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28 中国人寿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6-12-26│ 18.88│ 278.1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867000.00│ ---│ 20.00│2354300.00│ 10570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 600000.00│ ---│ 40.00│ 782900.00│ 40800.0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中信股份(H股) │ 308391.00│ ---│ 0.89│ 250216.00│ 4437.00│ 人民币│
├─────────┼─────┼─────┼─────┼─────┼──────┼──────┤
│农业银行 │ 296037.00│ ---│ 0.37│ 380439.00│ 149.00│ 人民币│
├─────────┼─────┼─────┼─────┼─────┼──────┼──────┤
│长江电力 │ 199653.00│ ---│ 0.75│ 199662.00│ 1292.00│ 人民币│
├─────────┼─────┼─────┼─────┼─────┼──────┼──────┤
│万达商业(H股) │ 185188.00│ ---│ 7.42│ 197085.00│ 4658.00│ 人民币│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63500.00│ ---│ 6.16│ 2143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 133900.00│ ---│ 35.00│ 141200.00│ 1500.0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 │ 126220.00│ ---│ 2.66│ 523207.00│ ---│ 人民币│
├─────────┼─────┼─────┼─────┼─────┼──────┼──────┤
│建设银行(H股) │ 117042.00│ ---│ 0.13│ 137479.00│ 7747.00│ 人民币│
├─────────┼─────┼─────┼─────┼─────┼──────┼──────┤
│海康威视 │ 114976.00│ ---│ 0.82│ 106947.00│ -7565.00│ 人民币│
├─────────┼─────┼─────┼─────┼─────┼──────┼──────┤
│工商银行 │ 105362.00│ ---│ 0.09│ 147425.00│ 291.00│ 人民币│
├─────────┼─────┼─────┼─────┼─────┼──────┼──────┤
│三安光电 │ 90891.00│ ---│ 1.60│ 81626.00│ -5132.00│ 人民币│
├─────────┼─────┼─────┼─────┼─────┼──────┼──────┤
│招商轮船 │ 45974.00│ ---│ 4.45│ 110337.00│ 1556.00│ 人民币│
├─────────┼─────┼─────┼─────┼─────┼──────┼──────┤
│兴业银行 │ 38299.00│ 2134.73│ ---│ 32533.00│ -3511.00│ 人民币│
├─────────┼─────┼─────┼─────┼─────┼──────┼──────┤
│康得新 │ 36437.00│ 2322.24│ ---│ 39710.00│ -366.00│ 人民币│
├─────────┼─────┼─────┼─────┼─────┼──────┼──────┤
│苏宁环球 │ 33495.00│ 3242.64│ ---│ 32135.00│ -10312.00│ 人民币│
├─────────┼─────┼─────┼─────┼─────┼──────┼──────┤
│美的集团 │ 31360.00│ 1643.57│ ---│ 38986.00│ 3991.00│ 人民币│
├─────────┼─────┼─────┼─────┼─────┼──────┼──────┤
│中国平安 │ 30786.00│ 1135.24│ ---│ 36373.00│ -8292.00│ 人民币│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 30000.00│ ---│ 1.71│ 1448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刚泰控股 │ 28371.00│ 1504.39│ ---│ 24461.00│ -10166.00│ 人民币│
├─────────┼─────┼─────┼─────┼─────┼──────┼──────┤
│长电科技 │ 25667.00│ 1540.93│ ---│ 31265.00│ -1049.00│ 人民币│
├─────────┼─────┼─────┼─────┼─────┼──────┼──────┤
│格力电器 │ 19357.00│ 1101.19│ ---│ 24153.00│ -998.00│ 人民币│
├─────────┼─────┼─────┼─────┼─────┼──────┼──────┤
│众信旅游 │ 14604.00│ 1172.36│ ---│ 23799.00│ -3916.00│ 人民币│
├─────────┼─────┼─────┼─────┼─────┼──────┼──────┤
│建设银行 │ 10290.00│ ---│ 0.01│ 9813.00│ 533.00│ 人民币│
├─────────┼─────┼─────┼─────┼─────┼──────┼──────┤
│中信证券 │ 8268.00│ 1274.51│ ---│ 20685.00│ -4109.00│ 人民币│
├─────────┼─────┼─────┼─────┼─────┼──────┼──────┤
│工商银行(H股) │ 4856.00│ ---│ 0.02│ 4926.00│ 282.00│ 人民币│
├─────────┼─────┼─────┼─────┼─────┼──────┼──────┤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 500.00│ ---│ 2.50│ 500.00│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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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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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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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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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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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9.99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风险、估值风险及投后管理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产业投资管理│
│ │有限公司(“国寿产业”)(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12月31日前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
│ │天津晟和芯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
│ │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
│ │为人民币49.99亿元,国寿产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
│ │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本次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适用│
│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合伙企业将重点投资于半导体行业公司│
│ │。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7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四 │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晟和芯程基金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7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晟和芯程基金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产业订│
│ │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
│ │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六)累计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
│ │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国寿产业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国│
│ │寿资本、国寿产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
│ │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 │
│ │寿广场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法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 │
│ │为人民币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是集团公司内专注商业不动产│
│ │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物资产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
│ │在管基金及产品共36只,累计签约规模超人民币2400亿元。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
│ │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6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10│
│ │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6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国寿资本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0.04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48亿元,2026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8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38亿元。 │
│ │ 2.国寿产业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产业为成立于2017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天 │
│ │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603-G,主要办公地点 │
│ │为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寿广场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5WJR50Q,法定代 │
│ │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国寿产业资信│
│ │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国寿产业作为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非实质│
│ │性经营主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产业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37亿元,净资产为人│
│ │民币0.36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亿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0.04亿元,净利润为│
│ │人民币0.02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寿产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36亿元,净资 │
│ │产为人民币0.36亿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亿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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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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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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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
│ │行”)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 │
│ │协议”)、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并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 │
│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合称“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该等协│
│ │议将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本公司拟与广发银行继续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 │
│ │“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
│ │议”)(合称“2026年协议”)。 │
│ │ 根据2026年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项下,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
│ │日常经营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业务关联交易;人│
│ │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项下,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
│ │款关联交易。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6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15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经营类活期存款 │
│ │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 │
│ │议案》,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6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
│ │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
│ │广发银行签署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及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签署│
│ │协议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
│ │光先生、刘晖女士、胡锦女士、胡容先生、牛凯龙先生回避了前述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
│ │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
│ │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
│ │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协议及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日常关联交易的执│
│ │行情况 │
│ │ 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协议项下,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
│ │额合计均未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
│ │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年度期间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3.58百万元、5.22百万│
│ │元、2.27百万元,未超过约定上限。 │
│ │ 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项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
│ │年度期间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开立的协议项下所有协定存款签约账户日终余额分别为41.73亿 │
│ │元、17.83亿元,未超过约定上限。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
│ │一,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190336428Q │
│ │,法定代表人为林朝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89860711元,前五大股东为本公司、中信信 │
│ │托有限责任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
│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广发银行的主要业务为经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
│ │算及资金业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318.54亿元,负债│
│ │总额为人民币34267.9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50.5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9│
│ │.4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83%。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发银│
│ │行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049.9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955.93亿元,│
│ │净资产为人民币3093.99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0.2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15亿元,│
│ │资产负债率为92.27%。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本公司│
│ │董事长蔡希良先生同时担任广发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刘晖女士同时担任广发银行董事,广│
│ │发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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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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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宏致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合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管理团队跟投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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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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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8亿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风险事项:本次交易的主要风险包括估值定价风险、资产质量风险、项目退出风险、GP│
│ │合作风险等。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福│
│ │建政府投资”)及福州市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金投”)(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
│ │)拟与广州金宏致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宏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及福州合睿产│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福州合睿”)(作为│
│ │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福建省鑫睿科创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
│ │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154亿元,其中,本公司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8亿元。国寿金石资│
│ │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金石”)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亦拟与金宏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国寿金石(作为管理│
│ │人)订立附属协议,以对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适用于本公司的修订。预计本公司将于│
│ │2026年12月31日前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及附属协议。 │
│ │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合伙企业的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 │等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基金聚焦│
│ │于私募股权二级市场,通过投资基金二手份额和接续重组基金等方式,投向国家政策重点支│
│ │持的科技创新领域,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 │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鑫睿科创接力基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
│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鑫睿科创接力基金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藉│
│ │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
│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六)累计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金石为│
│ │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金宏致远为国寿金石的全资子公司,福州合睿│
│ │为国寿金石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因此,国寿金石、金宏致远及福州合睿构成本公司的│
│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6 │
├──────┼────────────────────────────────────────┤
│关联方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
│ │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0年框架协议》),已于202│
│ │3年9月17日到期。本公司拟与万达信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 │双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基础技术、数字化经营管理、医保业务、客户资源开发、康│
│ │养管理等领域的关联交易。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 │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
│ │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
│ │意本公司与万达信息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以│
│ │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阮琦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
│ │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万达信息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
│ │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
│ │东会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万达信息成立于1995年12月,系一家股票于201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
│ │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653687M,股票代码为300168,法定代│
│ │表人为姜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62.8576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
│ │ 万达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本公司。万达信息的业务领域涵盖│
│ │医疗卫生、智慧政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智慧教育、ICT信息科技创新以及 │
│ │健康管理和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达信息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3.41亿元,负债总 │
│ │额为人民币47.3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11亿元 │
│ │,净利润为人民币-6.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67%。截至2025年6月30日,万达信息合并口│
│ │径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8.8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7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 │13.03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83%│
│ │。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为万│
│ │达信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36%,目前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阮琦先生担任万达信│
│ │息董事长,万达信息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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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
│关联方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智和瑞(上海)企业管理有限│
│ │公司、领智盈(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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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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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亿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及收益实现风险、行业集中度风险、返投风险│
│ │等。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浦东创投”)、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先导│
│ │”)及国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基础”)(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创│
│ │智和瑞(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及领智盈(上海)│
│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 │,以成立汇智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
│ │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515亿元,其中,本│
│ │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
│ │的管理人。 │
│ │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亦拟与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国寿资本(作为管理│
│ │人)及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补充协议,以对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
│ │适用于本公司的修订。 │
│ │ 预计本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
│ │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合伙企业的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 │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基金拟以人工智能引导“科技创│
│ │新、产业升级”为主线,与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市区两级开展合作,以参股型私募股权投资方│
│ │式,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技术和相关应用,以及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其他各类科技创新│
│ │产业,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
│ │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
│ │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国寿基础、创智和瑞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
│ │,领智盈上海为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因此,国寿资本、国寿基础、创智和瑞│
│ │及领智盈上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
│ │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 │
│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法 │
│ │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是│
│ │集团公司内专注商业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物资产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具备│
│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在管基金及产品共36只,累计签约规│
│ │模超人民币2000亿元。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2.国寿基础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基础为成立于2017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1B-15,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 │
│ │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5XRRX7H,法定 │
│ │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范围为投资管理。国寿基础资信良好,不│
│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3.创智和瑞的基本情况 │
│ │ 创智和瑞为成立于2025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 │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EWLC228J,法定代表人为张 │
│ │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创智和瑞定位于国寿资本内部的普│
│ │通合伙人,用于发起设立相关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创智和瑞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 │被执行人情况。 │
│ │ 4.领智盈上海的基本情况 │
│ │ 领智盈上海为成立于2025年10月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
│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
│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G0BFM901,注 │
│ │册资本为人民币350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其普通合伙人由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担 │
│ │任,有限合伙份额均由国寿资本的员工持有。领智盈上海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
│ │行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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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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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启远(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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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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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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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4.915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风险事项: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 │,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北京)│
│ │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启远”)(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9月30日前订立 │
│ │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
│ │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其│
│ │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4.915亿元,国寿启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50万元。国寿 │
│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 │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合伙企业专注于养老产业领域投资,是本公司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
│ │重要体现。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6年1月2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 │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
│ │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6年1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启│
│ │远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
│ │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六)累计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启远、│
│ │国寿股权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启远、国寿股权构成│
│ │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国寿启远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启远为成立于2020年3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 │
│ │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36号院3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QFG│
│ │F5W,法定代表人为李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管理;投 │
│ │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寿启远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2.国寿股权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股权为成立于2016年6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 │
│ │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主要办公地点为北│
│ │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1FL2FN6K, │
│ │法定代表人为张蕾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
│ │产管理。国寿股权拥有保险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质,同时也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 │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国寿股权主要聚焦医疗健康、科技创新、银发经济等关键领域和│
│ │重点环节的高成长性产业开展投资。截至2025年8月末,国寿股权管理的基金规模已达人民 │
│ │币420亿元。国寿股权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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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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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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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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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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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
│ │本”)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现有框架协议”)│
│ │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资本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
│ │“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
│ │的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投资 │
│ │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 │》,批准本公司与国寿资本续签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
│ │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作为管理 │
│ │人的基金产品。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将于现有框架协议届满前(2025年12月31日)签署新框架│
│ │协议。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
│ │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 │)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 │
│ │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
│ │R,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宇,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 │
│ │ 国寿资本于2016年9月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于2017年6│
│ │月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权及不动产投资管理机│
│ │构的资格要求。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
│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
│ │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一)投资管理模式 │
│ │ 根据新框架协议,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
│ │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 │
│ │作为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
│ │ (二)基金产品的管理 │
│ │ 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将向│
│ │基金产品提供日常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基金产品将就该等服务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
│ │人支付管理费,而该管理费由全体有限合伙人摊分。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有限合伙人,将│
│ │以其对基金产品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摊分管理费,管理费费率区间为0.1%-1.5%/年,具体以│
│ │基金产品相关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
│ │ (三)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 │
│ │ 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不动产、仓储物流、长租公寓、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新基建│
│ │、新能源、新产业、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碳达峰、碳中和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的新经济领│
│ │域资产,与该等基础资产相关的公司股权以及与该类资产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但不│
│ │限于资产支持证券、房地产信托基金、类房地产信托基金等)。 │
│ │ (四)收益分配 │
│ │ 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基金产品收益不应劣于下述分配原则及顺│
│ │序: │
│ │ 1.基金产品的可分配资金应首先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累计获分配金│
│ │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
│ │ 2.如有余额,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复利8%│
│ │的内部收益率计算的优先回报; │
│ │ 3.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分配金额达到上文第2项和本第3项│
│ │下的分配总额的20%; │
│ │ 4.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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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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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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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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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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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及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 │日常交易框架协议》(“现行协议”),现行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国寿投资拟继│
│ │续与安保基金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私募资产管理日常交易框架协议》(“新│
│ │协议”)。据此,国寿投资将继续与安保基金进行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
│ │购和赎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国寿投资投资安保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有利于安保基金投│
│ │资者组合多样化,增加安保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和管理费收入。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安保基金的发展有利于本公司总体业务的发展,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
│ │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
│ │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安保基金与国寿投资签订新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协│
│ │议及年度交易上限。 │
│ │ 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
│ │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由于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
│ │的累计交易金额上限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 │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就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 │
│ │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
│ │21年,国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
│ │可证》。国寿投资专注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
│ │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保险资管产品业│
│ │务、资产管理相关咨询业务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安保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 │成立于2013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于泳,注册资本人民币12.88亿元,本公司控股子公 │
│ │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NationalMutualFundsManagem│
│ │entLtd.,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别持有其8│
│ │5.03%和14.97%的股权。安保基金的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
│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
│ │定,安保基金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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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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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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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寿投资”)于2023年6月30日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 │
│ │(“现行协议”),现行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保险资│
│ │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新协议”),根据新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
│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
│ │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
│ │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
│ │奖励。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 │
│ │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 │
│ │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国寿投资签订新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协议及年 │
│ │度交易上限;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新协议,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
│ │执行以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
│ │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
│ │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 │
│ │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
│ │21年,国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
│ │可证》。国寿投资专注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
│ │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保险资管产品业│
│ │务、资产管理相关咨询业务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
│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为│
│ │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 │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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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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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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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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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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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 │
│ │计划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 │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股权投资计划的延期风险、退出风险、投资收益不 │
│ │及预期的风险、管理人风险等。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寿实业”)│
│ │拟分别以人民币20亿元及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
│ │”)设立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并拟分别与国寿投资 │
│ │就此订立受托合同。 │
│ │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
│ │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保险资金│
│ │投资收益。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
│ │及订立受托合同。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
│ │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六)累计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
│ │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为│
│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实业为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投资、国寿实业构成│
│ │本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国寿投资基本情况 │
│ │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 │
│ │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社 │
│ │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
│ │年,国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
│ │总局”))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主营业务包括:受托管理委托人│
│ │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债权│
│ │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金融│
│ │监管总局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寿投资专注于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
│ │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
│ │寿投资管理资产规模超人民币5800亿元。国寿投资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
│ │况。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74.9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
│ │5.72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49亿元。截至2025年6 │
│ │月30日,国寿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75.5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8.24亿元,2025│
│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6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20亿元。 │
│ │ 2.国寿实业基本情况 │
│ │ 国寿实业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
│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1号楼泛亚大厦14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64784,│
│ │法定代表人为宋海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以及企业管理及咨询。国寿实业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实业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5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7│
│ │5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72亿元。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寿实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8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
│ │20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7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4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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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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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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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289.33亿元到人民币1371.19亿元,与2025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约人民币880.02亿元到人民币961.88亿元,同比增长约215%到23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289.33亿元
到人民币1371.19亿元,与2025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880.02亿元到人民币961.88亿元
,同比增长约215%到235%。
预计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291.7
5亿元到人民币1373.77亿元,与2025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881.67亿元到人民币963.69
亿元,同比增长约215%到235%。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
二、本公司2025年同期经营业绩(未经审计)
(一)利润总额:人民币423.7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09.31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10.08亿元。
(二)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人民币1.4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锚定“三坚持”“三提升”“三突破”高质量发展核心思路,持续深化资产负债联
动,深入推进产品和业务多元,科学管理负债成本,有效提升投产效能,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
进一步夯实。公司投资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围绕资
产负债匹配做好长期投资布局,提升投资专业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组合收益韧性和长期回报潜
力。公司资产配置持续优化,新质生产力等领域布局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投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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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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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9.99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风险、估值风险及投后管理风险。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国寿产业”)(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12月31日前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天津
晟和芯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9.99亿元,国寿产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
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本次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适用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合伙企业将重点投资于半导体行业公司。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晟和芯程基金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7月10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投资晟和芯程基金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产业订立合
伙协议,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
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国寿产业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资本
、国寿产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中国人寿广
场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法定代表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是集团公司内专注商业不动产及基础设
施等领域实物资产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在管基金及
产品共36只,累计签约规模超人民币2400亿元。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9.6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10亿
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6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
寿资本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0.04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48亿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
入为人民币0.8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38亿元。
2.国寿产业的基本情况
国寿产业为成立于2017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天津
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603-G,主要办公地点为北
京市西城区中国人寿广场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5WJR50Q,法定代表人为
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国寿产业资信良好,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国寿产业作为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非实质性经营主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寿产业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37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36亿元
,2025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亿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0.04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2亿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寿产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0.3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36亿
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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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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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18元(含税)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6年6月25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本公告不适用于本
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刊
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股东周年会决议公告。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公司总股本2826470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6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68亿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7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01%,本次利润分配降低
偿付能力充足率约2.90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
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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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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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银行”)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
协议”)、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并于2025年11月28日签订《人
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补充协议》(合称“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该等协议将
于2026年7月14日到期。本公司拟与广发银行继续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经营
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合称“2026年协议”)。
根据2026年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项下,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日
常经营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业务关联交易;人民币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项下,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
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15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
,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广发银
行签署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及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签署协议并在
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刘
晖女士、胡锦女士、胡容先生、牛凯龙先生回避了前述两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
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协议及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
情况
2023年经营类活期存款协议项下,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
合计均未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对应年度期间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3.58百万元、5.22百万元、2.
27百万元,未超过约定上限。
2024年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项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对应年
度期间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开立的协议项下所有协定存款签约账户日终余额分别为41.73亿元、1
7.83亿元,未超过约定上限。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190336428Q,法
定代表人为林朝晖,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89860711元,前五大股东为本公司、中信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广发银行的主要业务为经批准的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及资金业
务等在内的商业银行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发银行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318.54亿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34267.9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50.5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9.42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83%。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发银行合
并口径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049.9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955.93亿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3093.99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0.2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15亿元,资产负债
率为92.27%。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本公司董事
长蔡希良先生同时担任广发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刘晖女士同时担任广发银行董事,广发银行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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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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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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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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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五)网络投票
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
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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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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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9:00-20: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
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司将会于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会(以下简
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
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业绩发布会将通过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方
式召开。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9:00-20: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s://roadshowchina.cn
重要提示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总裁利明光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一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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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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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8亿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本次交易的主要风险包括估值定价风险、资产质量风险、项目退出风险、GP合
作风险等。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福建
政府投资”)及福州市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金投”)(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
与广州金宏致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宏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及福州合睿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福州合睿”)(作为特殊有限
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福建省鑫睿科创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
人民币40.154亿元,其中,本公司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8亿元。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金石”)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亦拟与金宏致远(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国寿金石(作为管理人
)订立附属协议,以对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适用于本公司的修订。预计本公司将于2026
年12月31日前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及附属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合伙企业的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基金聚焦于私
募股权二级市场,通过投资基金二手份额和接续重组基金等方式,投向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科
技创新领域,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鑫睿科创接力基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投资鑫睿科创接力基金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
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
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金石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金宏致远为国寿金石的全资子公司,福州合睿为国寿
金石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因此,国寿金石、金宏致远及福州合睿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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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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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
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0年框架协议》),已于202
3年9月17日到期。本公司拟与万达信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双
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基础技术、数字化经营管理、医保业务、客户资源开发、康养管
理等领域的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
公司与万达信息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以上各类
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阮琦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万达信息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经本公司股东会
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万达信息成立于1995年12月,系一家股票于201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653687M,股票代码为300168,法定代表人
为姜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62.8576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万达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本公司。万达信息的业务领域涵盖医
疗卫生、智慧政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智慧教育、ICT信息科技创新以及健康
管理和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达信息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3.41亿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47.3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0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11亿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6.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67%。截至2025年6月30日,万达信息合并口径未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8.8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7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03亿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83%。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为万达信
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36%,目前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阮琦先生担任万达信息董事
长,万达信息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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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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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安永香港”)(以下对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称“安永”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
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2024年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安永华明的说明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业务的资格。
2.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为众
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
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Agency)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辜虹女士,于2002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
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
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奇冰先生,于2022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高级经理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盛炜先生,于2000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对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
方面因素,依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安永的酬金合计为人民币530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
0万元),较2025年度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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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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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
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40.78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4779.46亿元。
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取
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282.65亿元的比例已
高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50%,公司2025年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150.64亿元;
3.公司2025年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4.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股息,每股股息人民币0.618元(含税)。截至202
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总计约
人民币174.68亿元(含税)。连同本公司已派发的2025年中期现金股息人民币67.27亿元,202
5年全年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85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41.95亿元(含税),占合并财
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5.2025年度未分配部分转入未分配利润,留
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7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
.01%,本次利润分配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约2.90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
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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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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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10:45-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
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司将会于2025年年度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
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业绩发布会将通过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方式召
开。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先生,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一名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4日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发布会
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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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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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0亿元与相关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退出及收益实现风险、行业集中度风险、返投风险等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浦东创投”)、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先导”)
及国寿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基础”)(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创智和瑞
(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及领智盈(上海)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汇
智长三角(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
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51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
为人民币40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亦拟与创智和瑞(作为普通合伙人)、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
)及领智盈上海(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补充协议,以对合伙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作出适用
于本公司的修订。
预计本公司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与相关方订立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合伙企业的投资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亦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基金拟以人工智能引导“科技创新、
产业升级”为主线,与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市区两级开展合作,以参股型私募股权投资方式,重
点投向人工智能技术和相关应用,以及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其他各类科技创新产业,有
助于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符合保险资金配置需求。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国寿基础、创智和瑞为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领智
盈上海为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因此,国寿资本、国寿基础、创智和瑞及领智盈
上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
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法定代表
人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国寿资本是集团公司
内专注商业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物资产投资的专业投资管理基金平台,具备私募基金管
理人资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资本在管基金及产品共36只,累计签约规模超人民币20
00亿元。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国寿基础的基本情况
国寿基础为成立于2017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天
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1B-15,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5XRRX7H,法定代表人
为杨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范围为投资管理。国寿基础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创智和瑞的基本情况
创智和瑞为成立于2025年9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中
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EWLC228J,法定代表人为张玢,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创智和瑞定位于国寿资本内部的普通合伙人
,用于发起设立相关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创智和瑞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
况。
4.领智盈上海的基本情况
领智盈上海为成立于2025年10月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国寿资本设立的管理团队跟投平台,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05室,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12号、14号10层12-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G0BFM901,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350万元,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其普通合伙人由国寿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担任,有限
合伙份额均由国寿资本的员工持有。领智盈上海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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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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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4.915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北京)养
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启远”)(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26年9月30日前订立合伙
协议,藉以成立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其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
息为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亿元,其中,本公
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4.915亿元,国寿启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50万元。国寿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国寿股权”)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合伙企业专注于养老产业领域投资,是本公司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
要体现。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案》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北京国寿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启远订
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
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启远、国寿
股权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启远、国寿股权构成本公司
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寿启远的基本情况
国寿启远为成立于2020年3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
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36号院3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QFGF5W
,法定代表人为李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国寿启远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国寿股权的基本情况
国寿股权为成立于2016年6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
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39楼06单元,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6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MA1FL2FN6K,法定代
表人为张蕾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主营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国寿股权拥有保险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资质,同时也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
募基金管理人。国寿股权主要聚焦医疗健康、科技创新、银发经济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高
成长性产业开展投资。截至2025年8月末,国寿股权管理的基金规模已达人民币420亿元。国寿
股权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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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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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辞任函,王军辉
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于同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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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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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经核准本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做出
的修订。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裁。
近日,本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总裁利明
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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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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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李伟先生
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伟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
融监管总局”)核准。
李伟先生简历如下:
李伟先生,1972年8月出生。自2024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工作部/群团工作部总经理。2
006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电子商
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银行保险部总经理。2021年至2024
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大湾区办公室总经理、中
国人寿保险(印尼)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日本学研究中心,获得文
学硕士学位,在职期间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伟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任期自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直
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董事薪酬按照本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参照其职务及职责而确定。李伟先生作为本
公司职工董事,将不会在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职位取得相应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金和福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伟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没有
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
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李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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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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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
资本”)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现有框架协议”)
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资本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
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
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
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与国寿资本续签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资本或
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的基金
产品。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将于现有框架协议届满前(2025年12月31日)签署新框架协议。关联
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
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国寿资本的基本情况
国寿资本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1号楼3层301B室,主要办
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B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2725R,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宇,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
国寿资本于2016年9月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于2017年6月
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权及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的
资格要求。国寿资本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资本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管理模式
根据新框架协议,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
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和/或由国寿资本作为
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二)基金产品的管理
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将向基
金产品提供日常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基金产品将就该等服务向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支
付管理费,而该管理费由全体有限合伙人摊分。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有限合伙人,将以其对
基金产品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摊分管理费,管理费费率区间为0.1%-1.5%/年,具体以基金产品
相关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三)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
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不动产、仓储物流、长租公寓、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新基建、
新能源、新产业、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碳达峰、碳中和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的新经济领域资
产,与该等基础资产相关的公司股权以及与该类资产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支持证券、房地产信托基金、类房地产信托基金等)。
(四)收益分配
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基金产品收益不应劣于下述分配原则及顺序
:
1.基金产品的可分配资金应首先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累计获分配金额
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获得按照每年复利8%的
内部收益率计算的优先回报;
3.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分配金额达到上文第2项和本第3项下
的分配总额的20%;
4.如有余额,则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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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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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公司总保费超过人民币7000亿元。
上述保费数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
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数据,且未经审计。本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
告中披露经审计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保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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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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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及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日常交易框架协议》(“现行协议”),现行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国寿投资拟继续
与安保基金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私募资产管理日常交易框架协议》(“新协议
”)。据此,国寿投资将继续与安保基金进行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购和赎
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国寿投资投资安保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有利于安保基金投资
者组合多样化,增加安保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和管理费收入。作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安
保基金的发展有利于本公司总体业务的发展,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安保基金与国寿投资签订新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协议及年
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的
累计交易金额上限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控
股股东集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就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年,
国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国寿投资专注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
、普惠金融等。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资产管理
相关咨询业务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保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成
立于2013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于泳,注册资本人民币12.88亿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NationalMutualFundsManagementLtd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别持有其85.03%和1
4.97%的股权。安保基金的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保基金为
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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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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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投资”)于2023年6月30日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
(“现行协议”),现行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保险资金
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新协议”),根据新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
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
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金另
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国寿投资签订新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协议及年度交易上
限;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新协议,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审批及执行以上各
类日常关联交易及相关事宜。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
容先生及牛凯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年,
国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国寿投资专注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
、普惠金融等。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保险资管产品业务、资产管理
相关咨询业务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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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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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
资计划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风险事项: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包括股权投资计划的延期风险、退出风险、投资收益不及
预期的风险、管理人风险等。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寿实业”)拟
分别以人民币20亿元及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
设立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并拟分别与国寿投资就此订
立受托合同。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原因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保险资金投
资收益。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远致基金股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及订立
受托合同。关联董事蔡希良先生、利明光先生、王军辉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牛凯龙先
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寿投资为集团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实业为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国寿投资、国寿实业构成本公司
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寿投资基本情况
国寿投资(前身公司于1994年完成工商注册)于2007年1月重组设立,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17层(14)1703单元,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1100001020321266,法定代表人为张凤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亿元。2021年,国
寿投资获得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核准颁发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主营业务包括: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
币、外币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债权投资计划、股
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金融监管总局及国务
院其他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寿投资专注于另类投资,投资领域涵盖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特殊机会投资、普惠金融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投资管理资产规模
超人民币5800亿元。国寿投资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74.9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5.
72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3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49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
日,国寿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75.56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8.24亿元,2025年上半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62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20亿元。
2.国寿实业基本情况
国寿实业为成立于1995年11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
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1号楼泛亚大厦14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1000264784,法定
代表人为宋海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及企
业管理及咨询。国寿实业资信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寿实业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5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75
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72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寿实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2.8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20
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7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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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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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567.85亿元到人民币1776.89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约人民币522.62亿元到人民币731.66亿元,同比增长约50%到70%。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567.85亿
元到人民币1776.89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522.62亿元到人民币731.66亿
元,同比增长约50%到70%。预计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570.11亿元到人民币1779.46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52
3.37亿元到人民币732.72亿元,同比增长约50%到70%。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
二、本公司2024年同期业绩(未经审计)
(一)利润总额:人民币1236.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45.23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46.74亿元。
(二)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人民币3.7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积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做实做优“五篇大文章”,聚焦价
值创造与效益提升,持续深化资负联动,深入推进产品和业务多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
强。公司投资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稳健开展跨周期
投资布局,持续提升投资专业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组合收益稳定性,提升长期回报潜力。今年
以来,股票市场回稳向好势头不断巩固,公司积极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把握市场机会坚决加
大权益投资力度,前瞻布局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
提升。四、风险提示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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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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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9月25日
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本公告不适用于本
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刊
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派发中
期股息公告。
(三)分配方案:
本次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26470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2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27亿元(含税)。
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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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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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409.3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70.70
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
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3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2025年中期拟派发现金股利总计约人民币6
7.27亿元(含税)。
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和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进
行相应计提。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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