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799 星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星宇香港 │ 70000.00│ ---│ ---│ ---│ ---│ 港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 5.70亿│ 8612.34万│ 3.24亿│ 56.85│ ---│ ---│
│工厂 │ │ │ │ │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 5.45亿│ ---│ 711.51万│ 100.00│ ---│ ---│
│工厂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亿│ ---│ 3.75亿│ 99.97│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1.11亿│ 3.20亿│ 59.4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8-31│其他事项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
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围绕主责主业、股东回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专注车灯主业,继续聚焦优势资源,巩固在乘用车车灯市场的竞争优
势,通过加深与现有客户关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车灯技术、开拓新能源客户和国际市场、
优化布局等措施,实现业务成长。
公司坚持以内生成长为主的发展战略,围绕文化、体制、资源、价值链等核心竞争力,发
挥自身优势、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2.48亿元,同比增加24.25%;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1.02亿元,同比增加17.07%。
2024年,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战略,公司提出了“满足客户要求、聚焦人才培养、
强化国际运营、打造智慧星宇”的经营宗旨:
1、持续推进数字转型,打造四个一体化,即“产品研发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业财一
体化、智能制造一体化”,为打造高品质、高效率、高科技的竞争优势,成为让员工信赖,客
户满意并践行社会责任的智慧星宇而努力。
2、全员维护质量生命线,质量铸魂,体系强基,整合以IATF16949为基础的各类管理体系
,打造统一的运营体系,全面提升产品品质、达成客户满意。
3、完善全球化布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
4、优化人才队伍,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管理效率。
5、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推进文化落地,将文化力转化为生产力,围绕
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达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
──────┬──────────────────────────────────
2024-08-1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50449279.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
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
99346780.6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753648.8元(含
税),剩余5142593131.8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5-09│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变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因工作调整,李树军先生于近日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树军先生辞任公司财
务总监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日常运营及相关工作不受影响。
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树军先生在财
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高鹏
先生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
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
选人。
高鹏,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八部副行政负责人、保荐代表人;2021年9月加入常州星
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
2024-03-28│委托理财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
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且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
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2024-03-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
──────┬──────────────────────────────────
2024-03-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9718484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
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671074.97元,扣除2023年发放的2022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12436522
.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89419393.7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911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521892.8元(
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9%。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