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98 东兴证券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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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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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978623.0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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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 │ ---│ ---│ ---│2256232.6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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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4147.7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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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 │ ---│ ---│ ---│ -1033.9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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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49876.1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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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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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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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投资交易业务规│ 30.00亿│ 29.75亿│ 29.75亿│ 100.00│ ---│ ---│
│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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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 30.00亿│ 10.04亿│ 10.04亿│ 100.00│ ---│ ---│
│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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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对子公司投入 │ 5.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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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 5.00亿│ 5.00亿│ 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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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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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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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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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1.5│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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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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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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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
│ │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71.55%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
│ │司)。划转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
│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及│
│ │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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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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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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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持有的金融资产风险特征变化情况,公司对2024年12月
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其他债权投资、商誉、应
收款项和其他资产、大宗商品存货)进行了减值评估,公司2024年下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共计人民币14550.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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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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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5666642321.39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红利174552058.08元(含税)。公司拟向2024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3244552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0920096.80元(含税)。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465472154.88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展
2025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2025年
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相应期间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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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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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
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近日,东兴投资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5895652228
名称: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373(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陈海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7日
经营范围:对金融产品的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以上均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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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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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以下简称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兴证券)为20名
被告之一。
涉诉的金额:目前12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为人民币950,202.89元,最终涉诉金额存
在不确定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
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作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
销商,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3)粤03民初5772号),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诉讼当事人、案由及诉讼方式
原告:陈卫福等合计12名自然人投资者
各原告推选的拟任诉讼代表人为陈卫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
龙、俞啸军、许中华。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申请诉讼方式: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
2、诉讼请求
(1)判令王迎燕赔偿各原告损失暂计人民币949,602.89元;
(2)判令王迎燕按照每名原告50元的标准向原告代表人赔偿通知费,该项诉讼请求暂计
人民币600元;
(3)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的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3、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3)粤03民初5772号民
事裁定,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同时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5年6
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的
股票(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
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
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如不服该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12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为人民币950,202.89元,鉴于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
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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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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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发行完毕,相关发
行情况如下:实际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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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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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成功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
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68%,期限为365天,兑付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详见公司于20
23年11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023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40090163.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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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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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已选举杜彬先生、刘勇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036)。
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三年,至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届满;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非职工监事一致。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
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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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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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娟女士、牛南洁先生、张军先生、
张芳女士、李珊女士、李鸣镝先生、李崴先生、张朝晖先生、周亮先生、张庆云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赖观荣先生、朱青先生、马光远先生、瞿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15日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上述董事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三年,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李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
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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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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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发行完毕,实际发
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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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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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成功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60%,期限为364天,兑付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详见《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2023-042)。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3878688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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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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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16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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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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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兴证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李娟
女士、牛南洁先生、张军先生、张芳女士、李珊女士、李鸣镝先生、李崴先生、张朝晖先生、
周亮先生、张庆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赖观荣先生、朱青先生、
马光远先生、瞿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中,李珊女士、李鸣镝先生、李崴先生、张朝晖先生为首次获提名为本公司董
事候选人。李娟女士、牛南洁先生、张军先生、张芳女士、周亮先生、张庆云女士、赖观荣先
生、朱青先生、马光远先生和瞿晓燕女士均为本公司现任的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上述候选人均
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简历详见附件。
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江月明先生、曾涛先生、董裕平先生、杨晖先生和黄建华先
生,因换届原因将自第六届董事会正式履职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等职务。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之
前,黄建华先生将继续履职,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江月明先生、曾涛先生、董裕平先生、杨晖先生和黄建华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
分歧,亦无其他因离任而需知会股东或债权人的事宜。江月明先生、曾涛先生、董裕平先生、
杨晖先生和黄建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恪尽1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江月明先生、曾涛先生、董裕平先生、杨晖先生和黄建华
先生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前述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将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三年。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
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娟女士,1970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国际部法律处主任科员、法律事务部咨询处主任科员;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总裁办公室法律处副经理、处置审查办公
室法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办事处总经理,机构管理部
负责人,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兴证券董事长。
牛南洁先生,1971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
员;中国东方总裁办公室信息调研处副经理,发展规划部信息调研处副经理,市场开发部助理
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杭州办事处总经理,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兴证券董事、副总经理,东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军先生,1975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
市园林局香山公园科员;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经理;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一
处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监管一处副处长;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兴证券董事、副
总经理,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芳女士,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中国东方资金财会部职员、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资金运营及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
、高级会计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李珊女士,197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就职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曾任中国东方债权及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处高级主任、助
理经理,资产经营部经营管理二处经理、规划研发处经理、经营管理一处高级经理,武汉办事
处助理总经理,业务管理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业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大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中国东方经营管理三部副总经理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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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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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拟
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
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祎铭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
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龙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白龙先生2022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白龙先生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国蓓女士,1998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
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
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7万元(不包括境外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32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降低5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
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
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
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
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变更事宜无
异议。普华永道中天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等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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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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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公司股东提
名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该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秦斌先生为公司现任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该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证券公司监事的任
职条件,其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已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杜彬先生、刘勇刚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036)。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前述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将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任职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三年。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
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秦斌先生,196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海外行管理部科员、主任科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部
业务三处助理经理、股权及投行业务部业务三处副经理、市场开发部业务发展处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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