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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铜业(60160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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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609 金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金田铜业(香港)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金田铜业(泰国)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4万吨新能源汽 │ 4.00亿│ 4131.80万│ 1.38亿│ 34.54│ ---│ ---│ │车用电磁扁线项目 │ │ │ │ │ │ │ ├─────────┼──────┼─────┼─────┼─────┼─────┼──────┤ │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 │ 3.22亿│ 7781.92万│ 7781.92万│ 24.19│ ---│ ---│ │铜管生产项目 │ │ │ │ │ │ │ ├─────────┼──────┼─────┼─────┼─────┼─────┼──────┤ │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 │ 3.25亿│ 0.00│ 334.98万│ 100.00│ ---│ ---│ │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 │ │ │ │ │ │ ├─────────┼──────┼─────┼─────┼─────┼─────┼──────┤ │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 │ 3.00亿│ 464.58万│ 1511.08万│ 5.04│ ---│ ---│ │金棒材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20亿│ 56.06万│ 4.20亿│ 100.02│ ---│ ---│ ├─────────┼──────┼─────┼─────┼─────┼─────┼──────┤ │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 │ ---│ 7781.92万│ 7781.92万│ 24.19│ ---│ ---│ │铜管生产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2│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 减值准备。 ──────┬────────────────────────────────── 2025-03-22│其他事项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290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03480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90437040元,认购份额对 应股份数量为30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 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3)中所持有的53118009股公司股票中30348000股已于 2025年3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7****72)。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3)中留存的股票数量为22770009股。至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 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 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 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3-21│其他事项 ──────┴────────────────────────────────── 近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南大学、中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新能源用高性能铜板带材形性一体化控制技术及关键装备开发与应 用”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瑞林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的“新型铜冶炼圆盘浇铸机降障提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在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开展的“2024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选中分别荣获一等奖 、二等奖。 本次获奖是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的肯定,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公司技 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该奖项的获得,对公司目前业绩暂无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防范。 ──────┬────────────────────────────────── 2025-03-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包头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金田新材料、香港铭泰、重庆金田及控股子公司包头磁 业提供最高限额195558.88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9600万美元按2025年3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7.1728折算)。 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119.31万元 (其中434.88万美元按2025年3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28折算);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9176.44万元;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821.05万元( 其中3599.86万美元按2025年3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28折算);已为重庆金田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12015.40万元;已为包头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353.1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828 8.28万元(其中13898.53万美元按2025年3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28折算,10703905.49 万越南盾按2025年3月13日越南盾兑人民币汇率0.000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84.58%。 本次担保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国 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借款金额为77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 田铜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借款金额为44000万元人民 币。 5、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出具《公司保证函》 ,为香港铭泰因接受融资、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服务而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 其分支机构所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6600万美元。 6、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向恒生银行有 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000万美元。 7、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公司保证函》,为 重庆金田因接受融资、交易或服务而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所负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24000万元人民币。 8、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包头磁 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10 000万元人民币。 ──────┬────────────────────────────────── 2025-02-14│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科田磁业、包头磁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金田高导、广东金田、重庆金田及控股子公司科田磁业 、包头磁业提供最高限额150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2318.76万元 (其中467.58万美元按2025年2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16折算);已为金田高导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2149.98万元(其中96.14万美元按2025年2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1 6折算);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3.17万元(其中816.86万美元按2025年2 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16折算);已为重庆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97.40万元 ;已为科田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11.19万元;已为包头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21852.8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664 8.45万元(其中12290.81万美元按2025年2月1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716折算,82.75万欧元 按2025年2月11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7.4369折算,10703905.49万越南盾按2025年2月11日越南 盾兑人民币汇率0.000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85%。本次担保存在为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敬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 田铜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 金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2、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 铜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 3、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田 高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26000万元人民币。 4、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 田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 为20000万元人民币。 5、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广东 金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 10000万元人民币。 6、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广东金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本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7、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 庆金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 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8、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 田磁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 金最高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9、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 磁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 10、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田 磁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 额为12500万元人民币。 11、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包头磁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本金最高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 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2482080.00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 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 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2025-01-2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1元/股(含)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 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 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01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5.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8622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1-03│股权回购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2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由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金诚同达 (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2024年6月12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 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债权申报登记期满,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所持可转换债券,未收 到债权人提出担保的要求。 经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认,最终注销债权份额0元(即0张),涉及债权人证券账户共0户 ,公司不涉及相关资金划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严格按照清偿合规程序完成清偿相关 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清偿及注销的实 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自离 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325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四)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评价等级未达到A等级,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合计17400股。 3、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二)激励对 象发生职务变更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 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以原有职务和新任职务 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鉴于《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 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7610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17510股。本次因上述1导致需回购 注销的23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83元/股;因上述2、3导致需回购注销的185010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8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涉及2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751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2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17510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41751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 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 2024-12-25│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新材料、金田铜管、江苏新材、金田高导、金田电材、越南金 田、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及控股子公司兴荣铜业提供最高限额317944.76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其中7600万美元按2024年12月2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901折算)。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为金田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482.39 万元;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922.82万元(其中823.75万美元按2024年12 月2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901折算);已为江苏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0.00万元 ;已为金田高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600.71万元;已为金田电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70000.00万元;已为越南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725.74万元(其中4506.52万美 元按2024年12月2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901折算,976.67万欧元按2024年12月20日欧元兑人 民币汇率7.4984折算);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441.33万元(其中2564.82 万美元按2024年12月2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901折算);已为新加坡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0万元;已为兴荣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 田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 最高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1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金田新材料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49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 田铜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田铜管向国 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借款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 6、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江苏新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债权最高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金田高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53000万元人民币。 8、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金 田电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 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9、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 越南金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借 款金额为2000万美元。 10、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 港铭泰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额为30 00万美元。 11、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为香港铭 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1800万美元。 12、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新加坡金田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800万美元。 13、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兴荣铜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债权最高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 ──────┬────────────────────────────────── 2024-11-27│股权回购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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