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36 新华保险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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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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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 │ 278703.00│ ---│ 2.25│ 277921.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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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 │ 118261.00│ ---│ 4.18│ 115212.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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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股份 │ 79085.00│ ---│ 4.12│ 93195.00│ 4.00│ 人民币│
├─────────┼─────┼─────┼─────┼─────┼──────┼──────┤
│北京城建 │ 66774.00│ ---│ 3.08│ 70233.00│ 432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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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 │ 57486.00│ ---│ 1.10│ 88750.00│ 1806.00│ 人民币│
├─────────┼─────┼─────┼─────┼─────┼──────┼──────┤
│长江电力 │ 55423.00│ ---│ 0.21│ 69508.00│ 11928.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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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 │ 52971.00│ ---│ 2.15│ 72954.00│ 4164.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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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 42604.00│ ---│ 0.90│ 69736.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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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 │ 40056.00│ ---│ 0.44│ 129750.00│ 38278.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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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 │ 39311.00│ ---│ 1.51│ 55288.00│ 365.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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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凤凰EB │ 7828.00│ 78.00│ ---│ 7309.00│ -7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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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 │ 5326.00│ 84.00│ ---│ 6009.00│ 616.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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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 3600.00│ ---│ 3.00│ 3600.00│ 18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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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国资EB │ 1747.00│ 17.00│ ---│ 1927.00│ -26.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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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 │ 1505.00│ 130.00│ ---│ 1681.00│ 194.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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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药 │ 1478.00│ 94.00│ ---│ 1470.00│ -7.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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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 │ 1380.00│ 60.00│ ---│ 1421.00│ 41.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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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节能 │ 1373.00│ 140.00│ ---│ 1418.00│ 96.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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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 │ 1284.00│ 65.00│ ---│ 1342.00│ 53.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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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螳螂 │ 1222.00│ 114.00│ ---│ 1252.00│ 94.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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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 1000.00│ ---│ 2.00│ 1000.00│ ---│ 人民币│
│易系统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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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 │ 505.00│ 47.00│ ---│ 1526.00│ 357.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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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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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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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
会计师行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用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与德勤华永合称“德勤”)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外会
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
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
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
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
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为12家
金融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1)基本信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
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截至2024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共95人,香港注册会计师共557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
,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质量
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千鲁,自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
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千鲁先生自20
18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马千鲁先生自2022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丽,自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丽
女士自2013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杨丽女士自202
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浩,自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
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曾浩先生自2001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曾浩先生自2022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根据本公司所处
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本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2,045.50万元(其
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9.5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变化未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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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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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52.02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2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1045.54亿元1,无未弥补亏损。经1母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期末未分配利润1045.54亿
元为计提25.20亿元一般风险准备和25.20亿元法定公积金后的金额。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一
般风险准备金各25.20亿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末期现金红利1.99元(含税),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1954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08亿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8.93亿元(含税)。其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2025年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2024年度全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4.0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7
.55%。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约8.18个百
分点,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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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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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https://s.comein.cn/79gjiqe1
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newchinalife.com。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本公司拟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4年
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
拟于2025年3月28日15:00-16:30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
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s://s.comein.cn/79gjiq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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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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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5112431
万元,同比增长29%。公司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渠道基础管理,绩优人力带动业务增长,改革
创新红利逐步释放。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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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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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3944898
万元,同比增长32%。公司各渠道业务达成良好,绩优人力持续增长,业务规模显著提升,公
司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日益显现。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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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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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6日收到董事何兴
达先生的辞职函,何兴达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何兴达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低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何兴达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其在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机构核准,董事会人数满
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何兴达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对何兴达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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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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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70510
92万元,同比增长2.8%。2024年,公司业务结构和业务品质持续优化,规模和价值实现全面增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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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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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63166
30万元,同比增长2.2%。公司规模价值双提升、品质结构双优化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成效进一
步显现。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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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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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龚兴峰
先生的辞职函,龚兴峰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龚兴峰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龚
兴峰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董事会对龚兴峰先生做出的重
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
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智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智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
构核准。在核准前,本公司董事会指定刘智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智勇先生的简历请
详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智勇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
刘智勇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刘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兼
新华党校副校长、新华保险干部研修院常务副院长。刘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高级经理、研究规划组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
部派出监事,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刘先生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
港联合交易所股份代码:02328)。刘先生于2017年1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具
有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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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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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55632
37万元,同比增长1.8%。同时,公司产品结构、业务结构和业务品质持续优化,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持续增强。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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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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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456437
0万元。公司深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优增优育,业务结构和品
质持续优化,长年期期交业务发展较快,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夯实。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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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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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302821
8万元,同比增长1.9%。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指标达成良好。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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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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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中期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07.95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累计为860.77亿元,无未弥补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54元(含税),按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合计约16.85亿元,其余未分配
利润留待以后期间进行分配。2024年中期,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15%。
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5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5.
20%。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2.4个百分点
,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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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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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https://s.comein.cn/AH4zx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newchinalife.com。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本公司拟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公司2024年
半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4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
司拟于2024年8月30日15:00-16:30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
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s://s.comein.cn/AH4zx
三、本公司出席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杨玉成,总裁张泓,副总裁、临时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兼董事会秘书龚兴
峰,副总裁秦泓波,副总裁王练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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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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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118746
0万元。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稳步增长,新业务价值快速提升,绩
优人力发展向好,公司高质量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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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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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9883234
万元。公司2024年上半年整体经营稳中有进,业务结构加快转型,价值实现较快增长,高质量
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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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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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24年6月20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首5年票面利率为2.
27%,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增强偿付能
力,为本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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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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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7856958
万元。公司坚持聚焦价值成长、结构优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产品年期结构长期化及队
伍专业化、绩优化驱动价值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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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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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6722366
万元,公司聚焦价值成长、结构优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尤其在个险渠道核心业务、绩优
人力及人均产能等方面实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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