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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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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636 旗滨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8-04│ 9.00│ 14.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5-04│ 3.82│ 1.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20│ 3.82│ 1172.74万│ ├───────────┼───────────┼───────────┼───────────┤ │增发 │ 2014-04-16│ 5.50│ 7.87亿│ ├───────────┼───────────┼───────────┼───────────┤ │增发 │ 2015-03-20│ 7.20│ 12.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8-19│ 1.63│ 1.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04│ 2.28│ 1.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3│ 2.46│ 3177.58万│ ├───────────┼───────────┼───────────┼───────────┤ │可转债 │ 2021-04-09│ 100.00│ 14.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田集团 │ 39.11│ ---│ ---│ 38.2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 ---│ 208.12万│ 4.15亿│ 100.86│ 3200.67万│ ---│ │限公司年产1,235万 │ │ │ │ │ │ │ │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 │ │ │ │ │ │ ├─────────┼──────┼─────┼─────┼─────┼─────┼──────┤ │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 ---│ 0.00│ 4.80亿│ 100.87│-1375.63万│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 │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 ---│ 50.17万│ 4216.81万│ 112.01│ ---│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 0.00│ 4.50亿│ 100.6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1.15亿│ 1.1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 ├──────┼────────────────────────────────────────┤ │关联方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少数股东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科源”)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 │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价格为1.13元/1元注册资本,初始跟投金额为50000万元)以47345│ │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根据《公司│ │ │法》及旗滨光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 │ │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方宁海科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海科源与公司存│ │ │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前述关联人进行交易,未发生│ │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旗滨光能│ │ │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 │ │司旗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旗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1.22%的股权,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3.75%的股权,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16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其15.03%的股权。为推动旗滨光能引入战略伙伴,优化其发展动│ │ │能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宁海科源本次拟将其持有旗滨光能13.75%股权转让给东方资产,转让│ │ │价格总额为47345万元(1.07元/1元注册资本)。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放弃对标的股权转让 │ │ │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原因如下: │ │ │ 一、以审慎应对行业调整筑牢发展根基。当前光伏玻璃行业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 │ │立足“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核心导向,主动放缓大额增量收购节奏,优先留存充裕现金储│ │ │备,既是应对行业波动、防范经营风险的审慎举措,也能为后续抢抓行业复苏机遇、聚焦主│ │ │要产业效率提升与核心技术攻关预留资金空间,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 │ │ 二、借战略伙伴赋能破解旗滨光能发展制约。本次引入的东方资产,不仅仅是财务投资│ │ │者,更是具备“产业投资经验+资源网络+政策协同”三重优势的战略伙伴,旗滨光能有望借│ │ │助战略伙伴赋能实现多维度协同发展,一是治理升级提效,依托东方资产在企业治理方面的│ │ │专业经验,优化旗滨光能股权结构与决策机制,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运营效率,增强企│ │ │业抗风险能力;二是资源对接提速,借助其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厚资源网络,快速链接优│ │ │质客户资源与核心技术方,打破业务拓展与技术升级的信息壁垒,加速产品迭代与市场渗透│ │ │;三是资本优化降本:发挥东方资产在绿色金融领域的积淀,为旗滨光能开拓多元化融资渠│ │ │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缓解光伏玻璃行业发展的阶段性资金压力;四是政策红│ │ │利抢抓,借助其专业的政策解读与资源整合能力,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旗│ │ │滨光能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此次合作通过资源互补与协同增效,将有效助力旗滨│ │ │光能突破发展瓶颈。 │ │ │ 三、锚定集团战略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非弱化对旗滨光│ │ │能的核心掌控,而是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力量和保持集团核心控制权的双向发力模式,实现整│ │ │体协同效应,构建“集团聚焦核心、子公司借力发展”的协同格局,有利于加快推进集团“│ │ │产业做强、稳健做大”的长远发展目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光能的股│ │ │权比例保持71.22%不变,东方资产作为旗滨光能战略参股股东,持股份额新增13.75%,合计│ │ │持股达24.96%,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调整为3.82%。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旗滨 │ │ │光能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制权稳定性不受任何影响。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滨集团”)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 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 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 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87596118股 (含887596118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95865372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A股 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904.80万 元和10304.93万元。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 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 假设情形一: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 假设情形二: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三: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7、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实施和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近 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监管措施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一份监管警示函,具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2年5 月25日出具的《关于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 公监函〔2022〕0056号)。主要是公司前期(2019年-2021年期间)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 存在差错需要更正,包括: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资本化研发项目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对收 入、费用跨年度截止认定的不准确进行调整,对前期企业并购获得排污权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 补提摊销额,根据现行准则对负债科目进行重分类,并由于试生产期间成本归集不完整,对在 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摊销额等进行追溯调整。尽管以上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资产、净利润变 动金额占各期报表比例均较低,但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鉴于上述违规 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公司及时任公司财务总监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落实情况 收到监管警示决定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反 思公司在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推进整改,并将以此为戒,认真 吸取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内控、规范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加强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依规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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