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6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 │ │虑福建省金投为福建省财政厅下属企业,未来作为福建省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控股平台,发│ │ │展前景广阔。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是本公司优先支持的大型集团│ │ │客户,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 │ │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 │ │ │展代理销售、债券承销、资产托管、房屋租赁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将加大与福建省 │ │ │金投系列关联方开展现券交易、债券一级投资、资产证券化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 │ │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与福建省金投系列关联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 │ │ │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金投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为福建省财政厅,成立于2022年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MA8UMNMH01,法定代 │ │ │表人万崇伟,注册资本1000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 │ │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 │ │基金管理服务等。 │ │ │ 截至2023年末,福建省金投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881.6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287.50│ │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1.57%,2023年全年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131.9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2│ │ │7.27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3年12月末,福建省金投持有本公司普通股16.91%,为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5%的│ │ │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金投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金│ │ │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4-04-26 │ ├──────┼────────────────────────────────────────┤ │关联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厦门│ │ │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非 │ │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2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的1%、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 │ │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 │ │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 │ │ │案。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厦门国际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厦门国际银行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2亿 │ │ │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 │ │生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厦门国际银行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2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 │ │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用于投融资等各类业务品种;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2│ │ │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5亿元, │ │ │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6.3亿元。│ │ │ (三)本次给予厦门国际银行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厦门国际银行作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省属商业银行,是厦门│ │ │辖内最大的城商行客户,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信用评级较高,对│ │ │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 │ │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全面加深业务合作。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将持续开展资产托 │ │ │管、债券承销、机构销售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积极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债券交易以 │ │ │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将与厦门国际银行持续开展存 │ │ │款类及其他类业务合作。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厦门国际银行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 │1350000612017727Q,法定代表人王晓健,注册资本154.97亿元,注册地为厦门市,主要办 │ │ │公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厦门国际银行作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 │ │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 │ │他业务。 │ │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厦门国际银行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1271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0│ │ │387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84亿元,2023年1-9月份净利润人民币17.35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厦门国际银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 │定,厦门国际银行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131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1%,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 │ │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 │ │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 │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 │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躬仙先│ │ │生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72.41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 │ │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1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 │ │ │期业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41.41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 │1.41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205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省属大型国有投│ │ │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公司资产较优,盈利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发展│ │ │前景广阔,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 │ │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将持续开展 │ │ │资产托管、债券承销、物业租赁等业务;(2)本公司强化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开展现券 │ │ │买卖以及其他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拓展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定 │ │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业务。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 │ │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100亿元,注│ │ │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福建 │ │ │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业与金融投资为主│ │ │,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典当等)│ │ │等板块。 │ │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569.56亿元,净资产│ │ │人民币713.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55%,2023年1-9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4.79亿元,│ │ │净利润人民币17.01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4年12月末,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 │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04%,为本公司持股不足5%股东。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 │ │ │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公司金融监管│ │ │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40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乔利剑女士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 │ │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再提交│ │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3月28│ │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 │ │民币800亿元。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乔利剑女│ │ │士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 │本公司日常业务,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 │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 │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 │ │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00亿元,有效期3年。包括:授│ │ │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中、长期业 │ │ │务品种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58亿│ │ │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2.86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 │币23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56亿元。 │ │ │ (三)本次给予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主要考虑 │ │ │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考虑中国人保财务状况平稳,信用评级较高,公司资产较优,盈利│ │ │能力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是本公司战略客户,对本公司的综合效益贡献度较好,授信期内│ │ │风险可控,本公司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将加大客户服务力度,积极│ │ │争取提高用信率。 │ │ │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保系列关联方将持续开展 │ │ │保险服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资产托管等服务类业务;(2)本公司未来将与中国人保系 │ │ │列关联方开展资产转让等资产转移类业务;(3)本公司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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