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19 嘉泽新能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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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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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开发产业基金(│ 50000.00│ ---│ 50.00│ ---│ -4.85│ 人民币│
│宁夏)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 25000.00│ ---│ 49.02│ ---│ -693.42│ 人民币│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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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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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山150MW风电项 │ 5.60亿│ ---│ 5.60亿│ ---│ ---│ 2022-12-31│
│目 │ │ │ │ │ │ │
├─────────┼──────┼─────┼─────┼─────┼─────┼──────┤
│苏家梁100MW风电项 │ 3.70亿│ ---│ 3.70亿│ ---│ ---│ 2021-02-28│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0亿│ ---│ 3.5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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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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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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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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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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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现控股股东北京嘉实龙博│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上│
│ │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9770│
│ │11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
│ │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 │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实龙博、金元荣泰共持有公司│
│ │7714010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31.69%,嘉实龙博为公司控股股│
│ │东。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9770114股测算,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
│ │博荣益弘,陈波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
│ │股份比例将会上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情况及关联关系 │
│ │ 公司拟向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博荣益弘发行│
│ │股票不超过45977011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
│ │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
│ │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博荣益弘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
│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日,博荣益弘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陈波 │
│ │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4、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 │ 5、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3幢(廊下乐农文化创意产业园) │
│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
│ │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 │波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三、关联方交易标的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
│ │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977011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 │
│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 │
│ │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
│ │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
│ │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和博荣益弘于2024年11月12日签署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博荣益弘科│
│ │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
│ │ 甲方: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
│ │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其他合同主要内容 │
│ │ 1、认购方式 │
│ │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
│ │ 2、认购价格 │
│ │ 本次发行价格为2.6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在本次发行的董事│
│ │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 │ 3、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
│ │ 乙方同意根据协议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1200│
│ │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459770114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 │
│ │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 │项导致发行价格调整,认购股数上限将根据认购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
│ │ 若甲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
│ │甲方有权单方调减乙方认购款总额,届时乙方认购股票数量根据调减后的认购款总额相应调│
│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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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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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聊城昌润泽│ 379.32万│人民币 │2022-12-12│2040-12-12│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恺新能源有│ │ │ │ │担保 │ │ │
│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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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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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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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建项目名称及估算总投资
(1)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14852.90万
元;
(2)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20629.50万
元;
(3)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9510.43万元。
上述拟投建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共计442.4MW,估算总投资共计约人民币264992.83万元;公
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1)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项目尚需取得环评、水保、林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合规性手续,项目建设与实
施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3)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
的正常实施和履行。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442.4MW风电
项目,项目名称为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
MW风电项目、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上述拟投建风电项目估算总投资共计约
人民币264992.83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一、拟投建风电项目概述
(一)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博晨
”),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14852.90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二)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博祥
”),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20629.50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三)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泽恺”
),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9510.43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董事会同意经营层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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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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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
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50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项目建设、融资置换
及基础设施建设。
2、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融
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
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前述项目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
设及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置换所需,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的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并且要求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
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
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2、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均用于公司及各
子公司在融资范围内开具各类保函等融资业务。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3、2025年度,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拟采取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公
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及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向EPC总承包单位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额度为EPC合同对应的应付账款。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委托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书。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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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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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八次董
事会及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三级全资子公司鸡西市泽瑞
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黑龙江省鸡东永和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黑龙江省鸡东永和抽水蓄能电站是《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
五”重点实施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200MW。
江省鸡东永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鸡西市鸡东县。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
水系统、竖井式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项目预可研报告及审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由三级全资子公
司鸡西市泽瑞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开发主体开展前期工作。
公司将根据前期工作进展状况,在条件具备后,按规定履行核准程序并适时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按照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
重大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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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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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开拓区外市场、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完善公司的战略布
局,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风电项
目。截至目前,拟共同申报10个风电项目,约140万千瓦;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7个
陆上风电项目共85万千瓦的项目建设指标。
2、为推进实施广西能源集团控股的4个鹿寨风电项目,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嘉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6100万元与广西能源集
团共同设立广西能源集团柳电(鹿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鹿寨公司”),
柳州嘉泽公司持股比例为35%,共同投资开发鹿寨5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广西能源鹿寨公司首
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柳州嘉泽公司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350万元;剩余出资根据项目开发
实际需要,自广西能源鹿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之内,由股东方按比例分期注入。
本次投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投资合作事项已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风险
有关项目申报、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
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
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八次董
事会及三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暨共同
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合作暨共同出资设立新能源公司概述
(一)基本情况
1、投资合作情况
为进一步开拓区外市场、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
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风电项目。
(1)截至目前申报项目的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与柳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开发合作协议,公司据此取得了柳州市辖
区内总计配套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发权;根据公司与广西能源集团双方约定,同意组成联合
体共同申报10个风电项目,约140万千瓦,后续60万千瓦风电项目合作控股情况,由双方另行
协商。合作申报项目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控股5个风电项目,共计75万千瓦。其中:柳江里高风电场项目(30万千瓦)、鱼峰
白沙风电场项目(10万千瓦)的联合体权益比例为公司51%,广西能源集团49%;融水塘苟山风
电场项目(10万千瓦)、融安仙人堂风电场项目(10万千瓦)、融安板榄风电场项目(15万千
瓦)的联合体权益比例为公司85%,广西能源集团15%。
广西能源集团控股5个风电项目,共计65万千瓦。鹿寨板江风电场项目(10万千瓦)、鹿
寨四堡风电场项目(10万千瓦)、鹿寨中渡风电场项目(20万千瓦)、鹿寨龙江风电场项目(
10万千瓦)、柳城东泉风电场项目(15万千瓦)的联合体权益比例为公司35%,广西能源集团6
5%。双方按照联合体申报的权益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最终双方合作申报成功的项目总容量
,按照各控股50%项目容量的原则来微调项目控股比例,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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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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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及估算总投资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密山市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1
052.08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风险提示
(1)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市场、建造成本上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
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公司将紧盯储能市场政
策变化,及时研判政策走势,适时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3)技术选择及技术迭代风险
储能技术发展迭代快,在未来几年有可能带来技术与市场结构的大变革。本项目目前选取
储能电站运用最为成熟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公司将在未来运行过程中,持续保持对先
进储能技术的跟踪,更换电芯时可选取价格更优、性价比更高的电芯。
(4)安全风险
储能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电池可能因为高温、低温运行,过压、欠压运行,过充和过放等因
素产生热失控,可能会导致安全风险和资产损失。公司将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和储能电站系统状
态,最大程度保证储能电站的安全性;加强储能系统和并网线路的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安全稳
定运行;同时通过购买财产损失保险降低财产损失。
(5)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
建设资金统筹力度,保障拟建项目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
积极响应国家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的号召,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名称为黑龙江省密山市10
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1052.08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一、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概述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密山市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山泽恺
”),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1052.08万元。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金
。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08-230382-04-02-1371
02。
上述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董事会同意经营层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二、拟投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密山市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总规模为100MW/400MWh,项目建设单位为
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密山泽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密山市境内。本项目拟按照100万
千瓦新能源容量的10%,4小时规划储能电站,即总容量为400MWh。工程性质为电网侧独立储能
示范项目(并网型)。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储能电站,新建1回220kV外送线路接入密山220kV
变电站。拟采用目前市场最成熟稳定的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来配置储能系统。上述项目建
设期约6个月。
该项目为公司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
MW风电项目、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
电项目、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密山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
风电项目共6个项目的配套共享储能电站。
(二)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1052.08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资
金。
(四)项目审批
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08-230382-04-02-1371
02。
(五)项目效益估算
根据目前黑龙江省电力市场情况,项目投运后将通过出租共享储能电站容量、参与电力辅
助服务、电网计划调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方式获取收益。按照目前黑龙江省相关政策进行
估算,经营期内,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7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5.75年
。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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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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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630123882.8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72643.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983464801.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238822.06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243435218.2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且不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为267778730.54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
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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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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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7号《关于受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
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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