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36 旗滨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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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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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 │ 39.11│ ---│ ---│ 48.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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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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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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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 ---│ 208.12万│ 4.15亿│ 100.86│ 3200.67万│ ---│
│限公司年产1,235万 │ │ │ │ │ │ │
│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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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 ---│ 0.00│ 4.80亿│ 100.87│-1375.63万│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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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 ---│ 50.17万│ 4216.81万│ 112.01│ ---│ ---│
│限公司节能玻璃生产│ │ │ │ │ │ │
│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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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 0.00│ 4.50亿│ 10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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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15亿│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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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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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4 │交易金额(元)│10.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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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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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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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昭│
│ │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平照│
│ │明器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
│ │投合伙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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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宁海旗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平照明器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海旗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株洲旗滨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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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 │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 │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1、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 │、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海旗平照明器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海旗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
│ │ 交易价格10004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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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5 │交易金额(元)│6.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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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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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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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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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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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巴光伏”),系│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旗滨光能”)的全资子公司。 │
│ │ 增资主体: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增资方式及金额:旗滨光能拟以自有资金向沙巴光伏增资6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 │
│ │后沙巴光伏的股东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44000万元增加至209000万元(根据马来西亚当地工│
│ │商注册手续,沙巴光伏目前的注册资本为723411002.00马来西亚林吉特,折合人民币112000│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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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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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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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
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所属企业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固
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拟计提的各类资
产减值金额共计29,862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24,467万元,影响合
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20,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规定,公司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拟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4,209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3,228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
款预期信用损失3,75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490万元,回冲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
失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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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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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
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之总股本确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82587012.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25136172.77元,按《公司章
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2513617.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76144547.07
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877129839.6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51637262.93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
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202
4年度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盈余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战略规划、现金流量状
况、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行业趋势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兼顾公司未来发展
和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351676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5545058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19608726.73元(含税)。2024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11164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8720369.23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4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
计119608726.7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26%。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554505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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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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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金额: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
额),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在授权
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投资权限,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一、投资理财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投
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目前,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为: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资金7835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133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110000
万元),已收回686500万元(118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97000万元(15笔)
,实际理财收益为1248.26万元。
根据公司当前资金管理的实际需要,为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阶段
性闲置资金,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使用总额度由不超过12亿元
(单日最高余额)调整为不超过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理财额度
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该总额。投资额度超出董事
会审批权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具体要求
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拟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择优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理财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包
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
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
、信托产品投资等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投资理财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期满后如未及时召开
股东会审议公司投资理财业务,不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原有存续期内的理财业务继续按照合
同执行),直至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和实施方式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
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管理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
施,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本次理财业务额度为20亿元,如需提高或增加理财业务额度,应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决策程序。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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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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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及工具: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降低
外汇市场波动的风险,稳健经营,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上述组合等金
融衍生产品。
交易金额:公司拟继续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含等值外币金额),且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金额)。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
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
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一)交易目的
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海外经营业务量不断上升,公司及子公司在海外经营过程中涉
及以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外汇作为结算币种的业务规模日益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等因素影响,目前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公司面临外汇风险敞口也不断扩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
,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汇率波动的实际情况,审慎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交易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授权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必须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即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
额度;
2、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金
额)。
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对象:经监管机构批准、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币种: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等。
3、交易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
上述组合等金融衍生产品。
4、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
限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期外汇收支结算情况相匹配。
5、其他条款: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将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方式操
作。公司优先使用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如确实需要交易保证金的,财务管
理部人员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履行保证
金追加审批程序。
(五)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
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业务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额度及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业务终止时止。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
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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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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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28.78%的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填补措施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的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以
下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一)增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不断发挥上市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
长。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
正常有序进行。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上市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完善了发行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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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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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本次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的本次重组方案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旗滨光能28.78%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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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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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5日
至2025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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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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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3.30亿元到4.1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4.21亿元到13.41亿元,同比
减少81.15%到76.58%。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亿元到3.10亿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预计减少14.22亿元到13.52亿元,同比减少85.56%到81.3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亿元到
4.1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4.21亿元到13.41亿元,同比减少81.15%到76.58%。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亿元到3.10亿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预计减少14.22亿元到13.52亿元,同比减少85.56%到81.35%。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
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6.62亿元。
(二)每股收益:0.655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受房地产下行周期的影响,浮法玻璃行业需求不足,供增需减库存增加,产品价
格同比下降,导致浮法玻璃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2024年下半年以来,光伏发电装机增长放缓
,光伏玻璃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加剧,供需失衡,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光伏玻璃业务
毛利率下滑;因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下降的部分库存产品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
备。上述不利因素导致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二)会计处理的影响。
会计处理对公司业绩预减没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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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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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或“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湖
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少数股东(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
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或部分股权(合计持股比例20.7856%,对应的初始跟投金额为17663.50
万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8956.4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
68.0796%增加至88.8652%,员工跟投平台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26.4905%减少至5.7049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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