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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6017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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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788 光大证券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071178.81│ ---│ 人民币│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137730.87│ ---│ 人民币│ ├─────────┼─────┼─────┼─────┼─────┼──────┼──────┤ │衍生金融工具 │ ---│ ---│ ---│ -9045.58│ ---│ 人民币│ ├─────────┼─────┼─────┼─────┼─────┼──────┼──────┤ │其他债权投资 │ ---│ ---│ ---│1116845.34│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516753.73│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9-22 │交易金额(元)│23.35亿 │ ├──────┼────────────────┼──────┼────────────────┤ │币种 │港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 │全资子公司光证控股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7号) │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光大证│ │ │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函》(机构部函〔2023〕802号)。根据该 │ │ │函,中国证监会收悉公司拟向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控股)增资不超过│ │ │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有 │ │ │关手续,并在增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的光证控股变更注册证明│ │ │文件等报送中国证监会。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增资 │ │ │,实际增资币种和金额为港币23.35亿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1-25│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或金融资产 进行初步评估,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6857万元,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10%,减少利润总额人民币66857万元,减少净利润约人民币64034万元。公司2023年 度业绩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其中所载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的 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 2023-09-22│增资 ──────┴────────────────────────────────── 根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 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香港子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函》( 机构部函〔2023〕802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不超过3亿美 元或等值货币的增资,实际增资币种和金额为港币23.35亿元。 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实缴资本由港币50.65亿元增至港币74亿元。 ──────┬────────────────────────────────── 2023-09-0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撤销上海浦东 新区福山路证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取消或调整 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妥 善处理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 ,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 2023-07-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 利进行了公司2022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续聘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 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 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 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 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 涉及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 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 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 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 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 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 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 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 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奇先生,于2009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 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陈奇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 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欢欢女士,于2012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 魏欢欢女士自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魏 欢欢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02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朱宝钦先生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19年 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朱宝钦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涉及的 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 负责就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 阅服务。2023年度本公司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费用共计45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35万元),较上一期同比增长约9.57%。 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经营管理层签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 2023-07-1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8亿港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亿港 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7月7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函》,为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光证控股)境外获取南商银行8亿港元借款向南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贷 款到期之日起2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本公司持有光证控股100%股权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12楼 4、注册资本:50.65亿港元 5、公司行政总裁:李明明 6、经营范围: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和金融服务 ──────┬────────────────────────────────── 2023-06-17│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撤销云浮建设 北路证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 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妥善处理 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备案。 ──────┬────────────────────────────────── 2023-06-15│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4.65亿港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93 亿港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月13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浦西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浦西分行)签署了《保函授信合同》,在此合同项下,可由 上海银行浦西分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控股)的境外 贷款分笔出具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融资性保函,公司向上海银行浦西分行提供保证 担保。截至目前,上海银行浦西分行已累计为光证控股境外贷款出具了3.15亿港元的融资性保 函。(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2号)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保函授信合同》项下,向上海 银行浦西分行申请并签署了《保函申请书》,申请为光证控股向上海银行(香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银香港)办理的4.5亿港元贷款出具融资性保函,本笔担保金额4.65亿港元, 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光大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本公司持有光证控股100%股权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12楼 4、注册资本:50.65亿港元 5、公司行政总裁:李明明 6、经营范围: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和金融服务 ──────┬────────────────────────────────── 2023-05-2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撤销威海海滨 北路证券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 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妥善处理 分支机构客户资产,结清分支机构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备案。 ──────┬────────────────────────────────── 2023-03-31│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A股和H 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A股和H股总股本4610 787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8265404.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 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 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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