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598 中国外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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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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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12-27│ 5.24│ 69.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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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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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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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 60069.44│ ---│ ---│ 93163.3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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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物流 │ 18464.72│ ---│ ---│ 10314.7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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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 │ 807.69│ ---│ ---│ 2702.8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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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 │ 12.12│ ---│ ---│ 6.2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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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 │ 1.56│ ---│ ---│ 5.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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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 │ 0.00│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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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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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交易金额(元)│33.8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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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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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路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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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MIC Industrial Investments 4 RSC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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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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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6月26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 │
│ │下属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船企”)、CITICCapitalManeuv│
│ │er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CITICCapitalManeuver”)、FVPalletLeasingHoldingLtd│
│ │(以下简称“FVPallet”)、买方MIC Industrial Investments 4 RSC LTD(以下简称"MIC│
│ │",注册地:阿联酋)及路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凯国际”)签署《关于路凯 │
│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约定MIC分别受 │
│ │让招商船企持有的路凯国际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CITICCapitalManeuver持 │
│ │有的路凯国际3%股权和FVPallet持有的路凯国际2%股权。本次交易(即招商船企出售25%股 │
│ │权)对价为47216.25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38162.78万元,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6月26日公│
│ │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620人民币计算,下同)。 │
│ │ 招商船企、CITICCapitalManeuver、FVPallet、MIC及路凯国际于2025年6月26日签署《│
│ │股份购买协议》,其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下: │
│ │ (一)协议签署方 │
│ │ 卖方:招商船企(出售25%股权)、CITICCapitalManeuver(出售3%股权)、FVPallet │
│ │(出售2%股权) │
│ │ 买方:MIC │
│ │ 标的公司:路凯国际 │
│ │ (二)交易价格 │
│ │ 出售上述30%股权的总对价为56659.50万美元(约为人民币405795.34万元)。根据卖方│
│ │各自出售股份的比例,招商船企、CITICCapitalManeuver及FVPallet各自出售股份的对价分│
│ │别为47216.25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38162.78万元),5665.95万美元(约为人民币40579.53│
│ │万元)及3777.30万美元(约为人民币27053.02万元)。 │
│ │ 截至2025年10月21日,本次交易交割的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并完成交割,本次交易不│
│ │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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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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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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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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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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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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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国际财务公司在境外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 │并约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国际财务公司的任何│
│ │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5亿元等值人民币,国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出的每日 │
│ │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10亿元等值人民币。协议期限为三│
│ │年。 │
│ │ 鉴于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
│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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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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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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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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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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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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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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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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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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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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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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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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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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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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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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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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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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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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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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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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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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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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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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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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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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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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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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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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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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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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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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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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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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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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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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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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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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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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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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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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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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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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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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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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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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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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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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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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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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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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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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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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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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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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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接受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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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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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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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提供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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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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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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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CNDI Investment Holdings Korlatolt Felelossegu Tarsas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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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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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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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
│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外运香港)与关联方CNDIInvestmentHoldingsKorlatoltFelel│
│ │osseguTarsasag(简称:南山匈牙利)订立合资协议,拟在匈牙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该合资公司设立主要目的为收购一间匈牙利仓库。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
│ │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83349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1月29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欧元│
│ │对8.3349人民币计算,下同),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将分别出资4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
│ │33339.60元)及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50009.40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40%及60%的股权│
│ │,该合资公司纳入南山匈牙利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合资公司拟进行的投资情况,外运香港与│
│ │南山匈牙利对合资公司的最高投资金额合计为49832148欧元(相当于人民币415345970.37元│
│ │),并将由双方按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投资。其中,外运香港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
│ │19932859.2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166138388.15元)。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称为"│
│ │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包括│
│ │南山匈牙利及与南山匈牙利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
│ │生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包括日常关联交易)│
│ │。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6年1月29日,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订立合资协议,拟在匈牙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
│ │公司。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83349元),外运香│
│ │港与南山匈牙利将分别出资4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3339.60元)及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
│ │币50009.40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40%及6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纳入南山匈牙利合并报表│
│ │范围。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对合资公司的最高投资金额合计为49832148欧元(相当于人民│
│ │币415345970.37元),并将由双方按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投资。其中,外运香港拟以自│
│ │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9932859.2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166138388.15元)。 │
│ │ 该合资公司设立主要目的为收购一间匈牙利仓库,该仓库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东北部,│
│ │可出租面积总计约46125平方米,含仓储面积约43483平方米及办公面积约2642平方米。截至│
│ │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匈牙利仓库的出租率为100%,承租人包括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零部件│
│ │制造商、物流服务商以及匈牙利本土电子经销商等。 │
│ │ 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海外投资布局。匈牙利作为欧盟成员国,为中国与欧洲贸易最重要│
│ │的桥梁之一,在匈牙利布局核心物流资源,可助力本公司进一步强化欧洲关键节点资源布局│
│ │,为打造海外"通道+枢纽+网络"的资源保障体系提供支撑,并有利于本公司拓展增量境外客│
│ │户。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业务覆盖综合物流、产城综合│
│ │开发、资管金融、新能源、制造业等领域,正在全力推进国际化发展,加快海外仓布局,现│
│ │已在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德国、捷克管理可出租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的海外仓资产, │
│ │具备本地化运营管理团队和战略投资经验。本次交易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中国外│
│ │运全球物流业务和南山集团仓储资产布局充分融合,实现以"点"连"线",进一步提高本公司│
│ │综合物流方案的解决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以全球物│
│ │流业务牵引物流资产布局,并以物流资产管理赋能物流业务运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综合物│
│ │流方案的解决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
│ │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 │
│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
│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 │
│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和黄│
│ │传京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 │
│ │述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
│ │(包括南山匈牙利及与南山匈牙利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 │人)发生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包括日常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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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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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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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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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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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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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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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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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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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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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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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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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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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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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招商到家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02 │
├──────┼────────────────────────────────────────┤
│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下属公司│
│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船务)、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简称│
│ │:中外运裕丰冷冻)合计持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通控股)0.0039%股份,公 │
│ │司拟自2025年7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自有资金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
│ │(含本数),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3.2元/股(含本数),增持方式包 │
│ │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简称:本次交易) │
│ │ 目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简称:湛江中理外轮)、汕头中联理货有│
│ │限公司(简称:汕头中联理货)、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中外运集运)、营口│
│ │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务集团)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由于中国外运与中外运集│
│ │运、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汕头中联理货、营口港务集团均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
│ │同一关联人(包括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累计交易金额约为 2.3亿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可能存在资本市场情况│
│ │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 │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外运下属公司中外运船务、中外运裕丰冷冻合计持有安通控│
│ │股0.0039%股份,公司拟自2025年7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自有资金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
│ │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本数),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增持价格不超过3.2元/股(含本│
│ │数),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背景 │
│ │ 安通控股主营集装箱航运,本次增持将有效促进双方在集装箱运输航线、集装箱自备箱│
│ │等核心资源上的优势互补,助力中国外运发展“新型承运人”业务模式,通过积极固链延链│
│ │,最终输出面向目标市场客户的全链路解决方案和标准化产品,提升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
│ │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黄传京先生已回避表决,非│
│ │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 │
│ │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 │
│ │ 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中国外运与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汕头中联理货、中外运集运、营口港务集团的实│
│ │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截止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安通控股的约│
│ │15%股份(其中中外运集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安通控股7.10%股份于本公告日尚未办理│
│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2条及 6.3.3条的规定│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招商港口 │
│ │ (2)与中国外运的关联关系中国外运与招商港口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除 │
│ │此之外,招商港口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商港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2、湛江中理外轮 │
│ │ (2)与中国外运的关联关系中国外运与湛江中理外轮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
│ │。除此之外,湛江中理外轮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 │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 │系。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湛江中理外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3、汕头中联理货 │
│ │ (2)与中国外运的关联关系中国外运与汕头中联理货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
│ │。除此之外,汕头中联理货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 │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 │系。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汕头中联理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4、中外运集运 │
│ │ (2)与中国外运的关联关系中国外运与中外运集运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
│ │除此之外,中外运集运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 │等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外运集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5、营口港务集团 │
│ │ (2)与中国外运的关联关系中国外运与营口港务集团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
│ │。除此之外,营口港务集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 │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 │系。 │
│ │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营口港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外运华│深圳海星港│ 4.10亿│人民币 │2019-07-01│2037-07-01│融资担保│否 │是 │
│南有限公司│口发展有限│ │ │ │ │/连带责│ │ │
│ │公司 │ │ │ │ │任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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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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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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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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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
杨国峰先生的辞任函,杨国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自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
据此,杨国峰先生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国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董事补选情况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李锋先生和孙剑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
批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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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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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数字官高翔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5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
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高翔先生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74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
──────┬──────────────────────────────────
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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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余
志良先生的辞任函,余志良先生因专注于个人其他事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自2026年6月3日起
生效。据此,余志良先生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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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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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
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回购H股股份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适时
决定回购不超过股东会通过该授权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10%的H股股份。该一般性授权期限
为自股东会通过相关决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项最早者之期间:(1)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
束时;或(2)通过回购授权议案后12个月期间届满时;或(3)本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
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时。
如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将依法持作库存股份或予以注销
。如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一般性授权的回购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权利,但放弃债权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清偿。
(一)申报债权所需材料
拟向公司主张清偿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债权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
2、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刘月园
3、邮政编码:100029
4、联系电话:010-52295720
5、邮箱:ir@sinotrans.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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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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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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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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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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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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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仅限于A股股东
)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相关事宜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
.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相关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1点00分或紧随同日同地召
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之后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1点30分或紧随同日同地召
开的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之后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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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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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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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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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国际财务公司在境外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并约
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际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国际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
得款项)不得超过5亿元等值人民币,国际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
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10亿元等值人民币。协议期限为三年。
鉴于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国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司与国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二零二六年度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进一步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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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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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外运或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年限已经达到8年,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
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监管措施
,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
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
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庄蓓蓓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莫冰洁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天秀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6年总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10万元,主要基于本公司业务的复杂性及业务计划、预
计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拟聘核数师的资历及经验、审计资源及预计工作量,以及相关服务
的市场费率后厘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根据审计服务的范
围、实际工作量等情况在上述预计费用上下浮动不超过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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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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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李世础先生的辞任函,因工作调整,李世础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李世础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职务。该辞任函自2026年4月28日起生效。
李世础先生在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并按照公司
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离任交接。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世础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简历
张致一,女,1971年出生,现任中国外运党委副书记。张女士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助
理工程师。张女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后获巴黎高等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张女士于2003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
理。2009年1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组织干
部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织干部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23年9月,先后任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
,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21年
8月,先后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党建工作部副部长。2023年9月,张女士
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张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主席。
张女士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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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
感,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简称: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高经营发展质效
2025年,面对外需震荡、外贸重构、内需不足、内卷加剧的严峻形势,中国外运顶压前行
、稳中求进,整体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8.09亿元,归母净利润40.22
亿元;海运代理、合同物流业务等主要板块业务量实现稳步增长,持续优化业务根基,稳固市
场地位;有息负债率进一步优化至20.39%,财务结构更趋稳健。
2026年,公司将锚定“世界一流创新型综合物流企业”的愿景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
总基调,推动公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战略营销体系建设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战略营销体系,组建总部牵头、延伸至各级下属公司的重点行业穿
透型虚拟团队,形成“实体组织统筹引领、虚拟团队专业攻坚”的联动机制,全年核心直客收
入同比增长6.5%,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战略营销体系建设,提升营销效能。一是战略营销体系提质增效
。在推动战略营销体系全面运转的基础上,试点推进战略营销的穿透管理。二是行业解决方案
走实走深。基于成功模式总结提炼行业痛点与市场洞察打造行业解决方案,并持续进行方案的
优化与迭代。三是客户管理进一步统筹。
优化客户分级管理,持续完善机制,充分发挥营销合力;深化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应用,提升营销体系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二)产品体系建设
2025年,公司产品体系稳步构建,围绕重点行业形成5大行业级解决方案;围绕重点通道
形成标准化/可组合产品,如东南亚捷运通产品、大湾区江海达港航货一体化产品、湾区跨境
绿运通产品等,标准化产品矩阵逐步构建。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动行业解决方案和标准化产品建设,培育业务发展新增量。以产品
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度融合绿色物流技术与智慧化运营手段,打造“行业解决方案”与“标准
化产品”双轮驱动的增长模式,持续培育业务发展新增量。
(三)集约化运营
2025年,公司集约化运营落地见效。客户管理方面,CRM系统业务组织覆盖率超70%,基本
实现销售管理线上化。资源管理方面,采购内部仓库资源占比超60%,同比提升29个百分点,
资源集约化运营初见成效。成本管控方面,2025年营业成本降幅8.77%,高于收入降幅,集约
化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全网运营,实现存量业务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基础服务标准化。
建设订舱中心、集疏运中心等操作枢纽,实现线上化服务统一运作;以服务环节标准化为抓手
,丰富基础服务产品体系,为打造行业级解决方案和标准化产品筑牢底层支撑。二是持续加强
资源管控集约化。构建总部统筹的运控中心体系,逐步扩大可控运力池规模,有效赋能前端市
场竞争力提升;在仓储资源集约化基础上,将范围扩展至场站、码头等资产。三是深化提升运
营管理精益化。
聚焦仓储资源运营优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穿透管控,建立关键经营指标实时监测
体系,常态化开展低效业务治理与高风险业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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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4
家合联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不超过107.45亿元(单位:人
民币,下同),为合联营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
不超过10.72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合联营公司
提供的经营类担保不超过1.5亿元;合计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123.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95%。除上述担保预计外,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为5家全资子
公司的场站、仓库或房屋租赁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9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
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
担保(简称:2026年度担保预计或本次担保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需要出具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
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为123.6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46.6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
过2亿元;此外还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批程序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提高经营及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外运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有关被担保方情况请见附件《担保预计额度明细及主要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就2026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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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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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并按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05467.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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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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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派发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
币0.1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0日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共
计人民币1041040240.89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2025年
全年派发股息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21797495.7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31593716.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717375122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11931440.19元(含税)。此外,公
司已于2025年10月20日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45元(含税),共计人民
币1041040240.89元(含税)。据此,2025年全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金额预计为2152971681.08
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53%。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金额为人民币414632948.3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H股股份金额为
69915070港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均已于2025年完成注销。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金额、2025年末期股息预计金额)
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及H股股份金额合计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65.45%。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
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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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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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
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10:00-11:00
会议形式:现场结合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1日9: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inotran
s.com),公司将在业绩发布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发布会类型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以现场结
合电话会议形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发布会,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等事项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交流,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会地点和电话号码:
1、现场会议地点:香港JW万豪酒店(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3楼宴会厅4
2、电话会议号码和密码:
1)电话号码:
中国内地:4008096263
中国香港:+852-30183602
新加坡:+65-64075649,+65-66220840
加拿大:+1-514-8412111
印度:+91-2262416873
其他国家和地区:+86-23-62737100
2)会议密码:中文频道646723146;英文频道1778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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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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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香
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外运香港)与关联方CNDIInvestmentHoldingsKorlatoltFelelosse
guTarsasag(简称:南山匈牙利)订立合资协议,拟在匈牙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
公司设立主要目的为收购一间匈牙利仓库。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欧元
(相当于人民币83349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1月29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8.3349
人民币计算,下同),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将分别出资4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3339.60元
)及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50009.40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40%及6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
纳入南山匈牙利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合资公司拟进行的投资情况,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对合
资公司的最高投资金额合计为49832148欧元(相当于人民币415345970.37元),并将由双方按
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投资。其中,外运香港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9932859.20欧元(
相当于人民币166138388.15元)。上述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称为“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包括南
山匈牙利及与南山匈牙利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
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包括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1月29日,外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订立合资协议,拟在匈牙利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83349元),外运香港与
南山匈牙利将分别出资4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3339.60元)及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5000
9.40元),分别持有合资公司40%及6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纳入南山匈牙利合并报表范围。外
运香港与南山匈牙利对合资公司的最高投资金额合计为49832148欧元(相当于人民币41534597
0.37元),并将由双方按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投资。其中,外运香港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不
超过19932859.2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166138388.15元)。
该合资公司设立主要目的为收购一间匈牙利仓库,该仓库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东北部,可
出租面积总计约46125平方米,含仓储面积约43483平方米及办公面积约2642平方米。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该匈牙利仓库的出租率为100%,承租人包括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零部件制造商
、物流服务商以及匈牙利本土电子经销商等。
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海外投资布局。匈牙利作为欧盟成员国,为中国与欧洲贸易最重要的
桥梁之一,在匈牙利布局核心物流资源,可助力本公司进一步强化欧洲关键节点资源布局,为
打造海外“通道+枢纽+网络”的资源保障体系提供支撑,并有利于本公司拓展增量境外客户。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业务覆盖综合物流、产城综合开发、
资管金融、新能源、制造业等领域,正在全力推进国际化发展,加快海外仓布局,现已在匈牙
利、斯洛伐克、波兰、德国、捷克管理可出租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的海外仓资产,具备本地化
运营管理团队和战略投资经验。本次交易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中国外运全球物流业
务和南山集团仓储资产布局充分融合,实现以“点”连“线”,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综合物流方
案的解决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可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通过以全球物流业务牵引物
流资产布局,并以物流资产管理赋能物流业务运营,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综合物流方案的解决能
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和黄传京
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
包括南山匈牙利及与南山匈牙利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发生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包括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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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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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李世础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38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
;副总经理王笃鹏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38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李世础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61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王笃鹏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63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础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A股股票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王笃鹏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A股股票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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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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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注销情况: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7179633805股变更为7173751227股,并将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6.06元/股(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拟回
购的A股股份数量为2464万股至4928万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9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2年5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A股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12月30日
完成A股股份回购,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49280000股,占公司届时总股
本的约0.67%,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6元/股,回购均价3.
94元/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9515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
5月20日、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A股股份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为5882578股A股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
82578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和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
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已
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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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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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
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翼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0人,董事长张翼先生,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
良先生、黄传京先生、许克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丽女士、宁亚平女士、崔新健先生和
崔凡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高翔先生因其他事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世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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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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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和202
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和2025年12月3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及《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
告》。
后续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79633805股变更为7173751227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公司申报债权的
,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但放弃债权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
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清偿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
收件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刘月园
邮政编码:10002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52296519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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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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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第三个行权期已
授予但不得行权的21513086份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未行权的504200份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合计注销22017286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2017286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
理完毕。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外运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股本结构。据此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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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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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李世础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512534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0.0
070%;副总经理王笃鹏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514134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0.007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李世础先生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81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王笃鹏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85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础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A股股票1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王笃鹏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A股股票1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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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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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已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了股东会
召开通知,合计持有3.69%股份(截至出具临时提案函件之日)的股东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议案1.1董事会席位增
加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一名增至十二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八名
,独立董事人数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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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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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5、2022年1月25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以2022年1月25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392.5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392.58万份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7、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派发2021年
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
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9元/股调整为4.11元/股。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8日派发2022年
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
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1元/股调整为4.01元/股。
9、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和2
023年10月19日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含税0.10元/股)、2023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4.01元/股调整为3.765元/股。
10、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7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
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公司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469895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前述股票
期权的注销已于2024年2月完成。
11、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中向1
73名激励对象转让的21017064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3.765元/股。
1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派发2023年度现
金股息(含税0.145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65元/股调整为3.62元/股。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授予的
21513086份股票期权未生效,并将由公司注销。
(二)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已经完成行权。公司
拟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未行权的504200份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拟注销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2201728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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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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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规定,《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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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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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H股股东参加股东会的相关事宜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
s.hk)发布的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的相关公告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依次召开)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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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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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回购
股份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予以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6.06元/股(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拟回
购的A股股份数量为2464万股至4928万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9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年5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首次A股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A股股份回购,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49280000股,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约0.67%,回购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
.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6元/股,回购均价3.94元/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93951597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
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11月12日、2
025年3月28日及2025年11月25日累计行权43397422股公司A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3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2025年4月1日及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股
份过户登记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
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
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
果暨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但尚未使用的剩余5882578股A股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三、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公司上述回购的股份自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日起算即将满三年,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
用的5882578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
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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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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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577067股
行权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1月29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期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5、2022年1月25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以2022年1月25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392.5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7392.58万份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7、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派发2021年
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
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9元/股调整为4.11元/股。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8日派发2022年
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
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11元/股调整为4.01元/股。
9、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和2
023年10月19日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息(含税0.10元/股)、2023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4.01元/股调整为3.765元/股。
10、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76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且公司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469895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前述股票期权的注
销已于2024年2月完成。
11、2024年3月27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中向173名
激励对象转让的21017064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3.765元/股。
1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派发2023年度现
金股息(含税0.145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765元/股调整为3.62元/股。
13、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派发2024年中期
现金股息(含税0.145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
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62元/股调整为3.475元/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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