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69 长飞光纤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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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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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江苏)海洋科│ 58279.77│ ---│ 30.00│ ---│ 11288.4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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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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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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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 14.00亿│ 6611.08万│ 13.79亿│ 99.00│ ---│ ---│
│司自主预制棒及光纤│ │ │ │ │ │ │
│产业化二期、三期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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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3.00亿│ ---│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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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4亿│ ---│ 1.9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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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3922.24万│ 3922.24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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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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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交易金额(元)│2.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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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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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8,6│标的类型 │股权 │
│ │98,288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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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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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Ot-las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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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与El.En.S.p.A.(以下简│
│ │称“El.En.”)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El.E│
│ │n.附属公司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腾激光”或“标的公司”)控股│
│ │股权。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3995.98万元,收购El.En.之子公司Ot-lasS.r.l.(以下简称“Ot-l│
│ │as”)持有的奔腾激光28698288股股份,对应59.1837%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完成后,奔腾激光将成为本公司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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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1 │交易金额(元)│253.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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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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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utlite Penta S.r.l.新增欧元5125│标的类型 │股权 │
│ │6元注册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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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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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utlite Pent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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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与El.En.S.p.A.(以下简称"E│
│ │l.En.")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El.En.附│
│ │属公司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腾激光")及CutlitePentaS.r.l.(以│
│ │下简称"Cutlite",与奔腾激光合称"标的公司")控股股权。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9870.0000万元,收购El.En.持有的奔腾激光28698288股股份,对应│
│ │59.1837%的股权;及出资欧元1654.6848万元,收购El.En.持有的Cutlite欧元334956元注册│
│ │资本,并出资欧元253.2035万元,认购Cutlite增发的欧元51256元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
│ │公司在Cutlite的持股比例将为70.0604%(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公司支付的对 │
│ │价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4885.08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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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1 │交易金额(元)│1654.6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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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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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utlite Penta S.r.l.欧元334956元│标的类型 │股权 │
│ │注册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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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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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l.En. 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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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与El.En.S.p.A.(以下简称"E│
│ │l.En.")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El.En.附│
│ │属公司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腾激光")及CutlitePentaS.r.l.(以│
│ │下简称"Cutlite",与奔腾激光合称"标的公司")控股股权。 │
│ │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9870.0000万元,收购El.En.持有的奔腾激光28698288股股份,对应│
│ │59.1837%的股权;及出资欧元1654.6848万元,收购El.En.持有的Cutlite欧元334956元注册│
│ │资本,并出资欧元253.2035万元,认购Cutlite增发的欧元51256元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
│ │公司在Cutlite的持股比例将为70.0604%(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公司支付的对 │
│ │价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4885.08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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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1 │交易金额(元)│5.8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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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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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3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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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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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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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中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交易项目《宝胜(扬州)海│
│ │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8,279.7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共计持有宝胜( │
│ │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海缆”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标的 │
│ │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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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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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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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
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57.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
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及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上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及《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
股份1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30.9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为人民币29.8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42624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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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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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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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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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长飞光纤光缆
(香港)有限公司、长飞印尼光通信有限公司、长飞光纤非洲光缆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新加
坡)有限公司、长飞秘鲁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泰国)有限公司、长飞国际印度尼西亚有限公
司、长飞墨西哥光缆有限公司、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及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
超过2.07亿美元、850万元人民币、1.6亿南非兰特及500万欧元,总计折合人民币约15.96亿元
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
超过2.07亿美元、850万元人民币、1.6亿南非兰特及500万欧元,总计折合人民币约15.96亿元
1的担保额度。
本次对外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额度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计
通过,并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一名董事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求调
整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
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和具体实施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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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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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资产池业务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加入资产池业务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所持有的金融
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本集团提供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综合
管理服务。
2、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涉及资产类型
资产池业务仅涉及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4、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
择。
5、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
日。
6、实施额度
本集团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的
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
7、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集团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信用证
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资产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开展资产池业务,本集团可以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
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
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本集团可以利
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有价
票证,有利于本集团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同时,通过对闲置金融资产的质押,核定的资产池额度可供本集团内公司共享使用,解决本集
团内部分下属子公司授信不足或难以取得授信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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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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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飞光纤光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潘子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子建1999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子建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攀,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董攀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本项目的质
量控制复核人为肖中珂。肖中珂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肖中珂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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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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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53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
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第一大股东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
信”)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监高持有有限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在
公司回购A股股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
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3月28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
庄丹先生因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回避表决。
根据《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上述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
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
份将被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7.53元/股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为27811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2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57.5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556231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7.5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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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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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及
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及期权等
相关组合产品。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及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
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期限内任一时点套期保值业务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2024年度海外业务收入已达
约人民币41.2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3.8%,且涉及的国家和区域,以及相应货币套
期保值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开
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控制公司外汇系统
性风险、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海外业务长期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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