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77 兴业证券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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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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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工具 │ ---│ ---│ ---│5549486.56│ 176266.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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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 │ ---│ ---│ ---│ -4784.26│ -12584.6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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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 │ ---│ ---│ ---│2113517.10│ 53431.2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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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 ---│ ---│ ---│ 0.00│ 15063.3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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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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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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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1 │ 70.00亿│ 11.57亿│ 51.57亿│ 73.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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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2 │ 18.00亿│ 1.30亿│ 1.30亿│ 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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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3 │ 45.00亿│ 0.00│ 4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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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4 │ 7.00亿│ 7.80万│ 3.00亿│ 4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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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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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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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工商银行 │ 21.38亿│人民币 │2019-12-30│---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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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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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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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2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管祎铭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2008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晓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蔡晓晓女士201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蔡晓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先生,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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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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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96588835.4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
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63598729.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已实施中
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59079618.82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和年度)合计为人民币1122678348.22元(含税),占20
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8%。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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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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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发挥证券金融机构的
功能性,“以客户为中心”做深做细客户综合服务体系,各项业务实现良好开局。公司当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27.92亿元,同比增长17.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亿元,同
比增长57.32%。公司当季度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富管理、信用交易、投资交易等
业务发展良好、业绩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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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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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1.99%,期限181天,兑付日为2025年3月12日。
2025年3月12日,公司完成本期短期融资券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201977178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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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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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ISIInvestment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本次担保
实施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01亿美元,担保余
额为8.73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CISIInvestment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境外控股公司兴证国际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CISI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
“CISI”)因经营需要,与ChinaCITICBank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信银国际”)签
署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主协议(以下简称《GMRA回购协议》)。为支持CISI业务发展,
兴证国际于2025年2月26日出具担保函,就《GMRA回购协议》项下回购融资交易为CISI提供担
保。兴证国际依据内部管理要求,设定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兴证国际为其下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公司开展国
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GMRA)等
项下涉及的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
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实施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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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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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ISIInvestment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本次担保实
施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51亿美元,担保余额
为7.25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CISIInvestment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境外控股公司兴证国际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国际”)为支持其全资附属公司CISIInvestmentLimited(以
下简称CISI)业务发展,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担保函,为CISI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的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主协议(GMRA)及补充协议项下
债券回购交易提供担保。兴证国际依据内部管理要求,设定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详情请
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其附
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在维持担保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兴证国际拟将担保金额提升至不
超过3亿美元,以进一步支持CISI业务发展。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兴证国际为其下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公司开展国
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GMRA)等
项下涉及的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
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实施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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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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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ISIInvestment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本次担保实
施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51亿美元,担保余额
为8.10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CISIInvestment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境外控股公司兴证国际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CISI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
“CISI”)因经营需要,与J.P.MorganSecuritiesplc(以下简称“摩根大通证券”)签署国际
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GMRA回购协议》),并拟与摩根大通证券及其附属机
构开展现券交易业务。
为支持CISI业务发展,兴证国际于2024年12月6日出具担保函,就《GMRA回购协议》项下
回购融资交易以及拟开展的现券交易为CISI提供担保。兴证国际依据内部管理要求,设定本次
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兴证国际为其下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公司开展国
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GMRA)等
项下涉及的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
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实施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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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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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胡平生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呈。因年龄原因,胡平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胡平生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及任何有必
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需要说明。
胡平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开拓创新,为公司主要业务竞争力的提升
夯基垒台、不懈努力,在兴业证券建设一流证券金融集团的征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
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向胡平生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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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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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合规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兴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在取得监管认可后正式履职。
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
)《关于林兴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的无异议函》(闽证监函〔2024〕483号)。福
建证监局对林兴先生任公司合规总监无异议,即日起林兴先生正式履任公司合规总监职务,郑
城美先生不再兼任合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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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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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ISIInvestment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本次担保实
施后,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51亿美元,担保余额
为7.58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CISIInvestment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公司”)境外控股公司兴证国际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CISI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
“CISI”)因经营需要,将与MizuhoSecurities(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瑞穗证券”)
签署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GMRA回购协议》)。同时,为支持CISI业务
发展,兴证国际于2024年11月29日签署担保函,就本次签署《GMRA回购协议》为CISI提供担保
。兴证国际依据内部管理要求,设定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兴证国际为其下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公司开展国
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GMRA)等
项下涉及的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
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实施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子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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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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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兴业证券”)召开第五届第五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建辉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兴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附:赵建辉先生简历
赵建辉,男,汉族,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硕士。赵建辉先生现任兴业证券合规管理
部副总经理。赵建辉先生2001年加入兴业证券,曾任兴业证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
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合规法务部副总经理、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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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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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1月26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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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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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行完毕,现将有
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实际发行总额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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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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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22日发行完毕,现将有
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实际发行总额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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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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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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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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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综
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偿债能力和公司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决定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现金分配利润为5501793608.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
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259079618.8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9
5%。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
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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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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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
发展理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6月2
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质效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福建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四大攻坚战
”,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公司资本实力保持增长,经营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新发展
格局持续巩固、专业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稳中有进,特色优势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
发展成果丰硕,品牌形象和集团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高质量
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福建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刻
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切实担起国有证券金融机构的政治责任;坚持稳中求进,聚
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持续推进公司深化改革转型;持续打造全覆盖、无死角的内控与风险
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经营管理班子队伍建设,
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经营与管理能力全面的队伍;不断优化财富管理与大机构业务
为核心的“双轮联动”业务体系,确保自身金融服务同企业和群众的切实需求深度融合;用心
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全面夯实服务金
融强国建设的能力基础,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建设金融强国积极
贡献力量。
二、坚持金融为民,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一贯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每三年制定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五年,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
别为30.40%、30.11%、32.77%、42.57%、43.96%,保持稳步提升态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公司未来三年(2
024-202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4年,公司将坚守资本市场的人民性,坚持以提升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水平为核心的市
值管理理念,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积极推动落实监
管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等号召,不断提高分红的稳定性、
及时性和可预期性,打造公司经营质效提升与股东回报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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