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01 皖新传媒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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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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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新卓越文创科│ ---│ ---│ 74.63│ ---│ 115.51│ 人民币│
│教产业基金一期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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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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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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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 17.5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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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 3.34亿│ 4911.53万│ 4911.53万│ 1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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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工程—安徽图书│ 4.80亿│ 687.18万│ 3.66亿│ 76.21│ 643.25万│ ---│
│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 │ │ │ │ │ │
│网点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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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设立皖新文化科│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280.35万│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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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设立皖新文化科│ ---│ ---│ 5000.00万│ 100.00│ 280.35万│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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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5.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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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1.40亿│ 66.33万│ 8427.63万│ 6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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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网工程—安徽图书│ 8000.00万│ ---│ 5235.97万│ 65.45│ ---│ ---│
│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 │ │ │ │ │ │
│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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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学普及项目 │ 1.74亿│ 116.44万│ 116.44万│ 0.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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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书城运营平台 │ 2.50亿│ 7.28万│ 1337.2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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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 ---│ 4911.53万│ 4911.53万│ 1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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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智融平台项目 │ 1.19亿│ 21.12万│ 21.12万│ 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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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网工程—安徽数字 │ 1.52亿│ ---│ 1244.37万│ 100.00│ ---│ ---│
│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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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 66.33万│ 8427.63万│ 6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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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 5.89亿│ 36.55万│ 36.55万│ 0.0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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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学普及项目 │ ---│ 116.44万│ 116.44万│ 0.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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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智融平台项目 │ ---│ 21.12万│ 21.12万│ 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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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 ---│ 36.55万│ 36.55万│ 0.0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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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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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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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
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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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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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857577054.69元。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
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195793123.70元(含税)。公司2024年
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628042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20
24年中期已实施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95793123.70元(含税)。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
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547866676.38元,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77.7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预计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变动。如在此
期间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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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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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4年度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7,37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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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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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
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
,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已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
如下:
一、强化战略引领,增强内生驱动力
公司围绕“大文化、大教育”发展格局,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守正创新、内外兼修,增强
战略信心和战略定力,全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以“建设成
为科技引领、行业领先的创新型文化企业”为战略目标,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
系、统筹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统筹好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核心业务,提升运营效率,在“新规模、新链接、新并购”三线上实现更大突破,着力推
动以价值创造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着力培育更多创新驱动的新质生产力,持续为客户提供更
优的产品与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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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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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为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
值提升,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70%,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
议予以研究,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
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
盈利能力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后续公司将拟定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与2024年年度报告一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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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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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结合当前
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
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
职权等内容,修订部分条款。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
、任期等不变,此次调整旨在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
、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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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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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年限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
所的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并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天健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事务所进
行了友好沟通,容诚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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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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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
4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拟以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
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
金分红人民币195793123.70元(含税)。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
628042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
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52073552.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的60.85%。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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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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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
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
任人员(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
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
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了《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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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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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安徽省政府采
购中心下发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安徽省2024年秋季至202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
费教材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皖新传媒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目前,
公司已与安徽省教育厅(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安徽省2024年秋季至202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
免费教材政府采购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安徽省教育厅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活动,经采购小组评审,
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
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
二、合同对方
安徽省教育厅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
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等,具体详情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ah.gov.cn/)查阅。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服务名称和内容
1.采购服务名称:安徽省2024年秋季至202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政府采购
2.采购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安徽省内所有市、县(市、区)每所学校指定地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不能送书到校的,应支付学校自行取书支出的费用。
(2)配送时限要求:每学期开学前5天完成教材发行任务,确保教材“课前到书、人手一
册”。
(3)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2024年秋季-2027年春季。
(4)采购品种:列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的品种(含特
殊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其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为循环
教材,循环教材的采购量控制在应享受学生数的50%左右,首次使用新教材的循环教材按应享
受学生数的100%配齐。其他各品种教材按实有学籍数采购。
(5)发行范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学生。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统一费率为:98%(大写:百分之玖拾捌)。本合同的年度预算总金额为¥79038万
元(人民币大写:柒亿玖仟零叁拾捌万元整),合同款支付依据每季发生金额据实进行结算,实
际结算总金额=验收合格确认的册数*定价*中标折扣率,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的统一折扣
率不变。
(三)服务期限
卖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计算的365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由买方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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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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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2月5日
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8.5元/股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
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5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56)。在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
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2024
年3月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临20
24-011、临2024-015、临2024-017、临2024-021、临2024-037、临2024-041、临2024-050、临
2024-05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31273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购买的最高价为8.40元/股、
最低价为5.2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3933179.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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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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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
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提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期分红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践行公司“以投
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
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建议2024年度中期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方案
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
同意”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
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拟定2024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
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
理、强化投资者回报,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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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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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委托理财的投资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
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此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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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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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下发的《成
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安徽省2024年秋季至202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政府采购”
项目成交供应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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