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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6017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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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799 星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25│ 21.24│ 12.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12-21│ 9.61│ 2690.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12-18│ 4.89│ 96.33万│ ├───────────┼───────────┼───────────┼───────────┤ │增发 │ 2016-08-02│ 41.09│ 14.77亿│ ├───────────┼───────────┼───────────┼───────────┤ │可转债 │ 2020-10-22│ 100.00│ 14.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星宇香港 │ 70000.00│ ---│ ---│ ---│ ---│ 港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 5.70亿│ 1.47亿│ 5.40亿│ 94.78│ ---│ ---│ │工厂 │ │ │ │ │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 5.45亿│ ---│ 711.51万│ 100.00│ ---│ ---│ │工厂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亿│ ---│ 3.75亿│ 99.97│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4599.08万│ 4.05亿│ 75.27│ 1.07亿│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8│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即2026年8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 况公告。 ──────┬────────────────────────────────── 2026-07-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1、2026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 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3、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 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回购股 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20000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6-07-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7-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 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8.2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 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回购实施情况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0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49% ,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30.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85.90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21.3 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9976.93万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6-07-1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70人,最终认购份额为56798225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56798225.00元,认购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799975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 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 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1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 2026-05-2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 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围绕主责主业、股东回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2026年“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专注车灯主业,继续聚焦优势资源,巩固在乘用车车灯市场的竞争优 势,通过加深与现有客户关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车灯技术、开拓新能源客户和国际市场、 优化布局等措施,实现业务成长。 公司坚持以内生成长为主的发展战略,围绕文化、体制、资源、价值链等核心竞争力,发 挥自身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57亿元,同比增加15.1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6.24亿元,同比增加15.32%。 2026年,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战略,公司遵循“铸就卓越品质、深化全球布局、赋 能人才成长、驱动智慧未来”的经营宗旨,将会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1、全员维护质量生命线,质量铸魂,体系强基,基于以IATF16949为基础的综合管理体系 ,持续推动技术创新、项目流程优化、产品品质改善,通过数智化赋能,提升体系能力,实现 高效运营和客户满意。 2、深化全球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稳定提升海外工厂运营效能,持续提升国际竞争 力。 3、优化人才队伍,落实全员绩效,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4、持续深入推进“产品研发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业财一体化、智能制造一体化”的 数智化转型,为打造高品质、高效率、高科技的竞争优势,成为让员工信赖,客户满意并践行 社会责任的智慧星宇而努力。 5、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推进文化落地,将文化力转化为生产力,围绕 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达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 二、注重研发投入,强化技术赋能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8.83亿元,同比增长34.8%,承接多家客户88个车型的研发并实现6 0个车型的项目量产,部分项目在市场上引发高度关注,充分展示了公司作为领先的车灯解决 方案提供商的技术沉淀和综合实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注重研发投入,加强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持续推进智能照明与感知融 合系统、像素化表面交互显示系统、智能数字化外观部件、核心电控与系统集成、智能交互与 移动美学场景等方面的创新研发,致力于成为感知、照明、显示、投影和控制一体化系统解决 方案的领先供应商。同时,公司基于在光学、机械、电子、软件、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积淀和智 能制造能力,积极探索智能机器人零部件领域,寻求更多发展机遇。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徐惠仪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2人,董事周晓萍、周宇恒、王世海,独立董事马培林、韩践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鹏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3-20│其他事项 ──────┴──────────────────────────────────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因素。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 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中期分红。公司 在年度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现金 流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连续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 利与股票股利之和。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 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股票 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拟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制定和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 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 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 、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情形及程序如下: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以及行业 、地区发展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奖励(绩效薪酬)等组成,与岗位责任、个人业务能 力、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所作出的贡献、年度绩效等相结合,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含税)。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 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338名,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937.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518.6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92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人民币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陈梦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6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钱俊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 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起开始在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 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24649518.52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2 8567941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9716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 874002.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5735651.00元;本年度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1186910.7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726922561.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 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3-2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0│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 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考虑到 市场波动、利率、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 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 .00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6-01-27│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 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 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 动。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37/documents/sehk2601260137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37/documents/sehk2601260137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证券简称:星 宇股份证券代码:601799编号:2026-003 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7号会议室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卫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所”)为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国卫所成立于1983年,注册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31字楼。截至2025年8月31日,国卫所拥有董事17名,为大约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 食品生产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国卫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香港会财局自律监管措施、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 。 ──────┬────────────────────────────────── 2025-12-31│其他事项 ──────┴────────────────────────────────── 鉴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为进 一步完善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 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5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树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伍颖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以上事项应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 2025-12-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2-24│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68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88416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8841600.00元,认购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5712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712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 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7873754),过户价格为6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将根据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7│其他事项 ──────┴──────────────────────────────────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4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过户价格为72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9%。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40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19日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17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2024年至2026年,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对参加对象每个年度的综合绩 效评价,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相关绩效考核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结果 确定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年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参加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63人,根据公司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其中60人绩效评 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解锁比例为10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206400股;3人绩效评价等级为 C级,解锁比例为70%,对应解锁标的股票数量6720股。 根据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持有人实际解 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对应标的股票数量2880股,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将 收回的份额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或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以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出售 所获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员工持股计划所有。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21312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三、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项下标的股票各个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标的股票和份 额分配的处理方式: (1)由管理委员会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在解锁额度范围内陆 续减持标的股票,获得收益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2)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 所持份额的比例,将对应的解锁后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 ; (3)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对于持有人持有的未能解锁部分的股票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规定进行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 2025-12-1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日11日、2025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3.1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22元/股 、最低价为124.6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66万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 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5-12-11│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金额:拟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且不高于30000万元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高于180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相关风险提示: 1、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将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 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 将依法履行相关股份注销程序。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第二 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秦岭路182号) ──────┬────────────────────────────────── 2025-10-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8│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徐惠仪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惠仪先生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经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后,徐 惠仪先生变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1759716.35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37117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份数为2843082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86164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余额不超过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本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的 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者将持有的符合要 求的商业票据质押于合作银行,形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 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 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或者以此作为质押 担保条件,在不超过质押金额额度内,申请短期贷款,满足现金支付的需要,改善资金流动性 ,该申请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 支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 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票据池额度余缺调剂 票据池额度统一由公司安排,公司可根据子公司需求在票据池成员单位间进行额度的余缺 调剂。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 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 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票据管理的成本;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 商业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 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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