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399 国机重装 更新日期:2026-10-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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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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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2-12-10│ 4.23│ 25.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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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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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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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达岱能源发展(北│ 120450.00│ ---│ 55.00│ ---│ 0.00│ 人民币│
│京)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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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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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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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公司对国机集团│ 41.00亿│ 0.00│ 41.00亿│ 100.00│ ---│ ---│
│的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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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 28.90亿│ 5.22亿│ 30.02亿│ 104.00│ ---│ ---│
│司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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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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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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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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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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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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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机│
│ │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合计发行不超过2164066767股(含本数)A │
│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国机集团为本公 │
│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 │册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
│ │准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
│ │国机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6年10月21日,公司与国机集团签订《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
│ │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
│ │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合计发行不超过2164│
│ │066767股(含本数)A股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 │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 │
│ │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国机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 │全额认购。 │
│ │ (二)审批程序 │
│ │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 │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向│
│ │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6.3.3第(一)项及第(二)项的规定,国机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 │
│ │易。 │
│ │ (二)国机集团基本情况 │
│ │ 国机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80343,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注册地址 │
│ │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注册资本为26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晓仑,营业期│
│ │限为1989年5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 │
│ │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
│ │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
│ │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
│ │活动;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026年10月21日,公司与国机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 │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
│ │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 │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 │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
│ │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
│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 │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 │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 │
│ │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 │ (三)认购数量和支付方式 │
│ │ 乙方在本次发行中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4385.00万元。如本次发行价格或本次发行股票│
│ │数量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或认购股数超出监管要求│
│ │的,则乙方认购金额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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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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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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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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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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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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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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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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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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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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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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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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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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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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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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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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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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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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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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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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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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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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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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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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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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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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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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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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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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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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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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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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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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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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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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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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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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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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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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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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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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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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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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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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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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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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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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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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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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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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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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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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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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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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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 │称“国机财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王先胜、刘兴盛、陈飞翔分项回│
│ │避表决。 │
│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
│ │临时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
│ │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98亿元的综合授信 │
│ │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开立、贴现、信用│
│ │证开立、保函开立、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
│ │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
│ │制的企业,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向国机财务、农业│
│ │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国机财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
│ │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
│ │ 成立日期:1989-1-25 │
│ │ 注册资本:175000万人民币 │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
│ │ 2.农业银行。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4748 │
│ │ 法定代表人:谷澍 │
│ │ 成立日期:1986-12-18 │
│ │ 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人民币 │
│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
│ │ 3.中国银行。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 │
│ │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
│ │ 成立日期:1983-10-31 │
│ │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人民币 │
│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 │ 4.工商银行。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3962T │
│ │ 法定代表人:廖林 │
│ │ 成立日期:1985-11-22 │
│ │ 注册资本:35640625.7089万人民币 │
│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
│ │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为│
│ │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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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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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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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中国
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合计发行不超过2164066767股(含本数)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国机集团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
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过去连续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国
机集团不存在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2026年10月21日,公司与国机集团签订《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合计发行不超过2164066767
股(含本数)A股股票,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国机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
(二)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3.3第(一)项及第(二)项的规定,国机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国机集团基本情况
国机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80343,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注册资本为26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晓仑,营业期限为
1989年5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
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
;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
(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10月21日,公司与国机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数为N。
(三)认购数量和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次发行中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4385.00万元。如本次发行价格或本次发行股票数
量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或认购股数超出监管要求的,
则乙方认购金额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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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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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或“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和股东要求及意愿等重要因素,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着眼于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求、维持稳健的财务结构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前提下,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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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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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择期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基于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将另行确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会通
知,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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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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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于2026年10月2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以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获
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有关监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对特定期间不减持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在国机重装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即自本次发
行的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后6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国机重
装股票。前述承诺期间内,本公司将所持国机重装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之间进行
转让,不属于本承诺所述减持情形,不受前述限制;本公司将促使受让方出具承诺,承继本承
诺项下的全部不减持义务。
2、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国机重装
所有,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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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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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自上市以来,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规范稳定运营。
202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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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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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
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
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
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及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
024〕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影响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
,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
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7年8月末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4385.00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7213555890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
5、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164066767
股(含本数)。该数量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6、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110.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459.15万元。假设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为2026年1-6月的2倍,并假设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相比上期持平;2)相比上期减
少10%;3)相比上期增加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
预测。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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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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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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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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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李俊辉先生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
规定,李俊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俊辉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俊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乐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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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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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
东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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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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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开展全面评估与分析,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实施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合计-13087.4
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11028.3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2059.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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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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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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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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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机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发来的《关于收到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告知函》。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国机财务因个别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被处以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警告。
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敦促国机财务提供详细
情况说明、分析风险原因、研判风险动态、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根据风险预
防处置领导小组调查情况和国机财务提供的相关资料,国机财务将按期足额缴纳全部罚款,并
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国机财务日常生产经营及为公司提供的金融
业务服务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与国机财务存贷款业务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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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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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四川省分行”)持有公司股份450282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江苏省分行”)持有公司股份9571
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同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985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重新上市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6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6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因农行四川省分行自身经营之需要,农行四川省分行计划在2026年3月1
7日至2026年6月16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562826股,即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44271117股,即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因农行江苏省分行自身经营之需要,农行江苏省分行计划在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
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571031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0.13%。
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计划在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之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21338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427111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截至2026年6月16日,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其
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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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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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
东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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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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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先胜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先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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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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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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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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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
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合计
-32785.3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13368.2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
-1941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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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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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负,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故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76529
.6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0134846889.68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2327
0360.08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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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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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6日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陈飞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董事会秘书出
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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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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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财务数
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度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
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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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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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国机财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王先胜、刘兴盛、陈飞翔分项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
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主要用于国机重装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开立、贴现、信用证开立
、保函开立、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
的企业,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机财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成立日期:1989-1-25
注册资本:17500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2.农业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4748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1986-12-18
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人民币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3.中国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日期:1983-10-31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工商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3962T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日期:1985-11-22
注册资本:35640625.7089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为公
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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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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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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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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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
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相关所属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2026年,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全年预计持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7765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暨2026年度
金融衍生业务预算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业务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割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际市场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
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相关所属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品种为货币类远期结售汇。
(三)交易金额及期限。
2026年,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全年预计持仓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7765万元。
交易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和地点:场外/境内。
2.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优先选择合作银行。
(五)交易使用授信及保证金情况。
交易占用操作主体在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预算范围内根据业务规模和金
融机构的额度计算规则生成,预计动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的50%。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暨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的
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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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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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鉴于吴成柒先生因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郭春桔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郭春桔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任职条件,无《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38-6159209
传真号码:0838-6159215
电子邮箱:sinomach-he-dsh@sinomach-he.cn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邮编:618000
吴成柒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成
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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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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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
行(以下简称“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34585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8305655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5%。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
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913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重新上市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6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5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国机重装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因自身经营之需要,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
行计划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月29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72135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11月25日接到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的通知,中行德阳分行于2025年11
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1669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0.81%;中行镇江润州支行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686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
价的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721355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减持后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287690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99%;中行镇
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69087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6%。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356778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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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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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
东路99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彭辰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长韩晓军先生、董事王晖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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