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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6018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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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857 中国石油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2389265.20│ 470830.21│ 54.38│2389265.20│ ---│ 人民币│ ├─────────┼─────┼─────┼─────┼─────┼──────┼──────┤ │中油财务 │1022300.00│ 524649.00│ 32.00│2822100.00│ 193300.00│ 人民币│ ├─────────┼─────┼─────┼─────┼─────┼──────┼──────┤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 245000.00│ 294000.00│ 49.00│ 374600.00│ 11600.00│ 人民币│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长庆油田原油产能建│ 68.40亿│ ---│ 68.40亿│ ---│ ---│ ---│ │设项目 │ │ │ │ │ │ │ ├─────────┼──────┼─────┼─────┼─────┼─────┼──────┤ │大庆油田原油产能建│ 59.30亿│ ---│ 59.30亿│ ---│ ---│ ---│ │设项目 │ │ │ │ │ │ │ ├─────────┼──────┼─────┼─────┼─────┼─────┼──────┤ │冀东油田原油产能建│ 15.00亿│ ---│ 15.00亿│ ---│ ---│ ---│ │设项目 │ │ │ │ │ │ │ ├─────────┼──────┼─────┼─────┼─────┼─────┼──────┤ │独山子石化加工进口│ 175.00亿│ ---│ 175.00亿│ ---│ ---│ ---│ │哈萨克斯坦含硫原油│ │ │ │ │ │ │ │炼油及乙烯技术改造│ │ │ │ │ │ │ │工程项目 │ │ │ │ │ │ │ ├─────────┼──────┼─────┼─────┼─────┼─────┼──────┤ │大庆石化120万吨/年│ 60.00亿│ ---│ 60.00亿│ ---│ ---│ ---│ │乙烯改扩建工程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27 │交易金额(元)│59.7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100%权益│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董事会仅此宣布,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庆油田与大庆石油管理局及中油电能于2024年8月2│ │ │6日签署收购合同。根据收购合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收购及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 │ │ │公司同意出售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100%权益,收购事项的代价为人民币597927.61万 │ │ │元(不含税费)。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 │ │务)于2024年12月20日签署《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5年衍生品│ │ │框架协议),中油财务将于2025年度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提供货币类金│ │ │融衍生品服务。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与中油财务签署2025年衍生品框架协议,中油财务将于2025年度│ │ │向本集团提供货币类金融衍生品服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前述│ │ │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戴厚良先生、侯启│ │ │军先生、段良伟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和张道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与会│ │ │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持续性关联交易│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油财务│ │ │为中国石油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油财务为公│ │ │司的关联人,公司与中油财务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中油财务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 │ │0000100018558M),其基本情况如下: │ │ │ 1、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 │ │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8-12层 │ │ │ 3、法定代表人:刘德 │ │ │ 4、注册资本:1639527.3万元(人民币) │ │ │ 5、经营范围: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审批通过的公司章程,中油财务 │ │ │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 │ │ │员单位票据承兑与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 │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 │ │ │(7)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 │ │ │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10)经营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本、外币业务。 │ │ │ 6、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中国石油集团出资655810.9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公司出资│ │ │524648.7万元,持股比例为3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59067.7万元,持股 │ │ │比例为28%。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 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5日9点00分依次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 冠国际酒店(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4-08│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或部分无法 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的通知,中国石油集团计划自本公告 日起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全资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0923565570股A股,并通过其全资子 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td.持有公司291518000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151215083570股股份 ,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82.6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场内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 含本数)。 (四)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境内外监管要求等因素并为保障本次增 持计划顺利实施,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将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五)资金安排: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 2025-04-04│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谨此宣布,蔡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蔡勇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申请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蔡勇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其 他事项。 蔡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蔡勇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3-31│对外担保 ──────┴────────────────────────────────── 2025年度,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额约为人民币2123亿元 无反担保 公司无重大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 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拟对以下子公司提供总额度约人民币21 23亿元的担保,其中,履约担保726亿元、融资担保1397亿元。 ──────┬────────────────────────────────── 2025-03-3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张来斌先生因工作原因 ,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及独立董事的补 选工作。 张来斌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其他事项 。 张来斌先生自任职以来,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充分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 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 2025-03-3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分别 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现将拟续聘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 毕马威华振2023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香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 香港自1945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 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 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 证,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 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 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 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5-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末期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6月24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股权登记日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22.90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7.6亿元(含税),其中A股现 金红利人民币404.8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人民币860.20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03-15│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仅此宣布,董事会将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 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举行,藉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及其发布,以及考虑派发末期股息之建议。 ──────┬────────────────────────────────── 2025-01-1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谨此宣布,蒋尚军先生因年龄原因 ,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蒋尚军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申请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蒋尚军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 其他事项。 蒋尚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蒋尚军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4-12-2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 财务)于2024年12月20日签署《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5年衍生品 框架协议),中油财务将于2025年度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提供货币类金融 衍生品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与中油财务签署2025年衍生品框架协议,中油财务将于2025年度向 本集团提供货币类金融衍生品服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前述交易 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戴厚良先生、侯启军 先生、段良伟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和张道伟先生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 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油财务为 中国石油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油财务为公司的 关联人,公司与中油财务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油财务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 00100018558M),其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A座8-12层 3、法定代表人:刘德 4、注册资本:1639527.3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审批通过的公司章程,中油财务经 营下列本、外币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承兑与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 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 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9)从事套期保值 类衍生产品交易;(10)经营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本、外币业务。 6、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中国石油集团出资655810.9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公司出资52 4648.7万元,持股比例为3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59067.7万元,持股比例 为28%。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 威华振)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分别为 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260人。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 毕马威华振2023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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