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68 中国能建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长江证券 │ 20394.40│ ---│ ---│ 0.00│ 1025.00│ 人民币│
├─────────┼─────┼─────┼─────┼─────┼──────┼──────┤
│山西证券 │ 5840.80│ ---│ ---│ 0.00│ -3607.70│ 人民币│
├─────────┼─────┼─────┼─────┼─────┼──────┼──────┤
│海控能源 │ 2000.00│ ---│ ---│ 2000.00│ 0.00│ 人民币│
├─────────┼─────┼─────┼─────┼─────┼──────┼──────┤
│交通银行 │ 1615.50│ ---│ ---│ 0.00│ 0.00│ 人民币│
├─────────┼─────┼─────┼─────┼─────┼──────┼──────┤
│申能股份 │ 930.30│ ---│ ---│ 3595.20│ 103.30│ 人民币│
├─────────┼─────┼─────┼─────┼─────┼──────┼──────┤
│南京医药 │ 856.50│ ---│ ---│ 0.00│ -497.10│ 人民币│
├─────────┼─────┼─────┼─────┼─────┼──────┼──────┤
│通宝能源 │ 700.70│ ---│ ---│ 0.00│ -1.00│ 人民币│
├─────────┼─────┼─────┼─────┼─────┼──────┼──────┤
│桂冠电力 │ 382.60│ ---│ ---│ 2380.30│ 120.20│ 人民币│
├─────────┼─────┼─────┼─────┼─────┼──────┼──────┤
│四川长虹 │ 257.00│ ---│ ---│ 0.00│ -18.60│ 人民币│
├─────────┼─────┼─────┼─────┼─────┼──────┼──────┤
│亚厦股份 │ 128.00│ ---│ ---│ 0.00│ -91.80│ 人民币│
├─────────┼─────┼─────┼─────┼─────┼──────┼──────┤
│重庆燃气 │ 83.20│ ---│ ---│ 72.70│ 0.00│ 人民币│
├─────────┼─────┼─────┼─────┼─────┼──────┼──────┤
│武商集团 │ 68.10│ ---│ ---│ 842.20│ 4.90│ 人民币│
├─────────┼─────┼─────┼─────┼─────┼──────┼──────┤
│京能电力 │ 43.70│ ---│ ---│ 201.70│ 7.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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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0-28 │
├──────┼────────────────────────────────────────┤
│关联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
│ │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子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同有关关联人士,签订《│
│ │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2024-2026 │
│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
│ │框架协议》五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年度交易金额上│
│ │限。 │
│ │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
│ │ 本次公告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均为在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
│ │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 一、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高公司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及风险,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
│ │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
│ │息化服务、电子平台采购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
│ │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 │
│ │建集团及其子企业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中国能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
│ │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 │
│ │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 │
│ │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电子平台采购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
│ │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
│ │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 │
│ │ 二、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确保经营的顺畅并节省费用,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 │
│ │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将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 │
│ │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中国能建集团基本情况参见前述章节。 │
│ │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
│ │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 │
│ │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 │
│ │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
│ │ 三、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子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 │)与中国能建集团订立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财务公司│
│ │将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提供的授信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
│ │币38.9亿元(含本数),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之年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0.3亿元(含本数 │
│ │)。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中国能建集团基本情况参见前述章节。 │
│ │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
│ │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 │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财务公司将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授信等金融服 │
│ │务,其中提供的授信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之年│
│ │度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0.3亿元(含本数)。 │
│ │ 四、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融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所属│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签订2024-2026年融资租赁 │
│ │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每年可接收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人 │
│ │民币25亿元,接受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金融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用年上限│
│ │为人民币0.5亿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的子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
│ │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
│ │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本公司每年可从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25亿元,接受 │
│ │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20亿元,金融咨询等其他服务费用年上限为人民币0.5亿元。 │
│ │ 五、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实现投融资效益最大化,公司与中能│
│ │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签订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按协 │
│ │议约定,2024-2026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私募基金 │
│ │份额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基金管理相关咨询、服务2024│
│ │-2026年各年度服务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0.05亿元、0.06亿元、0.07亿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基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的子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
│ │ 1.框架协议名称: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 │
│ │ 2.签署双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3.主要内容:2024-2026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 │
│ │的私募基金份额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数);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基金管理相关咨询│
│ │、服务2024-2026年各年度服务费用上限分别为人民币0.05亿元、0.06亿元、0.0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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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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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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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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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同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公司(公司控股股 │
│ │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子企业,系公司关联人士,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签订《2023-│
│ │2025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约定20│
│ │23-2025年,公司及所属企业(合称本集团)接受保理公司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每年新 │
│ │增不超过20亿元,接受其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 │
│ │ 本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本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旨在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高企│
│ │业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效率。 │
│ │ 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 │股东的利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高企业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
│ │效率,本集团将在日常经营中与保理公司发生相关金融类服务交易,具体为接受保理公司向│
│ │本集团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有追索权保理服务及与商业保理相关的金融咨询服务。根│
│ │据双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3-2025年间,本集团接受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每年新增 │
│ │不超过20亿元,接受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4亿元,接受商业保理相关的金融│
│ │咨询等服务每年新增费用不超过0.1亿元。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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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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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湖北黄石武│ 42.88亿│人民币 │2021-03-31│2055-03-30│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阳高速公路│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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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阿根廷财政│ 14.79亿│人民币 │2015-01-28│2030-01-28│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股份有│部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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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3.20亿│人民币 │2013-06-07│2043-06-07│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中国能源建│江苏盐阜银│ 7520.00万│人民币 │2018-07-26│2032-03-21│一般保证│否 │是 │
│设集团江苏│宝新能源有│ │ │ │ │ │ │ │
│省电力设计│限公司 │ │ │ │ │ │ │ │
│院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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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2480.00万│人民币 │2022-03-11│2024-04-03│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2300.00万│人民币 │2018-06-27│2028-06-26│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2200.00万│人民币 │2021-01-08│2024-04-03│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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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越南正胜风│ 1798.06万│人民币 │2022-03-31│2037-03-31│连带责任│否 │是 │
│程顾问集团│电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中南电力设│公司 │ │ │ │ │ │ │ │
│计院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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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重庆江綦高│ 920.00万│人民币 │2019-04-03│2024-04-03│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路桥工│速公路有限│ │ │ │ │保证 │ │ │
│程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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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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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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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事项现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环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金敬玉、汪文锋,现拟变更为汪文锋、安长海。变更原因为:
原签字会计师金敬玉由于工作调整,不再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故
不再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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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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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为706.45亿元。
公司将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做出后续调剂安排。对外担保计划
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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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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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于2023年12月31日,天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天健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63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35.41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15亿元)。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675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63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
币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文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近三年签署及复
核4家上市公司或IPO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晓柳,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芹,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0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尚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为人民币1,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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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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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24%,低于
3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特点和机遇、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兼顾
当前和长远利益,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5633716588.0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60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083970254.54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4.2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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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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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整体情况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按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32.33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5.63亿元,其
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5.54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5.49亿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2.26亿
元,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3.41亿元。
二、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2.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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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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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陈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陈晓华先生离任时持有公司443370股A股股票,2024年3月19日,陈晓华先生减持公司2337
0股A股股票,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二)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经公司自查,陈晓华先生并未获悉任何公司有关信息,上述减持行为不构成其他违规交易。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与处理
陈晓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故意违规,系对减持规则理解不充分所致。发现减持
有误后,陈晓华先生主动向公司说明,立即全额购回违规减持的公司A股股票23370股,表示日
后将加强对股票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督促相
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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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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