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39 百隆东方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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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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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Y视讯 │ 538.04│ 35.00│ ---│ ---│ -3.94│ 人民币│
├─────────┼─────┼─────┼─────┼─────┼──────┼──────┤
│浙江东方 │ 526.31│ 17.00│ ---│ ---│ -34.67│ 人民币│
├─────────┼─────┼─────┼─────┼─────┼──────┼──────┤
│康弘药业 │ 296.46│ 6.00│ ---│ ---│ 44.28│ 人民币│
├─────────┼─────┼─────┼─────┼─────┼──────┼──────┤
│四维图新 │ 166.13│ 7.47│ ---│ ---│ -21.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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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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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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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年产25,000│ 1.76亿│ 0.00│ 1.76亿│ 100.00│ 213.79万│ ---│
│吨色棉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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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2.50亿│ 2.50亿│ 2.50亿│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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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高档纺织品│ 6.64亿│ 3438.67万│ 6.67亿│ 100.42│ -704.50万│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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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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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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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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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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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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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4月10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
│ │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
│ │需要,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 │
│ │ 通商银行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潘虹女士任│
│ │通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预计2023年全年本公司在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
│ │银行业务的最高额度,合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 │进行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目前本公司持有通商银行9.4%股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潘虹女士在通商银行担任董│
│ │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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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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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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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7日公布的《对宁波市
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不包含下属子公司)被认定为宁波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号:GR202333102279;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是公司自上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2年底届满后重新通过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3年度-2025年度)享受国家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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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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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勇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杨勇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杨燿斌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并与公司独立董事陈春波(召集人)、夏建明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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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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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20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根据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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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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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643.2002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3年9月6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根据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国浩(杭州)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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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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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19日,公司
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
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已经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关
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
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2.73元/股。关联董事
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23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
月12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3.23-0.5=2.73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对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已经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
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2.7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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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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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2月19日,公司
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
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73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已经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
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3元/股调整为2.73元/股。关联董事
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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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其他事项
──────┴──────────────────────────────────
2023年6月16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3、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25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22)。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6、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
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33元/股调整为4.13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63元/股。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3人变更为161人,授出期权数量由2200.0
008万份变更为2187.0008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
.13元/股。同时,由于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1人变更为158人,授出期权数量由1530
.9006万份变更为1500.8006万份。
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23年6月6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
月12日。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3.63-0.5=3.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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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43.2002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
3、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25日,公
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1-022)。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6、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7、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
经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33元/股调整为4.13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13元/股调整为3.63元/股。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3人变更为161人,授出期权数量由2200.0
008万份变更为2187.0008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3元/股调整为3
.13元/股。同时,由于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1人变更为158人,授出期权数量由1530
.9006万份变更为1500.8006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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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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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曹县百隆”“乙方”)与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协议》,合计补偿款为121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甲方因实施城市建设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对乙方拥有的位于山东省曹县曹青路(珠
江路)北侧及曹县中兴路(青菏路)北段路东的部分房地产及附属物予以征收,涉及土地使用
权面积135115.5平方米,实有合法房屋面积78957.13平方米。
截至资产评估日(2023年2月28日),上述涉及房地产及附属物账面原值为10849.82万元
,账面净值为2727.52万元。经评估,上述房地产及附属物在估价基准日的价值为13692.26万
元。经甲乙双方确认补偿款合计12100.00万元,并于2023年5月24日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曹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拟
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司与曹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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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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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10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需要
,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
通商银行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潘虹女士任通
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为预计2023年全年本公司在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银
行业务的最高额度,合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因此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目前本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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