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515 衢州东峰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2-07│ 13.20│ 6.93亿│
├───────────┼───────────┼───────────┼───────────┤
│可转债 │ 2019-12-23│ 100.00│ 2.88亿│
├───────────┼───────────┼───────────┼───────────┤
│增发 │ 2021-09-24│ 6.06│ 12.0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PG │ 3117.29│ ---│ ---│ 701.59│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 7745.04万│ 0.00│ 7745.04万│ 1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补 │ │ │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 1.35亿│ 0.00│ 1.35亿│ 100.00│ ---│ ---│
│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 │ │ │ │ │ │
│公司75%股权项目 │ │ │ │ │ │ │
├─────────┼──────┼─────┼─────┼─────┼─────┼──────┤
│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 ---│
│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 │ │ │ │ │ │
│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 │ │ │ │ │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 162.08万│ 162.08万│ 162.08万│ 1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剩 │ │ │ │ │ │ │
│余尾款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 1.38亿│ 5991.78万│ 1.38亿│ 100.00│ ---│ ---│
│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 1.27亿│ 55.00万│ 4837.10万│ 1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 ---│ 0.00│ 7745.04万│ 1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补 │ │ │ │ │ │ │
│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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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 2.82亿│ 2.82亿│ 2.82亿│ 100.00│ ---│ ---│
│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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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0.00│ 0.00│ 0.00│ ---│ ---│ ---│
│生产项目(二期) │ │ │ │ │ │ │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 ---│ 162.08万│ 162.08万│ 100.00│ ---│ ---│
│信息化建设项目-剩 │ │ │ │ │ │ │
│余尾款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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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 7.30亿│ 0.00│ 0.00│ ---│ ---│ ---│
│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3.25亿│ 3.25亿│ 3.25亿│ 100.00│ ---│ ---│
│生产项目(二期)-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 ---│ 5991.78万│ 1.38亿│ 100.00│ ---│ ---│
│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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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 ---│ 2.82亿│ 2.82亿│ 100.00│ ---│ ---│
│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项目 │ │ │ │ │ │ │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 ---│ 3.25亿│ 3.25亿│ 100.00│ ---│ ---│
│生产项目(二期)-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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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728.48万│ 0.00│ 9728.4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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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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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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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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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智│
│ │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
│ │称为准,以下简称“衢州智峰”)。 │
│ │ 公司作为衢州智峰之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0.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
│ │总额的49.00%;东峰消费品作为衢州智峰之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 │2000.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额的1.00%。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衢州 │
│ │ 智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
│ │,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
│ │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在│
│ │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产业布局已初现雏形。为持续优化在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
│ │等相关领域的布局,寻找细分行业内优质的标的进行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
│ │探索发掘协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作│
│ │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 │
│ │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
│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
│ │ 本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与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其中公司作为衢│
│ │州智峰之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0.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额的49.00%;│
│ │东峰消费品作为衢州智峰之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 │
│ │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额的1.00%。 │
│ │ 关联董事苏凯、郑波、刘亚利回避表决。 │
│ │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衢州智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 │
│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共同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衢州智盛发生的关联交易、│
│ │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共同对外投资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均达到人民币3000│
│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拟共同投资设立衢州智峰的主体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以及衢州智盛,│
│ │衢州智盛属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
│ │ (1)基本信息 │
│ │ 法人/组织全称: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DN502A3F │
│ │ 法定代表人:涂新文 │
│ │ 成立日期:2024/6/4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
│ │ 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7-5室(自主申报) │
│ │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7-5室(自主申报) │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衢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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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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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福瑞印│厦门中兵贸│ 3000.00万│人民币 │2015-05-18│2016-05-17│连带责任│是 │否 │
│刷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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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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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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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00万
元—-35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将出现亏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00.0
0万元—-3500.00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6500.00万元—-3300.00万元。
2、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9255.92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6130.53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2931.60万元;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3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
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下降,公司及子公司东峰实
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只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相应下降;此外,公司子公司澳大利
亚福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PG股票在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报告期末较期初出现大幅下
降,致使报告期内出现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板块建设项目于上年陆续完成并投入使用,本期处于产能爬
坡阶段,产值和销售规模逐步提升,但受原辅材料价格出现上涨波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
成本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医药包装业务板块产品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新型材料板块下游需求提升,产值和销售规模实现增长,此外
前期公司产品工艺改进、设备技改等降本增效措施逐步显现,本期产品良率逐步爬升;另外,
前期涂覆膜研发工作成效显现,本期涂覆膜业务收入逐步增加,产品结构优化提升,新能源新
型材料板块本期仍亏损,但亏损幅度进一步收窄。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新材料板块受市场竞争
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原辅材料价格上涨波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本期出现小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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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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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未出现董事缺席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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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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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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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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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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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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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
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具体安排如下:
1、鉴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公司资金统筹协调安排、增信所
属子公司的职责需要,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
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因与公司存在相同金融机构,因此该子公司相同金融机构的授信管理将
占用母公司的授信额度。
综上,提请同意并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授信
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
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因生产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鑫瑞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
。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鑫瑞科技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
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新材料”)因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鑫瑞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
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鑫瑞新材料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
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因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深圳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
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
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深圳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
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博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盛”)因生产经营
、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
15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
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
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因生产经营、业
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盐城博盛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1500
0万元,并由盐城博盛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
。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盐城博盛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
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
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
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贵州千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
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因生产经
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
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
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键管理层在上
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首瀚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瀚”)因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50
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
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重庆首瀚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
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首键”)因生
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东峰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并由东峰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式。融资授
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东峰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
有关法律文件。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因生产
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
额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
证等,融资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常州华健管理层在
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华康”)因生产经
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福鑫华康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
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福鑫华康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经公司确认后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
融资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融资
授信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并授权福鑫华康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
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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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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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
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概述
公司为盘活闲置资产并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在保障生产经营
有序进行的基础上,计划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健药包”)的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以获取租金收益。
(二)本次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原因与起始日期
为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将上述自有房产长期对外
出租,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因持有意图发生变化,故将该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本次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的起始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
25年12月31日,上述房地产及与其配套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账面原值为18915.74万元,账面净
值为7778.86万元。上述房地产及与其配套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会计
科目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科目,并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
(三)本次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自用房地产及与其配套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不改变其
原有会计核算方式,依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同
的方法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有利于提高该部分资产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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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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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
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
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获得感,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
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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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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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此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
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
、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
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11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312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91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2024年度挂牌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65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已审数):16963万元;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已审
数):44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汇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
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
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
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确认支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2.0
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80万元(含税),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
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
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公
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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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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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与完善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
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衢州东峰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内部竞争压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
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及时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众
投资者的意见。
(二)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优先实施积极的
现金股利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提出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案;如公
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要提高注册资本时,也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公司该年度未出现大额投资计划、大额资
本性支出及并购等相关大额业务时(指单笔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年度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公司该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利润分配
以年为间隔,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相关部分中详细披露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
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督促其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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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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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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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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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6]7608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4645.64万元,母公司
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454.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0154.46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
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2024年启动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
年9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顺利实施完毕。2025年3月5日-2025年9
月18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
089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76%,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2002524.80元(含交易
费用),上述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均出现大额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未来经营发展及多个项目后续
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股
票股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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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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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及影响;
为了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
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应收款
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
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
失共计30861.05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年报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的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单项评价其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
、仲裁等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转回坏账准备20.50万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
坏账准备2744.49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554.35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原材料采用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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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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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及影响;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衢州东峰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千叶”)、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常州市华健药用包
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和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鑫华康”)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拟对子公
司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盛”)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1、基于公司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汕头东峰医药”)所属子公司贵州千叶、重庆首键、常州华健和福鑫华康2025年因受医保控
费与药品集采政策、行业监管、宏观环境影响,下游制药行业整体承压、制药企业成本管控趋
严;药包材行业受医药行业需求收缩、消费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产销量与价
格下滑;此外,上游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企业环保政策、安全监管升级,质量管理与质量
监控提升,医药包装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均出现同比下降,预计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
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
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基于公司期末财务报表判断,公司子公司深圳博盛虽然新增涂覆隔膜产品业务毛利水
平较高,但干法隔膜产品销售端持续受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导致2025年新能源电池隔膜
业务持续产生大额经营亏损,未来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明显低于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
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合并报表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形成过程
(1)公司收购贵州千叶75%股权所形成商誉
公司于2019年4月收购贵州千叶75%股权,贵州千叶自2019年4月30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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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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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均为衢州东
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之一致行动人。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171639股,直接持股比
例为1.10%;陈育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765962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30
%;曾庆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88298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5%;曾庆
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5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拟自《衢州东
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9.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
1%),以满足资产管理及投资需求。若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收到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
先生、曾庆通先生的通知,截止当日其均未减持公司股份,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决定提前终止《衢州东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1)项下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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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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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均为衢州东
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之一致行动人。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1171639股,直接持股比
例为1.10%;陈育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765962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30
%;曾庆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88298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5%;曾庆
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5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黄晓佳先生、陈育坚女士、曾庆鸣先生、曾庆通先生拟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559.7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以满足资产管理及投资需求。若减持计划期间内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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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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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途: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
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
0%,即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股东是否存在
减持计划:经问询,截止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期间内暂无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果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回购预案
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
致回购预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回购预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新颁布、修订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转让或授出的风险。公司将努力推进本回购预案
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且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尚”)。控股股东衢州智尚认
为,当前的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充分维护
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衢州智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
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于2026年2月1日发来《关于提议衢州东峰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预案的议案》一项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当前的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充分维护
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48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经办部门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相应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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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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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尚”)发来的《关于提议衢州
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函》,衢州智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该项
提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
2、提议时间:2026年2月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控股股东衢州智尚认为,当前的股价已无法真实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长期可持续发展
和价值增长,为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树立企业良好的资本
市场形象,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控股股东衢州智尚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
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衢州智尚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并于2025年6月9日完成上
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其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即在2026年12月
8日前不实施转让。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
综上,提议人衢州智尚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回购期间暂
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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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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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0万元—-4
3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0万元
—-43000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000万元—-3
8000万元。
2、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53521.56万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48948.58万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
635.98万元;
(二)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受市场经济下行、药品集采政策推行以及下游客户消化前期库存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
响,公司结合I类医药包装板块子公司所处行业运行现状以及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况,根据谨慎
性原则,对收购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
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福鑫华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产生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
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
审计后确定。
2、公司结合子公司所处行业运行现状以及自身的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长
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部分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部分信用状况出现问题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信
用减值准备。
3、公司按照战略调整转型的规划,对于不符合未来战略规划的非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
内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对前期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等事项、以及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与其
他长期资产进行了资产处置或报废,由此产生处置和报废损失;另外对部分子公司人员进行精
简调整,报告期内相关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增加。
4、公司根据获取的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
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及联营企业杭州斯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
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因上述合营/联营企业已投资的项目中,部分项目估值下
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东峰实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
限公司)对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司对联营企业杭州斯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投资收益均相应下降;此外,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福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PG股票在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报告期末较期初出现大幅下降,致使报告期内出现较大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
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受经济下行压力及市场竞争加剧、需求下降的影响,部
分业务板块产品售价下滑、采购成本上升,规模效益减弱,叠加公司I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
业务板块上期及本期陆续结转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计提折旧额、摊
销额等因素亦导致本期固定成本上升,报告期内公司I类医药包装与新型材料业务板块经营承
压,对公司营收及经营业绩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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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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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到期兑付并摘
牌,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以及前期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安排,拟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100号
、2026-002号公告)。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于2026年1月14日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本次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2876348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苏凯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贰仟肆佰肆拾柒万零陆佰柒拾壹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30日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世纪大道677号602室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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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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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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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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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
至2026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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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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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兑付数量:15600张;
到期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747200.00元;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24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号)核准,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
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即自2019年12
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
.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29532.8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
债代码“113030”)。
一、可转债到期兑付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衢州东峰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衢州东峰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衢州东峰关于
“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衢州东峰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
暨摘牌的公告》,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一)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二)兑付对象: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风转债”
全体持有人;
(三)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12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四)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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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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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112元/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24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24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8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23日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东风转债”
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东风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号)核准,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
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即自2019年12
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
.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29532.8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
债代码“113030”)。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
“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东风转债”将于2025年12月19日开
始停止交易,2025年12月18日为“东风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东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东风
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目前转股价格为3.10元/股,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东风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
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风转债”全体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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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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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
.85%股份的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5年12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
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92号公告)。
提案人提议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
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项下子议案:
2.0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0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6、《关于修
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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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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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智
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定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衢州智峰”)。
公司作为衢州智峰之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0.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
额的49.00%;东峰消费品作为衢州智峰之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
.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额的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衢州
智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
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及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在新
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领域的产业布局已初现雏形。为持续优化在新型材料及I类医药包装等相
关领域的布局,寻找细分行业内优质的标的进行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产业基础、并探索发
掘协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拟与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作为对科技
创新型企业以及其他有重大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的平台。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与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其中公司作为衢州智
峰之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0.00万元,占衢州智峰认缴出资总额的49.00%;东峰消
费品作为衢州智峰之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占衢州智
峰认缴出资总额的1.00%。
关联董事苏凯、郑波、刘亚利回避表决。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因衢州智盛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共同
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衢州智盛发生的关联交易、以
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共同对外投资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均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拟共同投资设立衢州智峰的主体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以及衢州智盛,衢
州智盛属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DN502A3F
法定代表人:涂新文
成立日期:2024/6/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7-5室(自主申报)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7-5室(自主申报)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衢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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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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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存续债券“东风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
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中诚信国际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并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
名单,维持“东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并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评级结果有效期为
受评债券的存续期。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发布了《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
,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
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
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公司名称由“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认为,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偿债能力不构成不利影响,对公
司信用水平亦不构成实质性影响。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确认衢州东峰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主要基于公司
仍处于战略调整转型期,2024年业绩下滑并出现较大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仍未明显改善,营
业收入同比下降、虽同比大幅减亏但仍未扭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虽发生变更,但目
前控股股东尚未深入介入公司经营,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控股股东所提供的支持情况有待观察
;维持“东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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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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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详情请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72号、临2025-081号公告)。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变更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2876348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苏凯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肆仟贰佰玖拾壹万柒仟零陆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30日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世纪大道677号602室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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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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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衢州东峰,股票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以工
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其中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
601515”仍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
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为使
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5年11月11日起由“东峰集
团”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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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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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
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
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四)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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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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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
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
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除上述变更项目,公司英文简称“DFP”、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涉及上述变更事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具体如下: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及《公司章程》修改内
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工商登记核定内容为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
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
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为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
7号602室”。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相匹配,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
变更为“衢州东峰”,证券代码“601515”仍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与证券简称,仅系匹配公司所属区域,不涉及字号及行业的变更、亦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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