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11 新华文轩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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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7-27│ 7.12│ 6.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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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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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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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 │ 24000.00│ ---│ ---│ 128960.00│ 7128.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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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 │ 18641.53│ ---│ ---│ 82013.12│ 2492.80│ 人民币│
├─────────┼─────┼─────┼─────┼─────┼──────┼──────┤
│哈工智能 │ 78.36│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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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并购 │ ---│ ---│ ---│ 4627.67│ ---│ 人民币│
├─────────┼─────┼─────┼─────┼─────┼──────┼──────┤
│文轩恒信 │ ---│ ---│ ---│ 694.3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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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轩鼎盛 │ ---│ ---│ ---│ 7304.5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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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石 │ ---│ ---│ ---│ 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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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启辰贰期 │ ---│ ---│ ---│ 18078.2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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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成长 │ ---│ ---│ ---│ 5992.7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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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锦文 │ ---│ ---│ ---│ 3985.8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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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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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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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 1017.90万│ 301.45万│ 686.14万│ 67.41│ ---│ ---│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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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 2.00亿│ ---│ 2.00亿│ 1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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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建设升级项目 │ 3517.51万│ ---│ 3560.25万│ 101.22│ ---│ ---│
├─────────┼──────┼─────┼─────┼─────┼─────┼──────┤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 1000.00万│ 301.45万│ 686.14万│ 67.41│ ---│ ---│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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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 1.00亿│ ---│ 1.00亿│ 100.4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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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 3.00亿│ ---│ 3.01亿│ 100.2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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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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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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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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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22.2│标的类型 │股权 │
│ │6%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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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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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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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
│ │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
│ │万元,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
│ │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 │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
│ │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
│ │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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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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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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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6.7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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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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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
│ │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
│ │万元,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
│ │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
│ │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
│ │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
│ │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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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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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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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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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担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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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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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
│ │议》),开展存款、理财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合作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成都 │
│ │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
│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20%的额度(含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最高 │
│ │峰值)为限,与成都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在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和资本市场监管许可的│
│ │前提下,公司可以选择由成都银行提供多种形式的机构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现│
│ │金管理系统等理财和资金管理服务。当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成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
│ │须在另行取得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时限的授权后方可进行,其额度│
│ │和时限应包含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和时限内,且须遵守委托理│
│ │财适时披露的相关监管规定。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9年4月23日。本次关│
│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任何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
│ │一致同意该议案。 │
│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
│ │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 │
│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马晓峰先生在成都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42770A │
│ │ 成立时间:1997年5月8日 │
│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 │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
│ │ 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
│ │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73573.583300万元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银行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847633810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9.999%;单一持股第二大股东HONGLEONGBANKBERHAD │
│ │持有753532373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7.779%;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0%。(自《 │
│ │成都银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
│ │外)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12501.16亿元、负债总额11642.12亿元│
│ │、营业收入229.82亿元、净利润128.50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成都银行未经审计资产 │
│ │总额13852.55亿元、负债总额12834.43亿元、营业收入177.61亿元、净利润94.93亿元 │
│ │ 公司持有成都银行1.887%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成都银行与公司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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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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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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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及董事谭鏖女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列
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杨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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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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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新华文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了2026年度薪酬及考核评价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适用对象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
(二)薪酬确定
根据任职岗位、职责分工、个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等综合确定,具体
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评价制度规定执行。
(三)薪酬发放
按照经审定的薪酬结果发放。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当年基本年薪未审定前,基本年薪
按上年度标准预发,待基本年薪审定后根据审定结果据实清算。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
果,考核后按照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预兑现,待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工资专项审
计以及对预考核结果进行清算后发放剩余部分。绩效年薪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评价制度规定
以一定比例进行预发后,年度考核结果审定后预发金额超过当年应发金额的,从次年薪酬中扣
回或追回。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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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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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刊登了《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4.32%股份的股东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6日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
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得悉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本公司<董事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故提议于本次2025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新增普通决议案,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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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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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决策部署,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着
眼公司发展前景和价值创造,拟继续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并制订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
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评估2025年度公司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明确2
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
四川省委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提质增效,实现了良好的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能力持续增强。一是经营情况稳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117.32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6.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68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27元。二是主业支撑有力。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模式和经营机制
,深入推进“一企一策”高质量发展。深挖出版发行一体化经营潜能,健全内容出版与发行渠
道联动机制,提升全产业链协同效能。夯实图书电商领先优势,推进门店焕新和线上线下融合
发展,创新开展阅读服务,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推动产品优化、业务下沉、服务延伸,构建
高质量教育服务体系。三是行业影响持续增强。8个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4种出版物入
选(入围)2024年度中国好书,9个项目入选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6家单位入选“国家
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9家出版社全部入选“中国图书海外馆藏影响力100强”。成
功举办2025天府书展,熊猫书店获评“年度最美书店”,绵阳书城入选中宣部城市文明建设优
秀案例,“点亮阅读微心愿”圆梦起航行动多次获得中央媒体报道。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围绕增强公司核心功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机构改革为牵引、科技创新为动力,推
动各机构战略协同、资源协同、产业协同、管理协同,提升资源整合、资产盘活效能,推动公
司数智化转型。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大研发投入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深化AI在出版发行领域
的创新应用,构建统一的AI应用平台与数字资源管理平台,以技术驱动业务智能化与资源集约
化,推动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以科技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出版新质生产力。二是
深化融合出版。深入推进出版融合发展,构建“出版+”融合生态,推动内容资源与文旅、教
育等场景深度联动。全年推出电子书、有声书、广播剧、数字藏品、元宇宙图书、文创等融合
新品1000余种。大力实施融合创新项目,“远涉文化”等融合出版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看
熊猫全媒体立体传播平台”业务深入拓展,持续推进“AI伴我学”等融合出版项目,创新开发
“纸质图书+AI数字化平台”的产品模式。
(三)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增强股东回报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决策部署,坚守“以投资
者为本”的理念,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利益摆在重要位置。
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响应政策,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
红水平,已连续3年每年实施两次现金分红。2025年,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19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累计派发现
金红利预计达7.53亿元(含税),同比增加0.12亿元,切实与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红利。
公司以其高质量发展成果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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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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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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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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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马晓峰先生的书面辞任函,马晓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任后马晓峰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马晓峰先生的辞任自辞任函送达之日起生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马晓峰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马晓峰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对其在任职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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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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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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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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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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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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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
议》),开展存款、理财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合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成都银
行进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20%的额度(含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最高峰值)
为限,与成都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在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和资本市场监管许可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选择由成都银行提供多种形式的机构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现金管理系统
等理财和资金管理服务。当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成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须在另行取得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时限的授权后方可进行,其额度和时限应包含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和时限内,且须遵守委托理财适时披露的相关
监管规定。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9年4月23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任何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马晓峰先生在成都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42770A
成立时间:1997年5月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73573.583300万元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银行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847633810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9.999%;单一持股第二大股东HONGLEONGBANKBERHAD持有7
53532373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7.779%;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0%。(自《成都银行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12501.16亿元、负债总额11642.12亿元、
营业收入229.82亿元、净利润128.50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成都银行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
3852.55亿元、负债总额12834.43亿元、营业收入177.61亿元、净利润94.93亿元
公司持有成都银行1.887%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成都银行与公司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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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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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5.6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46亿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21.32万元(含税),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04%。本年度公司未进行回购,现金
分红数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75,264.3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7.9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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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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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谭鏖女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2、董事会秘书
杨淼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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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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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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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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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公司
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的书面辞任函。李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等职务,辞任后李强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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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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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及2025年1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新华文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758164357
名称: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1栋1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青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叁仟叁佰捌拾肆万壹仟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1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
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不产生
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版权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
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式拓
展活动及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
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销售代理
;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专业
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图书管理服务;日用
品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包装服务;企业管理;家具
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化妆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体育保
障组织;体育竞赛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
划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自习场地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乐器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
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纸制
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珠宝首饰零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智能机
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软件开发;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照明器具销售;数字技术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图书出租;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
售;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登记信息变更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相应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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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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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鉴于会务安排的统筹调整,为方便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址变更为新华之星A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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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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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非执行
董事戴卫东先生的书面辞任函。戴卫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戴卫东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戴卫东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经营管
理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戴卫东先生的辞任自辞任函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
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戴卫东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戴卫东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对戴卫东先生在任职期内为本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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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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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
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
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
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
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
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仍为四川发展的控股子公司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持有新华文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
华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
省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上
级主管机构批复,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万元
,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
,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
,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
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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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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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增强投资
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57亿元,截至20
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0.52亿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占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3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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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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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与四川省教育厅
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了《四川省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
教科书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公司采购四川省
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4
亿元,该金额为预估价,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
合同类型:政府采购合同。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采购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出版发行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行为,
公司继续成为四川省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的供货方,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稳定性。
一、交易概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
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司与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了采购合同,四川省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向公司采购2025-2026学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
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64亿元,该金额为预估价,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
二、合同当事人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
省有关学生资助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参与拟订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承担全省学生资
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收集处理资助工作信息;承担全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和省内外资
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工作;协助开展全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省学生
资助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
作;完成四川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货物:采购合同采购的货物必须是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2025-2026学年中
小学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秋季学期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藏文版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秋
季学期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彝文版教学用书目录》或教育厅明确通知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
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调整应严格按国家新出台政策要求进行采购。
2.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根据实际采购货物分学期据实结算。计算公式为:合同总价=实际
采购数量×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单价×折扣。合同总价(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部分
)已包括货物出版、印制、发行、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
项的含税费用。除按上述公式对实际采购货物据实结算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须另向
公司支付采购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合同期限:2025-2026学年。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付款方式:采购合同期限内的每学期开学,公司完成货物配送后,书面通知四川省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支付当学期免费教科书货款预计总额百分之七十的价款(以亿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全部货物配送到位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公司通知与出具的合
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并经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四川省教
育厅和公司统计核实的采购教材品种、数量及单价,进行支付结算,并向公司核拨剩余价款。
公司在收到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的全部价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其与第三方签订
的合同约定,向相关供书出版单位和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
自治州承担教材发行任务的新华书店付清价款。2025年秋季学期结算免费教科书货款时,出版
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定额补助与免费教科书据实结算的货款一并拨付公司。公司要在收到四
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的全部价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定
额补助全额拨付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和承担教材发行任务的相关新华书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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