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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6013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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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318 中国平安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Ageas(原名:forti│2387400.00│ ---│ 5.20│ 287200.00│ ---│ 人民币│ │s) │ │ │ │ │ │ │ ├─────────┼─────┼─────┼─────┼─────┼──────┼──────┤ │工商银行 │1857000.00│ ---│ ---│2337700.00│ ---│ 人民币│ ├─────────┼─────┼─────┼─────┼─────┼──────┼──────┤ │建设银行 │ 956100.00│ ---│ ---│1403500.00│ ---│ 人民币│ ├─────────┼─────┼─────┼─────┼─────┼──────┼──────┤ │碧桂园 │ 498300.00│ ---│ 9.90│ 601400.00│ ---│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358600.00│ ---│ ---│ 612700.00│ ---│ 人民币│ ├─────────┼─────┼─────┼─────┼─────┼──────┼──────┤ │长江电力 │ 274900.00│ ---│ 1.20│ 248000.00│ ---│ 人民币│ ├─────────┼─────┼─────┼─────┼─────┼──────┼──────┤ │兴业银行 │ 198400.00│ ---│ 0.70│ 216000.00│ ---│ 人民币│ ├─────────┼─────┼─────┼─────┼─────┼──────┼──────┤ │招商银行 │ 195600.00│ ---│ ---│ 222900.00│ ---│ 人民币│ ├─────────┼─────┼─────┼─────┼─────┼──────┼──────┤ │伊利股份 │ 175800.00│ ---│ 1.60│ 190200.00│ ---│ 人民币│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150000.00│ 150000.00│ 13.04│ 150000.00│ ---│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云南白药 │ 140700.00│ ---│ 9.40│ 841100.00│ ---│ 人民币│ ├─────────┼─────┼─────┼─────┼─────┼──────┼──────┤ │建设银行 │ 58900.00│ ---│ ---│ 65100.00│ ---│ 人民币│ ├─────────┼─────┼─────┼─────┼─────┼──────┼──────┤ │工商银行 │ 55100.00│ ---│ ---│ 60500.00│ ---│ 人民币│ ├─────────┼─────┼─────┼─────┼─────┼──────┼──────┤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6100.00│ 18600.00│ 10.33│ 1290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民生银行 │ 35100.00│ 3770.00│ ---│ 37500.00│ ---│ 人民币│ ├─────────┼─────┼─────┼─────┼─────┼──────┼──────┤ │星网锐捷 │ 19400.00│ 520.00│ ---│ 16700.00│ ---│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7500.00│ ---│ ---│ 21500.00│ ---│ 人民币│ ├─────────┼─────┼─────┼─────┼─────┼──────┼──────┤ │招商银行 │ 13300.00│ ---│ ---│ 17100.00│ ---│ 人民币│ ├─────────┼─────┼─────┼─────┼─────┼──────┼──────┤ │洲明科技 │ 10800.00│ 710.00│ ---│ 19800.00│ ---│ 人民币│ ├─────────┼─────┼─────┼─────┼─────┼──────┼──────┤ │鄂武商A │ 10700.00│ 400.00│ ---│ 8200.00│ ---│ 人民币│ ├─────────┼─────┼─────┼─────┼─────┼──────┼──────┤ │凯迪电力 │ 9100.00│ 650.00│ ---│ 9500.00│ ---│ 人民币│ ├─────────┼─────┼─────┼─────┼─────┼──────┼──────┤ │山大华特 │ 7700.00│ 110.00│ ---│ 6000.00│ ---│ 人民币│ ├─────────┼─────┼─────┼─────┼─────┼──────┼──────┤ │新亚制程 │ 7500.00│ 390.00│ ---│ 11300.00│ ---│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7400.00│ 6400.00│ 3.91│ 7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900.00│ 1000.00│ 0.10│ 59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宇顺电子 │ 4500.00│ 230.00│ ---│ 10400.00│ ---│ 人民币│ ├─────────┼─────┼─────┼─────┼─────┼──────┼──────┤ │美晨科技 │ 4000.00│ 120.00│ ---│ 4000.00│ ---│ 人民币│ ├─────────┼─────┼─────┼─────┼─────┼──────┼──────┤ │一汽轿车 │ 3800.00│ 150.00│ ---│ 3800.00│ ---│ 人民币│ ├─────────┼─────┼─────┼─────┼─────┼──────┼──────┤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 2500.00│ 1.24│ 25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发展本公司主营业务│ 364.81亿│ ---│ 324.99亿│ 89.09│ ---│ ---│ │、补充本公司资本金│ │ │ │ │ │ │ │及营运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 计划的实施方案公告如下:自愿参加本公司2024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核心关键人员共2207 人,参与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8380.78万元,来源于员工的合法收入及业绩奖金额度。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 3〕61号)有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 及长期发展需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为了在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业绩稳健提升的同时,为股东提供合理、稳定、持续的回 报,使公司价值最大化,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及业务 发展规划、盈利情况、资本需求及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 度)股东回报规划”。 二、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红比例 在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中,公司每一盈利年度在当年实现的年度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符合届时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分红金额原则上为上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20%-50%。 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现金流、资 本充足水平等具体制定,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一致性、合理性、稳定性,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 (二)分红形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 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为本公司2024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下简称“本次续聘事项”)。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 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 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 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 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 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 ,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 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翠蓉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范玉军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 核过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范勋先生,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3家境内 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为人民币83 19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万元(含税),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变化 未超过20%。 ──────┬────────────────────────────────── 2024-03-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 度长期服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的实施方案 公告如下: 自愿参与本公司2024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的核心人才共75175人,参与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 53966.98万元,来源于员工应付薪酬额度。 ──────┬────────────────────────────────── 2024-03-22│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本公司2023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均为人民币856.65亿元,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527.55亿元。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母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同时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过 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 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1376.48亿元。 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23年末期股息为每股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A股股东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本次末期 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若根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18210234607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 股股份102592612股计算,2023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716146299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连贯衔接,本公司将组建 第十一届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建一先生及王志良先生 继续出任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本公司即将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外部监 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其任期与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 2024-03-07│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本公司将持续强化自身投资价值创造能力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通过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回报投资者提供保障。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价值引领,强化自身投资价值创造能力。本公司坚守金融主业,坚持 金融为民,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助力“数字中国”和“健康中国”等国家 战略实施,解答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综 合金融+医疗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金融顾问、家庭医生、养老管家”服务。本公司 深入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业务提质增效,加速推进生态圈建 设,实现“科技赋能金融、生态赋能金融、科技促进发展”。 坚持稳定和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本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自2012年至2023年中期,本公司分红水平连续11年持续提升,累计分红24次, 分红总额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本公司坚持稳定和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理念不变,预计20 23年度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已派发的2023年度中期股息、尚待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2023年度末期股息)占归母净利润比例不低于40%。2024年,预计本公司仍将保持现 金分红频次,与投资者共享本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未来,本公司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理念,用专业化、有温度的 金融服务,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广大客户、员工、股东 和社会创造长期、稳健、可持续的价值。 本公司2023年度末期股息分派方案尚待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 不确定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2023-12-14│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本公司如下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27364657万元人民币。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3394903万元人民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669483万元人民币。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408748万元人民币。 ──────┬────────────────────────────────── 2023-11-09│其他事项 ──────┴────────────────────────────────── 本公司关注到路透社发布的一篇有关本公司被有关政府部门/机构要求收购碧桂园控股有 限公司并承继其债务的新闻报道(以下简称“该报道”)。 为避免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被误导并确保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备性,本公司谨此 作出以下澄清及声明: 该报道完全与事实不符。本公司从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的相关建议、要求,且 本公司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交易计划或讨论。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持有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的股份。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 exnews.hk),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2023-09-28│其他事项 ──────┴────────────────────────────────── 本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和研究,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郭晓涛先生出任本公 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郭晓涛先生,51岁,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士学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郭晓涛先生于2019年9月加入本集团,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在加入本集团前,郭晓涛先生曾任波士顿咨 询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等职。 同时,本公司董事会接受陈心颖女士因个人及家庭原因辞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兼常务 副总经理的请求。陈心颖女士将继续履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至2023年12月31日,并将继续 出任本公司董事。陈心颖女士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 任有关而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对陈心颖女士出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3-08-30│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拟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0.93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本次中期股息派发的 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根据截至2023年6 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18210234607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股股份102592 612股计算,2023年中期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6840107055.35元(含税)。 本次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 合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分配中期股息。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 且清晰,对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 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 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5322 联系传真:(0755)82431029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 ──────┬────────────────────────────────── 2023-08-22│其他事项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中午11:45-12:45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全景网(www.p5w.net)和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 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ping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 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本公司拟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3年 中期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 拟于2023年8月30日中午11:45-12:45召开业绩发布会,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总经理兼联席首席执行官谢永林,联席首席执行官陈心颖,首席运 营官付欣,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张智淳,董事会秘书盛瑞生,总经理助理兼首席投资官 邓斌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25日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 资者关系邮箱:IR@ping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0日中午11:45-12:45登陆全景网(www.p5w.net)或上证路 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发布会。 ──────┬────────────────────────────────── 2023-06-16│股权回购 ──────┴────────────────────────────────── 一、本次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A股 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销根据2019年A股回购 方案回购的70006803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系列提示性公告。于相关 债权申报期间,即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29日,本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三、本次注销的办理情况 本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导致的减少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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