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88 怡球资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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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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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 10042.20│ 321.60│ ---│ 7347.56│ -1556.31│ 人民币│
│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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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 ---│ ---│ ---│ ---│ 6.72│ 人民币│
│资损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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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收入 │ ---│ ---│ ---│ ---│ 1.2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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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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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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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1亿│ 2.41亿│ 2.4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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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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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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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EVER PRECIOUS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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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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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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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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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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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EVER PRECIOUS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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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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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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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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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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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Cheerise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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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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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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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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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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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YC Global,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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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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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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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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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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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EVER PRECIOUS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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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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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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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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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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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EVER PRECIOUS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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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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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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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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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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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Cheerise Sdn B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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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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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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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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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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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YC Global,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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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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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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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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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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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香港)有限公司 1185.60万 0.59 --- 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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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85.60万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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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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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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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11006113.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64445897.77元,公司母公司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78087482.82元,公司2024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
7267934.21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
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2201222616股,则向
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006113.08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
分红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分配计划范围内直接制
定和实施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方案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计划,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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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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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
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衔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
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
年5月16日。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
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
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
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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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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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知书基本情况
2010年2月9日公司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
编号为TCGQ-G2010-6,宗地面积为139,609.9平方米(约209亩),出让价格为3,519万元。2010
年3月11日太仓市人民政府向公司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太国用2010第005003184号)。
近日公司收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寄出的EMS快递《告知书》,告知书的核
心内容为:目前港区有招商项目需使用上述土地,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前将上述宗地的土
地使用权证(正本)交付给港区管委会。涉及收回土地的经济补偿为公司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契税、登记发证费、公证费及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太
仓市级以上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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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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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必要支持,结合2023年
年度担保工作情况及各子公司融资担保需求,拟定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计划。
2024年,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公司各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28亿元,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各子公司之
间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以上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
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做出调剂安排。对外担保计划的有
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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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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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2
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
布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
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
他内容及事项不发生变化。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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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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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因此,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凯珉先生不
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黄意颖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黄俊旺先生(主任委
员)、李明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黄意颖女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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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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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28615894.01元(含税),现
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当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3%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中期分红,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
事宜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32902874.88元,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1915234283.54元。
2023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834625.63元,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128174467.58元。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全部已发行股份2201222616股为基准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13元(含税),共计28615894.01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当期实现的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
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2024年中
期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是否实施
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
求状况确定。本授权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及《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
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条款生效为前提。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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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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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
册会计师人员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叶金福、郑珊杉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金福工作调整,根据大华所《业务
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林洪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洪毅,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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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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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审批情况
1、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
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
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
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
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怡球金属
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并对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9月11日,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怡球金
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审核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4日,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7、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
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怡球金属资
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8、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8人调整为237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237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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