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58 邮储银行 更新日期:2025-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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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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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1-28│ 5.50│ 322.06亿│
├───────────┼───────────┼───────────┼───────────┤
│增发 │ 2021-03-16│ 5.55│ 299.86亿│
├───────────┼───────────┼───────────┼───────────┤
│增发 │ 2023-02-23│ 6.64│ 449.80亿│
├───────────┼───────────┼───────────┼───────────┤
│增发 │ 2025-06-17│ 6.21│ 1299.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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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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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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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 1299.62亿│ 1299.62亿│ 1299.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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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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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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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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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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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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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
│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移动通│
│ │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
│ │团)发行本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亿元,其中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75799│
│ │4.00万元、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金额为785406.07万元、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金额为456599.│
│ │93万元,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
│ │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邮政│
│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 │,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为本行关联方,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拟参与认购本│
│ │次发行的股份构成与本行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
│ │人民币11757994.00万元、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785406.07万元、中国船舶集团│
│ │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56599.93万元,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募集资金规模确 │
│ │定。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
│ │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056962025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30%,最终发 │
│ │行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其中,财政部拟认购数量│
│ │为18604420886股,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数量为1242731123股,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数量为7│
│ │22468243股。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
│ │不足1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行资本公积。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中国移动集团 │
│ │ 1、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杨杰 │
│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
│ │ (二)中国船舶集团 │
│ │ 1、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9号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徐鹏 │
│ │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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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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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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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行的控股股东、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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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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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鉴于本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商│
│ │标许可使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二十年,应当每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为持续规范上述关联交易,2024年10月30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 │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继续履行中国邮政集│
│ │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 │
│ │ 同时,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5-2027年 │
│ │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
│ │ 1.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续期事项 │
│ │ 本行董事会同意自动顺延本行与邮政集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 │租赁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意继续│
│ │履行本行与邮政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
│ │ 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
│ │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
│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
│ │ 在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考虑了各项业务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 │
│ │并结合各业务2025-2027年发展规划,在保证未来业务协同发展的前提下,设定2025-2027年│
│ │预测上限金额。 │
│ │ 2.与中国银联之间的关联交易 │
│ │ 在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考虑了本行银联卡业务、快捷支付业务 │
│ │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并结合2025-2027年业务发展规划、新增业务宣传费的需求等进行测 │
│ │算。 │
│ │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邮政集团 │
│ │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4日,于2019年12月17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 │
│ │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
│ │,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1376亿元人民│
│ │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法定 │
│ │代表人刘爱力。 │
│ │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
│ │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邮│
│ │政集团为本行的关联人。 │
│ │ (二)中国银联 │
│ │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银联成立于2002年3月8日,注册资本996327.29万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 │
│ │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
│ │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
│ │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银联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
│ │银联构成本行关联人。 │
│ │ 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
│ │ 1.邮政集团许可本行无偿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以较短者为准)使用协│
│ │议附件所载邮政集团的注册商标及申请注册中的商标。 │
│ │ 2.本协议于2016年9月5日签署,有效期20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及在符合股票上市地监│
│ │管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的期限为20年。 │
│ │ (二)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 │ 1.邮政集团向本行提供的服务包括: │
│ │ (1)押钞服务、寄库服务、设备维护服务、物业服务、商函广告、邮寄、培训等开展 │
│ │银行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及一般商业服务; │
│ │ (2)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 │ (3)销售生产材料、邮品、办公用品等商品; │
│ │ (4)存款及其他业务营销; │
│ │ (5)其他服务。 │
│ │ 2.本行向邮政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 │
│ │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
│ │ (2)寄库、设备维护、钞币清点等专业服务; │
│ │ (3)销售生产材料及其他商品; │
│ │ (4)其他服务。 │
│ │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
│ │ 1.邮政集团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出租给本行,本行│
│ │同意将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出租给邮政集团。 │
│ │ 2.定价原则: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 │
│ │ 3.有效期: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双方无│
│ │异议及在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的期限│
│ │为三年,顺延次数不超过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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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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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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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管理及业务架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将吸收
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惠万家银行)。本次吸收合
并完成后,邮惠万家银行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邮惠万家银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
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本行承继,邮惠万家银行客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均不受影响,已合
法签署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
本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报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实施。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被合并方邮惠万家银行为本行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本行的合并报表
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本行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本行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数字化和集约化能力快速提升,以手机银行为主要
服务渠道的格局已经形成,线上综合服务能力大幅增强。为有效利用资源,降低全行运营成本
,本行拟吸收合并邮惠万家银行。
1.实现战略整合。吸收合并后,邮惠万家银行线上运营经验整合到本行,是对本行线上业
务强有力的补充。
2.优化资源配置。吸收合并后,邮惠万家银行的业务资源及人才队伍,将为本行发展注入
新动力。
3.降低管理成本。吸收合并后,将有效降低本行管理成本,有助于本行将资源投入到互补
性更强的领域,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二)吸收合并概述
本行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邮惠万家银行进行吸收合并,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2025年9月23日,本行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吸收
合并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还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
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实施。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0号25层、26层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刘宏海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个人及小微企业存款;主要针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
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电子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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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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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先生因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向本行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本行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该辞任自20
25年9月23日起生效。陈跃军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监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就其辞任需要通知
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陈跃军先生于2012年加入本行,任职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本行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积
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切实维护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为推动本行持续稳健经营
、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本行监事会对陈跃军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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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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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5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跃军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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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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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1.2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截至2025年6
月30日,本行报告期末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2.28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
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230元
(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120095053492股计算,合计人民币147.72亿元(
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
本行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并为H股股
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
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中期股利。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牌价为本行审议批
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汇率
中间价。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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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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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发起设立中邮金
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有关监管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中邮投资)。
本次投资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亿元,作为投资主体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试行)》发起设立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名称以有关监管机构、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
席董事15名,洪小源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郑国雨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6票,同意16票,反对0票
,弃权0票。本行董事会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监管政策要求等情况,在董事会审议的设立
方案总体框架下,对具体方案内容、程序进行合理修改、调整和补充。本次投资不构成本行的
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邮投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亿元,将作为本行全资一级子公司管理,具体业务范围
以有关监管机构批复为准。中邮投资将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在做好风险管理基础上开展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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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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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1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本行报送
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
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行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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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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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行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
)发行本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亿元,其中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757994.00
万元、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金额为785406.07万元、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金额为456599.93万元
,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
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为本行关联方,中国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团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构成与本行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人
民币11757994.00万元、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金额为人民币785406.07万元、中国船舶集团拟认
购金额为人民币456599.93万元,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批复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财
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行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056962025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
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其中,财政部拟认购数量为18
604420886股,中国移动集团拟认购数量为1242731123股,中国船舶集团拟认购数量为7224682
43股。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不足1股的
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行资本公积。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移动集团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二)中国船舶集团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88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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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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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引入中国移动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
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引入中国船舶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
作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本行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引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作为本行
的战略投资者。2025年3月30日,本行分别与中国移动集团和中国船舶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约定。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决策部署,
巩固提升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度践行金融工作
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
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本行将引入具有资金实力及资源优势的战
略合作伙伴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本行将通过向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发行A
股股票,提升本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本行国有资产安
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国家经济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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