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22 林洋能源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8-01│ 18.00│ 12.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8-10│ 5.54│ 4038.66万│
├───────────┼───────────┼───────────┼───────────┤
│增发 │ 2015-04-28│ 35.00│ 17.60亿│
├───────────┼───────────┼───────────┼───────────┤
│增发 │ 2016-04-19│ 30.68│ 27.5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07│ 4.50│ 9702.00万│
├───────────┼───────────┼───────────┼───────────┤
│可转债 │ 2017-10-27│ 100.00│ 29.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1│ 4.58│ 732.8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林洋储能技术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香港林洋国际贸易科│ ---│ ---│ ---│ ---│ ---│ 人民币│
│技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宁夏林洋储能技术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疆林洋储能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甘肃林洋储能技术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启东市华鑫新能源电│ ---│ ---│ ---│ ---│ ---│ 人民币│
│力有限公司 │ │ │ │ │ │ │
├─────────┼─────┼─────┼─────┼─────┼──────┼──────┤
│山西林洋通能储能技│ ---│ ---│ ---│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苏林洋微网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疆旺洋储能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新疆耀洋储能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新疆兴洋储能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南通争先农业旅游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承德启顺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承德启瑞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平泉嘉瑞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平泉恒宁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莎车巨启储能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蚌埠林超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疆甘洋储能有限责│ ---│ ---│ ---│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新疆泉洋储能有限责│ ---│ ---│ ---│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甘肃旺洋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五河永储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淮北永储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池州永林新能源科技│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雄安林洋新能源算力│ ---│ ---│ ---│ ---│ ---│ 人民币│
│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吉林省林洋储能技术│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股│ ---│ ---│ ---│ ---│ ---│ 人民币│
│份公司 │ │ │ │ │ │ │
├─────────┼─────┼─────┼─────┼─────┼──────┼──────┤
│南京林洋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启东耀洋光伏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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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 2.70亿│ 0.00│ 5897.86万│ ---│ ---│ ---│
│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
│320MW光伏发电项目 │ 22.97亿│ 52.03万│ 20.53亿│ 103.13│ 4291.10万│ ---│
├─────────┼──────┼─────┼─────┼─────┼─────┼──────┤
│永洋仙桃胡场200MW │ 8.20亿│ ---│ 8.20亿│ 100.00│ ---│ ---│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 │ │ │ │ │ │
│目 │ │ │ │ │ │ │
├─────────┼──────┼─────┼─────┼─────┼─────┼──────┤
│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 1.00亿│ ---│ ---│ ---│ ---│ ---│
│力有限公司王鲍镇20│ │ │ │ │ │ │
│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永洋仙桃胡场200MW │ ---│ ---│ 8.20亿│ 100.00│ ---│ ---│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 │ │ │ │ │ │
│目 │ │ │ │ │ │ │
├─────────┼──────┼─────┼─────┼─────┼─────┼──────┤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 ---│ 0.00│ 2.26亿│ 100.00│ ---│ ---│
│公司:12GW高效N型TO│ │ │ │ │ │ │
│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 │ │ │ │ │ │
│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 │ │ │ │ │ │
│项目 │ │ │ │ │ │ │
├─────────┼──────┼─────┼─────┼─────┼─────┼──────┤
│300MW光伏发电项目 │ 24.86亿│ 0.00│ 21.41亿│ 100.00│ 2552.13万│ ---│
├─────────┼──────┼─────┼─────┼─────┼─────┼──────┤
│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 ---│ ---│ ---│ ---│ ---│ ---│
│力有限公司王鲍镇20│ │ │ │ │ │ │
│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
│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 4000.00万│ 52.03万│ 1777.01万│ 44.43│ 132.42万│ ---│
│力有限公司9MWp农光│ │ │ │ │ │ │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
│12GW高效N型TOPCon │ 2.26亿│ ---│ 2.26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1 │ │ │ │ │ │ │
├─────────┼──────┼─────┼─────┼─────┼─────┼──────┤
│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 ---│ 52.03万│ 1777.01万│ 44.43│ 132.42万│ ---│
│力有限公司9MWp农光│ │ │ │ │ │ │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
│阜阳新乌江镇李土楼│ ---│ 0.00│ 1.00亿│ 100.00│ 115.20万│ ---│
│村20MW光伏电站 │ │ │ │ │ │ │
├─────────┼──────┼─────┼─────┼─────┼─────┼──────┤
│阜阳新乌江镇李桥村│ ---│ 0.00│ 1.08亿│ 100.00│ 110.56万│ ---│
│20MW光伏电站 │ │ │ │ │ │ │
├─────────┼──────┼─────┼─────┼─────┼─────┼──────┤
│600MW高效太阳光伏 │ 6.70亿│ ---│ 4.26亿│ 100.03│ ---│ ---│
│电池及组件项目 │ │ │ │ │ │ │
├─────────┼──────┼─────┼─────┼─────┼─────┼──────┤
│12GW高效N型TOPCon │ 3.88亿│ ---│ 3.88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2 │ │ │ │ │ │ │
├─────────┼──────┼─────┼─────┼─────┼─────┼──────┤
│已完工320MW光伏发 │ ---│ 2.49亿│ 3.06亿│ ---│ ---│ ---│
│电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
│江苏泗洪孙园镇20MW│ ---│ 0.00│ 1.19亿│ 100.00│ 334.69万│ ---│
│渔光互补电站 │ │ │ │ │ │ │
├─────────┼──────┼─────┼─────┼─────┼─────┼──────┤
│江苏泗洪梅花镇40MW│ ---│ 0.00│ 2.30亿│ 100.00│ 385.95万│ ---│
│渔光互补电站 │ │ │ │ │ │ │
├─────────┼──────┼─────┼─────┼─────┼─────┼──────┤
│已完工600MW高效太 │ ---│ 12.96万│ 12.96万│ ---│ ---│ ---│
│阳光伏电池及组件项│ │ │ │ │ │ │
│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12GW高效N型TOPCon │ ---│ 0.00│ 3.88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
│300MW光伏发电部分 │ ---│ 0.00│ 3.71亿│ ---│ ---│ ---│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 │ │ │ │ │
│动资金 │ │ │ │ │ │ │
├─────────┼──────┼─────┼─────┼─────┼─────┼──────┤
│已完工12GW高效N型T│ ---│ 9900.00│ 9900.00│ ---│ ---│ ---│
│OPCon光伏电池生产 │ │ │ │ │ │ │
│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 │ │ │ │ │ │
│业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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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01 │交易金额(元)│4.2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
│ │0%股权(以下简称"启东华尔晟"、"目标公司")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上海能源"),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68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洋新能源已收到本次交易对方上海能源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 │29,470万元,即股权转让对价的70%。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东变更的 │
│ │工商登记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594.1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7.5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发展战│
│ │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
│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
│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
│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宸阳投资”)、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阳投│
│ │资”)、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 │
│ │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
│ │1,06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资后获得股权比例分别为7.50% │
│ │、3.00%、5.00%、5.00%,合计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
│ │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637.6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3.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发展战│
│ │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
│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
│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
│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宸阳投资”)、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阳投│
│ │资”)、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 │
│ │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
│ │1,06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资后获得股权比例分别为7.50% │
│ │、3.00%、5.00%、5.00%,合计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
│ │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062.7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发展战│
│ │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
│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
│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
│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宸阳投资”)、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阳投│
│ │资”)、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 │
│ │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
│ │1,06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资后获得股权比例分别为7.50% │
│ │、3.00%、5.00%、5.00%,合计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
│ │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1062.7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陆永华 │
├──────┼────────────────────────────────────────┤
│卖方 │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发展战│
│ │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
│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
│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
│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以下简称“宸阳投资”)、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阳投│
│ │资”)、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 │
│ │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
│ │1,06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资后获得股权比例分别为7.50% │
│ │、3.00%、5.00%、5.00%,合计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 │
│ │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28 │
├──────┼────────────────────────────────────────┤
│关联方 │Y-LY Technology(Thailand)Co., Ltd. │
├──────┼────────────────────────────────────────┤
│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被资助对象:TY-LY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TY-LY科技”) │
│ │ 资助方式:借款 │
│ │ 资助金额:733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50.63万元) │
│ │ 资助期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后,│
│ │自第一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至不早于2029年2月1日。 │
│ │ 资助利息:年利率5.46% │
│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 特别风险提示 │
│ │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
│ │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 │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能存在因TY-LY科技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 │
│ │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本次通过借款的方式为TY-LY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能源 │
│ │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GAPORELINYANGENERGYTECHNOLOGYPTE.LTD.)(以下简称“新│
│ │加坡林洋”)拟与TY-LY科技签署《借款协议》,新加坡林洋向TY-LY科技提供733万泰铢借 │
│ │款,用于后者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支付运营费用│
│ │等。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董事长尹彪先生在TY-LY科技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
│ │关规定,TY-LY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
│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 │议审议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
│ │表决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 │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
│ │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其整体业务稳步发│
│ │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出借人:SingaporeLinyangEnergyTechnologyPte.Ltd. │
│ │ 2、借款人:TY-LYTechnology(Thailand)Co.,Ltd. │
│ │ 3、借款本金:733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50.63万元) │
│ │ 4、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薪 │
│ │酬、支付运营费用等。 │
│ │ 5、借款发放:借款本金由出借人分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一批支付泰铢3│
│ │665000,于本协议签订后2周内支付;第二批支付泰铢3665000,按照双方约定的具体日期进│
│ │行支付。 │
│ │ 6、借款利息:本借款的年利率为5.46% │
│ │ 7、本息偿还: │
│ │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其“任意指定还款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还款。该“任意指│
│ │定还款日期”不应早于2029年2月1日,且前提为截至该日期借款人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
│ │示留存收益不少于借款本金的三倍。 │
│ │ 8、其他: │
│ │ 借款人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借款用途。未经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本│
│ │金用于任何非法活动、转借第三方,或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开发及本条款未列明的其他用│
│ │途。 │
│ │ 出借人和借款人均认知并同意,借款人对于本协议下任何义务的违反都构成实质违约,│
│ │将导致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 │
│ │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 │效。纸质版、电子版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加坡林洋与TY-LY科技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 │
│ │后,将根据资金安排与TY-LY科技签署本次借款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 │
│ │款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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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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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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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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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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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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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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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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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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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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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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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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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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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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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陆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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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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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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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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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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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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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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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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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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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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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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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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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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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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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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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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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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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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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为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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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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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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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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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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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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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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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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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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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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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为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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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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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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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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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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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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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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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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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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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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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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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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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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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华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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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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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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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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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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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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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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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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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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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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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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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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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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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陆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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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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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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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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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永欣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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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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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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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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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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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永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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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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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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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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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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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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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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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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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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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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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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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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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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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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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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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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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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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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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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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精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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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为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安装及│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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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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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南通华虹生态园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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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一道新能源科技(蚌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林洋能│启东华尔晟│ 5.00亿│人民币 │2024-09-29│2026-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林洋能│亿纬林洋 │ 3.39亿│人民币 │2022-06-30│2029-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林洋能│亿纬林洋 │ 2.10亿│人民币 │2023-01-30│2030-01-29│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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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
2026-08-28│企业借贷
──────┴──────────────────────────────────
被资助对象:TY-LY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TY-LY科技”)
资助方式:借款
资助金额:733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50.63万元)
资助期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后,自
第一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至不早于2029年2月1日。
资助利息:年利率5.46%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
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能存在因TY-LY科技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
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通过借款的方式为TY-LY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林洋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GAPORELINYANGENERGYTECHNOLOGY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
林洋”)拟与TY-LY科技签署《借款协议》,新加坡林洋向TY-LY科技提供733万泰铢借款,用
于后者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支付运营费用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长尹彪先生在TY-LY科技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TY-LY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
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其整体业务稳步发展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SingaporeLinyangEnergyTechnologyPte.Ltd.
2、借款人:TY-LYTechnology(Thailand)Co.,Ltd.
3、借款本金:733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50.63万元)
4、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
、支付运营费用等。
5、借款发放:借款本金由出借人分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一批支付泰铢366
5000,于本协议签订后2周内支付;第二批支付泰铢3665000,按照双方约定的具体日期进行支
付。
6、借款利息:本借款的年利率为5.46%
7、本息偿还: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其“任意指定还款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还款。该“任意指定
还款日期”不应早于2029年2月1日,且前提为截至该日期借款人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示留
存收益不少于借款本金的三倍。
8、其他:
借款人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借款用途。未经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本金
用于任何非法活动、转借第三方,或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开发及本条款未列明的其他用途。
出借人和借款人均认知并同意,借款人对于本协议下任何义务的违反都构成实质违约,将
导致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纸质版、电子版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加坡林洋与TY-LY科技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将根据资金安排与TY-LY科技签署本次借款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
议为准。
──────┬──────────────────────────────────
2026-08-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
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且中高风险
产品额度不超过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不变
,即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高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次调整前后,理财总额度上限保持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额度结构调整如
下:调整前,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且中高风险产品额度不超过3亿元
;调整后,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且中高风险产品额度不超过6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拟投资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或金融
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期限不变,即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额度合计不超过
7亿元,且中高风险产品额度不超过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期限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一致,即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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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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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6377885.82元(未经
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
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041220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557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36
58662.14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
8%。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55724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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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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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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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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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
定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
出现重大变化。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795.3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78.51万元,
合计8,07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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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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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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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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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项目第一次
计量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6OTL03622006)项目中,公司为此项目A级单相
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智能融合终端、专变采集终端的中标
人,共中10个标包,中标总金额约22013.56万元。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6-42),本次预中标共10个包,合计总数量76.64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
数量62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10万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1.4万台;第六分标预中标数
量0.83万台;第七分标预中标数量2.41万台。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
22013.56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452014.429054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
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
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
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
性企业。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22013.5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4.52%。中标合
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
立性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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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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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9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403078.58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或等值外币,净新增担保额度
不超过2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5亿元,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
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1、上述担保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两种类型。融资类担保的担保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
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履约类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EPC
业务、电站资产交易、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储能电站项目等业务的合同履约提供担保以
及申请开具项目投标保函、并网保函、收购保函、履约保函等。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在上述担
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
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
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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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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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布局持续深化,受到国际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
响,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
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
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
品或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
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为防止在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故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风
险。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75
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与相关金融机
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
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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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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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中风险及中高风
险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且中高风险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拟投资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高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或金融
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
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
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
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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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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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
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保
障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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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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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9627373.00元(含税)。
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61318947.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9627373.00元(
含税)。2025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5
4%。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
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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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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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2家。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劼,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签字会计师:侯晓芳,2022年
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世栋,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180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60万元
。在参考2024年度收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60万
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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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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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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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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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与绩效考核
办法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其津贴标准依据公司发展水平、市场行情及监管要求合理确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与绩效考
核办法领取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长期发展能力。
(三)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津贴和薪酬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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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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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尚未使用的18949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2060169156股减少至20412201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60169156元减少至20412201
56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4月15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46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6)。
2022年4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
2022年4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9)。
2023年3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9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回购最高价格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76元/股,回购均价8.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7
99.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
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5)。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
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
4月15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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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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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营销项目计量
设备专项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6OTL01122003)项目中,公司为此项目A级单相
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的中标人,共中3个标包,中标总金额
约5556.76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18),本次预中标共3个包,合计总数量27.6万台。其中:第一分标预中标
数量23.1万台;第二分标预中标数量3.5万台;第三分标预中标数量1万台。根据预中标数量以
及报价测算,预计中标金额约5556.76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452014.429054万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
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
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
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
性企业。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5556.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0.82%。中标合同
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
性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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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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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新能源”)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启东华尔晟”、“目标公司”)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能源”),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68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测算,综合考虑股权转让损益及项目BT收入利润等因素,本次交易整体产生的利润预计
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启东华尔晟的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为连带
责任保证,本次股权出售交易完成后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交易对方将在股转交易完成后尽快
解除该担保;另外70000万元为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和电费收费权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公司拟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前解除上述质押担保。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股权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
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运营成本与控制风
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能源,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
68万元。目标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的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
项目,总装机容量400兆瓦(直流侧533兆瓦),已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交易
完成后,启东华尔晟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虽然本次股转交易对价低于目标
公司账面成本,公司将确认BT项目收入。经测算,综合考虑股权转让损益及项目BT收入利润等
因素,本次交易整体产生的利润预计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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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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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
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2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注销股份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
18949000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60169156股减少至204122
01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60169156元减少至204122015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
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4月13日
每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崔东旭
4、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5、传真号码:0513-8335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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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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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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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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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2月6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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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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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
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2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35.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成交的最高价为6.32元/
股,成交的最低价为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232.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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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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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6年2
月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24023)中所持有的2195699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
年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6047),过户
价格为5.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
3、2022年2月10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2月10日届满,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5812
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而未解锁股份2970000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2月10日届满,第二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6464
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而未解锁股份123000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2025年2月10日届满,第三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5869
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而未解锁股份717210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
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和分
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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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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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林洋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
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估值
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围绕市值管理目标,通过聚焦主业发展、强化股东回报、坚持规
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等举措,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提高公司估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52元,2025年4月26
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
60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的战
略目标,不断加强产品和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深耕国内市场,稳步推进三大板块业务协同发展
,同时坚定不移推进海外市场全球化布局,全面夯实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智能板块:国内方面,公司紧跟国家智能电网投资建设和智慧用电的战略方向,紧抓新型
电力系统建设机遇,持续加大智能配用电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布局力度,稳固国内业务基
本盘;海外方面,公司稳步深化全球化战略落地,聚焦欧洲、中东、亚太及非洲市场,不断提
升全球表计市场的市占率。新能源板块:公司战略上从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从资源型、关系
型向技术型、平台型转型。
首先立足“三大基地”,通过统筹聚力、控编降本等措施做好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其次
,公司依托经验丰富的商务开发团队、新能源研究院专业的电站设计与项目管理能力,以及新
能源运维团队在智能电站运维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与高效3
执行能力,聚焦新能源电站技改、检修市场,同步发力电力交易业务,并积极拓展海外增
量空间;最后,积极调研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新兴赛道,精准寻找市场切入点,持续打磨商
务模式,构筑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储能板块:公司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深度融入业务链
条,深度研究储能行业发展需求和政策导向,在积极布局国内高质量储能项目的同时,持续拓
展海外业务,实施“5+2”开发战略,聚焦海外5大核心市场,采取2种业务模式,通过系统性
能力建设与全球化市场拓展,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构筑起独特且坚实的核
心竞争力,通过持续加速国内外储能项目落地,引领储能行业价值创造新范式。
(二)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聚焦核心业务提质增效,在兼顾公司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积极现
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充分展现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责任心。未来,公
司将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兼顾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实施“持续、稳定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
定的现金分红,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内控
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未来,公司将根据最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推进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升级,促进规范运作;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落实独立董事相关工作
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尽责。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积极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方式4
和渠道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可全面及时地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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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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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8949000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4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6)。
2022年4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
2022年4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9)。
2023年3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9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回购最高价格8.8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76元/股,回购均价8.3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7
99.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18949000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
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8949000股股份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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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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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
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虹电
子持有公司股份723127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0%。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华虹电子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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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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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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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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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22500万元到3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1788.24万元到52788.24万元,
同比减少55.50%到70.11%。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500万元到3
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1258.68万元到52758.68万元,同比减少54.10%到69.18%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00万元到
3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1788.24万元到52788.24万元,同比减少55.50%到70.11
%。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500万元到35
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1258.68万元到52758.68万元,同比减少54.10%到69.18%
。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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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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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发展
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智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股权
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宸阳投资”)、南京展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阳投资”)、
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宸阳投资和展
阳投资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林洋智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
育阳投资为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成立的持股平台。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106
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洋智维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289.3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1
00%变更为79.5%,林洋智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由于宸阳投资的部分合伙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育阳投资的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陆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一、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满足公司新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激发经营团队的开拓性
、能动性,发挥核心人物和高管团队的作用,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智维拟通过增资扩股以实施股
权激励。本次增资认购对象为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育阳投资为公司
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成立的持股平台,宸阳投资和展阳投资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林
洋智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
宸阳投资、展阳投资、育阳投资和陆永华先生拟分别增资1594.16万元、637.67万元、106
2.78万元和1062.78万元,共计增资4357.38万元,增加林洋智维注册资本1289.31万元,剩余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4.2511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洋智维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289.3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1
00%变更为79.5%,林洋智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由于宸阳投资的部分合伙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育阳投资的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陆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
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
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和
林洋智维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激励人员的
具体名单及份额、制定持股平台的管理规则、相关协议的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信息
1、南京宸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K3ABEL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金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牡丹江街2号1幢1202室
关联关系:有限合伙人杨乐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2、南京育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K435F7X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崔东旭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牡丹江街2号1幢1208室
关联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崔东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限合伙人陆永新先生为公司
董事,有限合伙人周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故育阳投资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增
资构成关联交易。
3、陆永华:男,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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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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