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25 沪农商行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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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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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04│ 8.90│ 85.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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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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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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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 85.29亿│ 85.29亿│ 85.2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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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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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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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
│ │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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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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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
│交易详情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批│
│ │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
│ │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
│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
│ │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
│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于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
│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
│ │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
│ │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
│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32亿元、给予 │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10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 │
│ │信额度85亿元、给予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2亿元、给予中国太平洋保险│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2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
│ │69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1.8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给予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5亿元、│
│ │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1亿元、给予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授│
│ │信额度40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47亿元、给予上海临港经济 │
│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3.48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 │
│ │额度32.3亿元、给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8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
│ │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行业│
│ │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9%股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国有 │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并控股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为本公│
│ │司合并第一大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17%股权并委派董事,故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公│
│ │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
│ │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 │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的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 │
│ │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
│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2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 │
│ │有限公司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79%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属于本公司行 │
│ │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1%的股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 │
│ │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本│
│ │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
│ │ 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9%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上 │
│ │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且为本公司董事担任高级│
│ │管理人员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 │
│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6%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 │
│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
│ │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
│ │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
│ │联方。 │
│ │ 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1%的股份并委派董事,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
│ │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其下│
│ │属子公司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
│ │定义的关联方。 │
│ │ 本公司持有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4.29%的股份,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系本│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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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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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申北金棋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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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的全资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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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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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申北金棋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上海申北金棋置│
│ │业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4.45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 │
│ │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构成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
│ │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乐嘉伟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
│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关2 │
│ │ 联交易应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
│ │会审批。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3年12月末,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迪集团”)持有公司3.│
│ │71%股份,为公司主要股东;上海申北金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北置业”)为申迪 │
│ │集团在上海成立的全资控股公司,因此申北置业属于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申北置业成立于2023年9月,注册资本765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强,类型为有限责任│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69号102 │
│ │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
│ │位出租;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 │体育赛事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贸易代理│
│ │;城市绿化管理;数字广告发布。2023年末,申北置业总资产为76547万元,总负债为0,净│
│ │资产为76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023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0。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
│ │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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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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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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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本公司应当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本公司于2025年4月2
4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公司为提升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结合经营实际及
未来发展战略,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一是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二
是以价值传递为重点,积极开展市场交流;三是以价值实现为目标,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公
司价值与市场估值的稳步提升。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
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56元;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6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本公司属于应当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估
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
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
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深化融入区域发展,扎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始终坚持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在
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的道路上砥砺奋进。
1、大力支持实体经济。聚焦做强主责主业,践行“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使命,
坚持三大核心战略,持续打造五大金融服务体系,坚持“做小做散”经营策略,深化OKR战略
管理工具运用,强化战略执行,全力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在上海浦东引领区建设、自
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中积极发挥作用,在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百姓民生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制造业、科技、普惠
、绿色、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稳步推进
自身高质量发展。
2、持续发力零售转型。一是深化重点客群经营,聚焦养老、财富私行等高潜、重点客群
,提升客户粘性,全力做强养老金融特色,打造“心家园”特色品牌,力争成为区域型老年客
户的“首选银行”。
二是增强财富管理价值贡献,2022-2024年,公司储蓄存款付息率三年累计下降62BPs,未
来将进一步优化储蓄存款结构,持续压降存款付息率,丰富财富产品体系,提升客户资产配置
能力,促进AUM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改善和客户价值贡献提升。三是全面推进数智化经营,积
极探索“人工智能+”的应用,加强对零售经营的赋能;加快推进企微线上直营新模式,以集
约化方式高效触达和经营基础客群;加速客户标签、营销策略、财富资配及风控手段等升级迭
代,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作用,提升经营效率。
3、不断深化综合金融。一是深入推进交易银行建设,深化“交易强行”理念,推进多银
行财资管理业务,创新开展票证函业务,将“十鑫十易”“结算十件事”作为有力抓手,提升
结算性存款,降低对公负债成本。二是积极发展投行业务,持续拓展债券承销,挖掘信用风险
缓释工具项目,优化收益结构,加大并购创新业务试点,推进代理推介业务。三是前瞻研判做
稳金市贡献,优化资产品种和期限结构摆布,强化量化交易策略研发和应用,进一步发挥营收
“稳定器”作用。四是强化协同做大托管规模,厚积薄发做优资管业务。
4、聚焦做强特色金融。一是坚守涉农主战地,打造三农特色场景,高效利用金融科技赋
能普惠业务线上化、智能化、场景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科技型企业营销拓展力度
,提升三农服务与乡村振兴“覆盖面”;普惠金融精准滴灌,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加快构建沪
农商特色微贷体系,推动业务提质增效。二是精耕细作科技金融,聚焦“向早向小向硬”,完
善科技金融专营体系建设,提升优质孵化器、基金、券商等对接深度,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提
高专业化经营和行业研究赋能能力,做深、做实、做精“鑫动能”客户六维赋能,有效提升“
鑫动能”科创品牌影响力,深入构建科技金融差异化护城河。三是打造绿色金融底色,优化顶
层设计,加强数字化赋能,加强客户的ESG引领,做大绿金客户规模,加强产品创新,推进绿
色运营、绿色机构建设,推动银行+行业+客户绿色转型。
5、多措并举缓解息差压力。一是优化资产业务结构,适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靠前部署
投放节奏,压降低息资产占比,通过信贷业务结构优化和大类资产摆布,提升资产相对收益。
二是提升活期沉淀,聚焦FPA+AUM加强综合服务,深化“交易强行”理念,加强园区实体及民
营企业首贷户拓户营销,存量客户深入挖掘关联企业和上下游,提升结算粘性和活期资金沉淀
。三是持续压降存款付息率,2024年,公司全部存款付息率1.78%,同比下降17BPs,持续保持
行业领先水平,未来将紧跟政策导向前瞻性调整存款定价策略,持续压降长期限、高成本储蓄
存款占比,加强对公定期存款期限结构的管理,有序推进存量高成本存款到期重定价。此外,
公司高度关注负债规模和资产规模的匹配性,促进资产负债业务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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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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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副董事长、行
长顾建忠先生的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顾建忠先生辞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本公司行长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顾建忠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
意见,亦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顾建忠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积
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战略规划实施,全面强化风险合规管控,有力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对顾建忠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
的感谢!
经本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由本公司董事长徐力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代为履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行长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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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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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副行长金剑华
先生的辞呈。金剑华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职务。金剑华先生确认与本公司
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对金剑华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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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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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
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
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莹,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莹于20
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李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晨晨,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晨晨于2008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晨
晨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思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杰于1996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陈思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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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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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末期股息预计将于2025年6月27日支付,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0.03亿元。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1.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20.03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共计人民币12.00亿元。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增加额的1.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9.22亿元。
3.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37.97亿元。
按照此金额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33.80亿元。
4.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普通股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1.9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8.61亿元(含税);加上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3.05亿元(
含税),2024年累计派发现金红利41.66亿元(含税),占2024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33.91%。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5.本次末期现金股息股权登记日预计为2025年6月26日,派息日预计为2025年6月27日。
6.2024年度,本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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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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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本公司董事周磊
先生、董事哈尔曼女士、独立董事王喆先生的辞呈。
因工作变动原因,周磊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三
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因,哈尔曼女士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风险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个人原因,王喆先生辞去本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董事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比例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
,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有序推进新任董事候选人提名、选举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周磊先生、哈尔曼女士、王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
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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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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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
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
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久事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与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与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给予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232亿元、给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关联授信额度110亿元、给予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85亿元、给予上海久
事(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92亿元、给予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
信额度52亿元、给予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69亿元、给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1.8亿元、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额度53亿元
、给予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5亿元、给予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授信额度31亿元、给予浦发银行控股理财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0亿元、给予长江联合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147亿元、给予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43.48
亿元、给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额度32.3亿元、给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联授信额度18亿元,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会审批新的重大关联
交易额度止。上述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9%股份,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并控股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为本公司合
并第一大股东,属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及证监定义的关联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浦银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0.17%股权并委派董事,故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行业监
管定义的关联方;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属
于本公司行业监管定义的关联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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