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66 中远海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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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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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 │ 54772.73│ ---│ ---│ 26226.1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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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投(深圳)先进│ 49440.00│ ---│ ---│ 54558.73│ ---│ 人民币│
│制造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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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海明晟(苏州)股│ 28076.38│ ---│ ---│ 56593.85│ ---│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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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 14250.00│ ---│ ---│ 19114.22│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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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 7149.10│ ---│ ---│ 8417.63│ ---│ 人民币│
│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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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 4860.27│ ---│ ---│ 2652.0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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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 │ ---│ ---│ ---│ ---│ 5758.7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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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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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94亿│ ---│ 1.94亿│ 100.00│ 5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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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生产线技术改│ 2.00亿│ 1.75万│ 2.00亿│ 100.00│ 2312.00万│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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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装备改造项目 │ 9200.00万│ 1101.70万│ 8429.30万│ 92.00│ 52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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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 8800.00万│ ---│ 8667.35万│ 98.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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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8.90亿│ 100.00│ 8.87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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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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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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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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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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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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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全资子公 │
│ │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委托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扬州重工”)新造2艘8.2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为542389380.54元(不含│
│ │税);拟委托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新造13艘8万吨级散货 │
│ │船,交易金额为4061061946.89元(不含税);拟委托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舟山重工”)新造5艘6.4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为1228761061.95元(不含税,上述 │
│ │拟新造的船舶以下简称“标的船舶”,上述造船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
│ │额为人民币5832212389.38元(不含税)。 │
│ │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
│ │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海南海发航运委托扬州重工新造2艘8.2万吨级散货船,双方│
│ │议定的船价为271194690.27元/艘(不含税),合计金额为542389380.54元(不含税);委 │
│ │托大连重工新造13艘8万吨级散货船,双方议定的船价为312389380.53元/艘(不含税),合│
│ │计金额为4061061946.89元(不含税);委托舟山重工新造5艘6.4万吨级散货船,双方议定 │
│ │的船价为245752212.39元/艘(不含税),合计金额为1228761061.95元(不含税),本次交│
│ │易总额为5832212389.38元(不含税)。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 │
│ │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建造船舶的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有效表决票为7票。│
│ │本议案同意3票,关联董事张铭文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对该项议案均 │
│ │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定。 │
│ │ 扬州重工、大连重工、舟山重工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对│
│ │价已达到3000万以上,且已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交易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扬州重工、大连重工及舟山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
│ │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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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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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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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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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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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海南 │
│ │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拟将42艘新造散货船(以下简称“标│
│ │的船舶”)以经营性期租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
│ │)提供船舶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
│ │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船舶系中远海运发展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航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重工”)下属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船澄西”)及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贸”)合计新造的42艘散货│
│ │船,其中包括6.4万吨级散货船5艘,8.2万吨级散货船2艘,8万吨级散货船35艘。具体情况 │
│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建20艘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 │《关于新建22艘8万吨级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
│ │ 海南海发航运与中远海运散运于2024年8月30日签订了《船舶租赁服务总协议》,约定 │
│ │由海南海发航运以经营性期租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运提供船舶租赁服务。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 │
│ │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散货船租赁业务合作的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有效表决票为7票│
│ │。本议案同意3票,关联董事张铭文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叶承智先生对该项议案 │
│ │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 │规定。 │
│ │ 中远海运散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
│ │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对价已达到3000万以上,│
│ │且已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散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
│ │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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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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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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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0.00亿│人民币 │2019-04-30│2022-04-30│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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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0.00亿│人民币 │2019-04-17│2022-04-17│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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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0.00亿│人民币 │2019-03-13│2022-03-12│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5968.00万│人民币 │2019-02-21│2022-02-21│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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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集团投│中远海运租│ 4600.00万│人民币 │2019-12-20│2022-12-18│连带责任│否 │是 │
│资有限公司│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4140.00万│人民币 │2019-05-31│2024-04-21│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中海集团投│中远海运租│ 3000.00万│人民币 │2019-05-20│2022-05-16│连带责任│否 │是 │
│资有限公司│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中海集团投│中远海运租│ 2200.00万│人民币 │2019-12-26│2022-12-25│连带责任│否 │是 │
│资有限公司│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760.00万│人民币 │2019-02-19│2022-02-18│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540.00万│人民币 │2019-03-21│2023-12-20│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1040.00万│人民币 │2019-01-14│2022-01-10│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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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450.00万│人民币 │2019-03-22│2022-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中远海运发│中远海运租│ 240.00万│人民币 │2019-03-06│2022-03-04│连带责任│否 │是 │
│展股份有限│赁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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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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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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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远海运发展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8000万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75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13575938612股)的0.0087%,购买的
最低价格为2.66元/股、最高价格为2.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144419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专项贷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因公司本次回购资金部分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需开立单独的专
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使用专项贷款回购股票。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完成了回购贷款专用证券
账户的开立工作,该证券账户信息如下:回购证券账户名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884037
除了增加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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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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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6月28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暨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
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自筹资金回购总数不超过当日已发行A股总数10%的A股股份及H股总
数10%的H股股份。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
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回购4,00
0万股至8,000万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暨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的回购H股的一般性
授权,公司拟同步实施H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28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6楼;
3、邮政编码:200127;
4、联系人:资金管理部;
5、联系电话:021-65966666;
6、传真号码:021-65966498。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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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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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非执行董事变更
2024年9月29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董事
会收到非执行董事黄坚先生的辞呈,黄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辞公司非执行
董事、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黄坚先生不再继续
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黄坚先生已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
与本人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黄坚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于
书面《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
越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经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向董事会
建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推举张雪雁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
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二、推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吴大器先生为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四、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除本公告已披露的外,与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雁女士、吴大器先生、左振永先生均不持有公司
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大器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
张雪雁女士简历
张女士,1974年生,拟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女士自2017年12月起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于1999年参加工作,自2013年起
历任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战略发展部资本运营室副经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资本运营本部资本运营室经理,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张女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注册会计师(CPA)。
吴大器先生简历
吴先生,1954年生,拟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为国家二级教授、非执业注册会计
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5-2014年任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2007-
2017年兼任上海浦东人大副主任(不驻会),2014-2022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从事决策
咨询,2022年6月退休。2003年起,曾先后担任杉杉股份(股票代码:SH600884),上实发展(
股票代码:SH600748),东方创业(股票代码:SH600278),联化科技(股票代码:SZ002250)
,上海电力(股票代码:SH600021),沪农商行(股票代码:SH601825)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主席。2022年退休后兼任上市公司建元信托(原安信信托,股份代码:SH600816)
独立董事、中轻长泰公司独立董事、锡商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上海金融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
任。吴先生曾任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专委会委员,上海金融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浦东新区会
计学会名誉会长等学术职务;其会计类著作有《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法与审计法》《金融
会计的理论与实务》,2009-2020年任《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蓝皮书》主编。吴先生亦曾为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1995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2004年获上海
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左振永先生简历
左先生,1971年生,拟任公司监事。左先生于1995年参加工作,自2006年起历任中远(集
团)总公司监督部监事业务管理室副经理(期间挂职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洛隆县县委副书记)
,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纪检工作部/监督部监事业务管理室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监督部/纪检工作部案件检查二室/监事业务管理室主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监察审计本部/党组纪检组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主任,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
委书记,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集团直属单位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左先生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物流管理专业,
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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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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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
董事张卫华女士的辞呈,张卫华女士因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请辞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
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卫华女士已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
与本人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张卫华女士辞任后,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减少至两人,低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关于独
立董事最低人数标准,故张卫华女士辞呈将自公司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完成后生效,在辞任生效
前,张卫华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
公司董事会对张卫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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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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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委托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扬州重工”)新造2艘8.2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为542389380.54元(不含税
);拟委托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新造13艘8万吨级散货船,
交易金额为4061061946.89元(不含税);拟委托舟山中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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