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799 星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25│ 21.24│ 12.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1-12-21│ 9.61│ 2690.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2-12-18│ 4.89│ 96.33万│
├───────────┼───────────┼───────────┼───────────┤
│增发 │ 2016-08-02│ 41.09│ 14.77亿│
├───────────┼───────────┼───────────┼───────────┤
│可转债 │ 2020-10-22│ 100.00│ 14.9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星宇香港 │ 70000.00│ ---│ ---│ ---│ ---│ 港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 5.70亿│ 1.47亿│ 5.40亿│ 94.78│ ---│ ---│
│工厂 │ │ │ │ │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 5.45亿│ ---│ 711.51万│ 100.00│ ---│ ---│
│工厂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亿│ ---│ 3.75亿│ 99.97│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4599.08万│ 4.05亿│ 75.27│ 1.07亿│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4-12 │转让比例(%) │12.22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3491.53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0│其他事项
──────┴──────────────────────────────────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因素。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
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中期分红。公司
在年度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现金
流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连续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
利与股票股利之和。享公司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
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股票
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及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拟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制定和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
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的审议程序如下: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
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
、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情形及程序如下: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以及行业
、地区发展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奖励(绩效薪酬)等组成,与岗位责任、个人业务能
力、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所作出的贡献、年度绩效等相结合,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含税)。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
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338名,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937.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518.6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92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人民币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陈梦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6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钱俊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
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起开始在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
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24649518.52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2
8567941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9716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8
874002.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5735651.00元;本年度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1186910.7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726922561.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
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3-2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0│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
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考虑到
市场波动、利率、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
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
.00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6-01-27│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
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
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
动。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37/documents/sehk26012601374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137/documents/sehk26012601375.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证券简称:星
宇股份证券代码:601799编号:2026-003
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7号会议室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卫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卫所”)为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国卫所成立于1983年,注册地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
31字楼。截至2025年8月31日,国卫所拥有董事17名,为大约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主要服务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
食品生产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国卫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香港会财局自律监管措施、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
。
──────┬──────────────────────────────────
2025-12-31│其他事项
──────┴──────────────────────────────────
鉴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为进
一步完善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
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5名(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树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伍颖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以上事项应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
2025-12-3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2-24│其他事项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
的员工为68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88416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8841600.00元,认购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5712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712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
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7873754),过户价格为6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解锁的比例将根据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7│其他事项
──────┴──────────────────────────────────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4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过户价格为72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9%。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30%、3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40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950511),具体内容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