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19 中国人保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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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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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11-06│ 3.34│ 58.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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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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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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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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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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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6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认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行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
(一)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
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
(二)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发行
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三)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
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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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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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或中国人保)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资本金。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
3.假设本次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为2024291497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亿
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均分别为0%、3%和6%;
5.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引起的
普通股股本变动;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7.公司联营企业兴业银行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500亿元,转股期
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兴业银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假设该可转债稀释对2026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影响与2025年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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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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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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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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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确定的发
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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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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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8.65亿元,较2
025年中期现金股利增长46.7%。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84.85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2026年中期现金股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0.11元人民币(含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223990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48.65亿
元人民币(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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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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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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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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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8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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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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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决定,谭炯同志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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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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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非执行董事
宋洪军先生的辞呈。因年龄原因,宋洪军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已按规定就选举新
任董事事项履行公司治理程序。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新任董
事正式履职前,宋洪军先生将继续履职。宋洪军先生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无不
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宋洪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宋洪军先生自2023年8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本公司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董事会运作、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董事
会对宋洪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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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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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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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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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
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06-25
至2026-06-25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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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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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丁向群女士的辞呈。丁向群女
士因工作调动,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
员职务。该辞任自2026年5月31日起生效。丁向群女士已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
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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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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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
26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忠民女士为公司非执
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张忠民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选举张忠民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董事委任且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重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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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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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
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
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
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
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2024年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
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
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香港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印印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长征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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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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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12亿元人
民币(含税)。加上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2025年全年股息为每10股现金股利2.20元,较
上年度增长22.2%,分红金额创历史新高。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1.40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
分配2025年末期股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4223990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12亿元人民币(含税)。加上已派
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2025年全年股息为每10股现金股利2.20元,较上年度增长22.2%,分红
金额创历史新高。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7.29亿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245.88亿元,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达到
65.7%,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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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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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长缨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长缨女士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且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杨长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6〕64号)。根据上述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
准杨长缨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杨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自2026年2
月2日起生效,且根据本公司2025年6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自同日起,杨女士
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杨
长缨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欢迎杨长缨女士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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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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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贾若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贾若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贾若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755号)。根据上述批复,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贾若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贾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已生效,且根据本公司2025年6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贾先生担任董
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
同时生效。贾若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
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自贾若先生任职之日起,邵善波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邵善波先生已确认其与本
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对邵善波先
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亦欢迎贾若先生加入董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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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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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2025年12月6日所披露的消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公司”)副总裁于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
监察调查。该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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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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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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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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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0日9点00分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
国人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
30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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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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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3月27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徐向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其董事任
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算。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徐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5〕576号)。根据上述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已核准徐向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徐向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自20
25年9月29日起生效,且自同日起,徐向先生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和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徐向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公司借此机会欢迎徐向先生加入董事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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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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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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