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698 中国卫通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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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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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电视 │ 3100.30│ ---│ ---│ ---│ 103.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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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传媒 │ 323.88│ ---│ ---│ 153.9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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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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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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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6D卫星项目 │ 9.00亿│ 39.15万│ 9.00亿│ 100.00│ 3.6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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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6E卫星项目 │ 9.00亿│ ---│ 2.04亿│ 10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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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26号卫星项目 │ 12.00亿│ 7613.41万│ 10.43亿│ 100.31│ 279.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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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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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交易金额(元)│1.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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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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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91%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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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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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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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航天财务公司”)0.91%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 │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47.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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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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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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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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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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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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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航天科技集团”)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
│ │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简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
│ │,有效期三年。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设立的,为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母公│
│ │司控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11000071│
│ │0928911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
│ │2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财务公司是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本次公司根据存贷款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继续执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
│ │ (一)金融服务 │
│ │ 1.存款服务; │
│ │ 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
│ │ 3.结算服务; │
│ │ 4.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
│ │通; │
│ │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提供的其他业务。 │
│ │ (二)定价政策 │
│ │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
│ │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
│ │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
│ │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
│ │定的特别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 │
│ │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 │
│ │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
│ │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
│ │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
│ │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利率; │
│ │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 │
│ │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
│ │水平。 │
│ │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
│ │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
│ │ 5.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
│ │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
│ │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 │
│ │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
│ │ 2.财务公司承诺接受公司根据需要或每年指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
│ │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完整 │
│ │的,经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
│ │ 3.财务公司承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于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 │
│ │司,并采取或配合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
│ │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 │
│ │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
│ │ (2)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
│ │; │
│ │ (3)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
│ │ (4)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
│ │ (5)财务公司出现因违法违规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
│ │或责令整顿等行政监管措施。 │
│ │ 4.财务公司承诺如违反协议约定,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5.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
│ │ 6.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
│ │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享│
│ │有知情权。 │
│ │ 7.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动等情况,应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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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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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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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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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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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航天财务公司”)0.91%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 │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47.93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 │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航天科技集团之间未发生过其他同类│
│ │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主要内容 │
│ │ 航天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等单│
│ │位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航天科技集团持有航天财务公司30.2%股权,为航 │
│ │天财务公司大股东,公司持有航天财务公司0.91%股权。按照公司主责主业定位和战略发展 │
│ │规划,公司将持有的航天财务公司0.91%股权转让给航天科技集团,实现非主营业务退出和 │
│ │资金回笼,从而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能。 │
│ │ 鉴于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软件”)拟同时将其持有航天财务公司的2.64%、0.45%的股权转让│
│ │给航天科技集团,根据《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 │2024〕8号),公司和航天软件共同委托航天投资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 │
│ │航天财务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765号《资产│
│ │评估报告》,航天财务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2│
│ │95053.93万元,评估价值为1300218.37万元,增值额为5164.44万元,增值率为0.40%。在评│
│ │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扣除航天财务公司2024年7月23日发放的现金分红后, │
│ │航天财务公司0.91%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确定为11547.93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对方航天科技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京、彭涛、李海金│
│ │、朱家正、李海东、徐文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 │
│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
│ │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航天科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6.3.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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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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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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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通信卫│亚太星联卫│ 1.6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星有限公司│星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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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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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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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航天科技集团”)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简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三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
立的,为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11000071092891
1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21100000
1号金融许可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根据存贷款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继续执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3.结算服务;
4.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提供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
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
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
,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
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
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
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
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
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
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水平
。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
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5.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
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2.财务公司承诺接受公司根据需要或每年指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完整的,
经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财务公司承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于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并采取或配合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
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5)财务公司出现因违法违规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
责令整顿等行政监管措施。
4.财务公司承诺如违反协议约定,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6.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购
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享有知
情权。
7.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动等情况,应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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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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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单位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19.3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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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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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部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
度董事会召开日前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计
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后续拟开展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在保证不影响
公司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该部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2024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合计2810.66万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如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
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前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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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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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具体分派日期及股权登记日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合并)454492823.77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3149020223.22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6286779.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
营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按照《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3
854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447648.81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出现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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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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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彭
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彭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彭涛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彭涛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适时
依法补选公司董事。
彭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彭涛先生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
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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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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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20时11分,中星10R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采用长征三号乙增强型运载火
箭成功发射升空,卫星按计划进入预定轨道。中星10R卫星将在通过在轨测试后交付中国卫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中星10R卫星采用国内自主研发的东方红四号增强型卫星平台,主要覆盖中国及西亚、南
亚以及东南亚部分国家和地区。中星10R卫星在实现中星10号卫星业务平稳接替的基础上,卫
星资源能力较中星10号卫星大幅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现有用户业务需求,并可为“一带一路
”国家及地区提供高效的卫星网络传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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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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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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