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11 新华文轩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7-27│ 7.12│ 6.4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银行 │ 24000.00│ ---│ ---│ 160800.00│ 7128.00│ 人民币│
├─────────┼─────┼─────┼─────┼─────┼──────┼──────┤
│皖新传媒 │ 18641.53│ ---│ ---│ 85129.12│ 1246.40│ 人民币│
├─────────┼─────┼─────┼─────┼─────┼──────┼──────┤
│哈工智能 │ 78.36│ ---│ ---│ ---│ ---│ 人民币│
├─────────┼─────┼─────┼─────┼─────┼──────┼──────┤
│中信并购 │ ---│ ---│ ---│ 5024.51│ ---│ 人民币│
├─────────┼─────┼─────┼─────┼─────┼──────┼──────┤
│文轩恒信 │ ---│ ---│ ---│ 1393.04│ ---│ 人民币│
├─────────┼─────┼─────┼─────┼─────┼──────┼──────┤
│文轩鼎盛 │ ---│ ---│ ---│ 7541.01│ ---│ 人民币│
├─────────┼─────┼─────┼─────┼─────┼──────┼──────┤
│青岛金石智信投资中│ ---│ ---│ ---│ 11.04│ ---│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中金启辰贰期 │ ---│ ---│ ---│ 14778.61│ ---│ 人民币│
├─────────┼─────┼─────┼─────┼─────┼──────┼──────┤
│金石成长 │ ---│ ---│ ---│ 5155.92│ ---│ 人民币│
├─────────┼─────┼─────┼─────┼─────┼──────┼──────┤
│四川文投锦文股权投│ ---│ ---│ ---│ 3987.79│ ---│ 人民币│
│资基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 2.00亿│ ---│ 2.00亿│ 100.12│ ---│ ---│
├─────────┼──────┼─────┼─────┼─────┼─────┼──────┤
│ERP建设升级项目 │ 3517.51万│ ---│ 3560.25万│ 101.22│ ---│ ---│
├─────────┼──────┼─────┼─────┼─────┼─────┼──────┤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 1000.00万│ 50.88万│ 435.57万│ 42.79│ ---│ ---│
│程项目 │ │ │ │ │ │ │
├─────────┼──────┼─────┼─────┼─────┼─────┼──────┤
│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 1.00亿│ ---│ 1.00亿│ 100.45│ ---│ ---│
│目 │ │ │ │ │ │ │
├─────────┼──────┼─────┼─────┼─────┼─────┼──────┤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 3.00亿│ ---│ 3.01亿│ 100.21│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0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22.2│标的类型 │股权 │
│ │6%的股权 │ │ │
├──────┼────────────────┴──────┴────────────────┤
│买方 │四川省财政厅 │
├──────┼────────────────────────────────────────┤
│卖方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
│ │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
│ │万元,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
│ │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 │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
│ │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
│ │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
┌──────┬────────────────┬──────┬────────────────┐
│公告日期 │2025-09-06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6.71%的股权 │ │ │
├──────┼────────────────┴──────┴────────────────┤
│买方 │四川省财政厅 │
├──────┼────────────────────────────────────────┤
│卖方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
│ │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
│ │万元,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
│ │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 │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
│ │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
│ │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14│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鉴于会务安排的统筹调整,为方便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址变更为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
2025-09-17│其他事项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非执行
董事戴卫东先生的书面辞任函。戴卫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戴卫东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戴卫东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经营管
理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戴卫东先生的辞任自辞任函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
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戴卫东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戴卫东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对戴卫东先生在任职期内为本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9-0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
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
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
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
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
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仍为四川发展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持有新华文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
华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
省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上
级主管机构批复,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万元
,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
,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
,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
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增强投资
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7亿元,截至20
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0.52亿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占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3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7│重要合同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与四川省教育厅
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了《四川省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
教科书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公司采购四川省
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4
亿元,该金额为预估价,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合同。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出版发行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
公司继续成为四川省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的供货方,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稳定性。
一、交易概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
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司与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了采购合同,四川省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向公司采购2025-2026学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
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4亿元,该金额为预估价,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
二、合同当事人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
省有关学生资助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参与拟订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承担全省学生资
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收集处理资助工作信息;承担全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省内外资
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工作;协助开展全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省学生
资助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
作;完成四川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货物:采购合同采购的货物必须是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2025-2026学年中
小学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秋季学期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藏文版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秋
季学期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彝文版教学用书目录》或教育厅明确通知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
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调整应严格按国家新出台政策要求进行采购。
2.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根据实际采购货物分学期据实结算。计算公式为:合同总价=实际
采购数量×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单价×折扣。合同总价(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部分
)已包括货物出版、印制、发行、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
项的含税费用。除按上述公式对实际采购货物据实结算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须另向
公司支付采购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合同期限:2025-2026学年。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付款方式:采购合同期限内的每学期开学,公司完成货物配送后,书面通知四川省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当学期免费教科书货款预计总额百分之七十的价款(以亿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全部货物配送到位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公司通知与出具的合
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并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四川省教
育厅和公司统计核实的采购教材品种、数量及单价,进行支付结算,并向公司核拨剩余价款。
公司在收到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的全部价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其与第三方签订
的合同约定,向相关供书出版单位和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
自治州承担教材发行任务的新华书店付清价款。2025年秋季学期结算免费教科书货款时,出版
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定额补助与免费教科书据实结算的货款一并拨付公司。公司要在收到四
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的全部价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定
额补助全额拨付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和承担教材发行任务的相关新华书店。
──────┬──────────────────────────────────
2025-05-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
──────┬──────────────────────────────────
2025-04-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
2025-04-0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4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41亿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87.48万元(含税),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75%。本年度公司未进行回购,现金
分红数额(含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23442.98万元)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9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2025-03-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4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41亿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87.48万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未进行回购,现金分红数额(含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分红
23442.98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2025-01-24│其他事项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
25年1月23日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
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五届监事会全体
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1-23│其他事项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出
具的《关于2024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新华文轩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推动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并落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回归,四川新华出版
发行集团提议: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建议公司据此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保持连续
、稳定的分红,认真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积极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一如既往地维护投资者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成果。具体利润分配建议方
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