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29 上海银行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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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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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1497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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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 ---│ ---│ 42.74│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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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香港)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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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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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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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 199.66亿│ 199.66亿│ 199.66亿│ 100.00│ ---│ ---│
│务发展,在可转债转│ │ │ │ │ │ │
│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 │ │ │ │ │ │
│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 │ │ │ │ │ │
│一级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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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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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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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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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股份股东担任其董事、间接控制法人、控股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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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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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联和投资”)及相关企业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存款日均余 │
│ │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联和投资及相关60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2、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及相关企业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
│ │1日,存款日终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0亿元,上港集团及相关33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 │ 3、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港集团授信的主要业务品种额 │
│ │度上限进行调整。 │
│ │ 4、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建银投资”)及相关企业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存款│
│ │日均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50亿元,建银投资及相关14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5、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上银国际深圳”)的贷款定价进行调整,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
│ │ 6、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
│ │称“上银理财”)签订《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托管协议(统一交易协议)》(以│
│ │下简称“《统一交易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为3年,预计协议项下发生的托管费不超过 │
│ │人民币5亿元。 │
│ │ 7、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尚诚消费金融”)人民币10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2年。 │
│ │ 回避表决事宜: │
│ │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与联和投资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关联董事顾金山先生对与上港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庄喆│
│ │先生对与建银投资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关联董事金煜先生、施红敏先生、牛韧先生对与上银国际深圳、上银理财、尚诚消费金│
│ │融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
│ │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与联和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联和投资及相关企业存款,自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亿元,联和投资及│
│ │相关60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联和投资及相关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与上港集团的关联交易 │
│ │ 1、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上港集团及相关企业存款,自 │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存款日终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0亿元,上港集│
│ │团及相关33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2、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港集团债务融资工具授信额 │
│ │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债券投资交易专项授信业务,授信│
│ │有效期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授信的主要业务品种额度上限进│
│ │行调整,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
│ │ 上港集团及相关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与建银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建银投资及相关企业存款,自董事│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50亿元,建银投资及 │
│ │相关14家企业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
│ │ 建银投资及相关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与上银国际深圳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银国际深圳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 │
│ │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有效期3年,担保方式为提供股权、资管计划产品等资产或收 │
│ │益权质押担保。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银国际深圳贷款定价进行调整,其│
│ │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
│ │ 上银国际深圳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五)与上银理财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上银理财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约│
│ │定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项下预计发生的托管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 │ 上银理财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六)与尚诚消费金融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尚诚消费金融人民币100亿元授信 │
│ │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借款、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债券承销、持券及债券投资等业务,授信│
│ │有效期2年。 │
│ │ 尚诚消费金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联和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叶峻先生同时担任联和投资董事│
│ │长,公司董事应晓明先生同时担任联和投资监事、首席财务官,因此联和投资属于公司金融│
│ │监管总局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相关60家企业均属于联和投资实际控制的企业。 │
│ │ 上港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顾金山先生同时担任上港集团董│
│ │事长,因此上港集团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相关33家企业均属于│
│ │上港集团控制的企业。 │
│ │ 建银投资为持有公司4.84%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庄喆先生同时担任建银投资董事 │
│ │、副总裁,因此建银投资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相关14家企业均│
│ │属于建银投资实际控制的企业。 │
│ │ 上银国际深圳为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守元先生担任上银国际深圳│
│ │董事长,因此上银国际深圳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上银理财为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因此上银理财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尚诚消费金融为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因此尚诚消费金融属于公司融监管总局规│
│ │则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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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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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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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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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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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1、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 │简称“上银理财”)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一年。 │
│ │ 2、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 │简称“中船财务”)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一年。 │
│ │ 3、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城银清算”)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额不超过55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一年。 │
│ │ 回避表决事宜: │
│ │ 关联董事金煜先生、施红敏先生对与上银理财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关联董事陶宏君先生对与中船财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
│ │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与上银理财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上银理财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
│ │额不超过30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银理财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
│ │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与中船财务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中船财务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
│ │额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中船财务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
│ │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与城银清算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吸收城银清算同业定期存款日终最高余│
│ │额不超过55亿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城银清算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
│ │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上银理财为公司控制的法人,因此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中船财务为与公司主要股东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
│ │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胡德斌先生同时担任城银清算董事,因此城银清算属于公司证│
│ │监会规则和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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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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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爱达邮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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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主要股东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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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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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对爱达邮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达│
│ │邮轮”)的贷款定价及担保落实条件。 │
│ │ 回避表决事宜: │
│ │ 关联董事陶宏君先生对与爱达邮轮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
│ │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参与爱达邮轮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公司│
│ │参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华夏国际邮轮│
│ │有限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对爱达邮轮的贷款定价及担保落实│
│ │条件,调整后与银团内其他银行保持一致。 │
│ │ 爱达邮轮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爱达邮轮为与公司主要股东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
│ │爱达邮轮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爱达邮轮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30亿元,企业性质为国有控股境│
│ │外企业(香港),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3806CENTRALP│
│ │LAZA18HARBOURROADWANCHAIHONGKONG,法定代表人刘辉,经营范围包括:邮轮买卖及租赁业│
│ │务,并承接邮轮运营服务。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
│ │ 本次与爱达邮轮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现有授信的其│
│ │他可比非关联公司。公司对爱达邮轮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
│ │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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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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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予爱达邮轮有限公司、上海垣信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和辉│
│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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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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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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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1、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非承销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 │民币30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年。 │
│ │ 2、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爱达邮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爱达邮轮”)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长于11年。 │
│ │ 3、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海垣信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垣信卫星”)、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贷款利率进│
│ │行调整。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与中远海运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远海运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 │亿元,其中非承销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年,额度可用于债 │
│ │务融资工具承销、持券、投资,单笔期限不长于15年。 │
│ │ 以上担保方式为信用。 │
│ │ (二)与爱达邮轮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参与爱达邮轮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公司│
│ │参贷金额不超过25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以及华夏国际邮轮有限│
│ │公司、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
│ │ (三)与垣信卫星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垣信卫星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亿元│
│ │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授信期限不长于3年,担保方式为保证 │
│ │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垣信卫星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其他│
│ │业务要素保持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垣信卫星贷款利率进│
│ │行第二次调整,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
│ │垣信卫星贷款利率进行第三次调整,其他业务要素保持不变。 │
│ │ (四)与和辉光电的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参与和辉光电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公司参│
│ │贷份额不超过25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0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以及由上海联和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联和投资”)提供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董事会│
│ │六届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和辉光电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并收取银团贷款费,其他业│
│ │务要素保持不变。 │
│ │ 中远海运、爱达邮轮、垣信卫星、和辉光电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上述交│
│ │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中远海运为能够对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
│ │资方,因此中远海运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爱达邮轮为与公司主要股东中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此│
│ │爱达邮轮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垣信卫星、和辉光电为公司主要股东联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垣信卫星、和辉光电│
│ │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远海运基本情况 │
│ │ 中远海运成立于2016年2月5日,注册资本110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
│ │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 │验区民生路628号,法定代表人万敏,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 │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
│ │、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
│ │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
│ │ 2、爱达邮轮基本情况 │
│ │ 爱达邮轮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30亿元,企业性质为国有控股境│
│ │外企业(香港),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3806CENTRALP│
│ │LAZA18HARBOURROADWANCHAIHONGKONG,法定代表人刘辉,经营范围包括:邮轮买卖及租赁业│
│ │务,并承接邮轮运营服务。 │
│ │ 3、垣信卫星基本情况 │
│ │ 垣信卫星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1.38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 │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
│ │亭中心路1158号6幢502室-2,法定代表人秦健。 │
│ │ 4、和辉光电基本情况 │
│ │ 和辉光电成立于2012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138.32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 │市、国有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工│
│ │业区九工路1568号,法定代表人傅文彪,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生产、│
│ │设计、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显示器组件及电子│
│ │元件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服务,实业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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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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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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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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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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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1、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数据集团”)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长于1年。 │
│ │ 2、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和辉光电”)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长于10年。 │
│ │ 回避表决事宜: │
│ │ 关联董事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对与数据集团、和辉光电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 │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
│ │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数据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 │10亿元(其中备用额度5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年,额度可用于非融资性保函、法人账户│
│ │透支、法人账户透支(头寸共享现金池),其中非融资性保函担保方式为信用,法人账户透│
│ │支、法人账户透支(头寸共享现金池)担保方式为由上海数据集团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
│ │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参与和辉光电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公司参│
│ │贷份额不超过25亿元,授信期限不长于10年,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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