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588 北辰实业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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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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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9-25│ 2.40│ 3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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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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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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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大都会展数│ 2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智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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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展运国际物│ 1000.00│ ---│ 51.00│ ---│ ---│ 人民币│
│流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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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 62.37│ ---│ 99.09│ ---│ ---│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 ---│ ---│ 51.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广州广悦置业有限公│ ---│ ---│ 49.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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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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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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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媒体村 │ 17.15亿│ ---│ 17.15亿│ ---│ 10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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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营运资金 │ 3.37亿│ ---│ 3.37亿│ ---│ ---│ ---│
├─────────┼──────┼─────┼─────┼─────┼─────┼──────┤
│一般营运资金 │ 7928.00万│ ---│ 7928.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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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大厦 │ 12.03亿│ ---│ 12.03亿│ ---│ 879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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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项 │ 1.83亿│ ---│ 1.8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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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营运资金 │ 3.37亿│ ---│ 3.37亿│ ---│ ---│ ---│
├─────────┼──────┼─────┼─────┼─────┼─────┼──────┤
│一般营运资金 │ 7928.00万│ ---│ 7928.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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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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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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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发前期,公司注册资本金
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股东借款;项
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
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
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北京北
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分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1.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该控股子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
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2.为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其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公司的其
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
、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如构成交易或关连交
易,公司将及时遵守相关条文。
(二)财务资助额度
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
%;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其中,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为20亿元,对非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以及对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为10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内任一时点的累计净新增财务资助不
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三)财务资助有效期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四)财务资助授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并
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议具体财务资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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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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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有
权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
供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
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现拟对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新增担保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1.担保主体及金额预计: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2
过人民币230亿元(不包含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2.担保方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3.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
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
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对象不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
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0亿元。
4.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
5.公司将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6.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7.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各担保事项,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如构成交易,
需另行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要求,包括另行取得股东批准(如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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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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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357,160,640元,实收股本为3,367,02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业务经营保持稳定,但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
一方面公司为加速项目去化及现金回笼,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了营销策略,部分房地产项目
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另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房地产
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出现亏损,加之以前年度的连续亏损,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主要措施包括:
1.大力推动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发展。公司将聚焦服务国家大局和首都“四个中心”功能
建设,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带来的发展机遇,推动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产业在
战略新兴产业中的功能与作用,带动会展配套设施的多业态联动发展,并致力于打造“国内领
军、国际领先的会展产业链链主企业”。
2.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推动转型发展。公司以“防风险、促转型、稳现金流”为核心任
务,推动房地产业务向以“会展+”为依托的城市更新专业服务商转型,做好主力项目去化,
保障重点项目交付。重塑业务核心,紧扣“会展+”发展主线,谋划会展场馆配套城市更新与
片区运营项目。以服务升级拓展增长空间。以集约经营盘活存量价值,加快尾盘项目资产整合
,通过租售并举、以租促售,提升存量资产运营效能。
3.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加强资金整体统筹,强化债务管控,合理控制
有息负债规模,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同时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合理规划融资
渠道,努力压降资金成本。
4.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不断细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制度执行力度,筑牢
风险管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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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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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
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人民币226,896万元,计
提的主要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
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
年度,本公司需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9,243万元。
2.存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
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2025年度,
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
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
,2025年度,本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17,653万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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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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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88106666元,按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690
1147元,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73154149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
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
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分配。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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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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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专注于其他专项事务,张文雷女士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
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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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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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股东会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朱岩先生及总法律顾问莫非先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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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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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朱岩先生的任职资
格,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朱岩先生作为本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朱岩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
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担任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朱岩先生简历
朱岩先生简历
朱岩,男,50岁,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经济学学士。朱先生历任北京金隅股份水泥
事业部副部长,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冀东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金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先生自2025年
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朱先生在公司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方面
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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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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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北辰实业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5-037),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基于对本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
者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决
定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
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北辰集团通知,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支持股票增持的
政策工具,北辰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
村支行已向北辰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北辰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事项提供贷款支持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1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万元整),专项用于北辰集团在
A股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因此,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北辰集团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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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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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
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人民币113,828万元
,计提的主要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
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
年半年度,本公司需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6,093万元。
2.存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
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2025年半年
度,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
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
测试,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07,735万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计提减值后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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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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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
出资比例向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地产”)的股东方北京金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人民币0.98亿元。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财务资助金额
均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
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项目开发过程中,为
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
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归集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金隅地产共同
组建北京宸宇用于开发建设北京金辰府项目,现根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
,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以及北京宸宇签署的资金归集协议的约定,按照该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
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归集闲置盈余资金共计人民币2亿元,
其中归集至本公司人民币
1.02亿元,归集至金隅集团人民币0.98亿元。
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
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的财务资助事项
。鉴于本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2025年度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财务资助金额均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故无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
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其闲置盈余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金隅集团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变化,确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后,北京宸宇的富余资金以符合运作规范的方式按照
出资比例返还股东借款。在全部还清股东借款后,如资金仍有富余且未到利润分配时点,北京
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如后续项目需要开发建设资金,各股东方将按照
出资比例重新调拨资金至北京宸宇。
金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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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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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胡浩先生
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变动,胡浩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律合规委员会委
员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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