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00 中国铝业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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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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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4-24│ 6.60│ 81.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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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5-15│ 5.80│ 78.97亿│
├───────────┼───────────┼───────────┼───────────┤
│增发 │ 2019-02-18│ 6.00│ 127.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5│ 3.08│ 3.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4│ 2.21│ 5889.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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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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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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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 │ 666200.00│ ---│ 29.1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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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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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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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 47.00亿│ 0.00│ 46.10亿│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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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 13.00亿│ 0.00│ 13.00亿│ ---│ ---│ ---│
│选矿拜耳法系统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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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0亿│ 1.00亿│ 19.88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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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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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0 │交易金额(元)│46.8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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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巴西雷亚尔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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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ompanhia Brasileirade Alumínio│标的类型 │股权 │
│ │ S.A.446,606,615股普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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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合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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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Votorantim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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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铝香港”)拟通过附属公司与Rio Tinto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力拓国际 │
│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在巴西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并以该合资公司为主体现金收购Votorantim S.A.(以下简称“沃特兰亭”)持有的Companh│
│ │ia Brasileirade Alumínio S.A.(巴西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巴西铝业”)446,606,615 │
│ │股普通股,占巴西铝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8.596%。前述收购的基础交易价款约46.89亿雷亚│
│ │尔,约合人民币62.86亿元(其中,公司需支付约31.42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2.11亿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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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14.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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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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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28.7425%│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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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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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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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云铝股份”)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云南冶金”)持有的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28.7425%股权、│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润鑫”)27.3137%股权及云南云铝泓鑫铝业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泓鑫”)30%股权,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226,656.37万元(其中: │
│ │云铝涌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5,081.95万元;云铝润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8,756.6│
│ │4万元;云铝泓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17.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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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7.8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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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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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27.3137%│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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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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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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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云铝股份”)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云南冶金”)持有的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28.7425%股权、│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润鑫”)27.3137%股权及云南云铝泓鑫铝业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泓鑫”)30%股权,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226,656.37万元(其中: │
│ │云铝涌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5,081.95万元;云铝润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8,756.6│
│ │4万元;云铝泓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17.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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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2817.7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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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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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云铝泓鑫铝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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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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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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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云铝股份”)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云南冶金”)持有的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28.7425%股权、│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润鑫”)27.3137%股权及云南云铝泓鑫铝业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泓鑫”)30%股权,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226,656.37万元(其中: │
│ │云铝涌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5,081.95万元;云铝润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8,756.6│
│ │4万元;云铝泓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17.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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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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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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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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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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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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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云铝股份”)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云南冶金”)持有的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28.7425%股权│
│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润鑫”)27.3137%股权及云南云铝泓鑫铝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泓鑫”)30%股权,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226656.37万元。 │
│ │ 2.由于云南冶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附│
│ │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4.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5.截至本公告前,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进行的若干日常持│
│ │续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进行的收购、出售、共同投资等其他关联交│
│ │易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9.60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2.67亿元,与前述金额累│
│ │计后约人民币42.27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未与除中铝集团(含 │
│ │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云铝涌鑫、云铝润鑫、云铝泓鑫均为云铝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云铝股份目前分别持有前│
│ │述三家公司67.3341%、70.1423%及70%的股权。为进一步做优主业,优化所属企业股权结构 │
│ │,云铝股份拟通过协议方式以货币资金收购云南冶金持有的云铝涌鑫28.7425%股权、云铝润│
│ │鑫27.3137%股权及云铝泓鑫3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226656.37万元(其中:云铝涌│
│ │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5081.95万元;云铝润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8756.64万元; │
│ │云铝泓鑫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17.78万元)。 │
│ │ 本次收购完成后,云铝股份对云铝涌鑫、云铝润鑫及云铝泓鑫的持股比例将分别提高至│
│ │96.0766%、97.4560%及100%。云南冶金将不再持有前述三家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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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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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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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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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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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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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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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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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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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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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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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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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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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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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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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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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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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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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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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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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入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
│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出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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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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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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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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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鉴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中铝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
│ │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
│ │理”)签订的《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即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到公司未来对该等业│
│ │务的实际需求,相关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中铝租赁及中铝保│
│ │理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保理合作框架协议》,所有新协议│
│ │的有效期均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 │ 交易限额 │
│ │ 一、《金融服务协议》 │
│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人民币220亿元(含应计利息) │
│ │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人民币240亿元(含应计利息) │
│ │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人民币1亿元/年 │
│ │ 协议有效期:3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 │ 二、《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 │ 交易限额:人民币30亿元(含租赁本金、租赁利息、手续费等) │
│ │ 协议有效期:3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 │ 三、《保理合作框架协议》 │
│ │ 交易限额:人民币18亿元(含保理款、保理费及手续费等) │
│ │ 协议有效期:3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与中铝租赁现行《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 │》及与中铝保理现行《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均于2023年3月21日签订,并经公司于2023年3月│
│ │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 │
│ │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交易于2023-2025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 │
│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融资租赁│
│ │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交易于2023-2025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 │
│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铝保理商业有限公│
│ │司重新签订<保理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交易于2023-2025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度的公告》 │
│ │(公告编号:临2023-009)。 │
│ │ 鉴于上述三份协议均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未来该等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
│ │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与中铝财务公司、中铝租赁和中铝保理重新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
│ │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保理合作框架协议》,所有新协议有效期均│
│ │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
│ │ 1.中铝财务公司 │
│ │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780G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铝集团控制 │
│ │ 2.中铝租赁 │
│ │ 公司名称: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340879066R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铝集团控制 │
│ │ 3.中铝保理 │
│ │ 公司名称: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JRN56F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中铝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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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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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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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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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云铝股份”)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亿元参股投资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云南铝箔”),获得云南铝箔16.70%的股权(以最终经备案评估值计算的股权比│
│ │例为准)。 │
│ │ 2.由于云南铝箔及其现有股东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
│ │端”)、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铝”)以及本次另一增资方中铜(昆明)│
│ │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铜业”)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云南铝箔现有股东中铝高端、西北铝分别持有其87%和13%的股权。云南铝箔拟建设新能│
│ │源高精板带箔项目,为满足项目建设在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原股东方拟对云南铝箔进行增资│
│ │扩股,引入云铝股份及昆明铜业两家战略投资者。云铝股份为进一步延伸绿色铝产业链,增│
│ │强产业协同,拟参股投资云南铝箔。 │
│ │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
│ │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毛世清先生、李谢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 │本议案。 │
│ │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由于云南铝箔及其现有股东中铝高端、西北铝以及本次另一增资方昆明铜业均为│
│ │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增资标的股东(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中铝高端 │
│ │ (1)基本信息 │
│ │ 法人/组织全称: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0JTGR3W │
│ │ 法定代表人:范云强 │
│ │ 成立日期:2019/09/27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90.14万元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郞街道科城路85号1层、2层、6-11层 │
│ │ 控股股东:中铝集团 │
│ │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标的公司现股东,亦为本次增资方之一 │
│ │ 2.西北铝 │
│ │ (1)基本信息 │
│ │ 法人/组织全称: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002255100017 │
│ │ 法定代表人:章伟 │
│ │ 成立日期:1980/06/20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6700万元 │
│ │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西郊坪 │
│ │ 控股股东:中铝高端 │
│ │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标的公司现股东 │
│ │ 3.昆明铜业 │
│ │ (1)基本信息 │
│ │ 法人/组织全称:中铜(昆明)铜业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90866433Y │
│ │ 法定代表人:张体富 │
│ │ 成立日期:2009/07/02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386万元 │
│ │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七甸工业园区小哨箐片区 │
│ │ 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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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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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
│ │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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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拟与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
│ │铜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铝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出│
│ │资人民币3亿元,持有合资公司20%的股权 │
│ │ 2.由于中铝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驰宏锌锗、中铝资本均为中铝集团的附│
│ │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4.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5.截至本公告前,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进行的若干日常持│
│ │续关联交易外(该等持续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
│ │进行的其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人民币20.3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与前│
│ │述交易金额累计后约人民币23.3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亦未 │
│ │与除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各出资方首期出资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共计人民币5亿元。后续中国铝 │
│ │业以所持高纯镓产线资产出资,按评估值作价,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补足;驰宏锌锗以其全│
│ │资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锗业”)100%股权出资,按评估值作│
│ │价,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补足;中铝集团、云南铜业、中铝资本均以货币资金缴纳剩余出资│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用于出资的高纯镓产线资产、驰宏锗业股权的评估值尚未确定。│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合资公司是中铝集团打造的稀有金属产业链延伸平台,其发展方向是向稀有金属下游产│
│ │业延伸,打造稀有先进材料终端化、产品化和高端化,公司参股合资公司,可以借助中铝集│
│ │团的资源整合能力,在稀有金属功能材料领域拓展全球领先优势;同时,公司与合资公司业│
│ │务关联性较强,公司参股合资公司有助于开展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发挥产业协同作用│
│ │,并可分散公司单独向下游产业延伸发展的风险 │
│ │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 │
│ │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毛世清先生、李谢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 │本议案。 │
│ │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日前,过去12个月内,除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进行的若干日常持│
│ │续关联交易外(该等持续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与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
│ │进行的其他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人民币20.3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与前│
│ │述交易金额累计后约人民币23.35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亦未 │
│ │与除中铝集团(含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中铝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驰宏锌锗、中铝资本均为中铝集团的附属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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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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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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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宁夏能│天净神州风│ 577.20万│人民币 │2006-12-25│2020-12-24│连带责任│否 │是 │
│源集团有限│力发电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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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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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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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
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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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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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梁鸣鸿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70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
2.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16),梁鸣鸿先生计划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42550股,即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00025%。
2026年7月27日,公司收到梁鸣鸿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减持
期间届满,梁鸣鸿先生综合考虑自身安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
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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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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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
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公告日,中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235235416股股份(其中5189333416股A股
股份、45902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30.52%;同时,中铝集团通过其附属公司包
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521107132股股份(其中292739132股A股股份、228368000股H股股份)。中铝集团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本的约33.55%。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及H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及数量:通过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和H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2%。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将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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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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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亿元至人民币122亿元,同比增加58%至73%。
2.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亿元
至人民币120亿元,同比增加58%至7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亿
元至人民币12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41.3亿元至人民币51.3亿元,同比增加58%至
73%。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亿元至人民币120亿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40.6亿元至人民币50.6亿元,同比增加58%至73%。
3.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53元/股至人民币0.711元/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
币0.240元/股至人民币0.298元/股,同比增加58%至72%。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0.70亿元(经重述)。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69.41亿元(经重述)
。
(三)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413元/股(经重述)。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极致经营体系,把握行业和市场发展态势,生产管理稳健有序,
产品产能稳产优产,持续强化成本管控、供应链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价值创造和现金创造能
力,实现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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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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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
部办公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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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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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97473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97473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6月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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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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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5月9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
单独持有公司30.52%股份的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股东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接续购买2026-2027年度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
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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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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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62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97473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6月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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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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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
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
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郭晶女士近三
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和交通运输业
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青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青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采矿业等。本期港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黄文杰先生。黄文杰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安永华北地区审计服务副主管合伙人,曾连
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国企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
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采矿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所需审计服务水
平等因素,本着公允合理原则确定。
公司2026年度聘请安永华明和安永的审计费用(包括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控审计)为
人民币1799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9万元。较2025年度的人民币1880
万元略有下降。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6-03│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6月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25)。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死亡,公司决定取消
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350股,由公司按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
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64110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下同)孰低值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发生其他情形退出,需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公司决定取
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120股,由
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258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154971327股减少至17154758747股,公司注册
资本也将由人民币17154971327元减少至人民币1715475874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
公司提供如下申报所需材料:
1.与公司签署的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7月17日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韩云
4.联系电话:010-8229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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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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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数量:212580股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60元/股调整为人民
币2.4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1.7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61元/股。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6月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
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25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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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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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
“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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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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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
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时间期限已届满,中铝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193029583股(其中:增持A股
股份97349583股;增持H股股份95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
币10.15亿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563312965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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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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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02亿元至人民币55.85亿元,同比增加50%至58%。
2.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37
亿元至人民币54.20亿元,同比增加49%至58%。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0
2亿元至人民币55.8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17.67亿元至人民币20.50亿元,同比增
加50%至58%。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1.37亿元至人民币54.
2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16.96亿元至人民币19.79亿元,同比增加49%至58%。
3.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10元/股至人民币0.326元/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人民币0.
104元/股至人民币0.120元/股,同比增加50%至58%。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面对市场波动、机遇及挑战,狠抓极致经营管理,深挖全面降本增效,在资源端自采
矿比率进一步提高,在产成品端全部产能满产稳产优产,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持续优化,市场变
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全产业链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实现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创历史
同期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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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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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拟减持的人员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现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梁鸣鸿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鸣鸿先生持有公
司17020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梁鸣鸿先生计划自2026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7
月27日止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425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025%。梁鸣鸿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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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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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各业务主体为规避汇
率波动风险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因
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出现交易损失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附属企业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及其所属子公司中铝
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贸”)和中铝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国贸”)、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资”)、中国铝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因长期经营进出口业务,为应对国际市场变化,减小汇率波动对
企业利润的影响,该等企业拟于2026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以合理规避进出口业务
中产生的汇率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上述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0.68亿美元
,其中:中铝国贸本部不超过0.87亿美元、青岛国贸不超过1.09亿美元、香港国贸不超过5.02
亿美元、中铝物资不超过1亿美元、中铝能源控股不超过2.7亿美元。前述保值额度根据各业务
主体的实际需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开展,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
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主要为美元远期购售汇,根据现货业务合同内容预测产品盈亏及汇率变化情况,测算保值
汇率,开展相关业务。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超过原生资产合同期限。
(五)交易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附属企业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
月31日,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附属企业中铝国贸及其子公司青岛国贸、香港
国贸以及中铝物资、中铝能源控股在2026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6
8亿美元。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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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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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业务情况,对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三十
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5年8月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
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拟对所属氧化铝企业与储量、工
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核算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由目前的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过往铝土矿开采量相对稳定,历年保持较为均衡的开采水平。目前,铝土矿资产的折
旧计提采用年限平均法。然而,随着多年持续开采,受地质条件变化、矿体分布不均等因素影
响,实际开采量已呈现逐年波动趋势,不再具备均匀性特征。为更好的反映相关资产经济利益
的实际消耗方式,公司对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进行了审慎评估与
优化。经评估,前述资产采用产量法(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较原有的年限平均法,更能准确反
映相关资产经济利益的实际消耗方式。因此,公司拟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所属氧化铝企
业与储量、工作量有关的铝土矿资产核算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即将折旧摊销方法由原来的年限
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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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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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
和测试结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2025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36.12亿元(含债权减值
),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人民币0.8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40亿元;计提长期
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85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3
6.12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05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将按照最大限度收回剩余价值的原则,高度关注已计提减值资产的盘活、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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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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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0
元(含税),其中: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2025年末期拟
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47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预计将于2026年8
月14日或之前完成派发。
在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
5%。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
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7215737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12673918千元。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
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21574千元(含2025年中期已预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
币389745千元),并拟按每股人民币0.27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红利
,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3元(含税),公司拟按每股人民币0.147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4971327股计算
,2025年末期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521780785.07元(含税),加上公司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
总额人民币2110142745.5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总计派息金额为人民币4631923530.66元
(含税),约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55%。2025年度
,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5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90%,累计
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97.27亿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
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
指标如下:
近年来,公司秉持极致经营理念,把握市场良好机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能力
,经营业绩屡创历史新高。公司未来将坚持以“新中铝”建设目标为牵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
力,努力推动建设世界一流矿业和铝业公司,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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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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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办公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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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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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目前对附属企业存续融资担
保余额约人民币35.66亿元,包括:(1)为中铝香港投资发行的5亿美元高级债券提供融资担
保,担保余额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14亿元(按1美元=7.0288人民币折算,下同);(2
)为博法港口投资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约人民币0.52亿元。前述融资担保均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026年,公司拟为附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约人民币77.94亿
元(不考虑汇率变动影响),包括:(1)中铝香港投资现有5亿美元高级债券将于2026年7月
到期,中铝香港投资拟新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的融资以接续前述即
将到期的高级美元债,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保函融资、银行贷款等,公司拟为中
铝香港投资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14亿元),担保
期限不超过10年;(2)中铝能源控股为进行项目建设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42.80亿元(或等值
的其他币种)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保函融资、银行贷款等,公司拟为中
铝能源控股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8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
(3)公司目前为博法港口投资提供的融资担保将于2026年内予以解除。
由于中铝香港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中铝香港投资的融资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由于中铝能源控股资产负债率低于70%,对中铝能源控股的融资担保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同时,鉴于中铝
香港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同意将为中铝香港投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附属企业实际业务需要拟定的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尚未签订
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不会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具体内容以该
等担保实际实施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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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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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拟为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山东”)、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铝业”)与上
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续签《指定氧化铝期货厂库协议书》(以下简称“《厂
库协议》”)提供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需根据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申请的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及期货商品市
场价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
期,相关业务已终止,公司对两家企业未有实质性担保。3.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中州铝业与上期所前次签订的《厂库协议》已到期,且具
备续签资质,前述两家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拟与上期所续签《厂库协议》,协议期限为三
年。按照上期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拟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提供不可撤
销的全额连带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根据两家公司氧化铝期货厂库核定库容(中铝山东核定
库容为5万吨、中州铝业核定库容为8万吨)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担保范围涵盖《厂库协
议》期限内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担保期限覆盖《厂库
协议》期限及其届满后三年。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该担保事项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附属
企业续签氧化铝期货厂库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为中铝山东、中州铝业续签《厂库协议》出具担保函,对被
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厂库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
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
承担,且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
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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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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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2026年
3月27日(星期五)召开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
025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及考虑派发末期股息(如有)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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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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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执行董事、副总经
理蒋涛先生(已于2026年1月8日离任)持有公司A股股份2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
。股份来源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66),蒋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575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034%,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2025年12
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
2026年3月6日,公司收到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
月6日,蒋涛先生实际减持股份2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0012%。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蒋涛先生减持股份时间区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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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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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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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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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香港”)拟通过附属公司与RioTinto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力拓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在巴西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以
该合资公司为主体现金收购VotorantimS.A.(以下简称“沃特兰亭”)持有的CompanhiaBrasi
leiradeAlumínioS.A.(巴西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巴西铝业”)446606615股普通股,占巴
西铝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8.596%。前述收购的基础交易价款约46.89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62
.86亿元(其中,公司需支付约31.42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2.11亿元)。前述收购完成后,
合资公司还将根据巴西法律及证券监管规定对巴西铝业剩余全部流通股发起强制要约收购。合
资公司拟在发起强制要约收购的同时发起退市要约,但也可能会在前述控股权收购完成后重新
评估有关发起退市要约的计划。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境内外监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香港拟通过附属公司与力拓共同出资在巴西设立合资公司,其中:中
铝香港之附属公司拟持有合资公司67%的股权,力拓拟持有合资公司33%的股权。合资公司将作
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香港与力拓尚未就设立合
资公司事宜签署《股东协议》。
2026年1月30日(北京时间),公司、力拓与沃特兰亭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约定以
合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现金收购沃特兰亭持有的巴西铝业普通股股份446606615股(占巴西
铝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8.596%),交易基础价格为10.50雷亚尔/股,基础交易价款约46.89亿
雷亚尔,其中,公司需支付约31.42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42.11亿元)。前述收购完成后,巴
西铝业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收购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根据巴西法律及证券监管规定对巴西铝业剩余全部流通股发
起强制要约收购。合资公司拟在发起强制要约收购的同时发起退市要约,但也可能会在前述控
股权收购完成后重新评估有关发起退市要约的计划。
有关交易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境内外监管部门的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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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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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
职、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发生负面情形,公司本次拟对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60751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1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故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60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76元/股。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
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至今公示期已超
过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或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
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根据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
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
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34536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鉴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予以保留,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5股,由
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
2.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激
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
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下同)孰低值进行回
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6400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
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
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
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因违反公司规章
制度,依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因严重违纪,被予以辞退处分的;(3)公司有充分
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
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4)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6)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鉴于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出现上述情形,需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公司决定取消
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45560股,由公
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60751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5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6075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7640188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
将于2026年2月3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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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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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8日收到
蒋涛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蒋涛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ESG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任后,蒋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同意提名张瑞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郭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履行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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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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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披
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将新增《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本次变更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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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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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
部办公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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