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872 招商轮船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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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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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11-20│ 3.71│ 43.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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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2-03-01│ 3.37│ 28.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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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7-28│ 3.46│ 19.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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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06-28│ 4.68│ 35.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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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9-12-10│ 5.36│ 35.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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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19│ 3.03│ 1395.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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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19│ 3.03│ 4573.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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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9│ 2.92│ 4907.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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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9│ 2.92│ 467.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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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9│ 2.73│ 4747.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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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9│ 2.73│ 45.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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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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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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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156194.61│ ---│ 10.10│ ---│ 3511.68│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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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 71551.80│ ---│ 100.00│ ---│ 327.61│ 人民币│
│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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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 ---│ ---│ 50.00│ ---│ 51922.49│ 人民币│
│(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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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CM LNG SHIPPING │ ---│ ---│ 30.00│ ---│ -9.95│ 人民币│
│3PTE.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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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CM LNG SHIPPING │ ---│ ---│ 30.00│ ---│ -9.68│ 人民币│
│4PTE.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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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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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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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船舶及偿还债务│ ---│ 0.00│ 36.33亿│ 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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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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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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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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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均受同一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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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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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
│ │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
│ │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建6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34.3万载重吨级VLOC矿砂船 │
│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49.30亿元人民币。项目船舶计划于2029-2030年陆续交付。 │
│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向公司2│
│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
│ │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
│ │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船队发展规划,适度发展和优化干散货船队船型、船龄结构,巩固加深和大客│
│ │户的合作,提升供应链韧性和公司干散货船队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下属│
│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
│ │)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建6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34.3万载重吨级VLOC矿砂 │
│ │船,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49.30亿元人民币。项目船舶计划于2029-2030年陆续交付。│
│ │ (二)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程序及表决情况 │
│ │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日召开公司第 │
│ │七届第二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方新建VLOC散货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新建6艘34.3万载重吨 │
│ │级VLOC,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30亿元。交船期为2029-2030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
│ │意公司执行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此议案由控股股东通过股东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7月28日召 │
│ │开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参会委员以3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参会 │
│ │独立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
│ │易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
│ │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
│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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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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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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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均受同一企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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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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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
│ │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
│ │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1艘配备脱硫塔、轴带发电机并涂装高效防污漆的2│
│ │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 │15.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
│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
│ │决。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
│ │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 │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运力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
│ │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新造1艘21万载 │
│ │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8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 │
│ │超过15.10亿元人民币。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船舶的议案 │
│ │》《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
│ │商船舶下属公司新建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以及4艘1,800TEU集装箱船,投资总金│
│ │额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
│ │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
│ │先生、董事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
│ │易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 │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
│ │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 │
│ │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
│ │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安通控股”)的股份,该交易金额并未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详情请│
│ │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 │
│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
│ │号和2026[004]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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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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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
│ │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
│ │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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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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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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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中│
│ │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追加8.03亿元的人民币投资额度,继续择│
│ │机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下称“本次追加投资额度”)│
│ │,并授权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增持工作。由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
│ │团”)控制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 │、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
│ │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其他一致行动人”)均为│
│ │安通控股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
│ │ 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之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
│ │竞2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并授权公司 │
│ │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具体交易(下称“前次投资”)。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为实施前│
│ │次投资,中外运集运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安通控股333742322股股份(占 │
│ │安通控股总股本的7.89%),合计投入约10.68亿元;除上述交易外,作为前次投资的一部分│
│ │,中外运集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
│ │9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股本的4.33%),合计投入约7.20亿元,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2 │
│ │日及2025年8月25日在安通控股公告的增持计划已完成。前次投资中剩余未使用投资额度约 │
│ │为人民币0.12亿元,将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8.03亿元合并一同使用,投资总额合计8.15亿元│
│ │。 │
│ │ 中外运集运拟自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 │
│ │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为│
│ │人民币4.075亿元(含本数)至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 │
│ │间,中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 │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 │ 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过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
│ │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3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 │
│ │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
│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公司向安通控股追加人民币8.03亿元的增持额度。 │
│ │ 由于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
│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 │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
│ │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鉴于本次追加投资涉及金额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
│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
│ │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本公司与招商港口等其他一致行动人的关联│
│ │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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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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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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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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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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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
│ │资子公司分别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招银金租”)、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下称“招商租赁”)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 │
│ │租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7.21亿元。 │
│ │ 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向招银金租、招商租赁分别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多│
│ │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 │
│ │币约7.21亿元。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本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 │
│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
│ │,董事会决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
│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
│ │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
│ │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方介绍 │
│ │ 1、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租赁业务集中在设备│
│ │、航空及航运等业务领域,租赁业务规模持续提升,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26年3 │
│ │月末,公司航运业务板块租赁资产余额占比约26%,船队规模224艘。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法│
│ │定代表人为雷财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2025年末,招银金租总资产3252.98亿元,净│
│ │资产410.82亿元,2025年净利润44.07亿元(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 │
│ │ 2、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在天津市注册成立,是由深圳市招融投资控 │
│ │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及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
│ │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3000000.00元,注册地址为天 │
│ │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202。公│
│ │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
│ │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976068.77万元,净资产为90865.08万元。 │
│ │ 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348.22万元,利润总额105120.55万元,净利润91225.76万│
│ │元。 │
│ │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
│ │ 1、招银金租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任招 │
│ │商银行董事长,按照实质重于性质的原则,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
│ │ 2、招商租赁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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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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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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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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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 │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 │下称“招商国际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
│ │三年。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
│ │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
│ │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 │
│ │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
│ │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招商国际财务的经营范 │
│ │围内,获得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
│ │ 3、目前招商国际财务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 │
│ │,招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招 │
│ │商国际财务的金融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
│ │ (一)服务项目 │
│ │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国际财务将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
│ │外汇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
│ │ (二)金融服务的定价政策 │
│ │ 1.关于存款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招│
│ │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
│ │率。 │
│ │ 2.关于结算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境外结算服务,结算费率不高│
│ │于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 │ 3.关于信贷服务:招商国际财务承诺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
│ │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在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
│ │次贷款利率。 │
│ │ 4.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低于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
│ │ 5.关于其他金融服务:招商国际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招商│
│ │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
│ │用。 │
│ │ (三)交易额上限 │
│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商国际财务的任何贷│
│ │款所得款项)不超过50亿元等值人民币;招商国际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
│ │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70亿元等值人民币。 │
│ │ (四)期限及终止 │
│ │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并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三│
│ │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
│ │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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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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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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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均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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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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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
│ │资子公司设立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
│ │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
│ │船,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14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
│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集装箱船队运力结构、完善航线布局、提升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公│
│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
│ │船舶订造协议》,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交船期为│
│ │2028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8.14亿元人民币。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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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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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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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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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
│ │ │ │口使费和靠泊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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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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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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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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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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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财务共享核算服务费、场地租费、港│
│ │ │ │口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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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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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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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升液化天然气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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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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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舶管理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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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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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
│ │ │ │口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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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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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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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
│ │ │ │舶修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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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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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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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州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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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员管理/代理费;技术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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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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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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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用设备和物料备件供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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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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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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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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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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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船用燃料油、润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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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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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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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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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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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油品运输费用及船舶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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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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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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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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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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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舶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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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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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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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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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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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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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
│ │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 │
│ │为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 │“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将于2026年5月13日到期,经双方协商拟续签该协议 │
│ │,协议期限三年;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
│ │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万元,未超过股东大 │
│ │会授权额度;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
│ │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协│
│ │议》,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关系。该协议期限三年,现即将到期。 │
│ │ 2、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存款 │
│ │、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
│ │ 3、目前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 │
│ │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 │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 │
│ │金融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4、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
│ │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
│ │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 │
│ │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
│ │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 │ 5、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 │
│ │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万元,未超过股 │
│ │东大会授权额度。 │
│ │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
│ │ 1、服务内容 │
│ │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
│ │其他金融服务。 │
│ │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
│ │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 │
│ │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
│ │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
│ │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 │
│ │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
│ │贷款利率将不高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
│ │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1)协议双方法定代 │
│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协议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 │
│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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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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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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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企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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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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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
│ │公司设立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工业")下属公司签署《│
│ │船舶订造协议》,订造4艘装配脱硫塔的3000TEU型传统燃料集装箱船,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 │不超过人民币13.24亿元。交船期为2027-2028年。 │
│ │ 招商工业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
│ │易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后,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
│ │表决。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
│ │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 │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集装箱船队运力结构、完善航线布局、提升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公│
│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工业下属公司签署《│
│ │船舶订造协议》,新建4艘装配脱硫塔的3000TEU型传统燃料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7-2028 │
│ │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3.24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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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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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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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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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财务共享核算服务费、场地租费、港│
│ │ │ │口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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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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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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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升液化天然气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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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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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舶管理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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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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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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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
│ │ │ │口使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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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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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
│ │ │ │舶修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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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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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广州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员管理/代理费;技术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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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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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用设备和物料备件供应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船用燃料油、润滑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油品运输费用及船舶租金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船舶修理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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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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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借贷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与招商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
│ │,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3.6亿元,贷款余额为28.05亿元;本次交易尚须│
│ │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 │票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在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
│ │户,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预计在招│
│ │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 │
│ │、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行为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够成重组上市 │
│ │ 关联关系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 │
│ │、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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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关联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招商蛇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购买招商蛇口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太子湾│
│ │商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湾置业”)100%的股权的方式购入招商积余大厦整栋作│
│ │为自用办公物业,股权转让价7.155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太子湾置业净债务 │
│ │约2亿元人民币;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未经股│
│ │东会审批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 │
│ │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本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招商蛇口持有的太子湾置业100%股权,从而获得招商积余│
│ │大厦整栋的所有权作为自用办公物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
│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
│ │《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3-0115号)中载明的交易标的评估值协商确定│
│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
│ │日的评估值为71551.80万元。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标的│
│ │交易价款定为71551.80万元,交易各方经协商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招商蛇口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商局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蛇口与本公司的│
│ │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 │
│ │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够成重组上市。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招商局能源│Saddleback│ 3.43亿│美元 │2021-02-09│2031-02-08│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输投资有│ Shipping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Ltd.、Ermi│ │ │ │ │ │ │ │
│ │ne Shippin│ │ │ │ │ │ │ │
│ │g Ltd.、Le│ │ │ │ │ │ │ │
│ │mming Ship│ │ │ │ │ │ │ │
│ │ping Ltd. │ │ │ │ │ │ │ │
│ │、Wolverin│ │ │ │ │ │ │ │
│ │e Shipping│ │ │ │ │ │ │ │
│ │ Ltd.、Bow│ │ │ │ │ │ │ │
│ │head Shipp│ │ │ │ │ │ │ │
│ │ing Ltd │ │ │ │ │ │ │ │
├─────┼─────┼─────┼────┼─────┼─────┼────┼───┼───┤
│招商局能源│VLOC Marit│ 1.91亿│美元 │2018-05-23│2028-05-23│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输投资有│ime Marsha│ │ │ │ │担保 │ │ │
│限公司 │ll Limited│ │ │ │ │ │ │ │
├─────┼─────┼─────┼────┼─────┼─────┼────┼───┼───┤
│China VLOC│ICIL Marit│ 1.35亿│美元 │2018-07-06│2049-03-31│一般担保│否 │否 │
│ Investmen│ime Leasin│ │ │ │ │ │ │ │
│t Company │g (Interna│ │ │ │ │ │ │ │
│Limited │tional)Com│ │ │ │ │ │ │ │
│ │pany Limit│ │ │ │ │ │ │ │
│ │ed │ │ │ │ │ │ │ │
├─────┼─────┼─────┼────┼─────┼─────┼────┼───┼───┤
│招商局能源│VLOC Marit│ 8818.80万│美元 │2017-12-21│2027-12-21│一般担保│否 │否 │
│运输投资有│ime Marsha│ │ │ │ │ │ │ │
│限公司 │ll Limited│ │ │ │ │ │ │ │
├─────┼─────┼─────┼────┼─────┼─────┼────┼───┼───┤
│招商局能源│Ore Yantai│ 5944.00万│美元 │2021-05-11│2031-05-10│连带责任│否 │否 │
│运输投资有│ HK Ltd.、│ │ │ │ │担保 │ │ │
│限公司 │Ore Fuzhou│ │ │ │ │ │ │ │
│ │ HK Ltd.、│ │ │ │ │ │ │ │
│ │Ore Shanto│ │ │ │ │ │ │ │
│ │u HK Ltd. │ │ │ │ │ │ │ │
│ │、Ore Chon│ │ │ │ │ │ │ │
│ │gqing HK L│ │ │ │ │ │ │ │
│ │td. │ │ │ │ │ │ │ │
├─────┼─────┼─────┼────┼─────┼─────┼────┼───┼───┤
│招商轮船散│ORE ZHOU S│ 2291.00万│美元 │2021-03-16│2031-09-15│连带责任│否 │否 │
│货船控股有│HAN HK LIM│ │ │ │ │担保 │ │ │
│限公司 │ITED │ │ │ │ │ │ │ │
├─────┼─────┼─────┼────┼─────┼─────┼────┼───┼───┤
│招商轮船散│ORE WUHAN │ 2291.00万│美元 │2020-12-09│2029-06-08│连带责任│否 │否 │
│货船控股有│HK LIMITED│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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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5号太子湾海纳
仓(招商积余大厦)2楼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盛慕娴女士、邹盈颖女士、王
英波先生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列席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翟娟女士列席会议。
──────┬──────────────────────────────────
2026-07-21│重要合同
──────┴──────────────────────────────────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已成为西芒杜项目关键矿产远洋运输的重要参与方,并拟
与拥有西芒杜矿石产品海运权的中国矿产资源供应链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协议》。
此重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重大合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重大合同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项目背景
西芒杜项目是位于西非几内亚东南部凯鲁阿内省的大型优质露天赤铁矿开采项目,目前已
探明高品位铁矿石(含铁量65%以上)约44亿吨,建成后总产能可达1.2亿吨/年。该项目由几
内亚政府、SimFer公司和几内亚赢联盟公司共同开发。2025年11月,西芒杜项目已经正式投产
并发运铁矿石。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
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明华”)作为西芒杜项目的重要运输服务提供商,已经完成西芒杜项
目约60万吨关键矿产运输。基于历史上的良好合作,拥有西芒杜矿石产品海运权的中国矿产资
源供应链公司拟与香港明华签署《长期运输协议》(以下简称“重大合同”或“该合同”)。
二、合同内容概述
1.船东:香港明华,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干散货船舶经营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
于1980年,注册地为中国香港;
2.租家:拥有西芒杜矿石产品海运权的中国矿产资源供应链公司;
3.合约期:25年;
4.合同类型:包运合同;
5.租金:以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航线运价指数为基准,辅以成本调节机制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署是香港明华深度参与西芒杜项目的第一步,为香港明华与西芒杜货主进一步
建立紧密协作、扩大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关系奠定坚实基础。该合同的签署也符合招商轮船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干散货船队的内生式发展和质量提升,有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
能力的提升,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合同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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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
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建6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34.3万载重吨级VLOC矿砂船,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49.30亿元人民币。项目船舶计划于2029-2030年陆续交付。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向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
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船队发展规划,适度发展和优化干散货船队船型、船龄结构,巩固加深和大客户
的合作,提升供应链韧性和公司干散货船队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
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
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建6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34.3万载重吨级VLOC矿砂船,项目
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49.30亿元人民币。项目船舶计划于2029-2030年陆续交付。
(二)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程序及表决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日召开公司第七
届第二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方新建VLOC散货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新建6艘34.3万载重吨级VLOC
,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30亿元。交船期为2029-2030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执
行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此议案由控股股东通过股东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7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参会委员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参会独立董事以4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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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4.48%股份的股东招
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在2026年7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7:《关于在关联方新建VLOC散货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
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建6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34.3万载重吨级VLOC矿砂船,项目总投资
金额预计不超过49.30亿元人民币。项目船舶计划于2029-2030年陆续交付。此项关联交易具体
内容请见公司同一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新建VLOC散货船舶的关联交易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0]号。
──────┬──────────────────────────────────
2026-07-11│重要合同
──────┴──────────────────────────────────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
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1艘配备脱硫塔、轴带发电机并涂装高效防污漆的21
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
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
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运力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新造1艘21万载重吨
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8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5.
10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船舶的议案》
《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船
舶下属公司新建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以及4艘1,800TEU集装箱船,投资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15.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
生、董事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
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
股”)的股份,该交易金额并未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详情请见公司2025
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
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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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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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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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0000--7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50000-520000万
元,同比增加214%~248%。
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
4000~72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64000~534000万元,同比增加244%
~28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70000~20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
增加610000~800000万元,增幅48%~63%。
2、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70000~8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
加520000~610000万元,增幅208%~244%。
3、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0000~730000万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50000~520000万元,增幅214%~248%。
4、预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654000~72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64000~534000万元,同比增加244%~281
%。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258463万元;利润总额2478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124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618万元。
(二)每股收益:0.2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计出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受供需结构变化及地缘局势等多种因素影响,国际油轮运输市场进入超级景气周期,
报告期部分航线现货运费率创出历史新高;国际干散货市场受益于供需持续改善,BDI指数稳
步回升。
2、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中,油轮船队承接一季度的优秀表现,二季度克服海峡封锁后油轮
供过于求的阶段性困难,抓住市场机会再次取得良好业绩,环比一季度预计实现利润贡献增长
50%左右;公司干散货板块表现同样出色,二季度业绩增速加快,环比一季度预计实现利润贡
献增长170%左右。集装箱船队、滚装船队等也呈现稳步复苏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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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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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单船公司
在扬州仪征接收了1艘62000载重吨的超灵便型重吊多用途船“PACIFICVIRTUE”轮(“明美”
)轮。
该轮为公司2023年订造的4艘62000载重吨超灵便型重吊多用途船中的第4艘,为新一代节
能环保型船舶,配备3台单吊150吨的吊机。具体请参见公司2023年11月14日发布的《招商轮船
关于在关联方订造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号。
“明美”轮系列船适货性强,承运货种广泛,该系列船陆续交付营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多用途船队的规模和服务客户的实力,在全球干散货船队日益老化、运力结构欠佳的情况下,
为公司在细分市场进一步提升承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继续夯实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干散货船
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干散货船板块拥有营运中的船舶107艘(不含租入船),其中V
LOC37艘(含参股及代管),好望角型(Capesize)散货船16艘,巴拿马型散货船10艘,灵便
型散货船36艘,重吊多用途船8艘;在手订单1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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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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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单船公司
在大连接收了1艘17.5万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海创”轮。
该轮为公司2022年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订造的2+2艘同型节能环保LNG运输
船中的第三艘(买方选择权船的第一艘)。订造船舶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2年发布的2022[019
]、2022[056]号公告。
“海创”轮与2025年9月、2026年1月交付的“海韵”“海瀚”轮规格相同,符合国际最新
LNG运输船设计理念,具备卓越的适港性和船岸兼容性。船舶配备新型LNG双燃料低速主机,集
成ICER系统,在燃油和燃气模式下均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高排放标准。液货舱采用GTTMarkIII
Flex型围护系统方案,日蒸发率仅0.085%;同时配置再液化装置,可高效处理LNG蒸发气。
“海创”轮交付后,将执行公司与中化石油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署的LNG船舶长期
运输协议。“长期运输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8月发布的2022[043]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LNG运输板块(含参股企业CLNG)管理营运中的船舶35艘,在手
订单29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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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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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10954637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7%,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6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招商轮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号。公司股东中石化集团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0745385股,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价格将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
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中石化集团出具的《关于完成本次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中石化集团减持公司股票80744311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999987%,中石化集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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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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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沪证监决[2026]1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1年至2023年,招商轮船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
运)存在将部分航次预估收入作为收入确认金额、跨期确认部分航次收入、共同投船和舱位互
换业务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等会计差错。2022年至2023年,中外运集运存在未计提增值税免抵
税额对应形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未将租入的集装箱船及房屋
建筑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等会计差错。受中外运集运上述会计差错影响,公司2021
年年报、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相关事项,将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强化公司内部管控与
规范治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该《决定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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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招商轮船,A股证券代码:60187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41号)查明的事实,2021年至2023年,招商局能源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外运集运)存在将部分航次预估收入作为收入确认金额、跨期确认部分航次收入、共同投
船和舱位互换业务错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等会计差错。2022年至2023年,中外运集运存在未计提
增值税免抵税额对应形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未将租入的集装
箱船及房屋建筑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等会计差错。受中外运集运上述会计差错影响
,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不准确。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则
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
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
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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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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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追加8.03亿元的人民币投资额度,继续择
机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下称“本次追加投资额度”),
并授权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增持工作。由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
)控制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
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
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其他一致行动人”)均为安通控股的
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之前,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2
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书面授权人开展具体交易(下称“前次投资”)。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为实施前次投资,
中外运集运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安通控股333742322股股份(占安通控股总
股本的7.89%),合计投入约10.68亿元;除上述交易外,作为前次投资的一部分,中外运集运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安通控股183375349股股份(占安
通控股总股本的4.33%),合计投入约7.20亿元,中外运集运于2025年7月12日及2025年8月25
日在安通控股公告的增持计划已完成。前次投资中剩余未使用投资额度约为人民币0.12亿元,
将在本次追加投资额度8.03亿元合并一同使用,投资总额合计8.15亿元。
中外运集运拟自2026年5月1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
币4.075亿元(含本数)至8.15亿元(含本数)(不含税费),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中
外运集运将基于对安通控股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安通控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
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追加投资额度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
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3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向安通控股追加人民币8.03亿元的增持额度。
由于招商局集团控制的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
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安通控股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鉴于本次追加投资涉及金额与公司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累计金额之和已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追加投资额度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招商港口、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本公司与招商港口等其他一致行动人的关联关系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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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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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5号太子湾海纳
仓(招商积余大厦)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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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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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
全资子公司分别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招银金租”)、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下称“招商租赁”)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
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7.21亿元。
招银金租和招商租赁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向招银金租、招商租赁分别租入3艘和2艘8.45万载重多用
途新造船,租期3年,附带后续4个3年租入方续租选择权。5艘船舶3年租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7
.21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本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入8.45万载重吨多用途新造船的关联交易议案》,董
事会决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号。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
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租赁业务集中在设备、
航空及航运等业务领域,租赁业务规模持续提升,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26年3月末
,公司航运业务板块租赁资产余额占比约26%,船队规模224艘。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法定代表
人为雷财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80亿元。2025年末,招银金租总资产3252.98亿元,净资产410.
82亿元,2025年净利润44.07亿元(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
2、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在天津市注册成立,是由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及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3000000.00元,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
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202。公司的经营
范围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5976068.77万元,净资产为90865.08万元。
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348.22万元,利润总额105120.55万元,净利润91225.76万元
。
(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1、招银金租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任招商
银行董事长,按照实质重于性质的原则,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2、招商租赁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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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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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下
称“招商国际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
国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
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招商国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招商国际财务的经营范围
内,获得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3、目前招商国际财务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
招商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国际
财务的金融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服务项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招商国际财务将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
汇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金融服务的定价政策
1.关于存款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招商
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的利率。
2.关于结算服务:招商国际财务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境外结算服务,结算费率不高于
招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同类
业务收费水平。
3.关于信贷服务:招商国际财务承诺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招
商轮船及其附属公司在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
款利率。
4.关于外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低于香港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关于其他金融服务:招商国际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招商轮
船及其附属公司登记注册地、主要营业地和中国香港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额上限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招商国际财务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招商国际财务的任何贷款
所得款项)不超过50亿元等值人民币;招商国际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
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70亿元等值人民币。
(四)期限及终止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并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三年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条款仍然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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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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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
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
,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8.14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集装箱船队运力结构、完善航线布局、提升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
订造协议》,新造4艘8200TEU型甲醇预留集装箱船和4艘1800TEU型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8年
。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38.14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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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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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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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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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
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954637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7%,系本公司第二大
股东。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证监会202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股东中石化集团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0745385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价格将按照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中石化集团是招商轮船主要发起人股东和最重要的战略投资者,长期以来坚定看好公司的
战略发展和投资价值。本次减持不影响该股东维持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不影响该股东和
公司之间正常生产经营合作基础的不断巩固与加强。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中石化集团是招商轮船主要发起人股东和最重要的战略投资者,长期以来坚定看好公司的
战略发展和投资价值。本次减持不影响该股东维持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不影响该股东和
公司之间正常生产经营合作基础的不断巩固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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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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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宏轮船(
香港)有限公司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造船”)于2026年3月30日签署10
份《船舶订造协议》,订造10艘装配脱硫洗涤塔和轴带发电机的传统燃料VLCC油轮,协议总价
折合人民币约为85.66亿元。
大连造船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所涉及的公司境外投资事项,尚需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巩固和加强公司世界一流油轮船队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客户的能
力,抢抓市场机遇和现有优质造船资源实现油轮船队更新、优化、升级的发展目标,本公司20
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VLCC油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船舶”)旗下一线船厂新建10艘VL
CC油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3月27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2026年3月30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与大连造船以电邮传签
方式签署订造10艘装配脱硫洗涤塔和轴带发电机的传统燃料VLCC油轮(双燃料设计预留)的协
议,协议总价折合人民币约为85.66亿元。交船期从2028年-2030年。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VLCC油
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船舶旗下一线船厂新建10艘VLCC油轮。表决情况:同意12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协议签署即生效,本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征得
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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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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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内容:经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
为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
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将于2026年5月13日到期,经双方协商拟续签该协议,协
议期限三年;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最高
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
权额度;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
,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关系。该协议期限三年,现即将到期。
2、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存款、
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为三年
3、目前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
局集团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
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
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因上述《2023年金融服务协议》发生存款业务每日
最高余额人民币192460.10万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余额人民币69480.27万元,未超过股东大
会授权额度。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
他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
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
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
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贷款
利率将不高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协议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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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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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单船公司
在扬州仪征接收了1艘82000载重吨级的卡姆萨型干散货船“明尚”轮。
该轮为继2026年3月10日交付的“明祺”轮后,公司2023年订造的4艘新型节能环保卡姆萨
型干散货船的第4艘,采用新一代节能环保设计,配置轴带式发电机等节能设备,能效和节能
环保指标大幅优于公司现有的6艘7.6万载重吨级巴拿马型散货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发
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在关联方订造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
“明尚”轮系列船具备灵活的多货种运输能力,专业的粮食运输能力是该系列船的突出特
色,“明福”“明效”“明祺”“明尚”轮4艘系列船的完成交付运营,有效扩充公司自有巴
拿马型船队规模,强化粮食等主要货种的承运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在全球干散货
船队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该系列船舶及后续其他新建船舶的入列,将有效改善公司干散货船
队船型结构、船龄结构,提升公司干散货船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干散货船板块拥有和营运管理中的船舶106艘(不含租入船)
,其中VLOC37艘(含参股及代管),好望角型干散货船16艘,卡姆萨/巴拿马型干散货船10艘
,灵便型干散货船36艘,重吊多用途船7艘;在手订单11艘,其中21万载重吨的纽卡斯尔型散
货船订单10艘,6.2万载重吨多用途船订单1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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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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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招商轮船滚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滚装控股”)、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
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商轮船油轮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油轮控股”)、招商轮船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招商轮船散货船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散货控股”)、招商轮船LNG运输投资有
限公司均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在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预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的担保授权不超过32.43亿美元,其中
3.5亿美元为履约担保授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
任为5.226亿美元。
此项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为准;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14888.16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2.7%,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经营等需求,确保各船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
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在2026年5月1日至
2027年4月30日期限内,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不超过32.43亿美元,预
计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担新增的担保责任为5.226亿美元,预
计情况如下:
1、本次担保授权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部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所列公司;
2、作为被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反
担保安排(如有)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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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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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三批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招商轮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
期权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817.71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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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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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
华振”);
此项聘任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
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
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证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
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
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
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
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孙文举,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孙文举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文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永江2014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永
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彭菁,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彭菁1997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彭菁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
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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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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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末期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025年中期每股已派发现金红利
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12096267
.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5916298.21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07453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8634625.50元(含税)。2025年中期
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217695.14元(每10股0.7元,含税)。2025年度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83852320.64元,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
的42.98%。
2025年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全部注销,涉及金额310512396.
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94364717.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合并报表口径)的48.14%。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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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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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单船公司
在扬州仪征接收了1艘82000载重吨级的卡姆萨型干散货船“明祺”轮。
该轮为继2025年10月28日交付的“明效”轮后,公司2023年订造的4艘新型节能环保卡姆
萨型干散货船的第3艘,采用新一代节能环保设计,配置轴带式发电机等节能设备,能效和节
能环保指标大幅优于公司现有7.6万载重吨级巴拿马型散货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发布
的《招商轮船关于在关联方订造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
“明祺”轮系列船具备灵活的多货种运输能力,专业的粮食运输能力是该系列船的突出特
色,“明福”“明效”“明祺”轮等系列船陆续交付运营将有效扩充公司自有巴拿马型船队规
模,强化粮食等主要货种的承运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服务能力。在全球干散货船队老龄化加
剧的背景下,该系列船舶及后续其他新建船舶的入列,将有效改善公司干散货船队船型结构、
船龄结构,提升公司干散货船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干散货船板块拥有和营运管理中的船舶105艘(不含长期及短
期租入船),其中VLOC37艘(含参股及代管),好望角型干散货船16艘,卡姆萨/巴拿马型干
散货船9艘,灵便型干散货船36艘,重吊多用途船7艘;在手订单12艘,其中1艘与“明祺”轮
同型的卡姆萨型干散货船将于2026年二季度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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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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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
公司(下称“大连造船”)订造的新一代节能环保型AFRAMAX油轮“凯珀”轮在河北秦皇岛交
付。
“凯珀”轮系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在大连造船新
建的2艘新一代节能环保型AFRAMAX油轮中的第二艘。船舶订造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3年5月20
日和2023年5月27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轮船关
于新建AFRAMAX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和2023[037]号。
“凯珀”轮采用最新一代节能环保型设计,配备脱硫洗涤塔。“凯珀”轮的交付将有效优
化公司油轮船队结构,显著提升AFRAMAX船队规模与客户服务能力的同时,强化与VLCC船队的
协同效应,推动节能降碳指标持续提升。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拥有油轮在手订单14+1艘,其中动力定位穿梭油轮1+1艘,自
有VLCC订单5艘、长期租入VLCC订单3艘,自有AFRAMAX油轮订单5艘,将于2027年至2028年陆续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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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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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单船公司
在大连接收了1艘17.5万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海瀚”轮。
该轮为公司2022年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订造的2艘同型节能环保LNG运输船
的第2艘。“海瀚”轮与2025年9月交付的“海韵”轮规格相同,符合国际最新LNG运输船设计
理念,具备卓越的适港性和船岸兼容性。船舶配备新型LNG双燃料低速主机,集成ICER系统,
在燃油和燃气模式下均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高排放标准。液货舱采用GTTMarkIIIFlex型围护系
统方案,日蒸发率仅0.085%;同时配置再液化装置,可高效处理LNG蒸发气。继“海韵”轮投
入运营后,“海瀚”轮的成功交付,是公司坚定不移执行LNG运输业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的重要实践,亦是公司紧抓全球能源转型与航运市场发展战略机遇、稳步推进自有LNG船队建
设进程中的关键里程碑。该船舶的交付,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自有LNG船队的运力结构,标志着
公司在清洁能源运输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市场覆盖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LNG运输板块(含参股企业CLNG)管理营运中的船舶32艘,在手订单32艘。预计2026年内
参股企业CLNG参与的卡气一期项目还将交付4艘LNG运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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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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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
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工业”)下属公司
签署《船舶订造协议》,订造4艘装配脱硫塔的3000TEU型传统燃料集装箱船,项目总投资金额
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24亿元。交船期为2027-2028年。
招商工业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
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后,交易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
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
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集装箱船队运力结构、完善航线布局、提升集运业务市场竞争力,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工业下属公司签署《船舶
订造协议》,新建4艘装配脱硫塔的3000TEU型传统燃料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7-2028年。本
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3.24亿元人民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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