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28 美凯龙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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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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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1-03│ 10.23│ 30.50亿│
├───────────┼───────────┼───────────┼───────────┤
│增发 │ 2021-09-13│ 8.23│ 36.7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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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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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 │ 5410.66│ ---│ ---│ 3651.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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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思股份 │ 4426.56│ ---│ ---│ 2935.7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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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科技 │ 4415.12│ ---│ ---│ 145.42│ ---│ 人民币│
├─────────┼─────┼─────┼─────┼─────┼──────┼──────┤
│海尔生物 │ 4276.63│ ---│ ---│ ---│ ---│ 人民币│
├─────────┼─────┼─────┼─────┼─────┼──────┼──────┤
│WeRideInc. │ 2020.05│ ---│ ---│ 4305.88│ ---│ 人民币│
├─────────┼─────┼─────┼─────┼─────┼──────┼──────┤
│黑芝麻智能 │ 1249.37│ ---│ ---│ 7306.4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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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信息 │ 538.39│ ---│ ---│ 3953.4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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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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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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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2.80亿│ ---│ 2.45亿│ 100.00│ 4678.11万│ ---│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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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家装同城站”│ 2.20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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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 2.84亿│ ---│ 699.61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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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7611.00万│ ---│ 7682.53万│ 100.00│ 4128.84万│ ---│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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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1.17亿│ ---│ 1.64亿│ 100.00│ 1624.72万│ ---│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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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 3.50亿│ ---│ 158.16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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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10.00亿│ ---│ 2.00亿│ 20.00│ ---│ ---│
│佛山乐从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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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4.17亿│ ---│ 2.95亿│ 100.00│ 2262.43万│ ---│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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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5.60亿│ ---│ 6.67亿│ 100.00│ 6297.62万│ ---│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 │ │ │ │ │ │
│目 │ │ │ │ │ │ │
├─────────┼──────┼─────┼─────┼─────┼─────┼──────┤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5.60亿│ ---│ 3.60亿│ 64.35│ ---│ ---│
│南宁定秋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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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1.61亿│ ---│ 1.61亿│ 100.00│ 6435.84万│ ---│
│南昌朝阳新城商场项│ │ │ │ │ │ │
│目 │ │ │ │ │ │ │
├─────────┼──────┼─────┼─────┼─────┼─────┼──────┤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 ---│ 1.46亿│ 89.62│ ---│ ---│
│长沙金霞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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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 ---│ ---│ 1.10亿│ 100.00│ 2649.22万│ ---│
│西宁世博商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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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 11.04亿│ ---│ 11.0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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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8.4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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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 4.50亿│ ---│ ---│ ---│ ---│ ---│
│系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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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 2.00亿│ ---│ ---│ ---│ ---│ ---│
│拓展项目 │ │ │ │ │ │ │
├─────────┼──────┼─────┼─────┼─────┼─────┼──────┤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4.0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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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借款 │ 4.00亿│ ---│ 4.0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 ---│ ---│ 1.17亿│ 99.8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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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带息债务项目 │ ---│ ---│ 3.50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72亿│ 3.1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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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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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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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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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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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并与建发股份签订《借款框架协议》│
│ │(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常规借款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下同)│
│ │,如因公司临时需要,可向建发股份申请临时借款,本次临时借款额度拟由20亿元提高至25│
│ │亿元,当年12月31日临时借款不得有借款余额(常规借款及临时借款合称“本次借款”)。│
│ │借款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偿还有息负债等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该关联交│
│ │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 │ 建发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建发股份│
│ │及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公│
│ │司控股股东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并与建发股份签订本协议,本次常规借款额度总金│
│ │额为不超过40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5月28日,借款利率 │
│ │为每笔借款提供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 │PR)+浮动点数,且浮动点数最高不超过90个基点,在额度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
│ │该额度。如因公司临时需要,可向建发股份申请临时借款,本次临时借款额度拟由20亿元提│
│ │高至25亿元,当年12月31日临时借款不得有借款余额,临时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 │过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 │ 建发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建发股份│
│ │及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
│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叶衍榴女士、邹少荣先生、李玉鹏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建发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9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
│ │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
│ │ 法定代表人:林茂 │
│ │ 注册资本:289953.8551万元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供应链运营、房地产开发、家居卖场运营。 │
│ │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3312419.18 │
│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40366.52万元;202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127043.20万元 │
│ │,净利润为人民币-2809417.33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
│ │为人民币82265644.1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33022.67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 │人民币14014011.5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093.19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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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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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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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或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常州市红星装饰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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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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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陕西鸿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济宁鸿瑞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徐州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和徐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重庆星远凯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湛江市海新美凯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上海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上海爱琴海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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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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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上海或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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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成都峰尚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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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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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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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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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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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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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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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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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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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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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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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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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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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红星装饰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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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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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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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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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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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州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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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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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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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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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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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鸿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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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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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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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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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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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 8.68亿 19.92 86.96 2023-06-26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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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68亿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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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红星美凯龙│海尔消费金│ 6.25亿│人民币 │2016-11-08│2019-11-08│连带责任│是 │是 │
│家居集团股│融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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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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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
常经营需求,保障融资计划顺利推进,结合公司2025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
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7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
条件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
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在股东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
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以被担保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
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
低于70%的担保对象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
对象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截至目前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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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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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山海艺术家俱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艺术家俱”)拟将所持物业作为底层资产,由上海红星美凯龙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或“管理人
”)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期限不超过18年。
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的批复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市场利率
水平择机发行。
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可支配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
控股子公司山海艺术家俱拟将所持物业作为底层资产,由上海红星美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
为原始权益人、兴证资管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设置了包括底层资产抵押、应
收账款质押、差额支付承诺、回售安排及自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增级措施(具体详见“
四、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期限不超过18年,募集资
金计划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底层
资产存量负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本次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一、专项计划管理人情况介绍
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为兴证资管,兴证资管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
业证券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财政厅,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型、集团化、国际化证券公司。兴业证券主要经营证券经纪、承销与保
荐、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财务顾问、融资融券、基金与金融产品代销、基金托管、期货介绍
等业务。
二、所涉控股子公司及底层资产情况
山海艺术家俱于2005年5月18日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汶水路1555号;法定代表
人为赵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下同)24,255万元。山海艺术家俱名下红星美凯龙上海汶水路
商场(即“底层资产”)于2007年开业,商场地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汶水路1555号,建筑面积
为139,456.63㎡。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审计报告,山海艺术家俱的总资产为161,319.45万元,净资产为40,819.50万元。2025年
,山海艺术家俱实现营业收入15,811.16万元,实现净利润2,990.92万元。根据山海艺术家俱
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山海艺术家俱的总资产为153,981.63万元,
净资产为42,378.16万元。2026年1至3月,山海艺术家俱实现营业收入3,962.44万元,实现净
利润1,718.26万元。
三、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
售,对象不超过二百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
2、本次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上海红星美凯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本次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回售承诺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根据《债权转让与确认协议》约定在专项计划 设立日转让给
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借款合同》享有的标的债权;5、本次专项计划的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24亿元(以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6、本次专项计划的期限:不超过18年;
7、本次专项计划的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8、挂牌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交易结构:
10、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时间: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的批复有效期内,公司
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市场利率水平择机发行;
11、本次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详见“四、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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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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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
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持
续关注重点事项的后续进展,如有进一步变化,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
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
,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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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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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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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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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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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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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并与建发股份签订《借款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常规借款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下同),
如因公司临时需要,可向建发股份申请临时借款,本次临时借款额度拟由20亿元提高至25亿元
,当年12月31日临时借款不得有借款余额(常规借款及临时借款合称“本次借款”)。借款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偿还有息负债等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该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建发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建发股份及
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公司
控股股东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并与建发股份签订本协议,本次常规借款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40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5月28日,借款利率为每笔
借款提供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
动点数,且浮动点数最高不超过90个基点,在额度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该额度。如
因公司临时需要,可向建发股份申请临时借款,本次临时借款额度拟由20亿元提高至25亿元,
当年12月31日临时借款不得有借款余额,临时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
年12月31日。
建发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建发股份及
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叶衍榴女士、邹少荣先生、李玉鹏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
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建发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9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建发股份及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林茂
注册资本:289953.855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供应链运营、房地产开发、家居卖场运营。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3312419.18万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40366.52万元;202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127043.20万元,净
利润为人民币-2809417.33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建发股份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82265644.1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33022.67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
014011.5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09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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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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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注销情况: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月19日、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10448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
354732673股减少至435368787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54732673元减少至人民币435368787
3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4月22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
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1.0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期限为自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44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40%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3480.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拟
向全体股东特别分红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0)。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448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3),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的情况。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注销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1044800股A股股份,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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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鉴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估值提升计划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围绕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通过本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致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
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31日(含该交易日)的前12个月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11.39元),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10.68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
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二)现金分红
公司将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若公司
实现的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公司目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20%,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做出针对性回
应,具体如下:
1.公司将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详细介绍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计划,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
2.公司将通过热线电话、e互动平台、IR邮箱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回答投资者问题,进
而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忠诚度。
3.公司将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机构调研、机构路演、走进上市公司现场参观等活动
,加强与不同类型投资者及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梳理发展战略、经营成果、投资亮点、社会
责任、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价值亮点,开展主动价值传播,深化其对公司经营方针及发展战
略的了解,展示公司的优势和投资价值,从而使其形成投资决策、主动推介。
4.公司将建立全面的舆情监测及危机预警机制,保证内外部信息沟通通畅,强化危机的预
防和应对能力,并定期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及时发现市场和舆情关注热点,高效调整相应
工作重心。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的背景下,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具体如下:
1.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在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基础上,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2.在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公司公告等进
行解读,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
3.公司将就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等方面的履行情况,定期编制
相关报告并进行披露,树立公司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满足投资者对非财务信息的需求,从而吸
引长期投资资金。
4.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
判可能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公告、声明、召开说明会、加强投资者交流频
次等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
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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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
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流动资产及
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
象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
可回收金额。
本集团2025年1-12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969797004.02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
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36588025.65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5901757.92元,核销
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70686267.73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本集团2025年1-12月合并
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390389524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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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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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未触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初母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329849561.06元,减去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
亏损人民币629149711.99元,加上本年度因出售其他权益工具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0088966.67
,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80788815.74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
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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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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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以
及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专职岗位薪酬标准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
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如需领取董事薪酬,
应当由股东会决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每年20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
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包含年度固定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年度浮动奖金、年度津贴补贴
。其中,年度固定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年度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以年度绩效薪酬基数乘以
绩效考核系数确定,是根据岗位绩效与工作表现发放的浮动薪酬,其实际发放金额与公司绩效
、部门绩效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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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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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
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
TaobaoChinaHolding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RetailStrategic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4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9696906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8.03%。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35073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
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有公司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
有公司42311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由于自身资金需求,杭州灏月拟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此外,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淘宝控股及新零售基金已完成其持有的公司全部H股股份
的减持,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新零售基金、淘宝控股的具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
月12日、12月17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2025-0
92、2025-098)、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淘宝控股、新零售基金)》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灏月出具的《股份减
持情况告知函》,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6日杭州灏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4354
725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191526693股股
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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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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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星美凯龙”)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财务公司”)签订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子公司红星美凯龙环球(北京)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拟为北
京红星美凯龙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享有的目标物业(北京北四环红星美凯
龙商场)运营收入为本次融资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分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北四环分公司拟以其享有的目标物业(北京北四环红星美凯龙商场)运营收入为本次融
资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红星美凯龙”)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合称“银团”)共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
,公司拟为苏州红星美凯龙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苏州红星美凯龙及公司为本
次融资已经提供足额担保,以及其他股东并未参与本次融资方案的审批及提款事宜,因此苏州
红星美凯龙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为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相关融资及担保
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
等融资担保条件。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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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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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成都天府新区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红星美凯龙”)拟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
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并以持有的成都红星美凯龙10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
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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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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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沈阳红星美凯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红星”)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于洪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37500万元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之子公司沈阳红星美凯龙博览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红星博览家居”)拟以其
所持有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号(5-001)、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
甲号(9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甲号(10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
3甲号(11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33甲号(13门)的五套房产为本次融资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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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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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亿元至-150亿元;预计202
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亿元至-46亿元。
3、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公
司将持续关注重点事项的后续进展,如有进一步变化,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准确的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度报告为准。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亿元至
-150亿元;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亿元至-
46亿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5年度的亏损主要缘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及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
受地产行业不景气以及家居建材行业需求下滑的持续影响,家居零售市场需求减弱,公司持续
通过减免租金及管理收入的方式稳商留商,同时积极调整战略与品类布局,以优惠的商业条件
吸引优质业态及品牌入驻,并在拓展初期给与租金及管理费优惠,使得租赁及管理收入受到较
为明显的影响,租金水平较以往年度显著下降。由于市场对未来租金预期发生了转变,租金价
格短期内得到修复的估计已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对未来租金预期的收益情况进行了相应调
整,致使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显著下降,2025年度投资性物业估值相应下调约126亿元至215亿元
。此外,由于公司历史形成的各类资产底层价值也同样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及房地产市
场的出让价格等因素紧密相关,公司根据各项资产最新可回收情况,对各类资产截至2025年末
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初步测算,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约45亿元至57亿元。
以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下降以及各类减值准备的计提,旨在如实反映当前市场环境
变化引起的各类非经营事项对公司财务信息造成的影响。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不影响公司持有物业创造现金流的能力,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的止跌企稳,以及不改变公司出
租率和经营活动净流入已改善的现状。公司将顺应国家“十五五”规划及新的市场环境,主动
调整,将战略定位升级为“家居生活新商业运营商与家居产业生态服务商”,聚焦家居主业升
级,同时拓展家居产业生态服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实现规模价值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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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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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4月24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1.04元/
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
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编号:2022-037)。
截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44,800股,已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4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3,480.1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拟向全体股东特别分红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0
)。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44,8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4,354,732,673股减少至4,353,687,87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54,732,673元
减少至人民币4,353,687,87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
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务(义务)仍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A座南楼4层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106
联系电话:021-5282022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ir@chinaredstar.com,申报日以公司
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别提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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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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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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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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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红星”)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的授信(以下统称“本次授信”)。公司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之子公司
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名都”)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下统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
项法律文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融资担保条件。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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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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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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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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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
公司拟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计划在2026年度内新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具体资助期
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内。本次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
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支持公司开业委管商场经营所需,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拟向开业委管商场合
作方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计划在2026年度内新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鉴于本次
预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目前暂无法预计具体的对象,其中可能存在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出于审慎原则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额度
1、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对于委管项目,通常商户缴纳
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由委管项目管理公司收取并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部分委管商
场项目合作方可能因其资金需求需提前预支商户的租金/押金。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下的关联关系。该等对象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
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财务资助对象。财
务资助额度将参考合作项目的规模、商场整体运营情况与资金状况、财务资助对象自身资信状
况、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等因素确定。
(二)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6年度内。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
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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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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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
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448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
有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1.0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期限为自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
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2-037)。
截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044800股,已回购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4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3480.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拟向全体股东特别分红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0)。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
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存续期间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且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为
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44800股股份进行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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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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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杨映武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暨变
更联席公司秘书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执
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映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1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香港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辞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3)。
截至2025年12月15日,杨映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李玉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该
代行至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日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
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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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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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TaobaoChinaHoldingLi
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RetailStrategicOpportunitiesInvestments4Limited
(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96969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0
3%。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35073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
有公司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有公司42311481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0.9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
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
杭州灏月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6年3月24日(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交易股份的静默期内
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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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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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重庆红星美凯龙博览家居生活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星美凯龙”)拟向恒
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50万元的
经营性物业贷款(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
持有的重庆红星美凯龙10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重庆红星美凯龙以其所持有的
位于九龙坡区迎宾大道11号商服用房(产权证号为:105房地证2015字第17806号,建筑面积为
90,081.46平方米)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
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调
整期限、金额、利率等担保条件。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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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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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星装饰城”)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授信
(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
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红星”)5%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公司之子公司合肥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2号合肥红
星美凯龙四里河项目(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94558号)的房地
产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将其所有收入为本次融资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以下统称“
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担保条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
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
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
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三年。
(2)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
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
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抵押担保
抵押人: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
元;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
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
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
(4)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出质人: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
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
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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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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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兼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车建兴先生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
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2025年9月22日,公司收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发来
的通知,红星控股接到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作出的《解除留置通知书》,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已经
对车建兴先生解除留置措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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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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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
会秘书邱喆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邱喆女士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辞任后将不在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喆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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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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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执行董事离任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许迪女士
、宋广斌先生的辞任报告,许迪女士及宋广斌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非执行董
事职务。许迪女士及宋广斌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
关而须知会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之事宜。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许迪女士、宋广斌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经营。许迪女士
、宋广斌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将择日启动
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许迪女士、宋广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
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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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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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副总经理离任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车国兴先生
的辞任报告,车国兴先生因个人原因,希望将更多时间投入个人事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副总经理职务。
车国兴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须知会公司
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合交易所之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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