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08 中海油服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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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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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 20711.88│ 1199.40│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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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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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第二条400尺钻井平 │ 14.48亿│ ---│ 12.24亿│ ---│ ---│ ---│
│台建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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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多功能钻井平台│ 6.99亿│ ---│ 6.66亿│ ---│ ---│ ---│
│建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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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两座300英尺自 │ 29.38亿│ ---│ 27.72亿│ ---│ ---│ ---│
│升悬臂式钻井平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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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六型18艘油田工│ 19.69亿│ ---│ 17.45亿│ ---│ ---│ ---│
│作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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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深水三用工作船│ 15.28亿│ ---│ 12.94亿│ ---│ ---│ ---│
│二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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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八缆物探船 │ 5.30亿│ ---│ 5.1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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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十二缆物探船 │ 11.21亿│ ---│ 9.6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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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深水工程勘察船│ 6.89亿│ ---│ 5.3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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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垂直地震测井仪│ 1600.00万│ ---│ 1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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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两套常规连续油│ 4100.00万│ ---│ 3600.00万│ ---│ ---│ ---│
│管和氮气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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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三套LWD设备项 │ 2.43亿│ ---│ 1.97亿│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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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核磁共振测井仪│ 2700.00万│ ---│ 26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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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微电阻率扫描成│ 3200.00万│ ---│ 2400.00万│ ---│ ---│ ---│
│像测井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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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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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Oceancare │ 678.45万│人民币 │2021-12-06│2022-06-29│连带责任│是 │否 │
│务股份有限│Corporatio│ │ │ │ │担保 │ │ │
│公司 │n Sdn Bhd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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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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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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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09394399元。经公
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47715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329115.20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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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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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
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
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
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
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
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
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
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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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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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属的全
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授信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62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
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4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
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约为人民币7亿元;2)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
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8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36亿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9亿元;向资产负
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实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3)再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
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所使
用,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实际提供的融资担保19.98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部分
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
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所属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
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
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2亿元,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所属公司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向资
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
所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
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8亿元,其中公司向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6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
公司视各所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02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3、再融资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公司进行融资时,本公司提供新增再融资担保,保证所
属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
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子公司所使用,具体担保限额由
公司视各子公司融资需要进行调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并授权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
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对象、担保期限、担保
金额等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期限内签署的融
资事项合同,担保期限与融资事项期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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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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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COSLMiddleEastFZE
本次担保金额及对外担保总额:
本次为COSLMiddleEastFZE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等额4亿美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44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约为105.6%。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人COSLMiddleEastFZE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3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境外全资子公司COSLMiddleEastFZE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美元贷款协议。根
据协议内容,本公司为借款人COSLMiddleEastFZE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等额4亿美元,担保期
限一年,到期可续签。
特别提示
2025年3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担保协议续签,担保期限一年,
到期可续签,担保金额为等额4亿美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COSLMiddleEastFZE美元贷款
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了《全资子公司COSLMiddl
eEastFZE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上述贷款
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
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贷款展期及其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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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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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范围:仅限低风险理财产品。可选理财产品范围: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
委托理财金额:2025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期限: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理财计
划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预计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多样化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2025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
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理财产品范围
仅限低风险理财产品。可选理财产品范围: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基金
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
(六)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理财计划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计划内对具体理财方案进行决策,该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中海油服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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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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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0日收到本公司
总裁卢涛先生的书面辞呈,卢涛先生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本公司总裁职务,该辞任自2024年
11月20日起生效。
卢涛先生同董事会确认,就其辞任本公司总裁一事,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
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宜。卢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总裁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
识和管理经验,以忠实勤勉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总裁职责,积极维护了本公司
和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董事会、管理层的
高度认可。董事会谨此就卢涛先生在任职总裁期间对本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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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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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本公司
执行董事熊敏先生的书面辞呈,熊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该辞任
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熊敏先生同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本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熊敏先生在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
验,以忠实勤勉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积极维护了本公司、本公司股
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董事会、管理层的高度认可
。本公司谨此对熊敏先生在担任执行董事期间对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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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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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4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或“公司”或“本公
司”)披露了《中海油服关于部分钻井平台作业暂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20
24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中海油服关于部分钻井平台作业暂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作业暂停的4座钻井平台中,本公司已就其中2座钻井平台(振海六号与SEEKER)分
别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及东南亚某知名石油公司锁定钻井平台服务合同。其中与中海
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确定的钻井平台服务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
年底订立的2023-2025年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实施协议,交易金额属该框架协议项下的年
度上限的范围之内,目前振海六号钻井平台已锁定国内作业井位,预计8月底或9月初启动国内
作业。本公司与东南亚某知名石油公司确定的SEEKER钻井平台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合同
约定启动作业窗口期为: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
本公司深入践行国际化、区域发展战略,强化资源高效配置和业务紧密衔接,持续释放装
备增值潜力,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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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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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位于墨西哥的全资子公司COSLMexicoS.A.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近日收
到墨西哥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墨税局”)关于税务补缴事项的最终缴款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1日,墨税局对墨西哥公司进行2013年税务核查,核查的主要税种为“境外干
租金(墨西哥公司支付给本集团的设备租金)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墨西哥公司于2020年5月6
日收到墨税局通知书,要求墨西哥公司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等总计约为4.87亿墨西哥比索,折合
约人民币1.44亿元。
墨西哥公司主张,根据2013年适用的墨西哥增值税法,在墨西哥境外交付的资产用于租赁
业务,在支付境外干租金环节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墨西哥公司发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对墨税
局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一审胜诉判决书。随后墨税局提出上诉,2024年4月3日
墨西哥公司收到二审败诉判决书。墨西哥公司向墨西哥最高法院申请宪法直接保护令的审查,
2024年6月7日,墨西哥最高法院通知申请未被受理。
墨西哥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收到墨稅局最终缴款通知,缴纳款项总计约为4.24亿墨西哥比
索,折合约人民币1.57亿元,墨西哥公司已完成该款项的支付。
二、对本集团利润的影响
预计执行本次税务补缴事项对本集团的影响为减少本期利润约人民币1.57亿元。本公司依
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及支付相关金额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描述涉及的事件发生时间均为墨西哥当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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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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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董事会于
2024年6月18日收到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种晓洁女士的书面辞呈,种晓洁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
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职务,该辞任自2024年6月18日生效。
种晓洁女士同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种晓洁女士在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
理经验,以忠实勤勉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
要贡献,得到董事会、管理层的高度认可。公司董事会谨向种晓洁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事先审议同意,2024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签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郄
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郄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自2024年6月18日生效,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
郄佶先生简历
郄佶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200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
(注册会计师方向),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7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经理。郄先生自2007年离开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后至加入本公司前,曾先后任中国海
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核算主管、业绩考核高级主管、预算管理处副处长、预算管理
处处长。郄先生于2024年6月18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除上述披露外,郄佶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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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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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COSLDrillingBrasilLtda.
本次担保金额及对外担保总额:
本次为COSLDrillingBrasilLtda.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在年度履约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
告发布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97.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4.1%。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被担保人COSLDrillingBrasilLtda.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COSLDrillingBrasilLtda.与巴西客户签订钻井平台钻井、
修井作业项目中的服务合同,2024年3月22日,本公司为其提供履约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年
度履约担保额度内,担保期限为2024年3月22日至服务合同结束之后的第90天,预计2025年启
动作业,作业周期约3.5年,担保期限预估为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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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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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披露了在中
东地区签署了多份钻井平台服务长期合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日前,公司突然收到中东地区该客户暂停4座钻井平台作业(以下简称“本次作业暂停”
)的通知,公司正在和客户商讨具体暂停执行时间、后续安排及相应解决方案。暂停期间,公
司将同步积极寻找合适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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