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07 上海医药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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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6.72│ 2.5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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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0-08│ 4.50│ 6614.77万│
├───────────┼───────────┼───────────┼───────────┤
│配股 │ 1997-03-14│ 3.98│ 6785.45万│
├───────────┼───────────┼───────────┼───────────┤
│配股 │ 2001-03-02│ 16.00│ 6.26亿│
├───────────┼───────────┼───────────┼───────────┤
│增发 │ 2010-02-04│ 11.83│ 73.8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4│ 18.41│ 1456.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14│ 18.41│ 943.5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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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3-25│ 16.39│ 139.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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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01│ 18.41│ 1669.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01│ 18.41│ 2083.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4│ 18.41│ 810.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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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20.16│ 504.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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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1│ 18.41│ 8216.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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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18.41│ 127.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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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1│ 20.16│ 38.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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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18.41│ 409.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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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18.41│ 1999.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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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20.16│ 2.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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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18.41│ 5763.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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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20.16│ 464.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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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18.41│ 717.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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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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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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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 432500.00│ ---│ 60.00│ ---│ 21960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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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药业 │ 8785.19│ ---│ ---│ 3268.39│ ---│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37.30│ ---│ ---│ 415.7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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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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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9.32亿│ 110.16亿│ 110.16亿│ 100.77│ ---│ ---│
├─────────┼──────┼─────┼─────┼─────┼─────┼──────┤
│偿还公司债务 │ 30.00亿│ 30.00亿│ 30.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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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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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10.2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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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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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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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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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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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药”)于2026│
│ │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
│ │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参股 │
│ │子公司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施贵宝”或“标的公司”)30%股权 │
│ │(下称“标的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下称“挂牌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02319.2万元(│
│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
│ │n/)披露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本次交易于2026年3月4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联交所”)公开│
│ │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1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即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联 │
│ │合赛尔”),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其为标的股权受让方。 │
│ │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联合赛尔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 │
│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2319.2万元。 │
│ │ 2026年4月23日,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2026年4月28日,上海联交所将全部股│
│ │权转让款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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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4 │交易金额(元)│1.4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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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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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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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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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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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药”)拟以自有资│
│ │金约人民币1.43亿元(以最终国资备案价格为准)收购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东滩”)持有的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或“标的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 │
│ │比例由30%增加至4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 │ 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上实东滩、财务公司已共同申请办理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
│ │手续,且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上实东滩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对价,公│
│ │司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0%增加至40%,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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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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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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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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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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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接受配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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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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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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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设备及接受物业│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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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天大药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其非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接受配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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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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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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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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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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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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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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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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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之一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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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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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药控股有│重庆医药上│ 489.28万│人民币 │2023-07-26│2024-01-26│连带责任│是 │否 │
│限公司 │海药品销售│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上药控股有│重庆医药上│ 332.98万│人民币 │2023-07-26│2024-01-26│连带责任│是 │否 │
│限公司 │海药品销售│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上药控股有│重庆医药上│ 257.10万│人民币 │2023-08-10│2024-02-10│连带责任│是 │否 │
│限公司 │海药品销售│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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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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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下属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药中华”)的龙虎清凉油经典款(QingliangYouRegular)、龙虎清凉油强效款
(QingliangYouUltra)、龙虎滚珠风油精(FengyouJingOil)三款产品,正式获得加拿大卫
生部天然与非处方健康产品管理局(NNHPD)颁发的产品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名称:QingliangYouRegular、QingliangYouUltra、FengyouJingOil剂型:Ointment、Oi
ntment、Oil
产品编号:80149973、80149972、80149974
申请单位: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二、产品相关的信息
龙虎清凉油经典款、龙虎清凉油强效款、龙虎滚珠风油精这三款产品主要适用于暂时缓解
肌肉和关节的酸痛/不适。2026年5月,上药中华向加拿大卫生部天然与非处方健康产品管理局
递交产品注册申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前述产品在加拿大上市已投入注册费用约人民币
4.95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清凉油主要生产厂家为洛阳市沐春药业有限公司等;风油精的主
要生产厂家为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加拿大上市的同类产品包括HawParHealthcare
Limited的TigerBalmRedStrong、TigerBalmWhiteExtraStrength。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5年清凉油、风油精在国内城市实体药店和网上零售的销售额分别为
人民币9,579万元、47,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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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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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最终以工商
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3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交易),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
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计金额为44333.56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72号),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
设立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标的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标的
基金待完成募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后,方可开展对
外投资活动;标的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
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
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医药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设立上海上实生物医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拟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本次各合伙人认缴
出资额如下所示: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
致。标的基金拟采用双GP架构,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实资本”)担任标的基
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1(以下简称“GP1”),由上实资本与基金管理团队设立的上海上
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以下简称“GP2”),GP1和GP2合计认缴
标的基金总规模的1%,GP1与GP2进行合理分工,共同负责标的基金运营管理。
标的基金定位为“科学研判—产融协同—价值跃升”的产业基金,重点聚焦IND到临床Ⅱ
期阶段资产,全面覆盖创新化药、生物药、医疗器械等前沿技术驱动的FiC(First-in-Class
)/BiC(Best-in-Class)资产;紧密围绕主要投资人的核心产业布局领域,强化产业协同效
应。投资策略聚焦两类资产:一是FiC类尚未成药靶点/机制的首个产品;二是BiC类已成药靶
点/机制中身位靠前且有同类最佳潜质的产品。
参与设立标的基金能更好地衔接上海医药的创新体系建设与“大BD”战略,通过管线、商
业、退出、团队与机制等多维协同,构建“早期发现+成果转化+商业落地”的内部闭环生态。
基金将围绕消化代谢、心脑血管、肿瘤、自免等赛道进行前瞻性布局,重点投资IND至临床Ⅱ
期这一价值快速增长的关键阶段,发挥基金“发现早、培育好、对接快、服务实”的独特优势
,为上海医药在项目挖掘、研发转化、临床推进、商业化落地等方面提供持续支撑。通过优先
输送前沿创新成果、推动优质资产整合,标的基金既能为上海医药提供高质量的早期项目池,
又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实现研发管线的精准补充与项目转化效率的系统提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因上实资本、上海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下称“上药集团”)均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上实”
)控制,上实资本、上药集团属于上海医药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秋华先生主动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
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本次交易系公司战略性布局生物医药创新领域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交易),上海医药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4333.56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72号),
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重要说明
上海上实、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实集团”)、上药集团及/或上海医药对标
的基金不存在控制关系:
(1)即使加上GP2持有的标的基金份额,上海医药与关联方上实资本、上药集团合计持有
的标的基金份额占标的基金本次认缴规模的41.33%;
(2)作为标的基金的核心决策组织,其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名委员组成,基金的管理人
有权委派二名委员、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权委派一名委员、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一名委员、基
金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千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一名委员、以及一名与基金投资策略
相关的专业背景的专家。上海医药及关联方上实资本、上药集团的合计席位未超过半数,鉴于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任一事项需经三分之二及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上海医
药及关联方上实资本、上药集团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权事项无法形成控制。综上,上海上实
、上实集团、上药集团及/或上海医药并不对标的基金存在控制关系,虽然上实资本、上药集
团属于上海医药关联方,但根据规则,其关联关系并不向下渗透至其所管理的基金,故而标的
基金不属于上海医药的关联方,上海医药后续与标的基金之间的相关交易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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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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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药
”)下属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控股”)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所持控股子公司上药益药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1%股权,挂牌转
让价格(下称“挂牌底价”)拟定为人民币32984.50万元(最终应不低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
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医
药通过上药控股将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不再对标的公司实施并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暂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尚需履行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标的公司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本次拟转让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目前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
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医药下属上药控股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上药益药医
药(上海)有限公司41%股权,挂牌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32984.50万元(最终应不低于经国
资评估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医药
通过上药控股将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不再对标的公司实施并表。
本次交易是上海医药推进新零售业务整体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
,旨在通过整合上海医药体系内专业药房资源,全面提升其市场价值与核心竞争力。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公开挂牌转让上药益药医药(上海)有限公司41%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让方资格条件、调整挂牌价
格、延长挂牌期限、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挂
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以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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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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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基于对上海医药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25年9月1
5日起12个月内由下属全资子公司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国际”)通过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有投票权股
份数的2%(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83,以下统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以来,截至2026年6月29日,上实集团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计划已经实
施完毕。本次增持期间内,上实集团通过上实国际增持了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74000000股,约
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即919072704股)的8.052%,占已发行股份总数(即3708361809
股)的1.995%。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上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150025
5837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0.456%;其中持有及控制H股股份374438000股,约占
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40.741%,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97%。本次增持期间内,上实
集团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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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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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药信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
硫唑嘌呤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37
86),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硫唑嘌呤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422
申请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硫唑嘌呤片适用于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
(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
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
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
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结节性多动脉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自发性血小板
减少性紫癜。
2025年3月,上药信谊就该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申请并获受理。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782.0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硫唑嘌呤片的生产厂家有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北
药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仅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硫唑嘌呤片金额为人民币3,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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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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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50号枫林国际大厦二期六楼裙楼601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秋华先生
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股东代表
及律师于股东会上担任监票人。本公司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8人,董事沈波先生、独立董事万钧女士因事请假;2、董事
会秘书钟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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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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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
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赵勇先生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
赵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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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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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50号枫林国际大厦二期六楼裙楼6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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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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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下属山东信谊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
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2904),其同意将盐酸曲唑酮片(
以下简称“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一、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曲唑酮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859
审批结论: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河北龙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信谊
制药有限公司”。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盐酸曲唑酮片是河北龙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在中国批准上市的产品,适用于抑郁
症的治疗,对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的患者均有效。2026年5月,山东信谊就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人变更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注册上市申请并获批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已投入约人
民币52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主要生产厂家为台湾海默尼药业有限公司、沈阳福宁药
业有限公司和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盐酸曲唑酮片金额为人民币75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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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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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人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在2026年实
施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中期分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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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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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坚持“筑牢底盘、做强核心、创新突破”,优化“三横三纵”,承压而上、
创新求变,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圆满收官,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深耕核心赛道,全力夯实主业根基,优化研发体系,
激发创新活力。医药工业将继续深化产销研协同,强化原料药配套与工艺技术提升,推进提质
降本增效;公司将持续加大营销专业化管理体系建设,系统打造大产品集群,强化以临床价值
为核心的学术推广与准入能力。医药商业将坚持向优向新,深耕优势区域与核心客户,加快创
新业务的价值提升与结构调整;在数字化服务方面,推动医药商业加快AI+应用的闭环,激发
新的业务增长动能。此外,公司将持续扩大OTC大健康、“颜值”经济、“银发”经济等“第
二增长曲线”的业绩贡献度;加强“上海前沿+一院四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与科研院所、B
iotech企业的连接,联动投资与BD,丰富早期项目筛选、验证、储备与成果转化,提升产品管
线的竞争力;积极推进并购投资与BD业务,重点关注AI+的研发机构合作机会,精准补链强链
,优化资源配置;扎实做好降本增效,提升管理精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持续增长注
入强劲动能。
二、深化规范运作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股东会选举万钧女士担任独立董事,促进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多元化;根据监
管要求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顺利撤销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有监事会职责。
2026年,上海医药将以规范治理为核心基石,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动态优化
内部治理体系。公司将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并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关联交易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公司将持续强化
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将进一步建
立健全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与风险排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能
力,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履职权责根基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持续强化责任
传导与激励约束,切实筑牢公司治理的“责任防线”。公司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各类培训,确保“关键少数”了解最新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动态,持续提升“关键少数
”的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意识。
2026年3月,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待提交股
东会审议),明确年度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确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与止付
追索机制。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构建更加科
学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强化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导向。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动态,结
合专题培训、监管案例解读、规则解析等方式,帮助“关键少数”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增强合
规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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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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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谊津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
泼尼松龙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23
17),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泼尼松龙片
剂型:片剂
规格: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05
申请人: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泼尼松龙片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胶原性疾病,如风湿病、类风湿关
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颗粒细胞减少症、急性
淋巴性白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剥脱性皮炎、天疱疮、神经性皮炎、湿疹等。
2025年5月,信谊津津就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补充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
8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生产厂家有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泼尼松龙片金额为人民币2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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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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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药禾丰”)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19
18),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8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032
申请人: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
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复杂性和复发性
尿路感染、肺部感染、腹腔感染(包括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或与其
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严重的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2025年1月,上药禾丰就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补充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
币43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的生产厂家有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
医院采购硫酸妥布霉素注射剂型金额为人民币9,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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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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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药信谊”)的地高辛片(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B01912),
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地高辛片
剂型:片剂
规格:0.2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78
申请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地高辛片适用于1、治疗成人轻度至中度心力衰竭。地高辛可增加左心室射血分数并改善
心力衰竭症状,表现为提高运动能力和减少心力衰竭相关住院和急诊治疗,而对死亡率无影响
。在可能的情况下,地高辛应与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联合使用。2、可增
加心力衰竭儿童患者的心肌收缩力。 3、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
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2024年12月,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就该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申
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人民币1,752.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地高辛片的生产厂家有成都倍特得诺药业有限公司、赛诺菲(杭
州)制药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地高辛片金额为人民币7,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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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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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
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和中
长期债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中长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
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和中长期债务融
资产品,融资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中长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拟注册发行的
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已向相关
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
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全部发行完毕之日或相关监管部门对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
品额度予以核准/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二者孰晚)。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未向相关
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债务融资产品额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于前述有效期
内,公司可就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另行召开股东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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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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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
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已取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注〔2024〕
DFI5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具有在批文有效期内于银行间交易市场,灵活发行包括超短期融资
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等品种的资质,该批文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9月5日。根据近年债务融资市场的发行趋势及公
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余额和运用情况,公司拟计划于该批文到期前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以满足公司
后续债务融资工具的灵活使用和存续债务的到期周转需求。
一、DFI注册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的规
定,成熟层企业可就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
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统一注册。成熟层
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
完善。
2.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
3.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成熟。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
不少于3期或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
4.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
息的事实。
5.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限制直接债务
融资的情形,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
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情形。
(一)品种与额度
公司拟计划于该批文到期前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
资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发行时间与用途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开展的企业经营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
(三)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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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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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医药下属49家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上海医药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约合人民币1282574.40万元,约占2025年
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90%。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266.64万元,约占2
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56%。
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提供的担保均按股比提供或有反担保保障。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融资需求,2026年度上海医药及下属子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约合人民币1282574.40万元(包括人民币1229072万元、美金3000万元、新
西兰元8000万元,外币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包括:(一)上
海医药本部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美金3000万元;(二)上海医药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429072万元、新西兰元8000万元;(三)上海医药本部及控股子
公司对2026年预计新增合并范围企业业务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二、被担
保人基本情况概述本次担保计划中已明确涉及的被担保单位共计49家,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
况请参见附件一:《2026年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负责落实担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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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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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平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计划2026年度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拟不超过10.7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折合人民币约75.57亿元,(以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交割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及融资等其他外汇相关业务涉及结算币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美元、港币
、欧元、日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人民币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平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根据实
际情况,围绕日常经营业务,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7
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折合人民币约75.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
该额度在授权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汇率、利率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
应与公司实际各项业务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
2.外币币种
全币种,主要为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日元、澳币、新西兰元等。
3.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具有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和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金额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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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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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
7日止,行权期已届满。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
2026年3月30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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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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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审计,截至2025年
12月31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人民币40721868176.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8361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50元(含税),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97926633.15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445003417.08元(含税),2025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7429300
50.23元(含税),占当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5%。实施分配后,公司结
存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9423941543.45元。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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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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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
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
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
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客户共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
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茅志鸿先生,自199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
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茅志鸿先生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
审计服务。茅志鸿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茅志鸿先生自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虞扬先生,自199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虞扬先生曾为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虞扬先
生近三年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经验。虞扬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的审计服务
提供项目质量复核。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嘉磊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会员。陈嘉磊先生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陈嘉磊先生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了多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陈嘉磊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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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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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下属上海上药新
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新亚”)的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
书编号:2026B01286、2026B01287),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g、1.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718(0.5g)、国药准字H31022712(1.0g)
申请人: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和围手术期预防感
染。2024年7月,上药新亚就该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监局提出申请并获受理。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332.41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主要生产厂家为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倍特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5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注射用头孢唑林钠金额为人民币1107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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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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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2026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
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赵勇先生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赵勇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非
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
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
赵勇先生,1972年6月出生,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研
究生毕业。现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并在本公司附属公司兼任董事等职务。曾任上海
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上海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纪委书记,上海长宁区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上海长宁区仙霞新村街
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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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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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
,行权期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行权期内,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现已届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亦出具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医
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297号),原则同意《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
理办法》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2019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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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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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海医
药”)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参股子公司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美施贵宝”或“标的公司”)30%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下称“挂牌底价”)不
低于人民币102319.2万元,且需完成相关国有评估管理程序,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
果为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暂不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拟转让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目前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
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上海医药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
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中美施贵宝30%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02319.2万元且需完成相关国
有评估管理程序,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让方资格条件、调
整挂牌价格、延长挂牌期限、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
联交易;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以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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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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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与上实东滩、财务公司已共同申请办理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
续,且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上实东滩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对价,公司持
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0%增加至40%,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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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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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
,行权期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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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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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下属常州制药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制药厂”)的盐酸索他洛尔片(以下简称“该药品”)收到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2025B05883),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索他洛尔片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448
申请人: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盐酸索他洛尔片主要用于:
1、转复,预防室上性心动过速,特别是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也可用于预激综合征伴
室上性心动过速。
2、心房扑动,心房颤动。
3、各种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持续性及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4、急性心肌梗死并发严重心律失常。
2024年11月,常州制药厂就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
出补充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为人
民币4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该药品的主要生产厂家有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鲁
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等。
IQVIA数据库显示,2024年中国大陆医院采购盐酸索他洛尔片金额为人民币33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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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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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
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药中西”)的氨磺必利口崩片(以下简称“该药品”)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成功纳入
《国家医保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氨磺必利口崩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0.2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0041、国药准字H20250042
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该药品相关的信息
氨磺必利口崩片是赛诺菲(Sanofi)公司于1986年在法国上市的氨磺必利片的改良剂型,
用于治疗成人精神分裂症。2025年10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药中西成为氨磺必利
口崩片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氨磺必利口崩片暂无其他企业上市。
IQVIA数据库显示,2024年氨磺必利口服制剂的医院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6,8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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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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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10月8日,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信谊”)与贵州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州生诺”)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太瑞生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生诺”)签署了新型抑酸剂X842项目(以下简称“X842”)的《生产、销售及开发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原合作协议》”),上药信谊获得了X842原料药及制剂在中国区域(包括香港
、澳门及台湾)的独家委托生产和所有适应症的工业销售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81号)。
(二)《原合作协议》终止
2025年11月18日,基于对外部市场的综合评估,同时考虑各方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经友好
协商,上药信谊与贵州生诺、江苏生诺及贵州生诺全资子公司上海生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三
者合并简称“生诺生物”)签订了《生产、销售及开发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
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终止协议》于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上药信谊收到生诺生物返还的1.1亿元首付款及开
发注册里程碑费用后生效,生效之前《原合作协议》继续有效,生效之后《原合作协议》自动
终止。
2、生诺生物于《终止协议》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化3%利率向上药信谊支付1.1亿元
首付款及开发注册里程碑费用对应的资金占用费。
3、适用中国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同《原合作协议》,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仲裁地点在北京。
2025年12月5日,上药信谊收到生诺生物返还的1.1亿元首付款及开发注册里程碑费用,《
原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且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终止协议》系基于上药信谊和生诺生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原合作协议》达成的
终止安排,未在《原合作协议》基础上增加对上药信谊不利的额外义务,对上药信谊的权利不
构成不利影响。
2、本次与生诺生物终止对X842的合作不会对公司及上药信谊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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