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31 环旭电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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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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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鼎创业投资股份有│ 6420.99│ ---│ ---│ 2276.98│ -193.2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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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 System Inc. │ 3482.30│ ---│ ---│ ---│ 48.66│ 人民币│
├─────────┼─────┼─────┼─────┼─────┼──────┼──────┤
│深圳精控集成半导体│ 3000.00│ ---│ ---│ 3000.00│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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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速通半导体科技│ 2000.00│ ---│ ---│ 1783.86│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NeuroBlade Ltd │ 1422.48│ ---│ ---│ 1437.68│ 15.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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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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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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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厂芯片模组生产│ 8.60亿│ ---│ 7.93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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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 4.35亿│ 1.62亿│ 3.45亿│ 79.44│ ---│ ---│
│厂项目建设及归还借│ │ │ │ │ │ │
│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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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 5.60亿│ 2432.71万│ 5.31亿│ 94.79│ 1.42亿│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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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 10.00亿│ ---│ 6.99亿│ 99.89│ 2.67亿│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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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10亿│ ---│ 10.10亿│ 100.08│ ---│ ---│
├─────────┼──────┼─────┼─────┼─────┼─────┼──────┤
│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 ---│ 1.62亿│ 3.45亿│ 79.44│ ---│ ---│
│厂项目建设及归还借│ │ │ │ │ │ │
│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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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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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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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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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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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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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环旭电子附属公司,下同,│
│ │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除环旭电子之外│
│ │的日月光投控附属公司,下同,以下简称“日月光投控”)需就厂房租赁、日常销售及采购│
│ │、接受及提供劳务等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经诚信、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日常性关联│
│ │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按其约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同意并│
│ │保证本公司及各自附属公司按照协议的条款和精神,履行各自的义务。 │
│ │ 一、《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经过认真审阅相关 │
│ │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 │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
│ │础,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
│ │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 │会审议。 │
│ │ 2、审计委员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
│ │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昌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
│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3、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日月光投控│
│ │签署《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AndrewRobertTang先│
│ │生、NengChaoChang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
│ │ 1、关联方介绍 │
│ │ 公司名称: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新台币5500000万 │
│ │ 成立日期:2018年4月30日 │
│ │ 注册地址:高雄市楠梓区经三路26号 │
│ │ 法定代表人:张虔生 │
│ │ 实际控制人:张虔生 │
│ │ 经营范围:一般投资业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与日月光投控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
│ │ 日月光投控为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TW3711),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
│ │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
│ │较强的履约能力。 │
│ │ 三、《框架协议》基本内容 │
│ │ 1、交易双方 │
│ │ 甲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2、交易标的 │
│ │ 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控关于相关宿舍、厂房、办公房屋的租赁,以具体协议所列的地址│
│ │、面积、租赁期限、交易金额等为准。 │
│ │ 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控(包含其附属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接受及提│
│ │供劳务等交易。 │
│ │ 3、交易定价原则 │
│ │ 甲乙双方(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承诺,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交│
│ │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本协议项下之交易的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
│ │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
│ │ 甲乙双方(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承诺和保证,其交易的价格公平及合理,并且│
│ │该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
│ │ (1)“市场价”:是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a)在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提供│
│ │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
│ │时收取的价格;或(b)若以上第(a)款不适用时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
│ │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
│ │ (2)“协议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 │
│ │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 │
│ │ 环旭电子及日月光投控(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事项依法订│
│ │立书面的具体协议(下称“具体协议”,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每份具体协议会载列有关订│
│ │约方所要求的特定标的物。具体协议只可载列在各重大方面与本协议所规定的具约束力的原│
│ │则、指引、条款及条件相一致的规定;如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应以本协议项下规定为准。│
│ │ 4、协议期限和协议的终止 │
│ │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规及上市 │
│ │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
│ │ 5、违约责任 │
│ │ 各方均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而给对│
│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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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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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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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环旭电子附属公司,下同
,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除环旭电子之外
的日月光投控附属公司,下同,以下简称“日月光投控”)需就厂房租赁、日常销售及采购、
接受及提供劳务等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经诚信、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按其约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同意并保证本
公司及各自附属公司按照协议的条款和精神,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日
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交
易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昌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将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日月光投控签署
《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AndrewRobertTang先生、Ne
ngChaoChang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5500000万
成立日期:2018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高雄市楠梓区经三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张虔生
实际控制人:张虔生
经营范围:一般投资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日月光投控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日月光投控为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TW3711),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
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基本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控关于相关宿舍、厂房、办公房屋的租赁,以具体协议所列的地址、
面积、租赁期限、交易金额等为准。
环旭电子与日月光投控(包含其附属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及接受及提供
劳务等交易。
3、交易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承诺,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交易
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本协议项下之交易的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甲乙双方(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承诺和保证,其交易的价格公平及合理,并且该
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1)“市场价”:是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a)在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地
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
取的价格;或(b)若以上第(a)款不适用时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
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协议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
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
环旭电子及日月光投控(包括并代表其各自附属公司)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事项依法订立
书面的具体协议(下称“具体协议”,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每份具体协议会载列有关订约方
所要求的特定标的物。具体协议只可载列在各重大方面与本协议所规定的具约束力的原则、指
引、条款及条件相一致的规定;如与本协议存在不一致,应以本协议项下规定为准。
4、协议期限和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本协议在符合有关法规及上市地
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5、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义务而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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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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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原守清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
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原守清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原守
清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胡科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复核人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
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步君先生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3万元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3.6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增加13.77%。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
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
素而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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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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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波兰兹罗提等
交易工具:远汇和掉期等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交易额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
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
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
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
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
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
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额度
在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4月1日至2026
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
用。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
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外币避险额度超过10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
制度》的规定,就超出额度部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
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
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
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
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相关授权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
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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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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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GermanyGmbH、AsteelflashDesignSolutions
HambourgGmbh、AsteelflashHoldingGmbH、ASTEELFLASHPLZENS.R.O.、ASTEELFLASHTUNISIES.
A.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200万欧元;截至目前已实
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00万欧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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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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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已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理财产品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
净资产18058531465.32元的27.69%),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均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五)投资行为授权及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期限及资金额
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
产品投资的议案》。鉴于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处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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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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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十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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