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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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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628 中国人寿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867000.00│ ---│ 20.00│2354300.00│ 10570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 600000.00│ ---│ 40.00│ 782900.00│ 40800.0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中信股份(H股) │ 308391.00│ ---│ 0.89│ 250216.00│ 4437.00│ 人民币│ ├─────────┼─────┼─────┼─────┼─────┼──────┼──────┤ │农业银行 │ 296037.00│ ---│ 0.37│ 380439.00│ 149.00│ 人民币│ ├─────────┼─────┼─────┼─────┼─────┼──────┼──────┤ │长江电力 │ 199653.00│ ---│ 0.75│ 199662.00│ 1292.00│ 人民币│ ├─────────┼─────┼─────┼─────┼─────┼──────┼──────┤ │万达商业(H股) │ 185188.00│ ---│ 7.42│ 197085.00│ 4658.00│ 人民币│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63500.00│ ---│ 6.16│ 2143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 133900.00│ ---│ 35.00│ 141200.00│ 1500.0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 │ 126220.00│ ---│ 2.66│ 523207.00│ ---│ 人民币│ ├─────────┼─────┼─────┼─────┼─────┼──────┼──────┤ │建设银行(H股) │ 117042.00│ ---│ 0.13│ 137479.00│ 7747.00│ 人民币│ ├─────────┼─────┼─────┼─────┼─────┼──────┼──────┤ │海康威视 │ 114976.00│ ---│ 0.82│ 106947.00│ -7565.00│ 人民币│ ├─────────┼─────┼─────┼─────┼─────┼──────┼──────┤ │工商银行 │ 105362.00│ ---│ 0.09│ 147425.00│ 291.00│ 人民币│ ├─────────┼─────┼─────┼─────┼─────┼──────┼──────┤ │三安光电 │ 90891.00│ ---│ 1.60│ 81626.00│ -5132.00│ 人民币│ ├─────────┼─────┼─────┼─────┼─────┼──────┼──────┤ │招商轮船 │ 45974.00│ ---│ 4.45│ 110337.00│ 1556.00│ 人民币│ ├─────────┼─────┼─────┼─────┼─────┼──────┼──────┤ │兴业银行 │ 38299.00│ 2134.73│ ---│ 32533.00│ -3511.00│ 人民币│ ├─────────┼─────┼─────┼─────┼─────┼──────┼──────┤ │康得新 │ 36437.00│ 2322.24│ ---│ 39710.00│ -366.00│ 人民币│ ├─────────┼─────┼─────┼─────┼─────┼──────┼──────┤ │苏宁环球 │ 33495.00│ 3242.64│ ---│ 32135.00│ -10312.00│ 人民币│ ├─────────┼─────┼─────┼─────┼─────┼──────┼──────┤ │美的集团 │ 31360.00│ 1643.57│ ---│ 38986.00│ 3991.00│ 人民币│ ├─────────┼─────┼─────┼─────┼─────┼──────┼──────┤ │中国平安 │ 30786.00│ 1135.24│ ---│ 36373.00│ -8292.00│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30000.00│ ---│ 1.71│ 1448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刚泰控股 │ 28371.00│ 1504.39│ ---│ 24461.00│ -10166.00│ 人民币│ ├─────────┼─────┼─────┼─────┼─────┼──────┼──────┤ │长电科技 │ 25667.00│ 1540.93│ ---│ 31265.00│ -1049.00│ 人民币│ ├─────────┼─────┼─────┼─────┼─────┼──────┼──────┤ │格力电器 │ 19357.00│ 1101.19│ ---│ 24153.00│ -998.00│ 人民币│ ├─────────┼─────┼─────┼─────┼─────┼──────┼──────┤ │众信旅游 │ 14604.00│ 1172.36│ ---│ 23799.00│ -3916.00│ 人民币│ ├─────────┼─────┼─────┼─────┼─────┼──────┼──────┤ │建设银行 │ 10290.00│ ---│ 0.01│ 9813.00│ 533.0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 │ 8268.00│ 1274.51│ ---│ 20685.00│ -4109.00│ 人民币│ ├─────────┼─────┼─────┼─────┼─────┼──────┼──────┤ │工商银行(H股) │ 4856.00│ ---│ 0.02│ 4926.00│ 282.00│ 人民币│ ├─────────┼─────┼─────┼─────┼─────┼──────┼──────┤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 500.00│ ---│ 2.50│ 500.00│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16 │ ├──────┼────────────────────────────────────────┤ │关联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 │ │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代产业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1年保险销售业│ │ │务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3月7日届满。本公司拟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 │ │框架协议》届满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代│ │ │产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据此,财产险│ │ │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通过《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之交易,本公司可│ │ │以获得代理手续费收入,加强客户开拓和客户经营,从而提升销售人员的收入,助力寿险主│ │ │业发展。此外,客户可以得到更加全面和优质的服务体验,进而提升本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 │ │誉度。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寿代产业务统│ │ │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寿代产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 │ │案》,同意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签订《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授权本公司管理层│ │ │签署协议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白涛先生、利│ │ │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卓美娟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 │ │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财产险公司基本情况 │ │ │ 财产险公司为一家于2006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 │ │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5、1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093449X1,法定代表人│ │ │为黄秀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亿元,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本公司, │ │ │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 │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批│ │ │准的其他业务。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产险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397.17亿元,经审计净资产 │ │ │为人民币337.08亿元;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74.47亿元,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 │ │币6.67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产险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92.50亿元,净│ │ │资产为人民币350.85亿元;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4.13亿元,净利润│ │ │为人民币20.89亿元。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产险公司│ │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产险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 │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保险销售范围 │ │ │ 根据《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将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 │ │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 │ │业保险、综合保险等险种),本公司将以财产险公司的名义收取保费。 │ │ │ (二)代理手续费 │ │ │ 在《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财产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应每月以现金向│ │ │本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应在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 │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分支机构、中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在符合上市规则的基础上,以代│ │ │理业务实收保费的一定比例计算代理手续费。 │ │ │ (三)协议期限及协议签署情况 │ │ │ 《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7年3月7日│ │ │止。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将于《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届满前签署《2024年保险销│ │ │售业务框架协议》。 │ │ │ 四)年度上限 │ │ │ 根据《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 │ │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的年度上限分别2620百万元、2840百万元、3110百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以人民币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 │ │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菜鸟网络吉仓股权投资计划(“股│ │ │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7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 │ │ │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 │ │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游鹄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游鹄”)和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各方均│ │ │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菜鸟”)、│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保险”)和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人寿”│ │ │)(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为合│ │ │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合伙企业拟投资的仓储物流资产涉及建筑业、仓储业、交通│ │ │业及邮政业等多个重要领域,是衔接生产与消费,构筑起第一、二与第三产业的桥梁。政府│ │ │在近几年密集出台了诸多政策以保障物流行业的长远发展。此外,国家将制造业作为长期持│ │ │续发展的基石。仓储物流是制造业企业的刚性需求,而制造业逐步向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的迈│ │ │进,对于现代、高端仓储物流无疑将产生长久的促进作用,制造业企业也将长期保持对仓储│ │ │物流的需求。长三角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以仅占2.1%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国四分之│ │ │一的经济总量和超过四分之一的工业增加值。合伙企业拟投资的资产所处城市为长三角区域│ │ │的重要节点城市和制造业强市,依托于制造业升级和产业创新优势,将助力推动区域整体协│ │ │调发展的新格局。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7月31日 │ │ │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中的有│ │ │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游鹄和国寿置业(各│ │ │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浙江菜鸟、中宏保险和财信人寿(各方均作为│ │ │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 │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华仓 │ │ │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关│ │ │联董事白涛先生、赵鹏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 │ │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 │ │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 │ │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 │ │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 │ │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 │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资本为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国寿置业为│ │ │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国寿投资、国寿资本、国寿置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 │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及人民币1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 │ │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京港地铁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 │ │,并拟分别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预计本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订│ │ │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 │ │资将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首创创信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创│ │ │创信”)和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产投”)(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 │ │务合伙人)以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创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 │ │协议。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合伙企业将投资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项目公司”)│ │ │的股权,并最终投资于项目公司目前和未来建设、运营的各项目。项目公司目前运营北京约│ │ │五分之一的城市轨道交通里程。项目公司运营的北京地铁四号线、北京地铁十四号线、北京│ │ │地铁十六号线、北京地铁十七号线及北京轨道交通大兴线,连接北京中心城区和五环外北部│ │ │、西部、南部等众多区域。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服务社会民生、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城│ │ │市轨道交通相比其他交通方式具有能耗低、噪声小、无废弃污染等优势。本次交易可以发挥│ │ │保险资金另类投资优势,有助于本公司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发展。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及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及人民币1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 │ │股权投资计划,并拟分别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预计本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 │ │与国寿投资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 │ │份额。国寿投资将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首创创信和国寿产投(各方均作│ │ │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首创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 │ │本将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国寿 │ │ │投资—京港地铁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 │ │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关联董事白涛先生、赵鹏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 │ │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就有关事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 │ │人员,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 │ │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原则,对公司及公司全│ │ │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表决时,表决│ │ │程序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财产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财产险公司为成立于2006年12月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注册地为北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093449X1,法定代表人为黄秀美,注│ │ │册资本为人民币278亿元。 │ │ │ 2.国寿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 │ │ │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社 │ │ │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 │ │年,国寿投资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颁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主营业务包括│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 │币资金;开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 │ │询业务;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寿投资专注于另类投资,│ │ │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 │ │ │ 3.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 │ │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法定代表人为刘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 │ │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于2016年9月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 │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于2017年6月满足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股权及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的 │ │ │资格要求。国寿资本以投资决策能力、产品创新能力、运营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优势,构建│ │ │了覆盖多元募资、价值投资、主动管理、有序退出的全产业链、全周期综合性实物资产及股│ │ │权投资基金平台。 │ │ │ 4.国寿产投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产投为成立于2017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天 │ │ │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5WJR50Q,法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 │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国寿产投定位于国寿资本内部的普通合伙人,用于│ │ │发起设立相关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产险公司│ │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资本为│ │ │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国寿产投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财产险公司、国寿投资、国寿│ │ │资本、国寿产投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 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 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3376亿元,同比增长3.2%。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 2024-03-29│其他事项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益平先生因再次担任中国人民银行 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28日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黄益平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相关监管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的要求,黄益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相关职责,直至 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其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黄益平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 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黄益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4-03-28│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1.10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 民币175.38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17.53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10 %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17.53亿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人民币17.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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