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799 星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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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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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香港 │ 70000.00│ ---│ ---│ ---│ ---│ 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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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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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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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 5.70亿│ 8612.34万│ 3.24亿│ 56.85│ ---│ ---│
│工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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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 5.45亿│ ---│ 711.51万│ 100.00│ ---│ ---│
│工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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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85亿│ ---│ 3.75亿│ 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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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1.11亿│ 3.20亿│ 5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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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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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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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63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88800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8880000.00元,认购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54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4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
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过户价格为72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将根
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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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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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
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围绕主责主业、股东回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专注车灯主业,继续聚焦优势资源,巩固在乘用车车灯市场的竞争优
势,通过加深与现有客户关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车灯技术、开拓新能源客户和国际市场、
优化布局等措施,实现业务成长。
公司坚持以内生成长为主的发展战略,围绕文化、体制、资源、价值链等核心竞争力,发
挥自身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2.48亿元,同比增加24.2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1.02亿元,同比增加17.07%。
2024年,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战略,公司提出了“满足客户要求、聚焦人才培养、
强化国际运营、打造智慧星宇”的经营宗旨:
1、持续推进数字转型,打造四个一体化,即“产品研发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业财一
体化、智能制造一体化”,为打造高品质、高效率、高科技的竞争优势,成为让员工信赖,客
户满意并践行社会责任的智慧星宇而努力。
2、全员维护质量生命线,质量铸魂,体系强基,整合以IATF16949为基础的各类管理体系
,打造统一的运营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品质、达成客户满意。
3、完善全球化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
4、优化人才队伍,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管理效率。
5、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推进文化落地,将文化力转化为生产力,围绕
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达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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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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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
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
99346780.6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753648.8元(含
税),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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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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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变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因工作调整,李树军先生于近日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树军先生辞任公司财
务总监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日常运营及相关工作不受影响。
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树军先生在财
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高鹏
先生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
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
选人。
高鹏,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八部副行政负责人、保荐代表人;2021年9月加入常州星
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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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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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
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
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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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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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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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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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9718484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671074.97元,扣除2023年发放的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12436522
.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89419393.7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
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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