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36 旗滨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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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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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8-04│ 9.00│ 14.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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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05-04│ 3.82│ 1.0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3-20│ 3.82│ 1172.74万│
├───────────┼───────────┼───────────┼───────────┤
│增发 │ 2014-04-16│ 5.50│ 7.87亿│
├───────────┼───────────┼───────────┼───────────┤
│增发 │ 2015-03-20│ 7.20│ 12.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8-19│ 1.63│ 1.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04│ 2.28│ 1.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13│ 2.46│ 3177.58万│
├───────────┼───────────┼───────────┼───────────┤
│可转债 │ 2021-04-09│ 100.00│ 14.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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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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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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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 │ 39.11│ ---│ ---│ 38.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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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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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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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 ---│ 208.12万│ 4.15亿│ 100.86│ 3200.67万│ ---│
│限公司年产1,235万 │ │ │ │ │ │ │
│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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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 ---│ 0.00│ 4.80亿│ 100.87│-1375.63万│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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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 ---│ 50.17万│ 4216.81万│ 112.01│ ---│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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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 0.00│ 4.50亿│ 100.6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1.15亿│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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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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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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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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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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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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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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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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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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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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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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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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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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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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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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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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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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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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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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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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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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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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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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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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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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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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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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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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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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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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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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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海昆仑旗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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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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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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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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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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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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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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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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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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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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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漳州旗滨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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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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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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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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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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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旗滨新能源发展(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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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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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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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源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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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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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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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漳州南玻旗滨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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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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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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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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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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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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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少数股东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科源”)拟将其持有的旗滨光能13.7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 │股权”,对应的初始跟投价格为1.13元/1元注册资本,初始跟投金额为50000万元)以47345│
│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根据《公司│
│ │法》及旗滨光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
│ │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方宁海科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海科源与公司存│
│ │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前述关联人进行交易,未发生│
│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旗滨光能│
│ │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
│ │司旗滨光能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旗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1.22%的股权,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3.75%的股权,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16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其15.03%的股权。为推动旗滨光能引入战略伙伴,优化其发展动│
│ │能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宁海科源本次拟将其持有旗滨光能13.75%股权转让给东方资产,转让│
│ │价格总额为47345万元(1.07元/1元注册资本)。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放弃对标的股权转让 │
│ │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原因如下: │
│ │ 一、以审慎应对行业调整筑牢发展根基。当前光伏玻璃行业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公司│
│ │立足“聚焦主业、提质增效”核心导向,主动放缓大额增量收购节奏,优先留存充裕现金储│
│ │备,既是应对行业波动、防范经营风险的审慎举措,也能为后续抢抓行业复苏机遇、聚焦主│
│ │要产业效率提升与核心技术攻关预留资金空间,切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
│ │ 二、借战略伙伴赋能破解旗滨光能发展制约。本次引入的东方资产,不仅仅是财务投资│
│ │者,更是具备“产业投资经验+资源网络+政策协同”三重优势的战略伙伴,旗滨光能有望借│
│ │助战略伙伴赋能实现多维度协同发展,一是治理升级提效,依托东方资产在企业治理方面的│
│ │专业经验,优化旗滨光能股权结构与决策机制,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运营效率,增强企│
│ │业抗风险能力;二是资源对接提速,借助其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厚资源网络,快速链接优│
│ │质客户资源与核心技术方,打破业务拓展与技术升级的信息壁垒,加速产品迭代与市场渗透│
│ │;三是资本优化降本:发挥东方资产在绿色金融领域的积淀,为旗滨光能开拓多元化融资渠│
│ │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缓解光伏玻璃行业发展的阶段性资金压力;四是政策红│
│ │利抢抓,借助其专业的政策解读与资源整合能力,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旗│
│ │滨光能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此次合作通过资源互补与协同增效,将有效助力旗滨│
│ │光能突破发展瓶颈。 │
│ │ 三、锚定集团战略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非弱化对旗滨光│
│ │能的核心掌控,而是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力量和保持集团核心控制权的双向发力模式,实现整│
│ │体协同效应,构建“集团聚焦核心、子公司借力发展”的协同格局,有利于加快推进集团“│
│ │产业做强、稳健做大”的长远发展目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光能的股│
│ │权比例保持71.22%不变,东方资产作为旗滨光能战略参股股东,持股份额新增13.75%,合计│
│ │持股达24.96%,员工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调整为3.82%。公司仍为旗滨光能控股股东,旗滨 │
│ │光能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制权稳定性不受任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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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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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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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
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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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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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同时,本次公司收回近日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52000万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4月2
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1、本次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万元(12笔)。
2、本次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52000万元(9笔)。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30天、30天、31天、33天、30天、31天、34天、35天、31天
、35天、31天、30天。
(六)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
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
户型2026年第314期H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挂钩利率)产品TGG26000259、利多
多公司稳利26JG7781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201267781、聚赢系列-月月盈结构
性存款(SDGC250011V)、聚赢系列-月月盈结构性存款(SDGC250008V)、中国工商银行区间
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63期A款、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68期A款、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
202617532)、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617531)”本息进行了收回。本
次收回的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合计52000万元(9笔),实现收益52.07万元,收到的本息金额合
计52052.07万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继续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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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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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愿景,稳固并充实核
心人才梯队,保障公司中长期战略稳步落地,公司自2026年4月开始启动并实施了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规模不超过5354.9220
万股,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6332.5121万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332.5121万元;拟参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6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业务骨
干和专业人才,最终参与人数、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
购的股份,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05元/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
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两层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可归属的
标的股票数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031)。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
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旗滨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规和要求,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
缴款及审验结果,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533人,参与人最终缴纳的
认购资金为149759392.00元,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149759392.00份(1元/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股份数量为49101440股。
2026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9101440股股份已于2026年7月17日过户至株洲旗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187158本次转登记至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5545058股,转登记后该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零;回购专
用账户B887706999本次应转登记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3556382股,转登记后
该账户剩余股份数量为506983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为49101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596%。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本公告日,2026年
7月18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
公司本公告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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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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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50亿元到亏损1.9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将出现亏损。
3.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11亿
元到亏损3.51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50
亿元到亏损1.9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11亿
元到亏损3.51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9.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6亿元。
(二)每股收益:0.33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6年上半年,国内浮法玻璃、光伏玻璃行业进入深度调整周期,供需双重压力显著。一
是终端需求萎缩:房地产竣工市场持续疲软,深加工订单不足,浮法玻璃需求减弱;同时,光
伏装机结束持续增长态势,阶段性拐点显现,下游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的采购需求持续偏弱;
二是供给整体过剩:两大行业冷修停产及产能退出节奏缓慢、规模有限,行业整体仍处于供给
过剩状态。供需失衡背景下,浮法玻璃、光伏玻璃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公司本期业绩出现了亏
损。
针对行业系统性下行压力,公司从降本提效、高端化产品、海外营销、现金流管控四方面
采取应对措施,通过组织提效、节能技改、硅砂自供降低生产成本,加大高附加值玻璃产品布
局,拓展海外市场分散国内需求风险,严控回款与融资保障资金安全,相关措施虽产生一定缓
冲作用,但无法逆转行业整体下行趋势。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策略,统筹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全面落地精细化管理
,持续深挖降本增效空间,夯实企业抗周期核心竞争力,筑牢经营基本盘;依托行业出清窗口
期抢抓发展机遇,努力确保企业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变动的影响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存在较大的非经常性收益,
系绍兴两家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及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处置
形成收益,相关资产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交割、土壤检测验收,并确认了处置损益,该笔交易
增加了公司同期净利润4.42亿元;而2026年上半年公司无同类大额非经常性损益。
(三)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上半年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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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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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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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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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滨集团”)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
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
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
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为假设估计,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87596118股
(含887596118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95865372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A股
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904.80万
元和10304.93万元。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
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
假设情形一: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
假设情形二: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三: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7、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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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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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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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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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实施和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近
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监管措施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一份监管警示函,具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2年5
月25日出具的《关于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
公监函〔2022〕0056号)。主要是公司前期(2019年-2021年期间)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
存在差错需要更正,包括: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资本化研发项目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对收
入、费用跨年度截止认定的不准确进行调整,对前期企业并购获得排污权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
补提摊销额,根据现行准则对负债科目进行重分类,并由于试生产期间成本归集不完整,对在
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摊销额等进行追溯调整。尽管以上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资产、净利润变
动金额占各期报表比例均较低,但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鉴于上述违规
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决定对公司及时任公司财务总监予以监管警示。
(二)整改落实情况
收到监管警示决定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反
思公司在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推进整改,并将以此为戒,认真
吸取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内控、规范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加强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除上述监管警示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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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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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总体工作安排,以及公司本次发行的的相关准备
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同意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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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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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
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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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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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1、本次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4000万元(10笔)。
2、本次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28000万元(7笔)。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97天、34天、29天、29天、29天、15天、
15天、34天、33天。
(六)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
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615530)、
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615531)、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区间
累计结构性存款(SDGA261512V)、利多多公司稳利26JG3142期(月月滚利特供款B)人民币对公
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CC33260507009-00000000、“月月存”15D结构性存款2610599、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型结构性存款14天(挂钩汇率看涨)”本息进行了收回。本次收回的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合计28
000万元(7笔),实现收益36.99万元,收到的本息金额合计28036.99万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
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
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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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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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增加直接融资比例,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
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
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10亿元的中期票据。根据交易商协会于2026年2月12日印
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48号、中市协注〔2026〕MTN130号),交易
商协会接受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分别为超短期融资券20亿元人
民币、中期票据1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5-132、2026-015)。2026年6月22日,公司完成了名称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为“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
作,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
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可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
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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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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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业
务拓展的实际需求,通过客观研判审计机构当前执业的客观环境、审计资源匹配度、项目落地
效率、履约稳定性等关键要素,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整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多维度综合、审慎论证,为保障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的高效
、有序开展,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业务的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
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业务规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
,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客户情况:政旦志远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数量42家,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741.90万元。
主要行业:政旦志远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政旦志远提供审计
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目前所属行业分类同行业的客户共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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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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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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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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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公司收回近日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42,000万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
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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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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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
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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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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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1、本次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万元(11笔)。
2、本次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39000万元(6笔)。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28天、30天、32天、31天、30天、30天、32天、63天、64天
、31天、35天。
(六)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
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稳利26JG3060期(月月滚利特供款A)人民币对
公结构性存款、利多多公司稳利26JG3061期(月月滚利特供款B)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汇
利丰”2026年第--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614092)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122期D款、中国工商
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150期H款”本息进行了收回。本
次收回的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合计39000万元(6笔),实现收益50.44万元,收到的本息金额合
计39050.44万元。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继续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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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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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为保障2026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下同)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255978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内为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以上
担保指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本次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426837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132947万元。担保范围包括融资
类担保以及非融资性质的业务经营类担保。融资类担保包含综合授信、借款、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担保;业务经营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海关税款担保、水电燃气保函,以及工程项目所需提供的母公司支持函、履
约保证、工程款支付担保、质量保证等。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含其
全资子公司,下同)、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下同)分别提供164510
万元、1792635万元的担保。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
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分别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
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2559784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06%)的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主体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132947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26837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
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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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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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
案上限,本次回购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9月25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025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
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
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9月
25日至2026年9月24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拟回购资金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或超过)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公司
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自经营管理层作出终止回购方案决定之日起,回购期限提
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
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1100万股,不超过2200万股。本次回购
最终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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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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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稳固并充实核心人才梯队,保障公司中长期战略稳步落地,
实现企业持续稳健经营,公司拟继续推进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中层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队伍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编制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编
制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354.9220万股,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6332.5121万份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332.5121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2、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6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
况确定。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
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截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为5417.1274万股,可以满足员工持股计划的
需要。
本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1月11日以及2025年
9月25日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扣除已使用股份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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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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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联系沟通和交流渠道畅通,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做好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6年4月23日起,变
更并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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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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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高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额),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6年4月21日-2027年4月20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本次核定的交易额度与前期获批额度保持一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目的
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海外经营业务量不断上升,公司及子公司在海外经营过程中涉
及以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外汇作为结算币种的业务规模日益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等因素影响,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面临外汇风险敞口也不断扩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
,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汇率波动的实际情况,审慎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上述业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
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必须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即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
额度;
2、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
额)。
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对象:经监管机构批准、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
3、交易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
上述组合等金融衍生产品。
4、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
限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期外汇收支结算情况相匹配。其他条款: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将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方式操作。公司应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
替保证金操作,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管理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
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6年4月21
日-2027年4月20日),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额度及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业务
终止时止。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
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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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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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2:0
0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丰达三路9号旗滨集团总部大厦1栋13楼)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职工代表171人,实际参加会议职工代表167人,
会议的召集、主持、表决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株洲旗
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
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6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354.922万股,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
金额确定。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6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
款情况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能够满足本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
价格按照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50%及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确
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12个月后解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
效考核要求,根据两个层面的考核情况确定各持有人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释放核心管理层及中层骨干员工的自驱力和创
造力,进一步调动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稳固并壮大核心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落地,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职代会同意公司实
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编制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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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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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总额。投资额度超出董事
会审批权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
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
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择优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包
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
、信托产品投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期满后如未及时召开董
事会审议公司投资理财额度,则不得新增投资理财业务(原有存续期内的理财业务继续按照合
同执行),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
总额度。
本次核定的投资理财额度与前期获批额度保持一致。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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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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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
二次会议、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调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和防范现货交
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但由于期货业务自身特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同时也存在一
定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授权尚在有效期内。为更好适配公司当前日常
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需求,依据期货业务相关监管法规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
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要原材料纯碱
、白银、锡、铂金的价格波动趋势、采购规模等因素,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对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额度予以调整:最高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调整后的额度系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第三款以及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比例重新计算后确定,原获批额度为57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维持原获批额度不变)。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情况
1、套保业务额度及审批情况。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纯碱期货(实物为重质纯碱),上海期货
交易所上市的锡期货、白银期货,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铂金期货,结算币种均为人民币。所
有期货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期间有效),持仓合约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有效期间内可循环
使用。到期采用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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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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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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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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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期末各类资产
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所属企业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
、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拟计提的各
类资产减值金额共计37,039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32,262万元
,影响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1,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拟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2,183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1,771万元。其中:计提应
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42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49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
损失1,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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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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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员工持股计划股
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19048036.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8057572.89元,按《公司章
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4805757.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51637262.93
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19611341.86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15277736.67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综合考量公司2
025年度经营业绩、资产规模和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偿债能力等因素,在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切实回馈股东。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10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86537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3530074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19563601.94元(含税)。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6107298.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15670900.01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3.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
计319563601.9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62%。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53007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过户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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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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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
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1、本次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9000万元(6笔)。
2、本次收回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96000万元(15笔)。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29天、29天、27天、27天、29天、30天。
(六)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
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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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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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由
1、工商登记变更事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
月11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旗滨转债”转股影响股本变动,同意公司股份总数增
加至2,958,653,728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2,958,653,72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2025-135)。
2、工商信息变更备案事项。公司监事会取消、《公司章程》修订,以及前期个别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动等事宜需办理工商信息变更备案。
二、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宜的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于2026年3月6日领取
了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备案)的工商信息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958,653,728元。因“旗滨转债”转股影响,公司的注册资本较
变更前增加275,151,787.00元。
2、完成了《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备案。
3、完成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更的工商备案。
4、变更登记日期:2026年3月4日。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其他工商登记(备案)信息未发生变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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